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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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DB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 23/ XXXXXXXXX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ice and snow landscape building2016 - XX - XX发布2016 - XX - XX实施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23/ XXXXXXXXX目次前言I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总则14术语和定义25基本规定36安全管理37文明施工47.1一般规定47.2生活区57.3环境保护58采冰及毛冰运输58.1采冰队伍58.2采冰作业安全58.3毛冰运输安全69砌筑工程69.1冰砌块加工69.2人工造雪69.3冰、雪体砌筑79.4高处作业防护810临时用电工程810.1一般规定810.2配电箱和电器设置910.3现场照明911脚手架工程及起重吊装机械1011.1脚手架工程1011.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1111.3塔式起重机1211.4汽车起重机1411.5叉车和装载机1412施工机具1512.1一般规定1512.2冰体切割机具1512.3手持式电动工具1512.4气割、电焊1513冰雪景观建筑拆除16附录A(资料性附录)冰雪景观建筑工程设备安装验收17附录B(资料性附录)冰雪景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21Contents1 Scope 12 Reference Documents13 General Provisions14 Terms and Definitions25 General Requirements36 Safety Management 37 Civilized Construction 47.1 General Regulations47.2 Living Quarters 47.3 Environment Protections58 Transportation of Ice Quarrying and Raw Ice Materials 58.1 Team for Ice Quarrying 58.2 Safety of Ice Quarrying 58.3 Transportation Security for Raw Ice Materials69 Masonry Engineering69.1 Machining for Ice Masonry69.2 Man-made snow69.3 Masonry of Ice and Snow79.4 Safeguard for Working at heights810 Temporary Electricity Engineering 810.1 General Regulations810.2 Distribution Box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s 910.3 Scene Lighting911 Scaffold Engineering and Crave Lifting Machine 1011.1 Scaffold Engineering 1011.2 Goalpost and Material Hoist1111.3 Tower Cran1211.4 Auto Crane1411.5 Forklift Truck and Loader1412 Construction Machines 1512.1 General Regulations1512.2 Lever-type Mobile Saw1512.3 Handheld Electric Tools 1512.4 Gas Cutting and Electric Welding1513 Ice and Snow Landscape Building Demolition16Appendix A Installment Inspecting and Approval of Devices for Ice and Snow landscape Architectures17Appendix B Safety Inspec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Ice and Snow Landscape Archtectures21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27前言为加强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安全,保护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命和设备财产安全,根据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决定,针对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安全的实际情况,按省级地方标准编制要求修订本规程。本规程的修订,根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规程与标准,结合哈尔滨市50多年以来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安全实践经验,经过论证,系统总结,以及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在黑龙江省原地方标准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基础上进行修订。本规程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哈尔滨冰雪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泽路689号4号楼17层,邮政编码:150028,网址:http: 主编单位:哈尔滨冰雪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 哈尔滨五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马迭尔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赛格印象文化设计有限公司 哈尔滨众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主要起草人员:申宝印 郝刚 程岩 唐榕滨 宋 尧 曲 明 夏千明 陈记良 郭克广 朱卫中 王东涛 刘瑞强 孙景忠 魏逢国 王文宇 赵泽元 彭俊清 刘柏哲孙颖 罗 昕 尹国森 王增钰 张守健 杨宏伟 武钢 岳强 吴晓松 刘 阳 高 扬 王同军 赵凯 齐一林 郝 佳 李景诗 赵伟霞 吕觅丰 申 凯 蒲文征 董红凝 苏义坤 陈旭东 昝星野 关 毅 武志国 马 哲 郭延曾 冯霄雷 孙一丹 崔师尧 万立波 王晓雨主要审查人员: 施家相 何振东 李万宝 张德礼 王春伟 白 皛 任晓臣27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安全管理、文明施工、采冰及运输、砌筑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脚手架工程及起重吊装机械、施工机具、拆除等安全技术要求。