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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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县*楼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编制单位:*集团*分公司*项目部编制人:*审批人:日 期: 年 月 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第一章 施工现场、围挡及临时设施施工安全技术1.总则:1.0.1本本规程依据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编制,适用于*建工集团所属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1.0.2建筑施工场地围挡及临施应必须满足安全适用的原则。1.0.3建筑施工场地、围挡及临时设施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设计与施工规范,标准中涉及安全使用的主要条款,以保证平面布置合理和确保围挡及临时设施的安全使用。2.施工场地:2.0.1施工场地应合理的布置,施工作业区、材料库区和生活管理区应严格分区。2.0.2物料、车辆、设备及流出入道路应畅通,道路转弯处应满足车轴转弯半径要求。2.0.3场地内应设置供排水系统,不得只有供水系统没有排水系统。供水系统应采用埋入地下方式敷设。排水系统可根据实际采用明沟、暗沟或埋设排水管网系统等方式采取有效保护措施。2.0.4施工现场地面应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可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进行不同等级处理,达到环保要求。2.0.5施工现场应根据场地规模大小,按有关规范设置室外消防有效取水点,消防取水点最少每个施工现场设一个。取水点位置要明显,且应保证方便取水,并满足越冬要求。3.围挡:3.0.1对场地内原有围墙应尽可能充分利用,但应上公司质检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安全可用鉴定,并出具鉴定书。经鉴定证明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不得用作现场施工围挡。3.0.2新建围档应根据施工现场所处地理位置和施工周期的长短,按照下述原则确定围挡型式进行购置或设计建造。4.临时设施:4.0.1场地内原有建筑物用作临时设施使用时,应由公司质检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安全鉴定,并出具鉴定书。经鉴定证明下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不得用作现场临时设施。4.0.2凡居住、办公和人员操作用房,应满足隔热保暖和采光通风要求。越冬使用时,应设采暖设施,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4.0.3临时设施内,应根据使用功能要求,按照现行规范设置电气照明系统。第二章 土方工程开挖及基坑支护施工安全技术1.总则:1.0.1为了在土石方开挖、基坑支护工程中做到经济合理,确保边坡稳定,各种设施以及各种施工人员的安全,依据相关施工规范及施工手册制定本规程。2.施工现场准备:2.0.1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防空洞、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2.0.2 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持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盲目施工。2.0.3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场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2.0.4基坑深度小于4米,地质条件及周围环境很好,可不做边坡支护的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要协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组织评审,签字通过后上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并报公司备案。3.土方施工安全规定:3.0.1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准在基坑边2m内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3.0.2机械回转时必须看清360度转半径内是否有物料、行人等。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必须看清前挖点处及回转禁区,严禁在禁区内配合作业。3.0.3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3.0.4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防护围挡,防护栏杆的规格、连接、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3.1.2条和3.1.3的规定,并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爬梯。3.0.5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3.0.6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基坑内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失稳。第三章 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1. 基本要求:1.0.1在模板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模板设计,模板设计时应考虑模板的强度、结构稳定、构造简单、支撑稳固、装拆方便,模板的支撑应有可靠的措施。1.0.2并保证模板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新浇注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荷载。1.0.3在脚手架或工作平台上临时堆放模板、部件时,将模板、部件放平、放稳,防止滑落。堆物的重不得超过2.5KN/m2,并随时观察模板和平台的稳定性。1.0.4作业前应先检查斧、锤的把是否牢固,不得有松动。作业中扣、卡件、螺栓等应随手放入专用工具箱(袋)中或稳固的地方,严禁随手乱丢。1.0.5传递补模板、工具时,应用运输工具或系绳提升(降),严禁抛扔。1.0.6施工作业和检查时,严禁站在未固定的模板和支撑件上操作,不得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严禁在一个垂直面上同时作业。1.0.7支模时,模板下部应找平,支撑支点应坚固可靠。支设悬挑模板时,应坚固可靠。支设悬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监空模板时应架设脚手架。1.0.8拆模顺序:拆模顺序一般是先支后拆,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重大复杂模板的拆除,事先应制定拆模方案。对于肋形楼板的拆除顺序,首先是柱模板,然后是楼板底模板,梁侧模板,最后是梁底模板;多层楼板支架的拆除:当上层楼板正在浇注混凝土时,下层楼板的模板支架不得拆除,再下一层的支架仅可拆除一部分;跨度4米以上梁下均应保留支架,其间距不得大于3米。1.0.9拆除模板时严禁用大锤和撬棍硬砸硬撬,应尽量避免混凝土表面或模板受到损坏。3.模板堆放、安装、拆卸:3.0.1模板存放在施工楼层上时,严禁超过楼板的荷载,不得沿外墙周边放置,垂直于外墙存放时必须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重量较大的模板不得在楼层板上集中堆放。3.0.2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上或平卧堆放,并防止滑移倾倒,不得斜靠在其他模板、墙面或构件上。3.0.3模板直吊前,应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有效。吊车的位置应适当,并有专人指挥,起吊时当吊索绷紧后,拆除一切临时支撑,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起吊。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禁止用人力搬动模板。防止模板大幅度摆动或碰倒其他模板。3.0.4模板组装或拆除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后方可操作,严禁人员随大模板起吊。3.0.5拆模起吊前,应复查穿墙销杆是否已全部拆除,在确定模板与墙体完全脱离后方准起吊。拆除外墙模板时,应先挂好吊钩,绷紧吊索,再拆除销杆和扁担。吊钩应垂直模板,不得斜吊,以防止碰撞相邻模板和墙体。摘钩时手不得离开吊钩,待吊钩吊起超过头部后方可松开,超过障碍物以上的允许高度后才能行车或转臂。模板起落时,应注意不得碰撞外挂架、刮碰安全网。第四章 脚手架安全施工技术1.基本要求:1.0.1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编写施工方案,必须进行设计计算,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要经过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审批。1.0.2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前必须有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要有文字记录。