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电力段修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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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则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燃、电力机车 段修管理细则 (以下简称 段细 )是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燃、电力机 、 车段修管理规程的要求,按路局信息、控制、管 理、三基安全管理办法,规燃、电力机车检修工作, 保证机车质量, 更好地适应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段细 。 段细做为燃、电力机车检修工作的标准,是机车质量管理 的支持性文件,各项条款与段规 具有同等的效力。燃、电力机车的检修要贯彻“质量第一”和“修养并重,预防 为主”的检修方针及局“单元控制、 循环检修、质量保周期”的检 修工作原则, 通过检修体制的改革, 逐步实现从计划预防修向主要零 部件的 专业化集中修和定期检测状态修过渡。机车质量活动要通过贯彻 IS09000 族标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 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实现“ 2 扣” ” 00 化。各机务段要加强机车质量信息的采集和利用, 做到段联网, 建立 机车检修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机车 关键部件和关键试验环节的试验 数据采集、存储、分析的自动化。段修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稳定和延续机车原设计和制造质量, 使 机车在两次修程间始终处于质量稳定 期。开展机车“双达标”工作, 通过检修、保养的达标,实现上述要求。在执行过程中,遇有超出段细规定的问题时,机务段可以 参照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处理, 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段细由机务处负责解释。第二章 质量管理各机务段应建立以段长为主任的质量管理委员会 (以下称质管 会) 和机车质量定期分析制度, 每月 10 日前、每年元月 20 日 前对上月及上年度的机车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定期质量分析可结合 “质管会会议” 、 “段验会议” 、机破、临修分析会一并进行。一、质量管理委员会质管会是机务段机车质量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制定质量方针和 质量目标、确定职责、建立体系、实 现策划、控制和改进等活动, 质管会要建立章程、会议制度和常设办公室。1 组织机构主任:段长副主任:主管检修段长。总工程师 委员: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各有关科室、车间主任。2 质管会主要任务 以“双达标”工作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收集、分析。利用机 车质量方面的有关信息,有效控制机车 质量。结合部、局机车质量 工作重点, 针对本单位机车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健全相关的 机构、制 度、规定、办法、运作机制。按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段 工作规划、方针、目标,做出相应的决策、制定 分层次的技术组织 措施,调动和发挥各级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宣传、发动。推进、检查、 考核、表彰等工作。质管会至少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全面分析机车质 量管理情况,并检查上一次会议所布置 工作的实施进度。二“双达标”工作“双达标” 工作是搞好机车质量工作的有效载体, 是落实各项工 艺围标准的具体实践,是一项长 期的工作。各分局和机务段必须建 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达标机车是机车在检修。运用中,检修和保养质量都达到了规 定的标准。样板车是机车检修、保养质量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达标机车标 准,外观美洁,乘务人员的素质和礼仪 水平达到优秀,对其它机车 和人员能起到示和表率作用,由分局命名的机车。1 “双达标”工作的日常管理“双达标” 组织工作由质管会负责, 日常管理工作原则上由段质 检室负责。质检室负责兑标、评定、 达标车档案管理等,对不达标 项点进行考核。2 “双达标”保证机制各段必须按照路局有关要求制定 机车检修、 保养质量“双达标” 管理细则 ,作为“双达标”工作 日常化、制度化。规化的保证机 制。容应包括:分局和段两级机构的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双 达标” 工作的方案,对“双达标”工作作出定时、定量、定责的规3 行为标准和状态标准( 1) 达标车、样板车评定标准;( 2) 机车检修质量达标评分标准;( 3) 机车保养达标评分标准;( 4) 工具备品管理及礼仪定置管理评分标准;( 5) 乘务员、检修作业人员礼仪标准;( 6) 主要成本指标控制标准。4 “双达标”工作的考核、奖励机制 机车中修和小辅修落成交验前进行一次兑标评定,达到标准的 予以命名, 不达标的机车整修合格后可 投入运用,但本次不予命名。“双达标” 的评定工作必须由段质管会副主任以上领导主持, 召 集有关人员按标准评定。达标车兑标得分必须在 90 分及以上。样板车兑标得分必须在 95 分及以上。各段制定的标准不得低于局标准。 各分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样板 车的评定工作,已命名的样板车需重 新进行评定。