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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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成都兴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调动公司负责人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员工 收入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和透明化,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 和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成都兴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办法(成都城投兴西华32号文),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兴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负责人和员工。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负责人,指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工和上级公司确定的其它负责人;所称员工,指除公司负责人 以外的,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主体;所称薪酬,指按照相关法 规和本规定,结合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合同、经营责任书等 法律文件所确定的,应由企业支付给公司负责人和企业员工的劳 动报酬。第四条 企业收入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 与经营业绩和劳动成果相挂钩。(二)坚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市场化运作”(三)坚持以岗位提成工资制度为主,推进公司负责人收入 分配和员工收入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透明化。第二章 机构岗位及人员编制第五条 公司按照“精干、高效和层次合理”的原则,“按需设 岗,以岗定员”,严控内设机构数量,公司设项目部和综合部。 其中项目部主要负责咨询业务的具体实施,设项目经理、专业工 程师、造价员岗位;综合部主要负责公司资质管理、档案管理、 投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设综合部专员岗位。财务管理由上级公 司相关人员兼任。第六条根据公司的业务量并结合咨询行业特点,公司人员编制 分专职和兼职两种。(一)专职人员按“事多则人多,事少则人少”和“固定关键 人员、保留骨干人员、相对稳定一般人员”的原则弹性配置,一 般专职人员合理流动。关键人员指总经理、总工、副总经理等公 司负责人,骨干人员指项目经理,一般人员指专业工程师、造价 员、综合部专员等人员。(二)兼职人员相对固定,按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承担临时分 派的任务并接受公司管理。第三章薪酬结构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薪酬由月基本工资、绩效年薪构成。(一)公司负责人的月基本工资是公司负责人每月的基本收 入,详见附件一月基本工资及预支绩效表。(二)公司负责人的绩效年薪由企业经营业绩决定。公司亏 损,不计提提成工资。公司盈利,企业总经理按公司营业利润的 的一定比例计算绩效年薪,但最高不超过项目经理的最高薪酬总 额的1.3倍。(三)公司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分配系数为:企业总经理薪酬系数为1,其它负责人薪酬系数为 0.60.90。第八条 专职员工薪酬由月基本工资和提成工资两部分构成。兼 职人员无基本工资,仅有提成工资。(一)基本工资指企业支付给员工的,金额相对固定的基本报 酬,详见附件一月基本工资及预支提成工资表。试用期各岗 位月工资按对应岗位月基本工资和 70%预支绩效发放。(二)提成工资实行项目包干制。提成工资指公司根据员工工 作难易程度结合工作成果给公司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按公司所收 取费用总额一定比例支付给员工的薪酬。提成工资按项目计算, 含项目中所有人员的通讯费和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 日等加班工资所有费用。试用合格的员工在试用期可算提成工 资,但应扣除在试用期已发放的预支绩效。提成工资具体标准详 见附件二提成工资表,员工的年最高提成工资原则上不超过 公司总经理薪酬总额的 1.1倍。各项目的提成工资修正系数经总经理办公会,按同行业水平 并结合项目规模、特点、难易程度讨论后确定,但所有项目提成 工资汇总额不得大于所有项目“咨询营业收入”与“项目提成工文档仅供参考资基本比例”之积的汇总额。项目组成员的提成工资由项目经理 在公司统筹下确定基本分配系数和修正分配系数,但项目组成员 的提成工资汇总额不能大于公司确定的该项目提成工资。第九条 兼职员工薪酬按公司所收取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 兼职员工薪酬含项目个人通讯费和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 节假日加班补助、出差补助等所有费用。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二提成工资表。第十条法定福利和保险(一)专职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福利和保险,当前为基本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 金,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员 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具体标准按国家政策规定执 行。(二)住房公积金以各岗人员月基本工资及预支绩效为基数进 行缴纳。第十一条 下列各款项由财务部从薪资中代扣代缴:(一)个人所得税;(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承担部分;(三)该月向公司偿还的借贷款项、代垫款项等;第十二条考勤及请假涉及的工资扣款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其 它扣款按绩效考核办法执行。第十三条 当月工资在次月10号前支付,如遇节假日酌情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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