1.0.3脚手架施工的人员资质、机具和材料要经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照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进行认定,不符合的不允许使用。1.0.4脚手架的搭设、拆除过程应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1.0.5脚手架搭设完成,使用前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试验和验收。1.0.6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执行。2.材料、构配件质量要求:2.0.1脚手架杆材质:1)木脚手架应采用质轻坚韧的剥皮杉杆或落叶松,不得使用质脆、腐朽及有枯节木材。立杆梢径不小于7cm,横杆梢径不小于8cm。2)钢筋材持一般应使用Q235钢材(在有可靠数据情况下也可使用其他材质,但必须审批手续齐全),外径48mm(51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水横杆长度2.1-2.3m为宜,立杆、大横杆的长度4-4.5m为宜(不超过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内。锈蚀、变形超过规定的禁止使用。也可选用新型优质钢管材。3)不得使用竹子塔设脚手架。4)脚手架塔设必须选用同一种材,不得使用不同材质混搭。2.0.2脚手板:1)竹脚手板应采用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板必须穿钉牢固,无残缺竹片。2)木脚手板应选用厚5cm,非脆性木材(如桦木、杨木等)无腐朽、劈裂板。3)脚手板用2mm厚板材冲压制成,有裂纹、锈蚀超标的不能使用。2.0.3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架和吊篮脚手架的吊篮平台,可选用型钢制作,其节点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允许使用钢管扣件连接方法组装。2.0.4所有的安全装置,升降装置必须有产品鉴定证书、制造厂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证明书,在现场还应进行检验和试验。3.主要构造和施工要求:3.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横距、步距、允许搭设高度、连墙件的布置、杆件及脚手板搭接等构造要求,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3.0.2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土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2)搭设高度在25-30m时,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这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渣,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3)塔设高度超过5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c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木支垫。3.0.3脚手架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合乎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杆上。3.0.4施工层外侧要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板。3.0.5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否则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一层连墙杆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撑在垫块或垫板上。3.0.6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墙件。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3.0.7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详图指导施工。3.0.8多层悬挑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梁尾端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悬挑录像按立杆间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脚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后绑扫地杆;也可采用悬挑架结构,将一段高度的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的悬挑架承担,悬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刚性框架,可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但节点必须是螺栓连接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连接,悬挑架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法应计算确定。3.0.9无论是单层悬挑还是多层悬挑,其立杆的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3.1.0多层悬挑每段搭设的脚手架,应该按照一般落地脚手架塔设规定,垂直不大于两步,水平不大于三跨与建筑结构拉接,以保证架体和稳定。3.1.1悬挑式脚手架的其他构造和施工要求均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规定进行,并符合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3.1.2脚手板:1)铺设脚手板时,首先检查脚手架切实挂牢后才可进行。脚手板必须使用5cm厚木板,不得使用竹脚手板。板必须长出支点20cm以上。2)脚手板要铺满铺严,沿长度方向搭接后与脚手架绑扎牢固。3)禁止出现探头板。第五章 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安全技术1.塔式起重机:1.0.1作业条件:1)起重机的基础浇注或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进行制作安装。2)起重机基础周围或路基旁应当按照原厂要求挖设排水沟。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有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在负责人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求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3)起重机安装质量必须由政府授权的专职检验部门检验合格。4)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2.作业前重点检查: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5)供电缆应无破损。1.0.3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正负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1.0.4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1.0.5安全注意事项:1)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坟平稳。严禁急开急停。2)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3)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在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不得变幅。4)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5)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基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6)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m。7)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8)轨道式起重机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9)作业后,起重机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开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支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10)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11)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强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12)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2.