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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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洒水防尘工操作规程一、 适用范围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洒水防尘工第2条 洒水防尘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 安装维护防尘管路、设施。2、 使用防尘设施进行防尘、洒水。3、 负责大巷的刷白工作。二、 上岗条件第3条 洒水防尘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4条 洒水防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 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2、 熟悉防尘管路、设施的工作原理。3、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防尘管路、设施以及防尘的有关规定。4、 了解防尘管路、设施的安装要求。5、 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三、 安全规定第5条 要保证防尘管路、设施齐全、灵敏可靠。第6条 确保防尘水源充足,水质符合要求。第7条 洒水防尘工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防尘管路、设施进行防尘工作,不得自行决定不洒水灭尘。第8条 操作时,要注意车辆和附近的顶板情况,不得冒险操作。四、 操作准备第9条 洒水防尘工刷白巷道应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施工。第10条 下井前应准备好所用工具和器材。五、 操作顺序第11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水池水管装置)洒水防尘。六、 正常操作第12条 安装管路时,应按照管路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第13条 按行走路线,首先对井上(下)的防尘水池水量、水质进行检查。第14条 对井下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进行检查。第15条 对巷道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需要清理,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按照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第16条 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水幕、爆破喷雾等)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17条 采掘工作面的洒水防尘工作应指定专人从事或由采掘工兼任。具体要求是:1、 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按规定设内外喷雾装置和架间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不正常要及时进行修理。2、 在爆破和机组割煤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3、 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必须洒水灭尘。4、 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5、 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爆破喷雾装置,确保爆破时产生的爆生粉尘得到有效控制。第18条 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操作如下:1、 冲刷、刷白巷道的人员,要穿雨衣、靴,戴口罩、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等进行工作。2、 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3、 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调度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4、 冲刷或刷白架线电机车巷道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停电牌,然后再开始工作。5、 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第19条 按照规定时间对巷道进行冲刷和刷白。七、 特殊操作第20条 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环节,需要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第21条 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八、 收尾工作第22条 必须认真填写防尘记录。管路工操作规程一、 适用范围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管路工第2条 管路工应完成下列工作: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采管路,防灭火灌浆、注砂、注氮管路的运输、安装、拆卸、检查和维修等工作。二、 上岗条件第3条 管路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4条 管路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 有关防尘管路的安装、维护规定。2、 有关瓦斯抽采管路的安装、维护规定。3、 有关防灭火灌浆、注砂管路规定。4、 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防尘、瓦斯抽采和防灭火灌浆、注砂的有关规定。5、 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6、 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7、 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三、 安全规定第5条 对防尘、瓦斯抽采和防灭火灌浆、注砂的有关管路安装,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第6条 严禁在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从事管路安装、拆除、维护、检查等工作。第7条 在进行正常操作时,要仔细检查操作环境的安全状况,不安全不操作。第8条 敷设管路时,要严格按设计施工。管路与其他设施和设备的安全间隙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第9条 在运输巷道敷设管路时,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采取设置警戒、行车不行人等相关的安全措施。