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事项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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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事项信息表事项名称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子项名称事项编号430781 748383128 A 2 06 00子项编号办件类型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是 否转报单位是否前置审批是 否前置审批单位是否联合审批是 否联合单位是否包含特别程序是 否特别程序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许可对象法人和公民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 湖南省动物诊疗管理办法(湘农业发200288号)是否收费是 否许可数量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许可条件一、在固定场所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固定的与从事的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2、设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室和兽药房;3、有与动物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药品储备;4、有与所从事的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患病动物隔离、消毒、污水污物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专用设施;5、有动物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就诊登记、处方管理、兽药采购试用登记、精神药品保管与使用、收费标准公示制度等管理制度;6、有名以上符合湖南省动物诊疗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从事动物诊疗的专业人员。二、在动物饲养、贮存、中转场所进行动物诊疗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1、直接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员符合湖南省动物诊疗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有动物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制度并实施;3、有诊疗登记、处方管理、兽药采购使用登记等动物诊疗管理制度;4、有必要的诊疗器械和药品贮备。三、直接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员,必须通过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兽医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畜共患病原检查为阴性,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有兽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有兽医专业专科学历,并从事兽医工作一年以上;3、有兽医中专学历,并从事兽医工作二年以上;4、自学兽医技术,并连续从事兽医工作五年以上,取得技术员以上职称。许可程序一、受理1、岗位责任人:津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电话:0736-4246728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动物诊疗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应当即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其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的内容予以确认,但申请材料中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不得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当场或在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 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3、时限:个工作日二、审查、初审1、岗位责任人:津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2、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必要时对动物诊疗场所及其配套设备、设施进行现场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市动物防疫监督所负责人审核。3、时限:个工作日、复审1、岗位责任人:津市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分管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的负责人2、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条件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站长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并说明理由。3、时限:个工作日三、决定1、岗位负责人:津市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分管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的负责人2、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签发动物诊疗许可证。 对不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不予签发动物诊疗许可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3、时限:个工作日四、告知与公示1、岗位责任人:津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2、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通过审批的,承办人制作动物诊疗许可证,由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对不予审批的,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3、时限:个工作日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津市市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07364240110窗口地点津市市九澧大道756号七楼交通到达线路市内乘1路公交车到新国土局下;或乘8路公交车到九澧广场,前行300米即到.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业务咨询电话0736424672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飞云07364246728 单位网址办理环节信息办理环节办理时限进行特别程序执行人所在部门职 务受 理5个工作日是 否王飞云津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初 审3个工作日是 否王飞云津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复 审 2 个工作日是 否陈姣兰津市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工会主席决 定 5个工作日是 否陈姣兰津市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工会主席办结告知5个工作日是 否王飞云津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提交材料信息序 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份 数1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照12技术负责人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证照13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其它14申请人填写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表格1审批流程图附图动物诊疗许可证审批流程图提出申请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更正或补齐材料 申请材料存在可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不予受理 当场更正的错误的 取得行政许可的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符合条件 在5个工作日内,由窗口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工作人员一次告知申请人 需要补充材料的 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符合条件 受理人员 申请人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动物防疫卫生监督管理站负责人复审 提出不同意意见提出同意意见主管局领导决定津市动物防疫卫生监督站工作人员按照最终决定进行处理对准予 对不予行政许可的 行政 通知申请人 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交申请人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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