卷扬机:2.0.1在安新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2.0.2工作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锚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2.0.3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2.0.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必须一致。2.0.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位置应与卷筒轴心线垂直。2.0.6在卷扬机的手、脚制动操纵杆动作的行程中,不得有障碍物。2.0.7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机关报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2.0.8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吊笼应降至地面。2.0.9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放至地面。3.砼泵送设备:4.0.1作业条件:1)泵车放置应离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泵车应位要平稳牢固。2)输送管道要固定垫实,严禁将输送软管弯曲,以免软管爆裂。3)砂石粒径、水泥标号及配合比应按原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要求。4)风力大于六级及以上时,泵车不得使用布料杆,大气炎热时应用湿麻袋,湿草包遮盖管路。4.0.2作业前的检查:1)检查水源、电源。电源电压应通讯保证泵机使用要求,水源供应正常。2)检查液压油、润滑脂并保持油位、油量符合要求。3)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控制杆等均应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应正常无泄漏。4)作业前,必须先用按规定配制的水泥砂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4.0.3安全注意事项:1)点动电机,检查电机转向应正确,指示灯应正常。2)气温较低时,应运转一段时间,等液压油湿度升至5度以上时方可开始作业。3)作业前应首先泵送清水,将主油泵排量调至最大,料斗里足水空转十分钟,同时检查压力表接线显示、各管卡处密封、搅拌装置转向、反泵动作等正确无误方可进入下一步作业。4)泵送混凝土前应将油泵排量调至最小附近,泵送一定量的砂浆,待砂浆要压送完毕时,即可转科混凝土的正常压送。5)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6)开始或停止泵送混凝土时应与前端软管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前端软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1m,操作人员应离管子出口处1m以外,防止混凝土突然喷出伤人。7)泵送过程中混凝土料应保持在料斗搅拌轴线以上,不得吸空或无料泵送。8)如遇较长时差是暂停泵送,须第45分钟开泵一次,反泵23个行程,再正泵23个行程。以防管中混凝土泌水凝结。如果停机时间超过3040分钟(视气湿、混凝土塌落度而定),宜将混凝土从泵和输送管中涂除。9)泵送过程中,若泵送压力突然升高,或输送管路有振动现象,则应立即转向反泵,让泵自动反泵23个行程,然后关闭按钮,使泵送继续,也可用木锤敲打锥形管、弯管等易堵部位,若边连续作几次,泵送压力还是过高,则须暂停泵送,进行检查处理。10)泵送过程中液压油湿度不得超过70度。当液压油温升至70度时,应立即停止泵送,进行冷却处理,待温度降至正常值时方可继续泵送。11)在泵送过程中料斗内不得完全清空,防止混凝土残渣飞出料斗伤及人员和机器。12)料斗土的方格网在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移去。并不得在料斗网格上堆满混凝土,应当控制供料流量,及时清除超径骨料及异物。5.砼振捣器:5.0.1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5.0.2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如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5.0.3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动棒应自然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堆或使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5.0.4振捣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混凝土粘结在民动机外壳上防碍散热。5.0.5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5.0.6用绳拉平板振动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转移或转向时不得用脚踢电动机。5.0.7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5.0.8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必须相同。5.0.9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5.1.0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6.钢筋加工机械:6.0.1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6.0.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6.0.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庆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6.0.4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7.钢筋调直切断机:7.0.1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中心线。7.0.2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坚固螺栓,确定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齿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7.0.3按调直钢筋的直径,先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后方可送料。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兽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工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7.0.4当钢筋送入后,手与叶轮秘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7.0.5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一料长的钢管,钢管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关端的孔内。8.钢筋切断机:8.0.1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8.0.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坚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8.0.3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达室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政党后方可作业。8.0.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据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8.0.5不得剪切直么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应在规定范围内。8.0.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8.0.7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躏了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据端小手400mm时,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8.0.8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8.0.9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8.1.0作业中,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9.钢筋弯曲机:9.0.1工作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 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9.0.2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加工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2.5倍。