论依法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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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依法带兵 一、依法管理的含义及其发展状况 大凡经武从戎的人。特别是现职于军队的指挥员,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说法叫做“带兵人”这一亲切而诚挚的称谓,确实令人向往,敬重并为之悉心。可以说带兵是军队固有的属性,是军官特有的职能。因此,对于带兵问题,全体官兵都不可以不研究。当然带兵的方法是多方面的,依法带兵就是其中的一种。 依法带兵并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古代军队,孙子在形篇中说“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春秋战国时期的司马法中就有了军人队列动作的规定,到了清朝己经有了简明军纪内务条例类似于现在的内务条令。我军于1937年颁布了第一部内务条令1951年颁布了第一部队列条令1936年颁布了第一部内务条令。至今,三大条令分别修改了9次、13次、7次。现行的共同条令是1997年10月17日江泽民签发实施的。另外各军兵种也别定了相应的军事行政规章的如舰艇条例飞行条例目前我军已经形成了覆盖军队各个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条令条例体系。通过一整套的条令条例使军人时刻处在严格的约束和规范之中,并顺应军事斗争形势不断充实和完善,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也就是说,具有“法”的属性,所有这些都说明,我军已经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所以说:依法带兵,就是建立健全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条令条例规范部队的作战、训练、工作、生活管理,把条令条例作为军人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建立起适合现代战争规律的运行机制。 二、依法管理的客观必然性。 依法管理是军队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军队是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组织,是遂行战斗任务的武装集团。从高级将领到普通一兵、从领导机关到基层单位,军队的一切部门、一切人员、一切时间、空间都在条令条例规范之中,一天二十四小时,时时加强管理。熄灯之后,还要加强值班、值勤,组织查铺查哨,保证每个成员都在管理组织之中。节假日人员分散,更要加强管理,放松了管理。军队的纪律和秩序就要受到损害,就会变成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乌合之众。就会变成一盘散沙,更谈不上完成战斗任务,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贯彻执行队列条令的基本内容、队列动作、队列队形、队列指挥、阅兵,通过队列训练和队列生活是养成军人服从意识和整体观念,培养优良作风,完成由老百姓到军人转变的一个重要途径。塑造“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形象。 依法管理是巩固和提高我军战斗力,发挥职能作用的保证 军队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作为军队战斗力的物质因素一个是人,一个是物,人和物的有机结合产生军队完成战斗行动和战斗任务的实际能力。随着我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军队军兵种增多,武器和各种技术装备大量装备部队,组织分工更加细密,军队作战样式也变得异常复杂,整个军队如同一部庞大的机器,那么,几百万的军队靠什么统一呢?必须用严格的法规和统一的制度,来保证全军步伐一致,行动规范,运转有力,形成强大的战斗力,现代战争异常快速、紧张、激烈、复杂,任何一个环节违反统一的号令和法规,都可能造成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后患,甚至影响整个部队的行动,导致战斗的失利,以某导弹艇为例:面对武器装备的自动化水平提高,一方面需要高素质的人才,一方面他们加大了条令条例的贯彻执行很快适应了新型舰艇的操作,完成了战斗力的提高。事实告诉我们,军队越是智能化、现代化,越需要条令化、条例化,把军队各方面统一起来。我军的几位老帅一再告诫我们要用条令条例依法管理。刘伯承曾深刻指出,一群农村生产队员都需要章程,现代军队人员多,组织复杂,没有条令条例来规定,并养成有秩序的行动,就会你撞我,我撞你工作不协调,当然仗也打不成。 条令条例是几代人奋斗的结晶,这几年部队法制建设日渐完善,只要全体官兵忠诚履行自己职责,我们的军队就能保持锐利的锋芒。 