样板车在分局平 衡,样板车的命名数量一般不超过分局管配属机车总台数的 10% 。运用机车发生责任机破以上事故, 从发生之日起取消样板车、 达 标车资格下一盾环重新参加评定。三、质量检查室 机务段设立质量检查室和专职机车质量检查员(以下简称质检员)质量检查工作是检修自身质量保 证体系的重要环节、质量检查 室原则上隶属于总工程师直接领导。质检员按检修车问人数 60 :1 的比例配备,人数少于 120 人 的车问,质检员不少于 2 人。质检员的职责是从事作业过程的现场管理、关键工序的质量控 制、检修围、工艺执行的指导以及提 供对班组质量考核的依据。1作业过程的现场控制 负责制定并落实中、小、辅修围及检修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跟 踪及检查的各项制度。按围、 工艺。技术标准及要求,做好检查、 督促、指导工作, 不断提高机车或部件质量的受控程度,交验合格的 配件及机车。2 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 关键零、 部件、 主要工序的工艺质量 须经质检员确认合格后, 才可进入下道工序或进入中心备品库; 按 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质量控制记录台账, 做好质量信息的分析和反馈 工作。3 检修围、工艺的指导 结合执行围、工艺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督促或示方式对作业者 进行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做到 月有分析及处理意见,季有小结、 年有总结。4 质检员的权力代表段行使作业过程现场管理职权。对违章、的职工进行制止和考核;对坚持按工艺和标准修车的职工提出奖励建议。5质检员的管理 段每月对质检员的工作进行分析、考核,对发现问题且解决问题 多、工艺培训教育工作开展好、坚持 标准且及时制止、简化修、为 围歼机破做出贡献的质检员给予表彰、奖励。质检员应参加“百台赛”评比,月度奖金收入不低于一线工长的 水平。四、机车检测工作 机车检测工作是适应修制改革需要,按照“修检分开”的原则,利用 现代科技检测仪器,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对机车状态进行诊断,实 现对机车质量的监控。 在确保机车质量良好的前提下, 延长部件的使 用周 期和检修周期,减少过剩修理,为修制改革提供必要条件。1 机车检测工作任务 机车检测工作要围绕机车质量状态, 开展 机车电气线路检测,机车燃油压力波检测、机车轴承动静态 检测、 机车油水检验,机车顶轮检测等项工作。2检测中心机务段应结合本段实际情况建立机车检测中心, 明确检测中心的 职责、职权。(l)检测中心职责贯彻执行部局、 分局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要求,按照与时俱进 的原则,不断扩大机车检测围和具 体项目,不断提高机车检测水平, 使机车质量状态有序可控。采用计算机技术和高科技检测手段,按照信息共享的原则,建 立完善机车检测质量信息库,为各生产 车间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并 监督、认证信息传递的情况。掌握机车质量状态, 生产任务及技术指标,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不断提出本部门的改进措施,充分利 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开展科学试验和质量课题攻关。对各生产车间有关人员进行检测知识的宣传、 教育,组织检测人 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培训,掌握检 测有关知识。(2)检测中心职权 通过人检、机检手段,对机车质量状态实施监控。 为机车检修和运用工作提供检测数据, 对不良信息及时反馈, 施 修后进行认证。 制止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油脂及冷却水。3机车检测项目( 1) 机车日常及故障机车检测项目机车柴油机压力波检测;机车电气线路检测; 机车车上部分电机轴承(主发电机、起动发电机、励磁机)检 测;机车顶轮检测机车油水检验。( 2) 机车中、小、辅修检测项目中修时轴箱轴承、电机轴承动静态检测;小、辅修时机车电气线路检测;小、辅修时压力波检测;小、辅修时电机轴承检测;小、辅修时油 水检测;中、小、辅修时机车部件探伤检测;中修顶轮检测。4、检测分析的有关要求日常做好统计;检测后必须及时将检测数据存储, 对异常检测项目要作好分析, 方便查阅;实行定时分析方法;对机车检测实施月分析、季分析和年度分析; 分析故障规律和原因,向有关部门反映。5 轴承管理( 1 )车承检测站的设置中修机务段要建立机车轴承检测站, 按机车轴承技术管理规要求 配齐场地及设备。(2)轴承检测工作围 对燃、电力机车牵引电机轴承、轴箱轴承、主发电机轴承状态进 行检测和判定,不合格轴承应送有 关专业工厂大修或报废,机务段对轴承不进行修理和选配。( 3 )轴承检测要求新品轴承上车前要进行动、静态检测; 旧轴承下车后必须解体进行动。静态检测,两项检测合格后方 可装车。动、静态检测设备、轴承检测仪及顶轮检测设备每两年检定一 次,传感器每年检定一次。中修段轴承检测资格认证由路局组织进行。6探伤管理(l)部件探伤 机车中、小、辅修,按局、分局规定探伤围对零、 部件进行无损探伤。( 2 )探伤仪器的检查保养 探伤仪器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检定周期 及时检定,每日开工前应对探伤仪器进行检查,电磁探伤器应检 查 灵敏度和提升力, 磁粉探伤应检查粒度和磁性, 超声波探伤仪应检查 灵敏度余量、垂直线性、水平线性、 动态围。探伤工长每半月对探伤设备进行抽查。 每月初由总工程师或检修 段长主持,检修主任、设备主任、技 术主任、验收室主任、电力工 长、探伤工程师、探伤工长参加,对探伤仪器进行检查。填写鉴定记 录并签 宇,探伤组负责保管。每项作业完毕,应及时将探伤仪器、附件、试块清扫于净,将仪 器放到指定地点。