9.0.3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政党后方可作业。9.0.4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锁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9.0.5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来,亦不得加油或清扫。9.0.6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料及机械转速。9.0.7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9.0.8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岙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9.0.9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10.钢筋冷拉机:10.0.1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合理先用卷扬机,卷扬钢丝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并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距离冷拉中心线不少于5m。10.0.2冷拉场地的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及警告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m以外。10.0.3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必须与滑轮区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没有指示记号时应有专人指挥。配重框提起时高度应限制在离地300mm以内,配重架四周应有栏杆及警告标志。10.0.4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必须完限,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11.套丝切管机:11.0.1机具要安放在固定基础或稳固的基架上。11.0.2应先空载运转,进行检查、调整,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11.0.3必须按接加工管径选用板牙头和板牙,板牙应按顺序放入,作业时应用油润滑板牙。11.0.4工件伸出卡盘端面的长度过长时,后部要用辅助托架,并调整好高度。11.0.5切断作业时,不得在旋转手柄上加长力臂,切平管端时,不得进刀过快。11.0.6加工件的管径或椭圆度过大时,必须两次进刀。11.0.7作业中,应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敲打震落。12.弯管机:12.0.1作业场所应设置围栏。12.0.2应先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再套横弯管,不得带载荷试车。12.0.3必须按加工管径选用管模,并按顺序放好。12.0.4不得在管子和管模之间加油。13.坡口机:13.0.1应先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13.0.2刀排、刀具必须稳定牢固。13.0.3管子过长时应加装辅助托架。13.0.4作业中,不得俯身近视工作。严禁用手模坡口及擦拭铁屑。14.手持电动工具:14.0.1使用非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机、电器时,应安装漏电保护继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装置。不具务上述条件时,应有牢固可造的接地(接零)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或在绝缘垫上。14.0.2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必须使用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否则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14.0.3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受压受潮,并不得和汽油等溶剂接触。14.0.4刃具应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14.0.5受潮、裂纹、变形、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类、碱类的砂轮不得使用。受潮的砂轮片不得自行烘干使用。砂轮与接盘间软垫应安装稳妥,螺帽不得过紧。14.0.6作业前必须检查:1)外壳、手柄应无裂痕、破损。2)保持接地(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应完好无损,开关动作应正常,并注意开关的操作方法。3)电气保护装置良好、可靠,机械防护装置齐全。14.0.7启动后,空载运转并检查工具联动应灵活无阻。14.0.8手持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必须装防护罩,操作时,加力要平稳,不得用力过猛。14.0.9严禁超载荷使用,随时注意声响、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作业时过长,温度升高时,应停机待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14.1.0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砂轮,发现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后再行作业。14.1.1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14.1.2使用冲击电钻注意事项:1)钻头应顶在工作上再打钻,不得空打和顶死。2)钻孔时应尽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3)必须垂直地顶在工件上,不得在钻孔中晃动。4)使用直径在25厘米以上的冲击电钻时,作业场地周围应保护栏,在地面以上操作应有稳固的平台。14.1.3使用角向磨光机应注意砂轮的安全线80m/min,作磨削明应使砂轮与工作面保持1530度的倾斜角度。作切割时砂轮不得倾斜。15.电动吊篮:15.0.1安装后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1)检查屋面机构的安装,应配合良好,锚固可靠:悬臂长度及连接方式均正确。2)钢丝强无扭结、挤伤、松散、磨损,断丝不得超限,悬挂,绕绳方式及配重均正确。3)防附落及外旋转机构的安全离心护装置应齐全可靠。4)电机无异响,过热,启动正常,制动可靠。5)吊篮应作额定起重量125%的静超载试验和110%的动超载试验,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装置灵敏可靠。15.0.2启动手,进行升降吊篮运转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15.0.3作业中,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专业人员检验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15.0.4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用其作为接线回路。15.0.5作业后吊篮应清扫干净,悬挂离地面3米处,切断电源,撤去梯子。16.焊接设备:16.0.1焊妆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原厂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资接线栓处应有保护罩。16.0.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防雨、防潮、防晒的措施,必要时配备消防用品。16.0.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附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16.0.4不禁在运行中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切割。16.0.5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子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母面具或呼吸滤清器。16.0.6在容器内施工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电压不得超过12伏,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焊接。16.0.7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16.0.8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16.0.9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16.1.0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16.1.1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16.1.2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欧姆,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16.1.3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16.1.4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度、B级80度地,必须停止运行并降温。