依法管理是新时期做好带兵工作的重要途径 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使部队的兵员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兵员成份复杂化,有人曾经将他们概括为独子兵、小龄兵、城市兵、富裕兵、后进兵,我觉得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作为一名带兵人,要从个人、社会、家庭三方面看到依法带兵的迫切性,需要我们带兵人拿起法律武器。 、士兵的法制观念增强,要求依法带兵。部队战士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他们正在或者已经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笔曾经在连队看到这样一件事。连长为了掌握战士的真实情况私自折开他们的信(决不存在其它目的)两名战士到连部第一句语“连长,这是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我们告你去”弄得这连长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更让他雪上加霜的是,战士李某和驻地女青年谈上了恋爱,连长拿出纪律条令对说“战士不准在驻地搞对象”条令明文规定。谁知战士却说:“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后一例虽有点偏激。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依法带兵的迫切性。 、涉法问题增多,需要依法带兵。在部队服役的士兵常常受到来自家庭的、恋爱的、驻地之间的涉法问题。以往的基层军官做战士的工作,遇到难办的事,往往要求战士“正确对待”,现在的战士牵涉到涉法问题,只用正确对待不行了,只能用法律武器才能解决。笔者就遇到某连指导员为战士运用法律武器减少索赔,使战士稳定下来,并投入军事训练中去的事。 、士兵的自我控制力差,必须以法带兵。基层干部都有这样的感受,当今的士兵自控能力较差,一不如意容易出现偏激行为,在搞好“四个教育”的同时,我觉得同时必须开展法制教育,使战士在内心中树立起条令条例就是法的思想,指出涉法违背条令条例的危害性和意义,同时用条令条例规范他们的行动。如内务条令第七章第二节连队一日生活对战士的起床、早操、整理内务就寝,都做了详细规定,按照条令条例可以提高战士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同时培养整齐划一、令行禁止的作风。正确运用队列条令,可以从仪容、仪表、个人着装塑造良好的军人形象,树立正确的审美观。运用纪律条令一方面保障队列条令、内务条令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可以及时表扬、鼓励、激励和引导战士成人成才。 依法管理是正确解决和处理现实问题的有效作法 随着条令条例的不断修改、完善,官兵对新条令的贯彻落实,部队的“四个秩序”日趋正规,武器装备“三分四定”的落实,分队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反应能力、应变能力进一步增强,训练内容程度符合大纲条令、教范、计划科学。哨位、岗位责任制落实,工作效率提高,案件和不良倾向减少,这是好的方面。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松散现象还比较严重。有一些同志滋长了严重的松懈思想,在“四个秩序”中,一方面顾些失彼,在防事故、抓军容上想得多,对战备、训练想得少,忽视了全面治理,这种做法是可想而知的;另一方面,形式主义在相当范围内存在,只想搞看得见的、听得到的“有形”东西,不愿搞“无形”东西。不可否认,任何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如果片面强调形式,就会成为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再次存在着急功近利的思想,这种现象比较常见,有的忙于制定规划、措施,结果气力没少下,收效却不大。即使取得成果由于基础不牢,作用力并不持久。更有甚者,还存在“土政策”,口口声声说什么“拳头之下无弱兵”。这些问题的解决,应该而且必须靠条令条例来规范,切切实实地抓好条令条例落实。三、坚持按条令条例办事,依法管理的基本思路 加强条令条例学习。搞好普法教育带兵包含的内容和要做的工作很多,抓好对部属的教育是一个重要方面,带兵是一个过程,在这过程中,带兵和教育始终结伴而行,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部队、建设部队、管理部队,当前首先要做的是学习和熟悉条令条例。 、要区分层次有重点地学。条令条例涉及的内容很多,这就要求我们区分层次抓住重点,新兵入伍时要首先学习共同条令法律常识,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组织官兵原原本本学条令,逐章逐条学习,知道有什么要求、为什么要这样做、应当怎样做,并进行条令考核、条令条例知识竟赛。克服对理论学习厌倦情绪和应付突击学。 、结合工作实践学习贯彻条令条例。