( 3 )探伤工作管理机务段应加强对探伤工作的领导, 总工程师或检修段长应熟悉有 关探伤的规章制度,定期对探伤工作 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 署改进意见, 及时解决探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制定有关探伤工 作的技 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机务段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颁发的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和 燃、电力机车主要部件判伤标准 及局发燃机车主要部件探伤 工艺 ,配足探伤人员和仪器,探伤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且必须接 受专业 培训,取得铁道部无损检测委员会的书后方可独立进行探伤 作业。中修段至少有一名二级以上资格 证书的探伤人员。各段应制定年度的探伤学习计划。 每月至少组织学习一次, 容包 括:无损探伤理论、工艺、围、 实际测试,金属材料基本知识,有 完整的教学进度、 教学者和学习人员的考勤, 有完善的考核办法及具 体 奖惩制度。机车主要配件探伤时,验收员应按规定参加,监督探伤作业过 程。探伤发现主要配件裂纹时,操作人员应通知鉴定小组成员: 探伤工程师或检修工程师。验收员、检修 主任等。由鉴定小组 成员共同按段规、熔焊规则及工艺规定确定处理意见。探伤报废部件均须打上报废标记,远离探伤现场防止误用。 超声波探伤仪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定, 经局探伤设备 维修站检定合格并发给检定合格证 后,方允许使用。使用期超过 8 年,必须送局探伤设备维修站进行技术鉴定。探伤人员应相对稳定, 取得一、 二级探伤证书的探伤人员未经机 务处批准不得任意调动。探伤人员奖 金、福利待遇应与一线工人相同。探伤工作必须执行一次作业标准化, 段每季考核一次, 车间每月 考核一次,并作好记录。五、机车交验及验收装车的新品配件必须是经过部、 局认定,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 生产的具有合格证的合格产品。 配件段修须经驻段验收人员验收合 格,方可装车使用。机车修竣后,经过“双达标”评定达标,由检修主任或调度员 向局驻段验收员交验。验收员确认合格后,办理交验手续。段修机车若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没有明确数据和具体规定,由 段、验双方商定技术条件,实事地 加以解决,双方意见不一致时, 在不影响安全、性能和互换的情况下,由总工程师签章交车,并将此 技术 条件报局核备。机务段因客观原因暂时达不到修程标准, 在不影响安全、 性能的 前提下,由段、验双方协商,提出执 行期限和改进措施报告,报局 核批,做为验收依据。第三章 技术管理二、机车质量分析1 机破管理与分析 机破机车回段后, 由机务段长(总工程师) 技术、质检、检修、运用、验收、教育、安全室 人员组成鉴定小组, 对机破机车情况进行检查和鉴定,找出原因,测取数据,确定修程, 并由技术室通知 检修车间施修。由机务段段长(总工程师)主持,机破鉴定小组成员及运用、检 修等有关人员参加,在机破机 车到段后 72 小时召开分析会。机务段在机破车回段后 72 小时,向局机务处提报机车机破 报告表 ,将机破概况和分析情 况书面(电传)报机务处。当分析 责任属于承修段时, 机务段应及时电告承修段, 同时提报原始资料和 转 出理由。机务处根据具体情况裁定责任,确属承修段责任时,机 破件数落承修段。机破预分析制度。 各机务段应根据机车检修、运用经验、质量保 证期规定及故障发生规律,规 定出一些直接划分责任归属的机破种 类,在机破分析会上不再分析责任。机破(含机故)分析。机务段在对机破发生的过程及损坏情况调 查清楚后,要立即进行分析。 分析容包括故障概况、破损情况、破 损原因、责任、处理意见和防止措施。 机破分析要双定责, 即要确 定 作业者责任,同时也要确定管理者责任。机破定责率考核标准: 半年度及年度不低于 70% 。机破发生率 不超过局定机破指标,可不考核 该项指标。根据机破管理办法及机破预分析制度规定的定责围, 认真组织机 破分析,并由总工程师确定 责任部门(各部门再相应落实责任者) 。新造、大修机车,凡在质量保证期和保证围外所发生的机破, 一律视为机务段分析承担责任 的件数,并以机务段各管理环节中, 相对最大责任者,确定责任归属;第二位责任者为相关责任。新造、 大修机车, 凡在质量保证期和保证围所发生的机破, 可 酌情确定相关管理责任归属, 特别要严格掌握重复出现机破的管理 责任。 新造、大修机车,在质量保证期和保证围发生机破,由段汇 总报局统一向工厂反馈。定责为“材质” 的机破件数,要同时界定材料室、技术室、验 收室、作业者等环节的主要管 理责任者;重复出现的,要比照“责 任者”进行考核。2 临修分析 临修分析由技术主任主持,检修、运用。技术、验收等有关人 员参加,至少每旬召开一次临修 分析会。分析前,有关人员要对临修机车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分析资料。 分析会上,确认临修发生的原 因,明确责任,制定相应的措施,将 分析结果记载于临修登记簿。临修也要比照机破分析进行定责。3碎修分析 机车技术作业时间处理的零活,简称碎修。它是最直接、最真实 反映机车质量的信息,是频 繁发生的质量故障。碎修应每日统计,按月记入碎修登记簿并输入微机。 各专业技术人员每月至少分析一次, 并提出书面改进措施建议。4 超围修分析 每季度末由专业技术人员对机车超围修及重大返工修情况进行 一次分析,由技术室汇总形成 书面材料,于每季后 15 日报分局机 务分处和铁路局机务处。5 综合质量分析各段每季要对机车质量状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材料于每季后15 日报分局(机务分处)和铁 路局(机务处) 。各段在年度综合质量分析前要召开由段长主持,总工程师、主 管段长、检修、运用、设备主任、 技术、验收人员、质检、指导司 机参加的年度机车质量分析会。 分析容: 机破、临修、碎修、超围修、 换车修、大部件破损; 分析用数理统计方法, 确定机车质量关键问题, 制定对策;分析上年措施落实的有 效性及原因,行之有效的措施应 纳入相应的工艺、围。年度综合分析置在下年 l 月末前报分局(机 务分 处)和铁路局(机务处)三、段验会议机务段段验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 段验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 参加人员:段长、验收室全体, 技术室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修 车问主任(副主任) 、有关班组工长、运用车间主任(副主任)及 乘务 员代表。