四、操作准备第10条 工作前应把需用工具、材料准备齐全。第11条 安装前应详细检查管材、闸阀质量,进行试压试验,应无堵塞物,无漏洞,管盘完好。第12条 下井进行管路敷设和维修时,要转运所需的材料。第13条 软质管或较短管材、配件可装矿车运送。凡矿车装不下的管材均装花车运送。管材的装载高度不准超过矿车或材料运输车两帮高度,并要捆绑牢固。第14条 在电机车运输巷道运送时,应事先与运输部门取得联系,并严格执行电机车运输的有关规定。第15条 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并有防止管材脱落、刮帮和影响行人、通风设施的措施。 第16条 管材、物料运到现场后,应放在预定地点,堆放整齐、牢稳、不得妨碍行人、运输和通风。 五、操作顺序第17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施工地点安全检查验收物料管路的安装与拆卸检查质量。 六、正常操作第18条 接管路时,应按照从外向里的顺序操作逐节接入。 第19条 管路的接头接口要拧紧,用法兰盘连接的管路必须加垫圈,做到不漏气、不漏水。第20条 管路要托挂或垫起,吊挂要平直,拐弯处设弯头。 第21条 拆卸管路时,要2人托住管路、1人拧下螺丝。第22条 接防尘管路时,应根据质量标准要求安设三通和阀门、以便冲刷巷道。所有采煤工作面巷道、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巷、刮板输送机机道、运输大巷、回风大巷等都必须安装防尘管路,所有装载点、转载点、溜煤眼均应安装喷嘴,且位置适当。第23条 机械触动式、电磁阀式、光电式、声控式等自动洒水喷雾装置的安装要按专门设计施工。第24条 在较高的位置施工时,要有牢固的脚手架,并佩戴保险绳,防止摔伤或管路砸伤,施工作业下方严禁站人。第25条 当管路通过风门、风桥等设施时,应事先与通防部门联系好,管路要从墙的一角打孔通过,接好后用灰浆堵严。管路不得影响风门的开关。第26条 在有电缆的巷道内敷设管路时,应尽量敷设在另一侧。如条件不允许,必须与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管路敷设在下方且应离开电缆300mm以上。第27条 用法兰盘联接管路时,严禁手指插入2个法兰盘间隙及螺栓眼之间,以防错动挤手。第28条 接胶管或塑料管时,接头应用铁丝捆紧、连好、砸平。每隔34m要有一吊挂点,保持平、直、稳。井下不准使用非抗静电的塑料管。第29条 新安装或更换的管路要进行漏气和漏水实验,做到通畅、不漏水、不漏气。安装使用更换的管路要检查管路铁皮被腐蚀掉渣皮堵塞管道的问题。第30条 连接瓦斯管路时必须加胶垫、上全法兰盘螺丝并拧紧,以确保不漏气。安装流量计时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第31条 拆卸的管路要及时清点、运走,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把接头、三通、阀门、螺栓等全部回收妥善保管。七、特殊操作第32条 在竖井内接管路时,应按照管路规格,先打好工字梁。操作时,必须安装工作盘和保护盘。由上往下接时,第一节管路用双卡卡在横梁上,运一节接一节,螺栓上齐拧紧,每遇横梁都要用卡子卡牢。由下往上接时,第一节管路要与平巷管路连接牢固,同样运一节接一节,遇横梁用卡子卡牢。第33条 在倾斜和水平巷道中安装102mm或更大管径的管路时,必须先安管路托,管托间距不大于10m。第34条 在斜巷内接102mm或更大管径的管路时,要接好一节运一节,并把接好的管路用卡子或810号铁丝卡在或绑在预先打好的管路托架上。第35条 在倾角较大的小井、联络巷(倾角大于25)中拆接管路时,必须佩带保险带,并有专用工具袋,用完的工具或拆下的部件随时装入内,严防坠落伤人。拆接管路前,应先用绳子一头将准备拆接的管路捆住,绳子另一头牢固地拴在支架或其他支撑物上,以防止管路掉下。第36条 正在使用的管路需要部分拆除或更换时,必须首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好。拆除或更换瓦斯管路前,必须把计划拆除的管路与在使用的管路用挡板或闸门隔开。瓦斯管路内的瓦斯排除后方可动工拆除。第37条 在巷道中敷设管路时,如果巷道顶部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在保证安全间隙以及不影响行人等情况下,敷设在巷道底部,必须在巷道底部加设牢固的水泥墩,间隔要均匀,符合设计要求。第38条 拆除或更换防尘、灌浆、注砂、注氮管路时,要等管路内的流体等全部流净,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浓度后,方可拆除或更换。第39条 发现管路损坏或漏水、漏气,要立即汇报并及时处理。八、收尾工作第40条 检查安装质量,保证管理符合要求。第41条 清理现场,保持整洁、安全。第42条 运走拆除的管路和配件,带齐工具上井。隔爆设施安装工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隔爆设施安装工第2条 隔爆设施安装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负责井下隔爆设施的安装。2、负责井下隔爆设施的维护。3、负责井下隔爆设施的拆除。二、上岗条件第3条 隔爆设施安装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4条 隔爆设施安装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2、熟悉隔爆设施的工作原理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隔爆设施的有关规定。4、了解隔爆设施的安装要求和质量要求。5、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三、安全规定第5条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时安设隔爆设施(水棚或岩粉棚)。第6条 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主要隔爆棚:1、 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2、 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3、 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第7条 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辅助隔爆棚:1、 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2、 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3、 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4、 与煤仓相通的巷道。第8条 水棚的水量: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L/m2,辅助水棚不低于200L/m2。第9条 水棚的排间距为1.23.0 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分散式布置的棚区长度不小于120m。,第10条 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0.1m。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m.。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第11条 吊挂水棚的挂钩,应采用650斜钩,钩长5cm,相向吊挂。