本规程在黑龙江省辖区内推荐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972-2009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 6722-2011 爆破安全规程GB 507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JGJ 3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8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0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96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47 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3 总则3.1 为保障冰雪景观建筑施工人员安全,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针对严寒条件下施工的特殊情况,参照国家、行业和建筑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修订本规程。3.2 本规程适用于以冰、雪为主要材料的冰雪景观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3.3 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安全应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3.4 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 术语和定义4.1冰雪景观建筑 ice and snow landscape building 以冰、雪为主要材料建造的具有冰雪艺术特色,供人观赏或活动的冰建筑、冰雕、雪雕、冰灯等冰雪艺术景观及冰雪游乐活动设施。4.2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安全 construction safety for ice and snow landscape building在冰雪景观建筑施工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规定使施工人员的生命得到保障,身体免受伤害,冰雪景观建筑、设备、财产避免损失。4.3采冰 ice exploiting采用机具,将天然冰按照一定规格分割并取得毛冰的过程。 4.4毛冰 rough ice 未加工成使用规格前的冰块。4.5冰雪景观建筑高度 height of the ice and snow landscape building冰雪景观建筑基础地面到冰、雪砌体顶部的高度。4.6安全技术 security technology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止对施工人员的伤害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4.7安全装置 safety devices保证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装置。4.8防护装置 protective devices用屏护方法使人体与生产中危险部位相隔离的装置。包括防护罩、防护网、围栏、挡板以及机器设备之间带有机械联系的连锁装置。4.9保险装置 cutoff 能自动消除或避免施工中由于整个设备或个别部件发生故障和损坏而引发事故的装置。4.10信号装置 signaling devices 采用可发出信号的设备,警告施工人员预防危险,并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4.11高处作业 work at heights施工人员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m以上(含2 m)进行的生产行为。5 基本规定5.1 冰雪景观建筑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租赁等单位,应严格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实施考核。5.2 从事冰雪景观建筑的施工单位(含相关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政府行政部门审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承担施工作业任务。5.3 施工前应对施工标段道路,作业区域,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冰、雪材料堆放,生活区等进行统一规划。5.4 冬季施工现场道路应保证畅通,并进行防滑处理;重要地段应设立警示标志。 5.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专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5.6 施工人员应进行冬季施工岗前安全技术培训。5.7 从事冰雪景观建筑的施工人员应穿防寒衣裤,戴安全帽、手套和防滑鞋,采冰和高处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5.8 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在严寒条件下进行时,室外作业人员应实施轮岗制。5.9 明火作业区域应按GB 50720规定执行。6 安全管理6.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对从事冰雪景观建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2 在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6.3 在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6.4 从事冰雪景观建筑施工作业的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司索工、信号工、卷扬机司机以及汽车、叉车、轮式装载机、推土机、汽车吊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6.5 机动车辆应符合年检要求;机械设备应按JGJ 160检验合格后实施作业。6.6 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7 建筑高度超过30 m的冰建筑和超过20 m的雪体建筑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论证和审查。6.8 施工单位应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置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和设备。6.9 冰雪景观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检查、管理、教育、活动以及安全技术资料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并按本规程附录表进行验收、检查,并保存。6.10 载重和吊装等大型工程机械在冰面上进行施工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6.11 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现场设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备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和安全检查。