会议容:听取技术主任关于季度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机车质量 分析和上次段验会议决定事项 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验收室主任对 检修工作情况的意见;听取技术室、检修、运用、设备车间等有关人 员对改进工作的意见; 总工程师归纳总结会上提出的问题, 确定解决 方案和措施,明确实施部门和人员。会议纪要;段验会议由技术室负责记录,并汇总形成纪要。 纪要容: 上次会议遗留问题和本次会议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法, 完成期限, 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纪要由段长签发下达到技术、 验收、检修、运用、设备等有关部门。四、数据与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数据资料信息管理制度,明确检修数据资料信息的收 集、整理、保管、分析和反馈。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做好数据储存、分析和信息管理及反馈工 作,用好信息资源。技术人员应 熟练使用计算机及 机车检修管理 信息系统入按规定报送、 传递机车检修信息。 机务段都要做到段联 网, 建立机车检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网络化、无纸化办 公。机务段每半年对检修有关指标进行一次分析,并形成书面资 料。五、修程、周期1修程燃、电力机车分为大修、中修、小修、辅修四级修程。燃机车 实行二中一大、二辅一小检 修制。电力机车实至三中一大、三辅一 小检修制。其修为厂修修程,中修、小修、辅修为段修修程。根据路局机车检修实际,经路局批准,机务段可承担部分机车 主要部件换件修。2检修周期(1)大修(含主要部件换件修,以下简称换件修) 严格执行铁道部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规程规定的大修周东风系列、型于线机车 80 万公里以上,调小机车 8 10 年; 红系列于线机车 60 万公 里以上, 调小机车 5 6 年;电力干线机 车 160 万公里以上,调小机车 15 年以上。(2)中修 燃机车新造至一次中修执行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规程规 定的上限,一次中修至二次 中修执行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规程 规定的中限,二次中修至大修执行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 规程 规定的下限。电力机车新造至一次中修执行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 规程规定的上限,一次中 修至三次中修执行燃、电力机车段修 管理规程规定的中限,三次中修至大修执行燃、电力机车 段修 管理规程规定的下限。一次中修东风系列、型于线机车 30 万公里,调小机车 3 一 3 5 年;红系列干线机车 22 万公里,调小机车 2 年;电力干线 机车 50 万公里以上,调小机车 4 4 5 年。二次中修东风系列、型于线机车 27 万公里以上,调小机车 3 年;红系列于线机车 20 万公里以上,调小机车 1 5 一 2 年;电 力机车二、三次中修于线机车的万公里,调小机车 4 年。末次至大修东风系列、型干线机车 25 万公里以上,调小机 车 2 5 年;红系列于线机 车 18 万公里以上, 调小机车 1 5 一 2 年;电力于线机车 40 万公里以上,调小机车 3 5 年以上。如遇特殊情况需缩短检修周期时, 机务段应提出书面申请, 经机务处审批, 方可安排检修计划。(3)小、辅修 按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规程规定执行。各段可按修制改 革的要求,按公里量、时间量、 负荷量,进一步延长机车或部件的 检修周期和进行新的计算方式的尝试, 实行“弹性周期计划修” 或“定 期检查状态修” 。辅修各型机车干线不少于 2 万公里,调小不少于 2 个月。小修各型燃机车干线不少于 6 万公里,调小不少于 6 个月; 各型电力机车于线不少于 8 万公 里,调小不少于 8 个月。3 检修计划 机车检修应按计划均衡进行。检修计划由机务段技术室负责会 同检修、运用车间,根据机车的 实际技术状态、走行公里或运用期 限及生产安排进行编制, 按照程序审批后下达执行。 机务段长每季检 查 一次检修计划的执行情况。(1 ) 小、辅修计划机车小、辅修采用月、旬(或周)计划。月计划应在月开始前 5 天、旬(周)计划在旬(周) 前 3 天编制出,经段长批准后,下达 各车间、科(室)执行。委修段应在承修段计划编制日期的前 3 天, 将委修的小、辅修机车的车号、走行公里及主要技术状态报承修段。编制计划时,检修工程师、运用工程师依据机车运用及技术状态, 会同检修综合检修台位、检 次等因素共同编制。需变更或调整计划时, 由检修工程师呈报主管领导同意后, 通知 有关部门。运用车间要于机车修程开工前 48 小时填好“机统一 28 ” , 并于 24 小时前交检修车间。运用工程师每月对检修计划兑现率和准时扣车率进行分析, 上报 段领导。(2 ) 中修计划机务段应在每年 6 月 15 日前编制下年度中修预计计划, 10 月 15 日前编制出下年分季的年度 计划,上报铁路局。机务段每季开始前 45 天编制出分月季度中修计划,上报铁路 局。根据铁路局批准的季度中修 计划,承修段于每月开始前 10 天 编制下达月施工计划, 报铁路局并通知委修段。 委修段应在每月开始 前 25 天将中修机车不良状态书寄铁路局和承修段各一份。(3 ) 大修计划(换件修)机务段应在每年 6 月末前,根据预测的机车走行公里和机车基 本技术状态及检修情况,编制下 年机车大修预计计划和隔年机车大 修滚动计划报铁路局。机务段每年 3 月 25 日、 9 月 25 日前,将下半年及下年上 半年机车大修计划和不良状态书报铁 路局。六、中修及换件修机车管理1 中修及换件修机车管理要点 机务段要严格执行铁路局下达的检修计划。 