第12条 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第13条 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第14条 水袋棚应在距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60200m和距掘进巷道迎头60200m处安设(首列距离)。第15条 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需要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四、操作准备第16条 备齐所需水袋、钩子、胶管、弯头及工具等。第17条 检查所安设水袋(槽)地点的顶帮是否完好,附近5m内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五、操作顺序第18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顶板(周边)备料吊挂注水检查质量清理现场。六、正常操作第19条 安装及回撤时,要2人配合好,1人观察顶板,1人吊挂及回撤。第20条 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前(加注水),必须首先停电,并执行停送电制度。第21条 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安全施工。第22条 在安装及回撤水袋(槽)时,如巷道超高,应用木马或铁马。第23条 吊挂要按照具体规定,依次安设挂杆、吊钩、水袋(槽),吊挂要整齐。第24条 向水袋(槽)中注入清水,水量充足。第25条 查验安装的水袋(槽)的质量,保证不漏水,不歪斜。七、特殊操作第26条 在顶板及附近巷道的支护有隐患时,应首先处理,处理完后方可吊挂操作。第27条 安装及回撤时,顶板、支护发生变化时应停止操作。八、收尾工作第28条 把剩余的水槽、钩子整理好带到指定地点。第29条 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将新安设(拆除)的隔爆设施标注在图纸上,并建立档案。注砂工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注砂工。第2条 注砂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 负责操作注砂泵等机具,向采空区和巷道注砂。2、 检查、维护注砂管路系统。二、上岗条件第3条 注砂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4条 注砂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 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熟悉矿井避灾路线。2、 熟悉制、注砂的工作原理。3、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制、注砂的有关规定。4、 熟悉注砂的正规流程、操作程序。5、 熟悉注砂设备的参数以及对注砂的相关要求。6、 了解工作范围内的管路系统(包括管径、接头方式、阀门型号及安装地点等)。7、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防火的有关规定。8、 掌握煤矿自燃发火的机理及防治知识。9、 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三、 安全规定第5条 向密闭内注砂时,要安设排水管和观察管。第6条 必须熟悉注砂管路系统,闸门位置,钻孔的编号以及人员撤离时的安全路线。第7条 向有火情残巷、回采工作面、采空区注砂时,要随时检查有害气体涌出情况,保证在安全情况下工作。第8条 疏排水系统必须畅通,用管路泄水时,泄水管的总断面积应大于注砂管路的净断面积。四、操作准备第9条 检查管路系统,确保畅通各处闸门位置正确、且开关灵活,贮水池水量、贮砂池砂量满足需要(不足时需及时补充)第10条 检查各机械、电器设备运转,保证正常、润滑油充足,水泵水压、水量满足要求。第11条 检查照明设备,保证齐全,检查电话系统,确保畅通清晰。第12条 井下注砂前要做好以下工作:1、管路中各个闸门位置正确,管路和钻孔应接好,压力表、三通要可靠。2、各个钻孔的编号和挂牌应一致,砂门子要牢固。3、注砂管路的沿途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电话,以备检查管路的人员与井上及时联系。第13条 往巷道或工作面的高冒空洞内注砂时,高冒处下方的支护要牢固可靠,两帮和支架上面都要用挡砂滤水的笆、苇、箔等物品包紧,起到挡砂滤水的作用。高冒空洞内设置的3根管路的要求是:注砂管插在洞内离最高点约0.4米的位置;排水管插在低于注砂管约0.3米处;观察管插在接近高冒最高点(距离冒顶约0.2米处,即应高于注砂管)的位置。五、操作顺序第14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地面操作:机具检查开清水泵注砂停砂停水清理记录。井下操作:机具检查供水加砂试注注砂停砂停水清理记录。六、正常操作(一)井上注砂操作第15条 接到井下电话后,先用清水冲洗管路及钻孔,然后根据水压、水量等情况合理配砂,最后达到规定的水砂比。第16条 给砂人员要随时观察水量、喇叭口下水情况,掌握好配砂量,给砂要均匀,比例要适当。喇叭口翻砂、水位上升时要停砂给水,待喇叭口水位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给砂。第17条 扒篦子人员要勤扒勤清理,大砂团、大土块要打碎,篦子上的草根、树枝、树叶、大砂子等要随时清理,防止造成堵篦子、堵孔。第18条 注砂注意事项如下:1、 注砂时要保持砂浆量经常盖住整个喇叭口,防止空气进入管路。2、 供水泵一旦出现故障,看泵人员应及时向给砂人员打信号,立即停砂,并打开净水阀门继续给水。第19条 井上通讯人员应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系,如果与井下联系不上,要通知给砂人员停砂,还要设法从另一条通话线路与井下取得联系,问清原因。接到井下任何注砂人员的停砂电话后,都要立即通知给砂人员停止给砂。第20条 当喇叭口翻砂、下砂不畅通、停砂给水还不畅通时,要开清水泵,用高压清水疏通管路,待管路畅通后再进行正常注砂。第21条 接到井下停砂电话后要立即停砂。停水前要将管路、钻孔中的存砂冲洗干净。第22条 停水后要放尽水管内的存水,关闭各阀门,并将喇叭口内清理干净。第23条 停砂后要核实当班当班注砂量,保养好各种设备,清扫室内、广场卫生,水池存水量和砂仓储砂量要符合要求,为下次注砂做好准备。第24条 下班前应将当班工作情况详细填入注砂日报表,报送有关领导和单位。(二)井下注砂操作第25条 井下注砂操作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 首先通知井上注砂站供水。2、 当听到管内有流水响声或听见砂门子里有流水后,再通知井上注砂站加大水量。3、 待听到管路内有大的流水响声或见到砂门子内有大量水泄出后,确认管路、钻孔、砂门子都没问题时,才能通知井上注砂站给少量砂试注。4、 当听到管路内有砂粒无阻碍地流入钻孔的流动声或见到砂门子内有砂粒落入后,再通知井上注砂站加大砂量,但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注砂比注砂。5、 井下注砂人员要与注砂站保持不间断的电话联系。第26条 要随时注意正在注砂的孔的压力表指示值,压力表指针急剧上升时说明钻孔堵塞,可打开备用钻孔或保护三通阀门排出砂浆,然后关闭故障孔,并立即通知井上停砂第27条 应巡回检查注砂管路,发现管路的阀门、弯头等有渗水、跑浆或管路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地面停砂,经处理后再注砂。