3) 编制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4) 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5) 设立安全管理制度(含分包单位);6)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记录;7) 对具有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6.12 安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立定期和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完善安全生产档案;3) 完成安全隐患整改要求。7 文明施工7.1 一般规定7.1.1 施工中应对现场、道路和车辆实施管控。7.1.2 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域。7.1.3 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出入口应有明确的标志,设专人管理。7.1.4 施工现场毛冰堆放应平整稳固、防滑移、防倾覆,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6 m;冰块、雪堆、料具需统一堆放,切割下来的碎冰块、冰屑、废雪等垃圾应及时清运。7.1.5 人工造雪场地应设在开阔地域,四周设防护栏杆或围挡,制雪机、抽水设备、装雪和运雪作业应设专人管理,不得污染环境。7.1.6 生活设施、施工现场应符合防火的有关要求。7.2 生活区7.2.1 现场生活区施工人员宿舍应满足冬季居住条件,并符合防火、卫生等有关规定;设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措施;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制定防火制度、措施,配备灭火器材;动火应有审批手续,设专职人员监护。7.2.2 现场食堂应满足有关饮食卫生标准规定,建立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炊事人员需有健康证;施工人员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有关规定。7.2.3 设立医务室,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担架、氧气袋、急救箱和器械。7.2.4 生活区应设置卫生间,并保证冬季正常使用。7.2.5 生活区应设置垃圾集中堆放场地,及时清运,不得污染环境。7.2.6 生活区场地应设置功能性照明,满足安全使用要求。7.3 环境保护7.3.1 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害有毒物质;制作人工彩色冰雪,应使用无污染染色剂。7.3.2 在安装和拆除冰景时,对易造成污染的材料,应该按环境保护规定进行收集或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7.3.3 冰、雪景观建(构)筑物产生的的废弃物应全部清出现场。7.3.4 采冰过程不得对水源造成污染。8 采冰及毛冰运输8.1 采冰队伍8.1.1 从事采冰的作业人员应进行操作培训、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8.1.2 采冰作业队伍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采冰作业安全监护。8.1.3 采冰队伍应配备抢救器材。8.1.4 采冰队伍应和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8.1.5 采冰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应穿救生衣、戴护目镜;夜间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操作人员应配戴头灯。8.2 采冰作业安全8.2.1 采冰区域应符合下列要求:1) 避开水域中心航区和存在清沟的冰面;2) 选择水流速度低,缓慢平稳,冰层达到规定要求的冰面;3) 与运冰区域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设置相应的毛冰存储和装载作业区。8.2.2 采冰场周边应设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进行封闭,非采冰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8.2.3 采冰作业现场和废弃的冰源地,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2.4 采冰宜实行机械化作业。8.2.5 采冰作业安全防护应符合以下规定:a) 采冰作业外部环境要求应符合JGJ 247有关规定;b) 切割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1) 使用柴油发电机组的切割设备功率不应小于15 kW;2) 杠杆式圆盘锯锯片规格宜采用800 mm 1000 mm,根据冰厚度进行调整,转动部 位安全防护装置等应符合JGJ 33有关规定。c) 使用机械切割冰块、雪块,应设置专用加工区域。d) 捞冰和拖拉冰块工具应轻便、坚固,使用方便。8.3 毛冰运输安全8.3.1 储冰场以及装载区与采冰作业现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0 m;当冰层厚度满足冰上运输要求时,运输通道应确认无清沟、裂缝后方可通行,车辆不得下道行驶,每天进行检查。8.3.2 装载毛冰应采用叉车实施作业,并符合下列规定:1) 运冰车辆严禁超载运行;2) 冰厚度超过300 mm的毛冰,装冰高度不得超过3层;3) 冰与车体必须绑扎牢靠;4) 不得冰、人混载;5)装卸过程应设专人进行监护。8.3.3 运冰车辆在冰上和市区行驶时,车速应控制在20 km/h以下;运冰时行驶应平稳,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捆绑松动及其它隐患时应采取措施。9 砌筑工程9.1 冰砌块加工9.1.1 毛冰和碎冰存放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毛冰切割作业场地,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9.1.2 毛冰切割设备、工具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应在施工前进行检查和验收。9.1.3 切割机械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9.1.4 施工现场用冰量应根据使用情况进行堆放和加工,施工现场不宜堆放过多冰体。9.2 人工造雪9.2.1 制雪机应使用合格产品,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保养、维护。9.2.2 制雪机临时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供水系统设备应满足作业要求。9.2.3 人工造雪用水应无污染、无杂质。9.2.4 制雪机宜顺风摆放,并设置足够面积的制雪场地,制出的积雪及时使用。9.2.5 环境温度高于-10时,应停止人工造雪作业。9.3 冰、雪体砌筑9.3.1 冰体吊装应使用专用的卡具、吊斗等工具,吊装工具应具有防滑和防倾覆措施。9.3.2 冰景观建筑基础施工安全技术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前地基表面应清理平整;2) 地基表面存在坡度时,应进行找平处理;3) 冰景观建筑承重墙、柱必须座落在实体地基上,严禁坐落在碎冰、积雪和松散土层上;4) 冰景观建筑基础施工应符合JGJ 247有关规定要求,确保整体稳定性。9.3.3 冰砌体施工安全技术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冰景观建筑外部应选用符合要求的冰砌块;2) 冰砌块间应冻结牢固,并分层组砌;3) 冰景观建筑施工期间,应对环境温度进行监测。当环境温度不符合冻结要求时,应停止施工,并采用相应措施保护冰景; 4) 设计为空心的大体量冰景观建筑,冰体间应采取构造措施进行拉结。