如需要对原计划进行变更时, 必须报请铁路局批准。委修段应按计划日期, 准确掌握和安排机车离段时问。 在机车离 段前由委修段技术室拍发机车 离段电报,通知承修段及路局和分局。 机车乘务员在回送途中经常与j。度联系,以保证机车按规定时问 到 达承修段。各型机车的入段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机车实行“有人”回送,对于入修前发生的“故障”机车,其修 程超出委修段检修能力,报铁 路局审核批准,入承修段修理,并按 “无火”状态回送。其它情况下的“无火”回送,由委修段与承修段 具体商定,并报铁路局备案。机车入修前不得擅自拆换零部件。若委、承修段经过协商,在 不良状态书中填记有缺失部件, 且不影响修程正常进行的, 则由承修 段按标准配齐另行计价。 若无补件协议而机车缺件, 影响正常修理周 期时,承修段可不予接车,责任由委修段承担。委修机车到达承修段后,承修段技术室应及时拍发电报通知承 修段及路局和分局。委修段机车入修时,承修段指定专人接车,并会同送车人员于 机车上台前,对入修机车状态进 行鉴定。对机车缺失部件和因交通 肇事、碰撞异物、冻结等破损部件,填写在交接记录中,承修段应予 更 换配齐,并以此记录作为向委修段转账的依据。经鉴定后,送、 接车人员应在记录上共同签字, 并由送车 人员带回一份交段技术室。委修段机车入修时, 应随车携带机车履历簿和补充技术资料, 由 送车人员在机车离、返段时, 分别与委、承修段技术室办理交接。交接时应清点册数,检查其状态是否良好,并在交接簿上签字。承修 段技术部门严格按规定填好履历簿, 委修段的代表如发现履历簿填写 不全,容不符合规定,有权要求重 新填写。承修段应保证委修机车 修竣后,机车履历簿随本车送返委修段。参加换件修和中修的机车乘务员不得少于两班。委修段机车入 修时,其随车乘务员应向局驻段 验收室报到,承修段要做好送车人 员的接待安排。 委修段机车乘务员由承修段验收室负责考勤, 在交接 车 工长的指导下工作。委修段要对机车乘务员进行教育,在修期间 自觉遵守承修段工作、生活及其他有关规 章制度。承修段验收室应 在下月 5 日前,将本月委修机车乘务员的考勤、工作及有关表现以 书面通知委修 段。入修机车应按修程的互换围实行配件互换修理制, 因特殊原因部 件需修现车时,委修段和承 修段应事先商定形成具体协议,并报路 局核批。委修段对已进行的机车技术改造项目要求保留时, 必须在机车不 良状态书中注明,在不影响正 常检修的前提下,承修段应予保留。机车入修时, 对在解体过程中出现的超出修程围的破损部件, 经 送车人员确认后,在“领料 单”上签字,由承修段做为计价依据。机车入修时,其车上工具及备品应在乘务员与承修段于机车上台 前办理交接,由承修段代为保 管或提供专用房间,由乘务员自行保 管。机车乘务员应在试运结束后, 从入库闸楼之时算起, 在 2 小时, 将机车各部所需处理的故障 和零活一次性提报给检修车间和验收员。中修后的机车, 由局驻段验收员按规定进行验收, 其修竣交 车以验收员在 机车中修验收记录 上签收为准。换件修机车由部 驻局机车验收室进行验收,在机车换件修验收记录上签收为准。 若因没 有具体规定,或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或由于客观原因达不 到规定的技术标准而影响验收交车时, 应由段 验双方商定技术条件, 实事地加以解决,如有协商不一致时,将双方意见记在机车验收记 录簿中, 由承修段总工程师决定处理。修后的机车由承修段技术室及时拍发电报,通知路局、分局和 机务段。局管机车修后“有火”回送。委修机车自交车之时起, “有火” 机车回送应于 48 小时离开 承修段(机车整体涂漆时可增加 96 小 时) 。委修段机车到达承修段后交接前,机车修竣交车后返段前,由 委修段机车乘务员负责看车(包 括冬季库外打温) ,承修段应提供 方便。委修段机车交车后至回送前,机车出现的故障和零活,承修段 应负责处理。若由于乘务员处理 不当造成较大损失时,经局驻段验 收室(换件修需反馈部驻局机车验收室)判明责任后,其损失材料费 应 由委修段承担。修后机车在回送途中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行时, 机车乘务员应及 时与本段联系,由技术室确定 故障机车修理去向中修段是铁路局燃、电力机车的检修基地,对于小辅修段出现 的较大故障机车,小辅修段不 具备修理能力时,中修段应积极予以 承担。2换件修及中修机车质量信息反馈和处理 机车换件修和中修后,在正常运用和保养维修的情况下,承 修段应按规定围保证规定的使用期限, 实行机车质量保证期保修制度 并逐步向免维修过渡。机车经验收室签收落成后, 委修段及随车乘务员不得以任何借口 拒绝接车。机车修竣后在保证期发生故障时, 由局驻段验收室判明责任, 由委修段通知承修段共同确认, 如有争议由铁路局裁决。委修段将故障原因书面通知承修段, 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机务 处。承修段在接到委修段电报后 24 小时,必须明确答复处理方式, 电报通知委修段,抄报上级 主管部门,超时不答复,委修段可自行 决定修复方式,并向局主管业务部门汇报,经铁路局核查后进行裁 定。在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 经判明承修段责任时, 承修段可视委 修段的检修能力委托委修段 代为修理,委修段具备能力时必须积极 主动承担;也可由承修段派人直接去委修段处理,委修段要积极配 合。确需返承修段修理时, 广上报机务处审核后,按电报要求组织机 车返承修段。需要时委修段应派人向 承修段介绍情况,供承修段参 考。机车在质量保证期发生故障所需检修材料由承修段负担, 委托委 修段修理的项目完工后可向 承修段转帐。对需返修的机车承修段要纳入检修计划,优先安排,及时修复, 局驻段验收室对返修机车按规 定进行验收。返修后的部件再次发生质量问题时, 仍由承修段按规定的保证期 进行保修。加强对修后机车的质量管理,各段对修后第一个辅修期出现的 质量问题按规定要求报铁路 局,抄送承修段及局驻段验收室。大修(换件修)发生返修由机务段代修时,峻工验收由段验收 室负责。返修发生的重大质量纠 纷均由负责验收的验收室负责仲裁。3 机车换件修及中修质量保证期质量保周期的目的不是保修, 而是要在保修的基础上, 努力实现 免维修。保修不是质量概念, 是责任概念和经济概念。免维修,即 在一个检修周期或一定期限(走行公里)不必拆检修理。只有实 现 免维修,才是真正的质量概念,才是真正的保证了质量。段细 提出的机车质量保周期是最低标准要求, 是段修起码的 质量保证,它是免维修的初级 阶段。各中修段,在此基础上逐步提 出各自的免维修的部件及周期。