第28条 管路堵塞后,要用锤子轻敲管壁,详细查明情况,判定堵塞部位,确定掏管方法;不得乱掏、乱拆。为了不破坏管路的完整性,掏管路时可先从预设的三通砂门上掏砂。第29条 看守砂门子的人员要与砂门子保持一定距离,并及时堵漏。 第30条 通知井上停砂后,要用清水冲洗管路及钻孔。七、 特殊操作第31条 发现砂门子鼓破、泄水系统堵塞时,要及时汇报,通知井上停砂。八、 收尾工作第32条 交接班时交代仪器的运转情况、注砂情况(注砂量、注砂位置、注砂时间)。 风筒工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风筒工。第2条 风筒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风筒的运送、安装、维修和拆除。 2、不用的或已经损坏的风筒及时回收上井。3、及时修补更换现场破损的风筒。 4、及时整理、接好脱节的风筒。二、上岗条件第3条 风筒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4条 风筒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并掌握对局部通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选用风筒的有关规定。3、掌握风筒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4、熟悉所分管区域的掘进工作面的情况。5、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6、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7、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三、安全规定第5条 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第6条 风筒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的合格产品。第7条 风筒拐弯处要缓慢 拐弯,不准拐死弯。第8条 一台风机不允许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第9条 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四、操作准备第10条 入井时要携带必要的工具和材料,了解工作地点的风筒直径、长度、是否需要新接风筒。五、操作顺序第11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装时:运输吊挂检查。拆除时:拆除运输检查修补保存。六、正常操作第12条 风筒的吊挂做到“两靠一直”(靠顶、靠帮、吊挂、平直)并避免风筒被刮破、挤扁、爆破崩破。第13条 风筒吊挂要缝环必挂,尽量靠近巷道一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第14条 吊挂风筒要采取有里向外的方向,逐节连接、吊挂。第15条 风筒之间接口要严密。胶质风筒可用双反边接头或三环接头,插接时要顺接,无反接头。第16条 铁风筒与胶质风筒连接处要加软质衬垫,并用铁丝箍紧,确保不漏风。第17条 风筒的直径要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需使用过渡节连接。应先大后小,不准花接。第18条 斜巷和立井施工时,应设吊挂风筒的麻绳、铁丝、钢丝绳、钢绞线(根据使用距离及载风筒重量选型),不应使风筒自负重。风筒更要注意接头牢固,防止脱落。第19条 经常检查风筒的质量,发现有破口、漏风、要及时修补。第20条 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确需停风时,应按照批准的停风计划执行。第21条 在正常工作中,如果风筒突然断开、大破裂,影响到正常供风时,应及时通知受影响地点的人员撤出,应尽快修复、更换。在更换的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有害气体的积聚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更换完毕后,要向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汇报。第22条 巷道掘进完成以后,应在通防部门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风筒要运至井上,冲洗、晒干、修补完好。第23条 拆除独头巷道的风筒时,不得停风,要由里向外依次拆除。第24条 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附近操作时,必须先和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必要时可以停止输送机运转,保证操作者的安全。第25条 在电机车运行的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严防被车刮、撞。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时要停电。在巷道高处吊挂风筒要设台架,操作时要站稳。第26条 风筒过风门时,要加接硬质过渡风筒通过风门,不得用软质风筒直接过风门。第27条 在巷道中开挖水沟时,要用掩护物遮挡风筒,以防止爆破崩坏风筒。第28条 风筒吊挂一般应避开电缆、各种管线,以免相互影响。第29条 地面修补风筒1、修补风筒时,粘补风筒的胶浆应按要求配制。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丁(以圆形为好)补丁四周应大于破口2cm以上;补丁边应裁剪成斜面;补丁和破口处应刷净露出风筒原色,晒干后涂上胶浆进行粘贴,粘贴后应用木锤砸实,使其粘贴严密;最后应在涂上滑石粉。2、10cm以上的破口,应先用先缝合后,在进行粘贴。3、风筒上的吊环应齐全,能保证风筒吊挂平直;两端铁圈要缝牢。4、修补好的风筒应妥善保存。5、制作过渡节风筒时,长度应大于2m。6、修补风筒时,应准备1台局部通风机,用来吹干风筒。7、汽油、胶水必须单独存放,应保持严密,周围严禁烟火。8、风筒修理室内不得使用火炉取暖。9、风筒修理室内需配备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七、特殊操作第30条 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机的 风筒安设。 1、风筒必须使用硬质风筒或带有钢丝骨架的橡胶或塑料可伸缩式风筒。橡胶或塑料风筒必须具有抗静电、阻燃的性能。 2、安装有钢丝骨架的风筒时,在安卸过程中应注意轻装轻放,不要径向挤压和被锋利杂物碰撞,以免损坏。 3、用快速接头软带连接风筒时,两节风筒的端圆要对正就、接拢,用披风布搭好后,在用快速接头软带将两端圆卡紧。接头软带的收紧力要适当,以不漏风、不拉脱为好,接头软带的手把位置应在风筒的侧下方。 4、风筒末端加接风筒时,应先将加接段风筒吊挂在钢绞线上,对正接头接好,避免产生风筒弯曲、折叠。5、风筒拐弯处要加接硬质弧形弯头连接。6、在处理风筒内部的积水时,可先打开局部通风机的安全窗,然后解开接头,排除积水。第31条 采用抽出式的局部通风机的通风方式时,须设专人进行风机、风筒的管理。八、收尾工作第32条 整修完毕的风筒,要交存保管。第33条 记录好风筒台帐。通风设施工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给类煤矿的通风设施工。第2条 通风设施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施工及设施的安设。 2、负责永久风门、临时风门的安设。 3、负责调节风窗的安设。 