毛泽东同志讲“使用也是学习”讲得就是这个道理,从早晨列队出操、开饭集合查铺查哨等,都要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去落实。特别是根据季节交替、任务变化、节假日等时机重点教育。春夏换装时,讲一下领花的钉正,节假日进行战备教育,任务变化进行安全教育。把教育和活动结合起来更有利于加深印象,把条令条例学活、学透,树立良好形象。 干部以身作则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政治战线,制度确立下来。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邓小平同志也指出“连长指导员不以身作则就带不好兵”。 、树立威信。每个干部都应该懂得这样一个道理。威信是自己树起来的,最终降低自己威信还是自己,为什么有些干部在群众中威信低,不外乎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处事不公,二是自身行为不捡点,与条令条例不相符,三是学习不深入,业务不熟练,不能成为战士心中楷摸;四是官气十足,不愿与战士实行“五同”,离兵现象严重,不知道他们在那里、干什么、想什么、需要什么,要管好部队带好兵,带兵人威信很重要。中国有句老话“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这方面带兵干部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成为学习的模范,带兵学习政治、时事、条令条例,为士兵做出样子;二是要成为遵守纪律的模范,分队的营连主官,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具有两重身分,作为行政主官,要自觉守法,做执行命令的带兵头人;三是要公平对待部下,使自己成为他们信赖的人;四是要敢于承担责任,不求功,不躲过,不因为上级的批评而迁罪于下级;五是成为联系群众的模范,放下架子,与战士同吃同住,工作打成一片。只有这样,带兵干部的威信才能树立得高、树得牢,成为领头雁。 、正确引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对士兵都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引导好了,既利于连队的全面建设,又利于个人成长进步,反之单位的风气就不好。这主要表现在:一是说话随便,不该说的乱说。比如说,有的连长对战士许诺,好好干,下一期骨干调动让你当班长,这是与条令条例相违背的;二是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各排只管各排的,这样不利于调动积极性,使官兵的言行起到正确导向作用,应该做到:管理自己的嘴,不能想说什么,就是什么,说话办事要讲政治、讲纪律,按条令办事;二是举止符合要求,要求士兵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士兵不做的自己不做,当不如意时,冷静思考,切不向莽从;三是说实话,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不在条令条例上做表面文章,扎扎实实为连队建设着想,为士兵的切身利益着想,为士兵的成长进步着想。 、行为感染。所有的士兵都把带兵人的行为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特别是独子兵、后进兵感受更深。如果干部不注意,不知道自己言行多重要,忽视了在士兵中的地位和作用,凭想当然,去管理、去带兵肯定会出乱子,在这方面应把握以下几个问题,一牢记自己是干部,是带头人,用自己的行为感染士兵,清醒地认识自己的言行对士兵起到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二是按条令条例带兵,按规定办事,使官兵自觉维护集体荣誉,维护军队的纪律;三是在艰难困苦的情况下,干部勇于冲锋在前、享受在后,与大家同甘苦,共命运,带领士兵克服困难。 、以情感化。我们强调按照条令条例带兵并不是一味的强调法,条令条例规定如何,硬梆梆地要求战士这样做,不允许那样做,否则我就处分谁。如果这样做,会让战士觉得不尽人情,人毕竟是有感情的高级动物,通过道理上的讲解,生活上的体贴,人身上的爱护,使战士乐于尊重领导,服从管理,自觉落实规定,尤其是对后进兵,失去亲人的士兵显得尤为重要。战国时期吴起为中箭士兵吮浓血疗伤,同是吴起对违纪的士兵从来都是依法处理,绝不手软,把严与爱有机结合传为佳话。在这方面关键是处理好严与爱的关系,我军人民军队的性质决定了对战友要有同志情、兄弟情,做到该严时严,该慈的慈,法中有情、情中有法两者统一起来,具体说来就是生活上多关心,关心战士的健康,关心士兵的成长进步,经常过问士兵的学习情况,鼓励战士完成好本职工作,严格落实条令条例。 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战士行为实施吸引导向。 通过抓典型,统一标准和做法,将条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形象地展示出来使大家便于学习,能够照着去做,这是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是学习其它单位的典型,在贯彻落实共同条令和武器装备管理工作的条例。