换件修、中修后机车,在正常运用、保养及未经拆修的情况下, 承修段对质量保证期的质量 予以负责。中修后机车在各自段修规程规定的中修走行公里及期限, 下列部件无偿保修转向架、车轴、轮心、牵引齿轮,不发生折损和破裂,轴箱轴承 不破损,轮箍不发生崩裂及组 装松弛。整体碾钢轮不发生裂纹及缺 陷,滚动抱轴承无烧损,六连杆及空心轴不发生裂纹及缺陷。柴油机机体、曲轴、弹性联轴节、凸轮轴、连杆、活塞组、缸套、 泵传动装置不发生裂纹破损;油底壳垫不漏泄,主轴瓦、连杆瓦不发生剥离、碾片。增压器壳体不发生破裂,转子不发生固死;中冷器。冷却风扇、 静液压泵和马达不发生折损和 裂纹。所有轴承不发生裂纹破损。液力变速箱、中间齿轮箱、车轴齿轮箱无破损。各传动轴无裂纹、破损。主机油泵、高低温水泵、中冷水泵不破损。牵引发电机、牵引电动机机体及电气部份不发生破损故障, 各大 线接头不烧损、过热、变色。 牵引电动机主动齿轮不脱落、破损。硅整流装置、主变压器。平波电抗器能正常工作,不发生损坏。柴油机大小油封不漏泄,各油、水封胶圈、热交换器胶圈,各石 棉垫不发生破损。中修机车在十万公里以(调车机车在一年)下列部件负责无偿保 修。排气总管、支管、喷油泵、联合调节器不发生故障及裂纹。缸盖无裂纹,气阀不断裂。励磁机、启动发电机、双机组、风泵及辅助电机、各小电机、电 子三箱、整流柜、 电阻制动柜 不发生破损故障,各大线接头不烧损、 过热、变色。油压减振器、抱轴瓦不发生破损。 空压机、暖风机、散热器单节、各胶管不发生裂损、漏泄。上述部件以外,换件修。中修围以的部件,承修应保证二万公 里(二个月)换件修机车比照大修机车,整车保一个中修期。 机车转配后,支配段与原承修段仍比照该质量保证期规定执行。七、检修围管理1检修围编制权限 机车各级修程必须有科学合理的检修围, 中修围包括检修、 探伤、 验收。配件互换和换新 围;小、辅修围包括检查、检测(含探伤) 、修理、互换、验收围。 小、辅修围由机务段负责编制, 小修围报铁路分局审批, 铁路局备案。 中修围由铁路局组织编制,报铁道部备案。2检修围编制依据。检修周期。各机组、部件的技术要求。机车状态的变化规律。原围的执行情况。3 检修围编制要求机车不因围不当造成机破、临修和超围修。 在完成规定的检修周期和保证机车运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尽 量减少“过剩”修理。各级修程的基本技术要求和尺寸限度及修理围互相衔接。4 检修围的编制程序根据日常积累的资料, 包括小、辅修实际执行情况, 机破、临修、 碎修、换车修、超围修发 生处所、频次的分析情况,以及对检修、 保养方面的意见,编制出草案。组织有关班组讨论,广泛听取意见。技术室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验收主任(验收员) 、质检员、 检修车问主任、有关工长等讨 论定稿。经段总工程师审查,报分局审批备案。 机务段对现行的中、小、辅修检修围、探伤围、配件互换围等, 在每年 1 月底前,结合 质量综合分析和日常检修的实际情况, 对上 述围进行分析研究,并形成相应的书面材料报局机务处,如 有修订 意见按审批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八、检修工艺管理1检修工艺管理分工及职责 为了保证机车检修质量和提高效率,必须有先进合理的检修工 艺,各型机车的检修工艺种类应 起码具备“ 220 ”文件中所规定的 容、数量,并满足机车检修的实际需要。(1 ) 铁路局(机务处)组织编制主要机组和主要部件的检修工艺;负责解释铁路局制定的检修工艺;检查督导各段贯彻工艺的执行情况;决定或批准对工艺的临时变动和处置;解决贯彻工艺中的重大问题(如大型工装设备等) 。( 2 )铁路分局(机务分处)组织编制一般部件检修工艺;审查批准机务段提报的留在车上部件、 管路。电线路等作业项目检修工艺;定期检查本分局各机务段贯彻执行工艺的情况; 解决贯彻执行工艺中的较大问题(如工装、设备、人员等) ; 向路局提出工艺修改建议。(2 ) 机务段提报工艺编制草案;提报临时处置建议;编制作业指导书,全面贯彻实施工艺。2 检修工艺编制依据铁道部制定的各型燃、 电力机车段修技术规程、 设计文件和铁路局有关文件。成熟的检修经验。工装设备条件和科技发展水平。机车大部件大修技术标准及原材料情况。3检修工艺编制的要求和形式保证整机和部件的基本质量和检修周期的可靠性。 遵循简单、方便、实用、科学的原则,易于检修工人掌握。容必须符合标准化各项要求,尽可能采用叙述式,附有必要的 简图。4检修工艺主要容要求 对质量标准、检测器具、特殊材料、配件清洁度、工序、工步、 工艺装备、工艺记录等做出明 确规定。工序:对机组或部件检修的工作顺序。工装工具及主要材料: 实施每种部件或机组检修试验所要求的工 装设备及专用工具;主要材料 指特殊材料。5执行工艺文件的要求 工艺文件一经发布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机务段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依据工艺编制作业指导书。 做 好各项配套工作, 保证工艺的落实。机务段要定期检查工艺的执行情况,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工艺 中出现的问题。机务段要结合贯彻工艺开展标准化工作。 机务段要对认真执行工艺在提高机车质量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 给予表彰;对不按工艺操作违反 技术纪律,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批 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发生影响工艺正常执行的临时性问题,对工艺规定可以进行随 机处理;属于技术标准问题经段 总工程师同意后报铁路局批准,其 它事项段总工程师批准报局核备。6检修工艺的审议 工艺审议是工艺标准化活动的正式程序。 会议由机务段总工程 师主持, 主管检修段长以及技术、 验收、教育、检修、运用等部门 参加,每年召开 l、2 次,由段技术室负责筹备和汇总。审议的容主要包括:检修车间提报工艺执行情况报告;验收室 提报工艺实施中抽样检查情况 报告;教育室提报有关人员工艺学习 和教育情况报告;技术室提报写实及工艺需要改进建议报告。7 检修工艺的修改 检修工艺应保持相对稳定, 随着生产的发展, 科技的进步或上级 的有关要求,每年进行一次补 充修订,每四、五年进行一次全面修 改。修改权限按各级管理权限要求办理。 特殊情况下急需改动的条款局或分局以文件或电报下达。 