4、负责侧风站的施工。 5、负责风桥的施工等 6、负责通风设施的拆除。 7、负责通风设施的维修。二、上岗条件 第3条 通风设施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4条 通风设施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避灾路线。 2、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3、熟悉矿井通风构筑物(永久风门、临时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永久密闭)的作用、安设方法和要求。 4、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5、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通风构筑物的规定。 6、掌握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通风设施部分的规定。 7、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三、安全规定第5条 通风设施的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在设计位置施工,设计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安设位置、种类。第6条 须使用设计的材料,不得随意更改。第7条 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第8条 在架线的巷道中进行有关工作时,必须先和有关单位联系,在停电、挂好“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牌、设好临时接地线及保护好架线后方能施工。施工完毕后方可取下临时地线,摘下停电牌,合闸送电。第9条 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刃工具要装入护套,材料应捆扎牢固,要防止触碰架空线等其他物品。第10条 在运输巷道中施工风门时,要设专人指挥来往车辆,做到安全施工。第11条 每个风门前后5m内的支护要完好,并应清理剩余材料,保持清洁、畅通。第12条 每个密闭前5m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按规定要求设置栅栏。第13条 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的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m。第14条 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安设连锁装置,保证不能同时打开。第15条 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至合格。第16条 在刮板输送机道、带式输送机道运料时要注意安全。不准用刮板输送机及带式输送机运送材料。第17条 密闭、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的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为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第18条 在有电缆、管路处施工时,有妥善保护电缆、管路,防止碰坏。需移动高压电缆时,要事先与机电部门取得联系。第19条 掏槽只能用大锤、钎子、手镐、风镐施工,不准采用爆破方法。第 20条 在立眼或急倾斜巷道中施工时,必须佩带保险带,并制定安全措施。第21条 砌墙高度超过2m时,要搭脚手架,保证安全牢靠。四、操作准备 第22条 密闭、风门、风桥、测风站等通风设施施工前要认真学习通防部门下达的工作通知书和相关的知识 第23条 准备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 第24条 计划所需的材料,并通知有关人员将材料装车。装运材料要有专人负责,各种材料装车后均不能超过矿车的高度、宽度,装车要整齐,两头要均衡。第25条 料车入井前必须与矿井调度室及有关单位联系,运送时应严格遵照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第26条 井下装卸笨重的材料时要互相照应,靠巷帮堆放的材料要整齐,不得影响运输、通风、行人。第27条 材料卸车时,应现场验收,发现不足或有误,必须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改正。五、操作顺序 第28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验收材料清理操作现场施工质量检查清理操作现场。 六、正常操作第29条 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第30条 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施工地点前后5m的支架、顶板、巷帮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完后方可施工。第31条 拆除施工地点的原有支架时,必须先加固其附近巷道支架,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若顶板破碎,应先用托棚或探梁将棚梁托住,在拆棚腿,不准空顶作业。第32条 掏槽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掏槽一般应按先上后下的原则进行,掏出的煤岩等物要及时运走,巷道应清理干净 2、掏槽深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一般不小于0.2m),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 3、砌碹的巷道建密闭、风门时,要拆碹掏槽,并按专门安全措施施工。(一)永久密闭操作第33条 有水巷道要留反水沟或U形放水管,既要保持水流畅通又不能漏风。第34条 按照1:3的灰、砂比例配制砂浆。第35条 将砌墙用的砖块用水浸湿,尽量多吸收水分。第36条 用砖、料石砌墙时,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砖块之间要用砂浆抹匀,灰缝要均匀一致,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墙厚要符合标准(不得小于0.5m)。第37条 双层砖或料石墙中间填黄土的密闭,黄土湿度不宜大,且应随砌随填,层层用木锤捣事实。第38条 砌墙到中上部时要留设观测孔及措施,铁管空口应深入密闭墙内1m以上,外口距离密闭墙至少0.2m外口要设阀门,不用时保持关闭。第39条 密闭封顶要于顶帮接实。当顶板破碎时,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棚梁上的原支架棚梁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渐拆下,且应除去浮煤、矸石后在掏槽砌墙。如果最后剩余的空间不足一砖的厚度,应用瓦刀将整块的砖切成片砖,在施工至顶部,不得留有空隙。第40条 密闭墙砌实后要勾缝或抹面,墙四周要抹裙边,其宽度不小于0.1m。要求抹平,打光压实,1m2 内凹凸不大于10mm,无缝隙。第41条 双层密闭之间需要充填高分子材料时,密闭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二)临时密闭操作第42条 用砖建筑的临时密闭的厚度不应小于0.24m,其他质量要求与永久密闭相同。