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障部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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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规范化管理手册编号CA ZB 0110-20061.0 综合保障部考勤管理规定CA综合保障部考勤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综保部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2 依据综保部执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暂行) 3 适用范围综保部全体员工4 规定内容4.1 综合保障部全体职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休息时间包括: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各类假期包括:年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工伤假、婚丧假、产假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假期(国航股份发2005 145 号文件)。5 请假权限5.1 请假一日内由单位项目经理批准。5.2 请假一日以上三日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批准。5.3 请假三日以上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6 请假手续6.1 遵循逐级请假程序,填写综合保障部职工请假报告单。病假应同时附交医疗部门的诊断注目。根据请假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规范化管理手册编号CA ZB 0110-20061.0 综合保障部考勤管理规定CA6.2 探亲或外出期间如遇急性病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不能按时返回单位者,应及时报告批准人,批准后方可休假,返回单位及时办理补假手续。6.3 特殊原因不能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须按请假权限事先口头请示相关领导,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返回单位及时补办有关手续。7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安排员工在制度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称为加班。加班时间可冲抵员工休假时间。8 工作时间离开岗位外出办事人员,须请示相关负责人。9 请假人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各部门要严格考勤纪律,认真做好考勤登记。10 未尽事宜按照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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