8检修工艺的检查为保证工艺的正确实施, 局、分局和机务段都要定期对工艺的贯 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机务段各专业工程师每月要对本专业的检修工艺执行情况, 进行 不少于二次写实。写实容: 写实工艺名称、时间、写实人、本次共 有多少项点、作业者对工艺掌握程序、 检修工艺兑现率、 未兑现原 因 (作业人员主、客观因素,工装、机具。工艺自身先进性、合理性等因素 L 改进措施;每季要对本专业 工艺执行情况向技术主任进行 次书面报告。技术室每半年向段总工程师和段长、 主管段长提报一次工艺执行 情况报告;机务段每年向分局 和路局提报一次工艺执行情况书面总 结报告。检修车间主任 (副主任)及有关专职人员要经常深入班组督促工 艺的落实,检修车间每半年向 主管段长和总工程师提报一次工艺执 行情况的报告。9工艺文件的管理 工艺文件资料的原始材料由机务段技术室积累和保管, 工艺印发 前必须经过标准化、计量等方 面的审查。工艺文件由段技术室保管,资料档案室存档。发放围由机务段总工程师确定, 技术室分发, 工艺文件不经领 导同意不得随意向外部门扩散。10 检修工艺记录( 1 )检修工艺记录的编制 每种工艺必须要有相应配套的检修工艺记录。 工艺记录要符合规 定的容和格式,由段技术室 编制,总工程师批准。(2)检修记录的填写 检修工作者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检修记录填写完毕由检修车 问配件库统一管理,保存期一 般为该部件检修周期的 2 倍。11 工艺的学习和教育1)学习和教育计划机务段必须有分层的年度职工工艺教育培训计划, 由段教育室会 同检修车间编制报段长批准。(2)教育的组织 教育的组织由检修车问和段教育室共同负责,学习时间必须得 到保证,新职上岗前经过专业工 艺知识培训并取得段发给的合格证, 否则不得顶岗。新工艺和经修订的工艺印发后,机务段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教 育、学习。机务段应把检修工人掌握检修工艺能力列入职工考核工作的 容,一般每 1 2 年考核一次。考核要成立考评小组,由主管段长任组长,由段教育、劳资、 技术、验收等室主任和检修车间 领导组成,并吸收优秀职工代表参 加。考核容应包括理论和实做两部分,考核成绩列入职工档案,做 为技术晋级的主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检修车间和机务段要安排其半脱产或脱 产学习提高。九、机车鉴定 为了不断提高燃、电力机车的质量,保证安全、优质、低耗地 完成铁路运输任务,每年三、 四月间对机车质量进行一次鉴定。鉴 定工作要实事,严格要求,用数据说话,分析数据充分运用数理 统 计方法。通过鉴定摸清两次鉴定期机车质量的变化和现状, 认识客观, 掌握规律,积极采取对策,保 持机车质量稳定。成立机车鉴定小组, 由检修副段长 (总工程师)任组长,由技术、 验收、质检、检修、化验、 运用主任任副组长,各专业工程师、验 收员、专业工长及质检员为组员。配属机车除下列情况,要全部进行鉴定。大(换件修) 、中修前不满一个辅修期的机车。 正在进行大(换件修) 、中修的机车。新造或大(换件修) 、中修后不满一个辅修期的机车。 部、局备用机车。机车鉴定原则上结合小、辅修进行,应鉴定机车在三、四月份不 发生小、辅修时,要做专门安排,保证鉴定计划的完成。出租和助勤 机车在修理段鉴定。机务段要根据本段机车运用情况安排好机车鉴定计划,在每年2 月 20 日前将鉴定计划报分局 和铁路局,并按计划完成鉴定任 务。在机车鉴定的同时, 结合机车实际质量状况, 编制机车整修计划。 机 车全部鉴定完成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于 5 月 IO 日前将 鉴定总结、机车鉴定成绩表报分局和铁路局。鉴定期要检查部、局备机车储备保管情况, 按规定做好养护工作。 十、机车技术改造管理机车技术改造管理旨在加强铁路机车的技术改造工作, 以适应铁 路运输不断发展的需要。L 、机车技术改造容 对定型生产和使用机车的设计、 结构和技术 条件,进行改进和改造,在机车上加装或减少技术 装备(包括行车 安全设施) 。其主要目的是:提高机车及其各零部件和机组的可靠 性、耐久性、经济性, 提高技术性能,消灭惯性故障,节约能源, 降低材料消耗,改善劳动条件,减少环境污染,更可靠地保证 行车 安全。简化、统一配件种类,达到方便使用、保养、维修和管理。2机车技术改造的程序 提出项目、立项审查、组织设计、试改试用、鉴定定型、审查批 准、小批改造。全面推广。根 据改造容的繁简、成熟程度可省略某 些程序。所有技术改造项目, 应进行地面试验和必须进行一定时问 的 运用考验。3 机车技术改造的原则 尽量考虑与当前制造的产品通用和系列化, 以减少配件品种。 同 时,在改造旧型配件及车用机 电产品时,一定要考虑继承性和互换 性,避免盲比性。 凡是不能提高经济效益及可靠性效果不大的,技术 上不够成熟的,以及可改可不改的,均不得列入改造项目。讲效,避 免重复改造,浪费人力物力。4 机车技术改造工作管理 加强计划性,实行集中领导,分级 管理,层层负责,统一掌握的原则。铁路局机务处和机务段 由总工 程师负责。在其领导下,设专职或兼职人员主管机车技术改造工作, 针对机车存在的技术问题,有 目的、有计划地组织职工提出改造方 案,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设计、试验、鉴定、推广及做好年度计划、日常检查监督等工作。5 机车技术改造项目立项批准权限 凡涉及机车基本性能、主要零部件和标准等尺寸结构、主要技 术条件和性能指标及影响互换的 技术改造, 由铁道部 (运输局归口) 批准;但地区性特殊要求的, 不影响机车整体性能的小型改造项目可 由铁路局批准(机务处归口人报部(运输局归口)核备。经批准的机车技术改造项目均列入检修、保养和验收围。6 机车技术改造步骤所有技术改造方案必须经批准后, 方可在机车上进行试验 (地面 试验不限) 。部驻局、厂机车 验收室要对此项工作加强监督,未经 批准的项目,不准装车。技术改造项目在机车上进行试验时, 一般不得超过 3 台,并根 据项目的重要性和繁简程度确定 足够的运行考验时间。在此期间由 于试验装置本身的问题造成机破、临修,不做正常运营指标考核。为 保 证承担试验项目的机车正常运用和试验顺利进行,在运行考验期 间,试验项目提出单位应同时无偿提供试 验项目维修所必需的互换 配件、技术资料、 图纸等给承担试验的机务段,根据需要提供专用工 具和做好技 术服务工作, 并将改造更换下原有零、 部件交回机车 配属单位。 