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ST华新:内部审计制度(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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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经营、财务活动的审计与监督,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通过一套系统、规范的方法,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受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公司总经理领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监事会及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1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第六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第八条 审计部设立经理一名,主管审计部所有统筹及管理工作,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分期工作报告。审计部经理有权与公司管理层直接交流信息,以促进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保证广泛的审计范围、重视审计报告和建议,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审计部经理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并且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实际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第九条 审计部应配备适当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建立起有效的质量监控与改进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开发和建设。2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必要的专业知识,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熟悉财务会计业务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精通审计业务,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本制度执行审计任务,受董事会的支持与有关制度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如果同被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有可能妨碍公正的,应书面提请回避;被审计对象认为与内部审计人员有利害关系有可能妨碍公正的,也可书面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回避。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本公司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审计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由本公司予以保证。第十五 审计部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指导、考核和评价。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3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2、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3、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4、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第十七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是:1、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2、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3、审计部应对公司内设机构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离任审计活动。审查其任期内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制度的执行情况。落实其任期届满或离任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遗留财务问题的经济责任。评价其任期内的工作效率和效果。4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4、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5、审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部应当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6、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在检查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时,应重点关注大额非经营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等。发现异常的,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7、审计部应当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8、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审计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5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9、审计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查结论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10、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计部应当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11、审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部经理应当适时安排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第十八条 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第十九条 审计部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做好沟通与协作。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审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1、熟悉国家财税审计法规及新会计准则;熟练掌握常用审计方法和审计技巧,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拟定并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流程,制定审计计划和审计预算,组织建立企业财务审计体系;6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2、组织实施财务审计、管理审计、效益审计和流程审计等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拟定审计方案,起草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等审计文书;4、及时发现公司潜在问题和风险,提出改进意见;5、督促审计结论和建议的落实;监督、检查、完善内控体系;6、负责审计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7、指导下属员工所使用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培训审计人员使其了解国家财务准则要求;8、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二)内部审计专员的主要职责1、熟悉国家财税审计法规及新会计准则;熟练掌握常用审计方法和审计技巧,按照年度、季度、月度审计计划执行财务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和流程审计任务;2、依据工作制度要求履行审计程序,编制审计底稿;3、向审计经理汇报审计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4、后续审计,跟踪前期审计意见执行情况;5、对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及其他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6、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第二十一条 在批准的制度范围内,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审计所7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有内容,有权接触所有记录、人员和与实施审计工作有关的活动。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可自主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第二十二条 审计部有权参加公司经营决策方面的有关会议,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参与研究制定、修改有关的规章制度。第二十三条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部可行使下列权限:(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二)审核会计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信息系统,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三)召开、参加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了解有关情况;(四)对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及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汇报,经同意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并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六)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七)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八)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8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部有权暂时予以封存;(九)有权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风险或重大控制薄弱环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进行持续监测。(十)对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给予表彰和奖励建议。(十一)审计中对重要、重大审计发现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对其进行签定,签定结果作为审计证据。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授予审计部必要的处理、处罚权,在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据以对有关事项和人员进行处理和处罚。第二十五条 审计部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费用支出,应予以充分保证,并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第二十六条 审计部应建立内部激励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激励其努力工作。第五章 内部审计程序第二十七条 审计部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拟定内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根据内审工作规划、公司年度总体计划拟定内审工作年度计划,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应征求公司管理层和其它管理部门的意见后,根据风险大小确定审计的重点和先后次序。9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第二十八条 审计工作程序1、签发内部审计通知书审计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及审计委员会的临时工作安排,针对被审计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安排,确定审计方式,决定在合适时间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审计部填制内部审计通知书,董事长签发。年度定期审计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年中不定期审计,审计部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时间和方式,审计组成员名单,对被审计对象配合审计工作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其他要求。2、成立审计小组审计部根据内部审计计划,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并指定主审人员,审计小组实行主审负责制。必要时,可申请其他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或提供专业建议。3、确定审计方式审计部根据被审单位实际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安排,确定审计方式,可以采取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可以实行年度定期审计和年中不定期审计。年度定期审计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年中不定期审计,审计部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4、实施审计审计小组依据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由主审人员负责安排相关人10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员具体审计。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对象的情况,对其法人治理、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测试。审计人员还可以运用座谈、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并将收集的审计证据和形成的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5、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审计终结,依据审计工作底稿,于审计外勤结束日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提交给审计委员会审批,同时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对象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部,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没有异议。审计部应于收到被审计对象提交的书面意见5个工作日内对被审计对象提出的意见进行审核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报告作相应修改。6、如应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处理和处罚,则应根据审计报告拟订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审计要求提出整改11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方案,明确整改进度和责任人,报送审计部。7、被审计对象对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之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出申诉,审计机构在收到申诉后十五日内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结论意见给予答复。对不适当的处理决定,审计机构复审并经审计委员会确认后提请董事长或董事会予以纠正。在被审计对象提出申诉期间,原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仍须继续执行。8、后续审计审计部应当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第二十九条 如为避免股东利益和公司财产损失等特殊原因而采取突击审计,则可不按上述审计程序执行。第六章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第三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国家档案法及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规章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审计档案应当保密,未经审计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接触和公开审计记录。审计档案应遵照公司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保存期限至少十年。第三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第三十二条 内部审计档案包括:12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计划;(二)审计报告及其附件;(三)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四)反映被审计对象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五)董事会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六)审计处理决定以及审计执行情况报告;(七)申诉、申请复审报告;(八)有关审计会议的记录;(九)其他应保存的审计资料。第三十三条 审计部指定专人负责审计挡案的保管工作,建立、健全保管、检查、借阅等制度,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第七章 相关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 审计过程中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阻碍检查的,审计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报请审计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三十五条 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审计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审计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13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三十七条 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三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忠于职守,客观公正,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重大风险隐患或挽回经济损失成绩显著的、提出的管理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审计部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给予相应表彰或奖励的建议。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三十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内审发现执行制度好、遵纪守法、经济效益显著的部门或各子公司,审计部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给予相应表彰或奖励的建议。第四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揭发、检举、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给予表彰或奖励的建议。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今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14北京深华新内部审计制度 2011 年版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2011年4月6日召开的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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