16.1.5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16.1.6作业后,清理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16.1.7焊接设备;的各种气瓶(氧、氩、氦乙炔及二氧化碳等)的使用运输均应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范。17.交流焊机:17.0.1应注意切、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力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17.0.2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17.0.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式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第六章 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用电施工安全技术1. 总则:1.0.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并根据GB50194-93和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区及我集团公司具体情况,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程。1.0.2在招待本规程的同时,还应遵守执行现行国家及有关专业的规定标准规范或规程。2. 施工现场变压器及配电装置:2.0.1应靠近电源,交通运输方便。接近负荷中心,无灰尘、无蒸气、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2.0.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2.0.3变压器的引线与电缆连接时,电缆及起终端头,均不应与变压器外壳直接接触。2.0.4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时,其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系统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和继电器的箱门,必须与壳体可靠的连接。3. 施工现场配电设备装置的要求:3.0.1现场临时配电柜,必须安装在房屋内或遮风挡雨有门的临时工棚内,并应有良好的光照、通风、防雨、防潮、防火措施。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有锁。3.0.2配电柜正面操作维护通道,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后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配电装置顶端距天棚的距离不小于0.5M。3.0.3配电柜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并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容量的大小配置安装电控设备,尽量做到三相平衡。3.0.4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的原则,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3.0.5手动开关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载控制。4. 施工现场外电线路安全距离:4.0.1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距离(见表1),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见表2),在达到本规定的同时,也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具体规定。外电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110154-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4.0.2如果由于施工现场地形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则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以及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根据外电线路电压等选择(见表3),如果施工现场无法保证表1-3中所给数据,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线路边线至栅栏的安全距离(CM)室内82.58587.5105130170室外959595115135175265450线路边线至网状遮栏安全距离(CM)室内17.52022.54065105室外30303050701101902705.电缆敷设:5.0.1电缆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5.0.2室外电缆直埋时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下0.2m处,必须设防护套。5.0.3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5.0.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桷皮心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直距地面不得小于2.5m。5.0.5在建筑内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口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尚墙或门口,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1.8m。6.配电箱安全技术要求:6.0.1施工现场的配箱应分组设置,既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连接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管理。6.0.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6.0.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箱须分开设置,如需在同一配电箱内设置时,动力与照明电路应分路设置。6.0.4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得装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和强烈振动、液体侵溅、热源烧烤的场所,距离建工程较近处设立。6.0.5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道,配电箱下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6.0.6配电箱应采用铁板或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然后整体固定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6.0.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工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5米,小于1.5米。7.电器装置的选择:7.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备的所有大小配电箱的开关箱都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定型产品,施工现场不得自行装配。7.0.2配电箱、工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7.0.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7.0.4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器设备实行电源隔离。7.0.5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本规定中的要求。36V或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7.0.6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7.0.7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动作电流和额定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7.0.8配电箱、开关箱中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7.0.9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8.临时、移动和手持电气设备:8.0.1一般规定:施工现场中所有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2)用电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保护。