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应急预案(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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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疗纠纷(事故) 医疗纠纷(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为了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医疗工作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贵州省医 疗纠纷处置工作预案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范预案 (一)各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的 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务人员在医疗执业活动中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以及诊疗护理常规和医疗服务规范。树立爱岗敬业 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 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三)医院要加强“三基”训练,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日常 检查及考核,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并定期进行分析整改。对出现 的明显差错及事故隐患,要认真处理,不得拖延、阻挠、包庇、 弄虚作假。 (四)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五)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 间应相互配合;严禁诽谤他人和其他科室,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 疗道德的行为。1(六)任何情况下,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护士) 资格证或未经注册的医师(护士)不得独立值班接诊病人。 (七)医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 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因患恶性肿瘤疾病等不宜告知患者本 人的,应告知其家属或委托人。危重病情的告知必须存被告知对 象的签字。如需告知患者委托人,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患者 授权委托书。因患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正确表述自己意思的患 者,可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家属。但患者无法表达自 己意思的情况应做好充分的记录。 (八)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 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经治医师、 主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 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须用的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的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2上述第 3-9 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委托人签字。 (九)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的; 7、有发生院内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十)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院长及科负责人必须 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亲属,其 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十一)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 查的程序及顺序。医师对开具各种检查单应建立可追溯制度,防3止因患者未作相关检查而发生漏诊误诊现象,如患者未反馈检查 结果,接诊医师应做好相关结果登记,妥善保管。 (十二)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 对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义务,并 在门诊或者住院病程记录中做记载;对药典规定做皮肤过敏试验 药物的,医务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并在病历中做记录。 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 18 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 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十三)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于已经发生的 院内感染应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要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 导。 (十四)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 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常规急诊 化验项目必须在接到标本后 30 分钟内出具结果(生化检查项目除 外),急诊 X 线、B 超检查必须及时完成。 (十五)各科室必须使用医院统一供应的药物或医疗用品用 具,严禁科室或医务人员擅自使用非医院供应的药物或医疗用品 用具,药剂科要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抢救药品及时 到位。 (十六)病历书写。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基本 规范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仿造、隐匿和 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 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要求进行填写。 2、住院病历必须在 24 小时之内完成。 3、主治医师必须在 24 小时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 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4、急危重患者入院当天第一时间必须有主治医师医师查房, 并在病历中体现。 5、上级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 成。 6、 住院医师对终末病历的整理必须在患者出院 1 周之内完成。 7、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 1 周之内完成。 8、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 24 小时之内完成,必须由手术者 亲自书写或第一助手书写手术者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名。 9、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 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0、各种检验报告、影像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 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1、杜绝患者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2、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513、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 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病历应交由患者保管;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 者病历,以防丢失。 (十八)三级查房及会诊: 1、 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 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 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 2 次,主治医师或科室 负责人每日查房 1 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 对于不具备三级查房条件的科室, 要根据本科的人员设置, 制订出确保医疗安全的查房制度。 5、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 的患者,经治医师或主管护士必须及时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必 要时向院长汇报,进行全院会诊或请上级医院会诊,必要时立即 转诊。 6、请上级医院医师会诊,应严格按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 规定执行,须经会诊的医院医务科同意,并及时填写医师外出 会诊单。 二、应急处理预案6(一)分级响应 1、一般纠纷(级纠纷):患者对医院医疗服务态度不满意; 或对收费等医疗行为有争议的投诉; 2、一般事件(级纠纷):事件参与人数 10 人以下; 3、较大事件(级纠纷):事件参与人数 10-49 人;有损坏 医疗机构财产或危及到人身安全的行为,且医院不能控制局面的; 4、重大事件(级纠纷):事件参与人数 50 人以上;有严 重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危及到人身安全的行为的。 (二)报告制度 1、一般纠纷(级纠纷):职能科室受理患者投诉和申请, 向有关科室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向院长报告作出处 理决定。 2、一般事件:立即报派出所、县卫生局处置。 3、较大事件、重大事件,立即报县公安局、卫生局处置;并 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4、如怀疑医疗纠纷与药品不良反应有关,应及时报告县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报告内容 1、院方受理纠纷后自行协商解决或经过诉讼、鉴定等正规程 序调解的,应在协商(调解)解决后 7 日内向县卫生局作出书面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纠纷产生原因、对患者的抢救经过,解决 经过、结果以及对当事医护人员的处罚。72、遇到重大医疗事件、患方聚众上访,院方无法自行解决的 医疗纠纷应在第一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报告县卫生局、县政 府、派出所等部门要求协调解决。报告内容包括:纠纷产生原因、 对患者抢救经过、正采取的措施、可能产生的后果、需要协调解 决的问题等。 (四)应急处理方法 1、 一旦发生医疗差错、 事故, 需立即上报告科主任 (护士长) 、 院长,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 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 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院长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必要时将患者到转送上级 医院继续治疗。 3、院长或职能科室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 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 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4、结合情况,决定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 的病历内容。 5、疑似输液、注射、药物引起不良后果,在卫生行政部门、 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 封存,实物由卫生行政部门保管。 6、如患者需转院治疗,经治医师应让患者携带病历(在病历 上写明患者在该院的诊治经过及用药情况)并协助病人转诊。87、对患方告知的内容 (1)医院受理患者投诉和申请后,应主动告知患者可以复印 病例的内容,允许患方复印客观病历,患方未办理出院的应及时 与患方沟通要求其办理出院手续; (2)医院应主动书面告知患方解决医疗纠纷各种途径:协商 解决、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院诉讼等程序; (3)遇到患者死亡,双方对死亡原因存在争议的,院方应主 动向患方提出进行尸体解剖以确定死亡原因的建议,如患方不同 意尸体解剖,应要求患方在尸体解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4)必要时医院可将与患方进行沟通时的内容以录音、录像 的形式保存下来作为证据使用; 8、超出级纠纷的响应对策 (1)超出级纠纷情形:停尸在病房,患方聚众上访围攻、 围堵、打伤医护(院方工作人员),破坏院方公共财物的。 (2)如遇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应立即向特县政府、县卫生局报 告,请求县公安局、派出所协调解决。 (3)报告内容:纠纷产生原因、对患者抢救经过、正在采取 的措施、告知患者的内容形式,可能产生的后果、需要协调解决 的问题等。 三、积极探索新机制。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教育, 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9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 努力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良好风气; 加强医患沟通,化解矛盾。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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