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共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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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编号:Q/ SSR-1.2-02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 编制人: 批准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2012年7月30日 审核日期:2012年8月1日专心-专注-专业目录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一、评价目的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通过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条款的搜集、整理和学习,对各条款进行识别、评审,查找日常作业和管理过程中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消除违规现象。从而满足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要求,达到保护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实现本质安全的目的。二、评价范围及依据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201126号文件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安全色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指南三、评价小组组成组长:向东(总经理)副组长:舒骁骥(技术总监兼副总经理)成员:赵永胜(生产部主任)、潘先伟(技术部)、宋一成(设备管理)、何明珠(财务部)、廖源(营销部)、彭露露(仓库管理)对适用于本公司的164部法律法规、标准条款进行评审,通过本次评审,发现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性方面,已建立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培训、沟通等规范的管理渠道,而且运行正常。四、符合性法律法规获取通过网络、地方政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等途径,收集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公司领导的全面协调下,与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交流、与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学习和讨论,并查阅有关基础资料,对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界定责任部门、相关部门和相关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符合性。五、评价过程1、收集并及时更新本公司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公司结合本企业的产品、活动和服务的特点,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等权威网站及和省、市环保/安全管理部门的联系等方式,及时获取国家、国务院和各部委、贵州省和贵阳市与本公司环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和其他相关要求。2、根据法律法规和和其他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1)本公司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和其他要求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尤其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中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2)通过对境管理方针的宣传,通过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培训等方式,把守法的思想和意识向各层次的员工灌输。员工树立了强烈的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3)在制定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时,充分考虑有关法律法规和和其他要求,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直接把法律法规和和其他要求直接转化到制度中。并通过制度的实施,把有关法律法规和和其他要求直接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3、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安全生产因素识别与评价1)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结合三个时态、三种状态、六种类型、对公司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以及可影响的环境因素加以识别,并列出了本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见附件)。4、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来制定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1)管理体系文件在策划的时候就充分考虑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法律法规的要求转化为企业的管理要求,从而从制度上确保了各级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2)通过重要安全因素的检查、内审、管理评审等形式的监测,对各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适用的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各项活动在法律法规和适用的其他要求的范围内。六、综合评价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及时收集和更新法律法规和适用的其他要求的渠道,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管理目标指标中对遵守这些要求作出了承诺,通过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本公司适用的法规要求,在安全生产因素识别中考虑了有关法律法规和适用的其他要求。本公司在安全生产运行控制程序、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和安全生产监测等过程中全面考虑并实施了这些法规要求。日常的活动、过程和服务等按照法规要求执行,公司严格按相关部门要求组织生产加工,无安全事故、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未收到周围企业、居民投诉,也未受到当地环境政府的处罚。七、需要改进的地方本公司的管理体系才刚刚建立,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文件颁布不久,员工对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的理解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因而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加强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适用的其他要求的培训,使员工养成自觉地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适用的其他要求的意识,提高预防污染意识。八、结论本公司遵守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规定,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基本符合,没有整改项。附件A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编号:Q/SSR-1.1-01序号发布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要求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生效日期相关条款适用部门1主席令第70号2002.6.292002.11.1全部条款所有部门2主席令第6号2008.10.282009.05.0117、11、14、15、1721、24、32、40、42、43、45、4654所有部门3主席令第52号2011.12.312011.12.314、5、6、7、11、34、35、36、42全公司4主席令22号1989.12.261989.12.26第四、五章全公司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修正案(八)2011.2.252011.5.1第134、135、136、338、346条所有部门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07.8.302007.11.1第18、21条及第四、五、六章所有部门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2000.7.82000.9.1第3、4、5条 