5) 大体量单体冰景观建筑内允许填充的碎冰应密实、颗粒级配合理、每层厚度不应大于1.5 m,且应注水冻实;6) 冰砌体悬挑、拱碹砌筑及构造安全要求,应符合JGJ 247有关规定要求;7) 冰砌体中安放灯具的孔洞应根据设计要求预留,严禁随意操作。9.3.4 冰砌体钢结构施工安全技术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配有竖向钢筋和箍筋的冰建筑,应与冰体冻结牢固;2) 型钢过梁、型钢骨架、预埋件等与冰砌体(块)之间应结合牢固。9.3.5 雪景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雪景观建筑雪坯模板应搭建牢固,并应根据填雪进度分层安装,雪坯应压制均匀密实,密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2) 以雪为材料的活动类建筑,应满足结构要求、保证安全和方便维护;3) 环境温度高于-10时,应停止雪体建筑施工作业。9.3.6 雪雕制作安全技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雪雕应根据设计要求制作相应的雪坯模具,雪体应进行夯实,密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2) 雪雕制作应充分考虑维修、养护和风化作用对雪雕的影响。9.4 高处作业防护9.4.1 冰雪景观建筑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防护栏杆,安全网进行防护;2) 防护栏杆应能经受任何方向1 KN以上荷载的碰撞、冲击,栏杆高度不低于1200 mm;3)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 mm,在上、下栏杆之间居中设置中栏杆;4) 周边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其下方设安全水平网进行防护。9.4.2 安全网体边绳、系绳等构件应齐全、完善,并符合下列要求:1) 安全网应有产品合格证;2) 安全网应按规定进行抽样耐冲击检验;3) 跨年使用的安全网应按规定进行抽样耐冲击检验,不合格的应报废。9.4.3 施工作业前,应先检查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开展作业;高处作业不得上、下同时交叉进行。9.4.4 高处作业中所用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人员所用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马道、通道和攀高用具应及时清理;拆卸下的物件、余料以及废料应及时清运,不得乱放或向下抛扔。9.4.5 悬空作业人员应使用专用载人设备。9.4.6 高处作业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JGJ 80 有关规定。10 临时用电工程10.1 一般规定10.1.1 临时用电工程设计图纸应单独绘制,并按图施工。10.1.2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10.1.3 临时用电工程,应采用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0.1.4 临时用电工程所用的电缆、电线、漏电保护装置、开关箱(柜)以及器具等进场前应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临时用电电气线路,应采用穿管埋置敷设方式,埋设深度、表面处理及过路保护等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10.1.5 各种仪器、仪表、漏电保护装置、接地电阻等,使用前应进行测(试)验。10.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应建立用电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3) 用电检查验收记录;4) 电气设备检验、检测调试、接地电阻测定记录;5) 漏电保护器漏电参数检测记录;6) 电工安装、巡视、维修、拆除工作记录;7) 技术交底资料;8) 故障处理、电器材料更换记录。10.1.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缆、设备应设明显标识。10.2 配电箱和电器设置10.2.1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电系统;配电系统宜使用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10.2.2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 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 m。10.2.3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1.4 m 1.6 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 m 1.6 m。10.2.4 总配电箱应设置电源隔离装置,具备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10.2.5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10.2.6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10.2.7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10.2.8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形成活动连接。10.2.9 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严禁带电作业。10.3 现场照明10.3.1 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 m,车辆通道不得低于6 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 m。10.3.2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 mm;聚光灯、碘钨灯高热灯具外壳应做保护接地,其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 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10.3.3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10.3.4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要求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JGJ 46有关规定。11 脚手架工程及起重吊装机械11.1 脚手架工程11.1.1 冰雪景观建筑采用双排钢管脚手架,脚手架搭设按现行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实施,施工前应编制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作业。11.1.2 脚手架钢管、扣件应使用合格产品,搭设、拆除应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1.1.3 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应注明:采用钢管质量和规格要求;立杆基础承载力及架体基础垫板施工要求;立杆、水平杆对接的设置;纵向、横向扫地杆及剪刀撑与横向支撑的设置等,并形成搭设设计图(其中重要节点应有大样图)。