一些单位已经做出了榜样,为我们走出了路子,要凭借经验,抓好条例条令的落实工作。如北京仪仗队,自身素质过硬,他们一贯坚持条例条令带兵,管理部队,做到人人懂条令,处处有规范,件件有落实,时时抓养成,观看录像后,战士们都由衷地说:“真神气、真威武。”作为带兵人借此引导好大家贯彻条例条令,树立正确的审美观。 、是在本单位发现和树立典型。同在一个单位,由于身体素质,个人经历,思想基础的差异,导致他们发展状况也不尽相同,有的同志在贯彻条例条令,落实规章制度上走在了前例,这样的同志我们要善于发现,及时肯定表扬。心理学研究表明,对人的某种行为给予肯定,以表扬为例,其心理过程,可由下图表示: 需要 期望行为成绩与目标表扬 从上图可以看出第一次需要,期望是自发产生的,第二次则是外界的影响下产生的,我们带兵人就是要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使贯彻落实条例条令进入良性循环。 维护条令的权威性,做到赏罚分明。叶剑英说过导之以觉悟,齐之以纪律,条例条令是部队的依据和法律,是由军队最高权力机构,依据立法程序颁发全军执行的具有法律性的规章,因此具有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时候都不准违反,条例条令具有约束性,强制性,除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条例条令教育外,还必须做到赏罚分明。赏罚分明首先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反条例条令和纪律者,应不论是官是兵,资历深浅年龄大小,军衔高低,家庭出身一视同仁,该罚则罚该奖则奖,不讲私情,不留情面,不吃软敢碰硬,绝不搞迁就和下不为例,其次要做到准确及时,注重时效。所谓准确就是要实事求是,准确地按功绩大小或违纪情节实施奖惩,不搞秋后算帐,起到激励人的作用。否则,奖惩时区时效,就会使战士觉得干好干坏一个样。再次,强化基督制约机制,部队管理中干部战士都有责任维护条例条令的权威,人人都在基督控制之中,一级做给一级看。在连队设立意见箱,把下级的情况反映上去,干部及时定期改正存在的问题,同时,干部也要摸好部属的思想侵向,抓住问题,限期改正,克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四、依法管理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是防止做表面文章,在落实条令规定上下功夫。 学习贯彻执行新的共同条令的根本目的是加强连队的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但是有的单位却只满足于表面文章上的轰轰烈烈、热闹。学习条令把精力放在背条文上,这虽然对督促学习有一定的作用,起到只知道是什么,但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结果是“背得很熟、忘的很快、养得很差”,也有的单位把贯彻条令用在物质条件上,花钱上盲目攀比,满足于观摩,本来达到安全标准的武器库还要装潢一下,要不就是扫扫路,走走步,整整铺,刷刷树,个别单位甚至把营区的树都砍成一个样,为了整齐划一,还牙刷、牙缸、牙膏都统一品牌。这是对落实条例条令的一种偏见。既违背我军坚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与共产党务实的工作作风不相符;另一方面这种一边学条令,一边违反条令的做法实在有害无益。 我们应该看到条令规定的各项制度,是军人的行为准则,军队建设规律的体现,贯彻执行条令,要在不打折扣的落实条令规定上下工夫,搞正规化建设设施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上,该花的钱得花。我们必须看到人的素质,这样既可少花钱,又能贯彻条令,何乐不为? 是防止短期行为要在持之以恒苦下功夫。条令是军队的常规,是军队的长年的命令。一个军人在整个服役期间都要严格按照条例条令规范行动。因此,学习和贯彻执行必须注意持久效应,在持之以恒下功夫,做到常抓不懈。个别单位在条令集训时,上级检查时,召开现场会时,抓的很紧,要求很严,集训一结束,现场会一开就万事大吉,我们从不否认为了迎接检查、参观在原有的基础上规范一下、提高一下,但是纯粹为了迎接检查的做法实在是大忌,它只会败坏连队风气,影响建设,落实条令必须防止断层、突击、时紧时松的现象,时时、处处、事事,人人用条令规范自己的才是长久之策。 是防止干部置身于法之外要在身教上下功夫。 贯彻执行共同条令,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不能坐而论道,不能只说不做,关键是在于干部带头学,带头执行。条令明确规定军官,文职干部,参训预备役人员适用本条令然而干部做得又怎么样,单是军官宿舍就可见一斑,早已家庭化,笔者在基层看到电视、冰箱、茶几、沙发、衣柜一应俱全、堂而皇之摆进了军官宿舍,早已司空见惯,仿佛不这样不行,这样作才对。其实这是不对,原因我在前面已经论述,不再重复。 我想只要我们严格落实条令条例,按规定办事,分队的战斗力就能提高,正规化水平就能提高,就能适应未来战斗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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