第43条 建筑木板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应根据巷道断面大小,确立打立柱的数量,立柱要打牢固,且与巷道顶,底板接实。2、木板条采用鱼鳞式搭接方式。自上往下依次压茬排列钉在立柱上,木板厚度不小于20cm压茬宽度不少于20mm,四周木板均要伸入槽内接实。3、木板钉严实后,必须清除杂物,然后用白石灰加黄泥或水泥加黄泥浆沿木板压茬缝及墙体四周堵抹平整严密。第44条 建筑木段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先在巷道底部铺1层黄泥,上铺1层木段,然后依次铺黄泥、木段、层层用锤砸实,木段外露处要排列均匀整齐。 2、墙内有水时,必须预先埋下1根铁管排水,水管外口要装阀门。 3、木段墙与巷道顶帮之间的缝隙要用黄泥填实,并用黄泥加白灰或水泥把墙面抹平整。第45条 施工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在距巷道岔口12m处应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说明牌。(三)永久风门施工操作第46条 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必须先砌反水池。第47条 安放门框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先安放下门坎,下坎的上平面要稍高于轨面,下坎设好后在安装门框及上坎横梁,要求门框与门坎互成直角,上、下坎应互相平行。 2、根据风压大小,门框应朝顺风方向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o左右为宜。调好门框倾角后,用棍棒、铁丝将门框稳定。第48条 按照密闭的施工顺序,进行掏槽、砌墙、砌墙垛,要求两边墙垛施工平行进行,逐渐把门框牢固嵌入墙垛内。第49条 若需要在风门墙垛中通过电缆线路,在砌墙时要预留孔口孔位。第50条 反向风门要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除门框倾斜角度、开关方向与正向风门相反外,其余要求与正向风门相同。第51条 风门墙垛砌好后,墙两边均要用细灰砂浆勾缝或满抹平整,做到不漏风。水泥砂浆凝固后,方可挂风门扇。第52条 门槛施工,应将巷道底版浮煤清走,松软底版还应挖深,在砌出门槛,在轨道的巷道,门槛高度不得超过轨道上平面,且轨道内边缘 留出矿车轮槽,用水泥抹平。第53条 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安装门扇时,使门扇与门框四周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第54条 风门下部及水沟处应钉挡风帘,确保严密不漏风;管线孔应用黄泥风堵严实。第55条 安设自动开关装置的主要通车风门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开关自如。第56条 风门要安设闭锁装置。(四)临时木板风门的安设操作第57条 立柱安设要牢固,且要留设一定倾角;回风侧要打撑木,风压大时回风侧门上坎过梁上要设横梁,并牢固嵌入巷道两帮。第58条 钉木板时,上下木板之间要求采用鱼鳞式搭接,且应由上往下钉,其压茬宽度不得小于20mm,顶帮及下帮要压边并接触槽内实茬。第59条 木板钉齐后要清喳抹缝,杂物要清除干净,并用黄泥掺水泥或白灰浆勾缝或满抹,保证墙面、四周不漏风。第60条 水泥浆凝固后即可安装风门扇,门扇的安装及调整与永久门相同,并要安设风门闭锁装置。(五)调节风窗安装操作第61 条 挡风墙上需设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墙的正上方。第62条 风门上设有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风门扇的上方。第63条 调节窗口要备有可调节的插板,并有锁定装置。第64条 当挡风墙、风门墙砌筑按照施工程序施工到预留调节风窗位置时,即可将预制好的调节风窗框嵌入墙体。第65条 调节风窗除窗口施工外,其余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要求与风门,密闭的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相同。(六)测风站施工第66条 在砌碹或锚喷的巷道中建测风站,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如巷帮凹凸变化大时,用喷浆的方法或用水泥砂浆将凹处补平。 2、用和匀的细黄沙掺水泥、白灰或用白灰掺麻刀将巷道顶、帮平抹。 3、进、出风侧巷壁应平滑,抹面长度不少于4m。 4、等表面干燥后,进行刷白。干燥后用红漆画出醒目的测风站标记(如:某某测风站)。 5、设测风站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 第67条 在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先检查巷道支护,加固巷道支架。2、用木板逐块排列钉在巷道顶帮支架上,要求钉牢且平整。3、进、出风测钉成后应平滑。4、漆画出醒目的测风站标记(如:某某测风站)5、设测风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第68条 在水泥棚、铁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要先用小方木固定在棚挡中作衬料,然后用木板平整排列钉在方木上。其他要求同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的要求一致。第69条 测风站内有水沟时水沟上必须加盖板,并密闭严实,其前后长度不小于10m。测风站两端水沟内要设挡风帘。第70条 施工完毕后必须清理测风站前后10m内的杂物,保持巷道清洁畅通。(七)风桥施工第71条 两坡挑顶的要求如下: 1、挑顶前先加固顶板及起坡点外5m内的支架。 2、根据施工要求打炮眼,爆破挑顶。 3、装药、爆破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按有关规定。爆破必须执行爆破工的有关操作规程规定。 4、爆破后由施工负责人和爆破工共同验炮。验炮后应1人监护,并达上临时支柱后在清渣。第72条 挑正顶的要求如下:1、挑正顶前,先将炮眼钻好,然后撤掉原支架。装药时,必须认真检查顶板,并打好临时支柱。2、挑正顶时必须先加强下巷支架,必要时可在棚梁下打临时支柱。第73条 卧底时,应先在附近支架棚梁处打上临时支柱,维护好顶板。第74条 对砌墙的要求:1、可用砖、料石砌墙,风桥两端坡度不能大于30,应呈流线型。2、砌墙应先放好中腰线,并按规定掏槽,应见实帮实底。3、墙面要砌平整,勾缝和抹面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顶帮应接严填实。4、风桥前墙及桥面用水泥预制板铺密,后墙用砖或料石砌筑,墙中加填黄土,层层用木锺捣实,应用砂浆将桥面抹平。第75条 上巷支护需要支棚打柱时,必须穿鞋。正顶打的棚腿要打在下巷棚梁上。坡巷的支架必须牢固,起坡处棚柱要与巷道顶部。第76条 服务年限短,风量小于10M3/s时,可采用铁筒式风桥,但要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第77条 风桥施工完毕后,要将管路、电缆悬挂整齐,现场清理干净。第78条 用铁筒做风桥时,每个接头均要加衬垫、拧紧两端应呈流线型。第79条 施工时,现场负责人应经常检查附近巷道支架顶板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汇报。第80条 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第81条 风桥建成后,要将内墙全面整修勾缝或抹面。