3)每一台用民设备或搬运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有电源隔离开关。4)建立和执行所选用专人专机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8.0.2手持电气设备:一般场所应选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工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有人监护。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8.0.3焊接机械设备: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焊接机械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接地线宜采用多股铜芯软线,当相线截面小于16mm2时接地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如大于16mm2时取16mm2。8.0.4起重机械:起重机横设备电气安装应符合国家GB50256-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GB5144-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中的要求。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塔式起重机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应作环形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起重机械的供电电缆其长度和质量应符合工作技术要求。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身高30m时,塔顶和塔臂端部装设红色信号灯。8.0.5施工现场的接地、防雷及漏电保护:接地保护:当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时,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简称PE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见图1)当施工现场与外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应采用TT接零保护系统。(见图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一次侧由50V以上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50V以下电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侧不得接地。采用普通变压器,应将二次侧中性线或一个相线就近直接接地。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防雷: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应采用独出心裁立的接地系统,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欧姆。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子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上人电梯、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m至2m。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防雷线的连接。保护接零: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的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分、部分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架、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电器装置的金属外壳、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及靠近带电部门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必须装设保护零线。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场的电器具、插头等也必须装设保护接零系统。现场电工应经常检查保护接零线路及漏电保护器系统,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保护接零系统都能安全工作。施工现场照明: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一般场所宜选择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特殊场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熔断保护器。下列特殊场所所应使用安全照明电器: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湿、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原电压应不大于36V.、2)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1)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2)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3)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漏保护器。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螺口灯的相线应与中心触头相连接,零线应接在与螺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临设工程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米。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第七章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用具及边、口防护安全技术1.总则:1.1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现场。编制的依据主要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实施指南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JG80-91)、安全帽(GB2811-81)、安全带(GB6095-85)等的有关内容。1.2规程中“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四口”主要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楼层、屋面、阳台、基坑等处的临边等各种防护操作要求。1.3施工中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必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规定。2.防护用具2.1安全帽的使用标准:1) 可以承受和分散落物的冲击力,并保护或减轻由于高处坠落头部先着地面的撞击伤害。2) 根据(GB2811-81)的规定,现场对安全帽的冲击实验可用5KG的钢锤自1.0M高度落下进行冲击实验,头模所受冲击力的最大值不应超过500KG;耐穿透性能用3KG钢锤自1.0M高度落下进行试验,钢锥不应与头模接触。3)帽壳为半球形,表面光滑,易于滑走落物,前部的帽沿尺寸10-55mm帽衬、帽壳内侧面的水平间距为5-20mm。帽衬顶端至帽壳顶内面的垂直距离为20-25mm。4)安全帽在保证承受冲击力的前提下,要求越轻越好,重量不应超过400G。2.2安全帽的进货验证和发放管理:1)购置安全帽时,应注意每顶安全帽都应有: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作年月、许可证编号。每顶安全帽出厂时间必须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的合格证。2)根据(GB2811-81)对安全帽耐燃性能的要求和*气候干燥等特点,竹编安全帽的耐燃性和抗老化性都不适用*本地。3)安全帽的发放应登记造册,防止不合格的安全帽流入现场使用。4)工地技术负责、安全检员对操作人员所配戴的安全帽应随时进行检查。安全帽不得当板凳或用具,操作人员发现安全帽有裂纹、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提出更换。2.3安全带:2.3.1安全带材料材质:1)安全带和安全绳必须用锦纶、维纶、蚕丝料等材料制成,包裹绳子的套,应用皮革、轻革、维纶或橡胶制成。2)腰带必须是整根,宽度为40-50mm,长度为1300-1600mm。3) 护腰带宽度不小于80mm,长度为600-700mm。带子接触腰的部分为柔软材料,外层用织带或轻革包好、边缘圆滑无角。4)安全绳的直径不小于13mm。5)金属配件表面光滑,不得有裂纹、麻点等缺陷。2.3.2 安全带的使用标准:1)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的绳长限定在1.5m-2m之内,使用3m以上长绳时应加缓冲器。单腰带式冲击试验荷载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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