生产部82004.3.142004.3.14第43条所有部门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8.12.291989.4.1第6条、第三章全部所有部门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2005.8.282005.12.1第23、24、25、26、27条行政部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国务院2010.12.202011.1.1全部条款所有部门12国务院令第259号国务院1999.1.221999.1.22第7、17条所有部门13国务院令591号国务院2011.3.22011.12.1全文所有部门14国务院令549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1.142009.5.1一、三、四、五、六、七章生产、技术部1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09.012011.11.01全部条款所有部门16主席令第65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6.292008.1.1第3、4条和二至七章全部所有部门1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3号令2012.07.012012.08.01第12条行政部、生产部1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令2005.7.222005.9.1第3章所有部门1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9.22006.10.1第14、20、21、22条款所有部门20国务院令第513号国务院2007.12.142008.1.1全部条款所有部门21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国家统计局1989.9.301990.1.1第4、5、6、7条款所有部门2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01.202004.03.01第8、12条所有部门23财企201216号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2012.2.142012.2.14第14、15、16、20条财务部24劳社部发20083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1.32008.1.3全部条款所有部门25黔劳局发(1994)37号贵州劳动局1994.5.191994.5.19全部条款所有部门26国发199726号国务院1997.7.161997.7.16三所有部门27黔府发(1999)16号贵州人民政府1999.3.251999.3.25七所有部门28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2000.6.212000.7.1第五条所有部门2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10.262001.1.1第五条所有部门3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10.12.312011.1.1第23、25条所有部门31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省人民政府2004.6.302004.7.1第5、6、12、15、16、17条款所有部门3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令2010.05.242010.07.01第35、36、37、39、41条生产、技术、行政3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3.162000.7.1第2、6条款生产、技术、行政34主席令2000.4.292000.9.1第5、11、12、13、19、20、21、36、37、61、62条全公司35主席令31号2004.12.292005.4.1第5、9、13、14、16、18、30、35、40、41、42、44、45、50、52、53、55、59、62全公司36主席令77号2002.12.282003.9.117、18、20、22、24技术部37主席令77号1996.10.291997.3.113、14、15行政部、技术部38主席令77号2007.10.282008.4.113、72全公司39主席令54号2012.2.292012.7.118、19、20全公司40主席令87号2008.2.282008.6.13、9、17、21、22、33、43、82、83全公司41环保总局令第27号2005.8.302005.10.17、8、911、13、15、16、18、25全公司422009.3.262009.6.114、15、42全公司432012.7.52012.7.5第二十一条全公司442010.9.172010.9.17第二十一条行政部452005.9.232005.11.1第21条行政部 技术部 生产部462010.9.172010.9.1732、33条全公司47国务院2006.1.242006.1.24全文全公司48环保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1号环保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6.62008.8.12行政部、技术部、生产部49环保总局令第8号2010.1.192010.3.1第二条技术部50环保总局令第13号2001.12.272002.2.19、10、11、12、16行政部、技术部51国务院令284号国务院2000.3.202000.3.203-9,11,16, 18,19,38-49全公司52黔环发20113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1.9.42011.9.419、21-25技术部、生产部53黔环通201018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0.11.12010.11.1第四条技术部、生产部54主席令第52号2011.12.312011.12.31全部条款行政部55主席令第28号1994.07.051995.01.014、15、38-45、第五至十二章所有部门56主席令 第八号2011.04.222011.5.1全部条款所有部门57国务院令第405号国务院2004.4.12004.5.1全部条款所有部门58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2004.1.132004.1.132、3、6、7、9、10.13-22所有部门5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2006.1.172006.3.1第2、3、4条、第二、三、四、六章行政部6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2006.9.22006.10.1第二章、四、五、六章行政部6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01.192012.03.0117、19、20、29、49、50、51条款行政部6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07.172012.09.01第3、6条、第三、五章所有部门6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07.012012.08.0110、11、12、14-17条款所有部门6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04.272012.06.013、4、10、11、12、14、15、18-20条、第四、五章所有部门6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08.052011.12.01第七条所有部门6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04.272012.06.01第2、5、6、8条所有部门6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04.272012.07.01第2、3、4条、第二、四章所有部门6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03.062012.06.01第4、5条、第二、四章所有部门6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08.052011.12.013、9、10-23、30-36、43-49所有部门7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12.142011.02.014、7-9、11-17、21-29、30-35所有部门71监察部、 2006.11.222006.11.22第17条所有部门72贵州省人大2006.7.192006.9.1全部条款所有部门732009.12.202009.12.203、4所有部门742008.11.112008.11.11三、四所有部门752008.10.12008.10.12、3、6、11、12条款所有部门76安监管协调字2004.4.272004.4.27三所有部门77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中国气象局2004.12.162005.2.1第三、四章所有部门78国务院令493号国务院2007.4.92007.6.1全部条款79预案化学工业部1994.10.81994.10.8全部条款生产部80机械工业部(86)机械工业部1986.10.71987.1.1第二章技术部8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12.292007.6.1第四章技术部82劳部发1995161号劳动部1995.4.71995.4.7全部条款所有部门83国务院第591号令国务院2011.3.22011.12.1全部条款所有部门8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国务院2005.8.112005.11.1第17条行政部 生产部 技术部852005.11.1第三类生产部 