(八)拆除通风设施工第82条 需要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方可施工,各类密闭墙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拆除。第83条 拆除其他通风设施时,必须注意安全,特别是通风设施附近的巷道顶、帮情况以及各种气体浓度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操作。七、特殊操作第84条 在灾变时期的施工(如密闭等),需要制定特殊的措施,保证安全,可以不按上述要求操作。八、收尾工作第85条 进行质量检查及现场的安全检查。第86条 完成上述操作后,要仔细检查工作地点,不得遗漏物品、工具、配件等。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瓦斯检查员。第2条 瓦斯检查员应完成下列工作:1 测定矿井作业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温度。2 及时准确填报各种记录。3 在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时,协助测定有关参数及做好有关记录。4 每班校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甲烷传感器。5、负责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安装的日常检查。二、上岗条件第3条 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第4条 瓦斯检查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 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2、所用仪器的性能、参数。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4、了解煤与瓦斯涌出机理和规律。5、了解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机理和规律。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8、了解煤矿避灾路线。9、了解井下各种有害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三 安全规定第5条 必须按规定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第6条 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岗和假检。第7条 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1、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巷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0.20m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空间风流)。3、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向上1m处)。4、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m以外的回风巷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5、尾巷(指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6、进、回风巷高冒区及有可能渗出瓦斯的裂隙处。7、所有电器设备安装的地点。第8条 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3、已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m以内的风流。4、局部高冒区。5、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电器设备安装地点。第9条 爆破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1、采煤工作面爆破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m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2、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地点向处20m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进行。第10条 检查瓦斯次数为: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每班不少于3次。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要均匀,决不允许半个班内完成一个班内的检查次数。第11条 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以及需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第12条 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隐约约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第13条 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入检查瓦斯。四 操作准备第14条 准备仪器:下井要带齐瓦斯检测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手册及其他规定的仪器、用具。第15条 对要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光瓦)的各部件进行检查,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第16条 检查药品是否失效:检查吸收管(短管)内装的氯化钙或硅胶以及附加吸收管(长管)内装的钠石灰(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使用氯化钙)的吸收力,药品颗粒直径一般应为35mm。如发现药品变色、失效,应立即更换药品。第17条 气密性检查。首先检查吸气球:用一手捏扁吸气球,另一手捏住吸气管,如吸气球不能膨胀还原,说明吸气球不漏气。其次检查仪器仪是否漏气:将吸气球胶皮管与瓦斯检测仪吸气孔连接,一手堵住进气孔,;另一手捏扁吸气球,松手后1min内不涨起还原,说明瓦斯检测仪不漏气,再检查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气球瘪、起自如时,说明完好。如果漏气、气路不畅通,需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重新重复上述程序。第18条 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由目镜观察,按下按钮,同时旋转保护玻璃座调整视度,使得观察数字最清晰,再看干涉条纹是否清晰。第19条 对仪器进行校正:简单的校正方法是:将光谱的第1条黑纹对在“0”位上,如果第5条正对在“7%”的数值上,表明条纹宽窄适当。否则应对仪器的光学系统进行调整。