机车配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掌握试验情况, 并按时提出 运行考验报告。经运用考验证明确有成效时, 由改造项目设计单位将技术改造详 细设计图纸。计算资料、试验 数据、运行考验报告等,报送铁道部 审定,重大项目由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技术鉴定。 当确认试验效果不 良时,由试验部门负责恢复原状,并报知有关单位。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机务段改造的项目) 经铁道部审定后,该 项目设计单位要将详细设计图纸、 试验数据和技术条件等有关资料, 送交机车设计归口单位,由该单位绘编正式图纸及技术条件。 生产图 纸需要进行验证时,可再进行最多不超过两台机车装车验证,并在 机车履历簿上注明,同时将车号通知有关单位。当验证效果不良时, 由设计归口单位在被试车上进行改进, 直至达到预期效果为止。如确 无法改善 时,要恢复原状,并报知有关单位。设计归口单位应将绘编或经过验证的图纸技术条件一式三份报送铁道部审批,非部批准的技术 改造图纸的技术条件,应报部核各。 各厂、段均要按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条件施工。各单位所需的机车技术改造图纸和技术资料 (包括使用、维修、 保养及维修所需的专用工装设 备等),由设计归口单位及时提供。 同时,各施工厂、段应将机车技术改造图纸和技术条件无偿供给驻本 单位机车验收室一份,作为验收依据。各型机车技术改造项目不得经常变更。 由工厂施工的改造项 目, 应在大修会议上签定合同,机车入厂时由机务段将改造项目表交工厂(同时报局机务处)施工。并将所有项目一次全部改完。机车无论在工厂或机务段进行技术改造时,均须由施工单位记 载于机车履历簿中(大部件的改 造项目记载于相应的履历簿中儿记 载容应简明清楚,如改造项目的简述、施工单位、日期、图号等,并列为机车检查验收的容之一,由验收员签认后作为核算依据。机车厂、段修时,对加装改造项目要纳入相应的检修围,并按技 术改造图纸和相应修程的要 求进行检修并验收。对改造后的机车零、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或改变形式,坚决杜绝 改了拆,拆了又改的“重复改 造”现象发生。经过批准的段做机车 改造项目,在机车入厂时,如工厂确实无法检修时,局、厂应签订协 议,厂方要予以保留,按原状恢复。铁路局和机务段应建立健全机车改造的计划、财务、物资和技 术管理制度,编制计划报上一级 主管部门。各机务段在计划年度的上一年六月末前,按公布的技术改造项 目,将各型机车厂改和段改年度 计划(包括车型、项目、台数、单 价、款额) ,报送铁路局财务、机务处。铁路局机务处在计划年度的上一年七月十五日前,将下一年度 的全局各型机车技术改造的厂 改、段改计划(包括车型、项目、台 数、单价、款额人 报送铁路局财务、 物资处。该费用下达后,由铁 路 局财务处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机务处组织实施。机车技术改造在工厂施工时,其改造项目的单价,由施工单位 将建议价格资料报送铁道部计划 司,经审核公布统一执行。按规定 由铁路局批准的改造项目,其单价由铁路局审批,报部计划司备案。7费用安排机车大修中按部规定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时, 其改造费用在 “机车 大修” 费用项目下的机车技 术改造费用中列支铁道部批准的段改项目费用列入部下达的机车技术改造费用。 “重复改造”的费用由责任单位 承担,不得在部下达的费用列支。机车技术改造项目的试验, 以及试验失败恢复原形所需的一切费 用,均由试验单位支付。已改造项目需要按定型图纸重新改造时,所需费用由试验提出 单位支付。已完成的机车技术改造项目厂、段修时,费用纳入检修成本, 因此而需增加检修费用时,由 承修单位将价格资料报有关部门审批 后,调整相应修程单价。清算机车技术改造费用时,施工单位应将改造车型、车号、项 目、单价列清,经验收室及接车 人员签认后一式两份送机车配属局 机务处审核后,由财务处清算。凡经鉴定推广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配件,统一列入部一项配件 目录,由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归 口供应。铁路局机务处和机务段,必须及时掌握机车技术改造的情况, 建立台帐,加强计划,做到心中 有数。应严格掌握改造费用支出, 不准挪作他用。每半年一次将机车技术改造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机 务段于每年一、七月十五日前,分别将上年度和本年度的完成情 况报送铁路局机务处。8奖励对技术改造成功项目的有关人员, 应视其技术复杂和先进程度以 及成效大小,分别作为合理化 建议、技术革新和科技成果,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十一、机车及主要部件的报废 铁路局所属燃、电力机车及主要部件报废,要遵循安全可靠、充 分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能、 促进牵引动力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提 高经济效益的原则,慎重严肃地进行。其报废条件和申请、 审批及 处 理手续,均按本项各条款规定办法执行。机车及主要部件报废时,应成立鉴定委员会或小组,鉴定其技 术状态,结合实际情况,做出正 确结论。1 鉴定委员会或小组的组成(1)铁路局所属燃、电力机车在机务段报废时:主任委员:铁路局主管副局长副主任委员:铁路局机务处长委员:机务段段长、总工程师、检修副段长、 局驻段验收室主任、 技术、检修、运用、财务、 材料室主任、检修工程师。(2)铁路局所属燃、电力机车的主要部件在机务段报废时:组长:机务段段长组员:机务段总工程师、检修副段长、技术、检修、财务、材料 室主任、局驻段验收室主任2子废的审批 机车报废时,应由鉴定委员会填写机车报废申请核准书提交 铁路局,经机务处审核,由铁 路局局长批准。主要部件在机务段报废时, 由机务段段长提出申请报铁路分局转 报铁路局,由铁路局机务处审 核,由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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