技术部86国务院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2012.4.282012.4.283-15所有部门87劳动部1990.1.181990.1.18三所有部门8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5.7.222005.9.1三、五章所有部门89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国家经贸委200020005、15、16所有部门902006年第216号关于发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2号修改单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12.312007.1.5生产、技术部9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0.6.292000.10.1第二章第二、三节第三章第二、三节生产、技术部92国质检特201022号国家质检总局2010.1.142010.1.14生产部9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1.102005.7.1全部条款生产部9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4.92001.4.96、15-21、29-34生产部95公安部令第6号公安部1990.4.101990.4.10全部条款生产、财务部96公安部令第107号公安部2009.4.302009.5.1第八条生产、行政部97公安部令第108号公安部2009.4.302009.5.1第四节生产、行政部98卫生部令第24号卫生部2002.3.282002.5.116、35、36行政部99卫生部令第41号卫生部1995.6.21995.6.26、11、13行政部100卫生部1997.10.291997.10.295-7、9、12、14行政部10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5.7.142005.9.1全文PSS事业部10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5.7.142005.9.1全文PSS事业部10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4.1全文PSS事业部10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4.1全文PSS事业部10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11.192009.1.1全文生产部10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11.192009.1.1全文生产部1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11.192009.1.1全文生产部1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11.192009.1.1全文生产部109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11.192009.1.1全文生产部110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11.192009.1.1全文生产部111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11.192009.1.1全文生产部112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11.192009.1.1全文生产部113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11.192009.1.1全文生产部114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11.192009.1.1全文生产部115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9.62011.5.1全文所有部门116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9.62011.5.1全文所有部门117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9.62011.5.1全文所有部门118AQ/T3032-201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9.62011.5.1全文所有部门119AQ/T3033-201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9.62011.5.1全文生产部120AQ/T3035-201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9.62011.5.1全文生产部121AQ/T3036-201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9.62011.5.1全文生产部122AQ/T4208-201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9.62011.5.1全文生产部123AQ6102-20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4.1全文生产部12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1.1全文生产部12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1.1全文生产部12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9.202006.11.1全文生产部12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4.192011.9.1全文生产部12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11.192009.1.1全文生产部12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11.192009.1.1全文生产部13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6.1全文生产部131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1.42007.4.1全文生产部13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86.5.311987.2.1全文生产、行政部13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12.112009.10.1全文生产部13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12.112009.10.1全文生产部13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12.152009.10.14、5生产部1362009.6.212010.5.1全文生产部137GBl5603-199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5.7.22009.8.31全文生产部138GB/Tl6483-200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6.182009.2.1全文生产部139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20122012第4、8类生产部1401999.5.141999.12.14、5、6生产部14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005.7.152005.10.14.2、5.1、5.2、6.1、6.2生产部14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2009.10.13.1、4.1、4.4生产部143工艺管道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10.14.2、6.1生产部144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_通则2009.6.12010.5.1全文生产部145GB 50223-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7.302008.7.30全文146建筑防雷设计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11.32011.10.1全文生产部147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2008.12.152009.10.1全文生产部14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2010.8.1全文生产部149工业企业平面设计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3.302012.8.1全文技术部15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3.312009.12.1全文所有部门151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2006全文生产部技术部152卫生部2007.4.122007.11.1全文生产部153卫生部2007.4.122007.11.1全文生产部154GB 18597-2001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2.282002.7.14、5、6、7、8行政部 生产部 技术部155GB12268-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5.112012.12.1全文行政部 生产部 技术部156GA57-93公安部1993.10.11993.10.1全文生产部技术部157GA58-93公安部1993.10.11993.10.1生产部、技术部15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09.8.312009.8.311.3生产部159TSG Q5001-2009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09.8.312009.8.31第九条生产部160TSG Z6001-201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05.9.162005.9.16第7、24条生产部161TSG R6001-20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11.5.112011.5.113、4、5、6、7、8生产部162TSG ZF001-200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06.10.272006.10.27第四章第七节、第五、六、七章生产部163DB52.12-1999贵州省技术监督局1999.4.121999.10.1全文行政部、生产部164HG 20571-19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化学工业部1995.5.311996.3.1全文生产部技术部附件B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编号:Q/ SSR-1.2-01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要求名称实施/更新日期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符合性各项(不符合)原因12002.11.