第20条 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每班在进入要作地点前,必须在和测量现场温度相接近(温度不超过10oC)的空气中按压吸气球56次,清洗气室。第21条 调整零位:按下测微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零位与指标线重合,然后按下按钮,转动粗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纹中最黑的一条或两条黑线中的任意一条与分划线上的零位线对准,并记住对准零位线的这条黑线,旋上护盖。五 操作顺序第22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取样读数记录现场班组长签字填牌板填报表。六 正常操作第23条 将调整位瓦斯检测仪背在身上,把连接瓦斯入口的橡胶管或瓦斯检测棍伸入测定地点,然后慢慢握压吸气球56次,使得待测气体进入气室。第24条 测定地点一般应在巷道靠近棚梁以下0.20m的位置,在有冒顶危险的巷道中,要将橡胶管伸入冒顶高处,由低向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入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第25条 按动粗读按钮,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读出整数。第26条 按动精读读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将零位黑线移动到整数位置,再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第27条 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第28条 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靠近巷道底板0。20m处进行。第29条 在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操作检查混合气体的浓度(即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第30条 混合气体的浓度减去瓦斯的浓度,再乘以0。95,即为该处的二氧化碳浓度。第31条 作温度计检查测点的温度。第32条 用多种气体检定器检查其他气体:在待测地点先将活塞往复抽送23次,使检定器内原来的气体被除数待测气体完全置换,然后抽取现场气样,把检查该气体的检定管两端的玻璃封口打开,将进气端插入检定器的插孔中(硫化氢的检查:把出气端插到插孔中,将气样吸入到检定管中),将三通阀拔到通气位置,推动活塞把,按照检定管上要求的通风量和时间,均匀地将气样送到检定管里,根据检定管上产生的变色圈的刻度,读出该气样的浓度。测量一氧化碳时,要避开放炮时间,防止炮烟中的一氧化碳的干扰。第33条 检查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及温度后,瓦斯检查员要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入瓦斯检查员手册,然后填入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板上,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并由班组长或带班班组长在瓦斯检查员手册上签字。第34条 瓦斯检查员还应对沿途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第35条 巡回检查其他地点,具体操作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第36条 每次检查完后,向通风部门及其调度汇报所测数据集有关情况。做到“牌板”、 “手册”、“班报”三对口。七、特殊操作第37条 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跟机瓦检员,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应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并做到:1、检查采煤机前后20m内,据煤壁0.30m、距顶板0.20 m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或采煤机前后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2、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0.30m、距顶板0.20m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2%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部门及调度汇报。3、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部门及调度进行汇报。第38条 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第39条 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检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爆破。第40条 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机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机电设备安装地点等。发现超限及有突出预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部门及调度汇报。第41条 采煤工作面采空区爆破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42条 在临时停工地点(停风)检查瓦斯时,必须至少2人同行,携带氧气检测仪,并且相距46m,从外向里随时检查瓦斯和氧气浓度。瓦斯浓度达到3%或者其他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一百条规定时,必须停止前进,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排放有害气体,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在24h内进行密闭。第43条 在临时停风地点检查瓦斯时,不准先开局部通风机再进入迎头检查,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一百四十一条的要求检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并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 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第44条 对于可能存在的瓦斯积聚区,要进行瓦斯检查,发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第45条 在瓦斯积聚区测量瓦斯时,用瓦斯检测仪器取样后,要在新鲜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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