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国家施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追究制度。符合22009.05.0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禁止在火灾、爆炸的场所使用明火,确需时,应办理审批手续,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报警,易燃易爆品应贴安全标签,作业场所设安全标志。符合32011.12.3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制度、职业卫生档案,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告知职业危害。符合41989.12.26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因发生事故造成污染,应及时通报并向上级报告。符合5修正案(八)2011.5.1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62007.11.1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符合72000.9.1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符合82004.3.14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符合91989.4.1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符合102005.12.1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符合11201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按时交纳工伤保险的待遇符合121999.1.22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其他事项。符合132011.12.1危险化学品包括的种类;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种类在相应场所设置安全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行;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技术说明书、标签;运输危险化学品应有相关的资质;危险化学品应要求进行登记。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符合142009.5.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应进行登记,特种设备应定期校验。符合152011.11.01事故的登记;事故的报告符合162008.1.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符合172012.08.01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中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应进行登记,终止生产后的3个月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险化学品登记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分类和标签信息,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类别、象形图、警示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等;(二)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外观与性状、溶解性、熔点、沸点等物理性质,闪点、爆炸极限、自燃温度、分解温度等化学性质;(三)主要用途,包括企业推荐的产品合法用途、禁止或者限制的用途等;(四)危险特性,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和毒理特性;(五)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其中,储存的安全要求包括对建筑条件、库房条件、安全条件、环境卫生条件、温度和湿度条件的要求,使用的安全要求包括使用时的操作条件、作业人员防护措施、使用现场危害控制措施等,运输的安全要求包括对运输或者输送方式的要求、危害信息向有关运输人员的传递手段、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六)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窒息、灼伤等化学品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方法,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等。符合182005.9.1劳动用品的配备应符合要求,安排专项经费的配备,劳动用品符合国家标准,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192006.10.1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全部完成后,向与本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与本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符合202008.1.1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二条修改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符合211990.1.1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符合222004.03.01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符合232012.2.14企业在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符合242008.1.3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符合251994.5.19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地同行业规模和生产条件的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水平。同时,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当地公布的物价指数上涨情况,适时调整职工工资。企业职工在职期间生、老、病、死、伤、残、医疗、休假、探亲等保险福利待遇,均按国家和省对国有企业的规定执行,所需费用从企业成本中支付。符合261997.7.16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符合271999.3.25强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企业要按和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有能力缴费的企业逾期不缴、无故拖欠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和下达书,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基金。对工效挂钩企业逾期符合282000.7.1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 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 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 滞纳金; (四) 财政补贴; (五) 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符合292001.1.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符合302011.1.1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符合312004.7.1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将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参保时间、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工伤事故、工伤职工及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符合322010.07.0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332000.7.1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以下简称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用人单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术性较强,但当地培训机构尚未开展培训的技术工种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先招收再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符合342000.9.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前款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其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符合352005.4.1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的验收应当与对主体工程的验收同时进行。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符合362003.9.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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