对于设置在冰面或冻土地面上的基础垫板应提出防滑处理措施。11.1.4 冰景观单体建筑应采用闭合式双排钢管脚手架。11.1.5 脚手架外侧应连续设置剪刀撑;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 m的立面,各设置一道剪刀撑。11.1.6 高度在24 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处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还应每隔6跨距设置一道横向斜撑。11.1.7 脚手架架体不得直接搭设在冰建筑上,架体与冰建筑间距不应大于20 cm。 11.1.8 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采用扣件紧固螺栓的扭力矩不应小于40 Nm,不应大于65 Nm,且应满足严寒条件下使用。 11.1.9 当遇有风速在12 m/s及以上,大雪、气温低于-25时,应停止搭设和拆除脚手架作业,雪后作业应随时清除积雪,并有防滑措施。 11.1.10 搭设、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11.1.11 双排钢管脚手架安装应按本规程附录A.3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应按本规程附录B.1 B.4进行记录。11.1.12 双排钢管脚手架作业层应符合设计规定的允许荷载值,且不得大于3.0 kN/m2。11.1.13 脚手架防护体系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作业层步距间应加设一道中栏杆进行防护,其下方每10 m设置一道水平网。11.1.14 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夜间搭设、拆除脚手架作业时,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严密的防护措施。11.1.15 作业层脚手板应采取防滑措施。11.1.16 脚手架搭设、拆除,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JGJ 130有关规定。11.1.17 高度6 m以下的冰景观可采用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式钢管脚手架宜采用1219型门架,门架宽度为1200 mm,高度为1900 mm,严禁不同型号的门架与配件混搭使用;2)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两侧应设置交叉支撑,并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定,剪刀撑应采用旋转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紧;3)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转角处、两端及中间不超过15 m的外侧立面必须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4) 门式钢管脚手架作业层应连续满铺与门架配套的挂扣脚手板,并应有防止脚手板松动或脱落的措施。11.1.18 卸料平台搭设及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卸料平台应进行设计计算,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 卸料平台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单独搭设,自成受力系统,严禁和脚手架混搭;3) 应设标识牌,标注荷载值。4) 卸料平台使用时,应避免发生碰撞和落物。5) 卸料平台上作业时,应随时清理平台上的物料且不得超载堆放。11.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11.2.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应经法定机构检测验证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11.2.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应满足严寒条件下作业要求,传动机械运行良好;物料提升吊笼应设防护围栏和防滑装置。11.2.3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应具有出厂合格证;2) 新安装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在交付使用前,应进行使用过程检验; 3) 使用过程检验内容应包括结构检验,额定荷载和安全装置可靠性试验及其它相关的检验内容。11.2.4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应具有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安全停层装置、高度限位、紧急断电开关等安全装置。11.2.5 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起重量限制器:a) 当起吊重量达到额定起吊重量的90时,发出短声报警;b) 当起吊重量达到额定起吊重量的100时,发出长声报警;c) 当起吊重量达到额定起吊重量的110时,发出连续报警,且自动切断上升接触器电源。 2)防坠安全器:a)防坠安全器有效期不应超过1年;b)安装后必须进行额定载荷试验;c)防坠安全器动作后,应由专业人员实施复位;d) 在任何时候防坠安全器都应处在正常工作状态。3) 安全停层装置:a) 安全停层装置应为刚性机构,并动作灵敏可靠;b) 安全停层装置应可靠承担吊笼自重及额定动、静荷载的总和;c) 吊笼渟层后底板与停层口板的垂直偏差应小于50 mm。4)高度限位器:a)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度工作位置;b)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 m;c)当吊篮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5)紧急断电开关:a)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b)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11.2.6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额定起重量为1.5吨时,不应超过24 m;额定起重量为2吨时,不应超过30 m,凡超过24 m的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应按相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垂直偏差不大于安装高度的1.5。11.2.7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严禁使用摩擦式卷扬机;提升吊笼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 mm,宜采用15 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11.2.8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缆风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9.3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5;缆风绳地锚应进行抗拔验算,验算不合格的地锚应重新设置;钢丝绳固定绳夹不应少于3个,间距不应小于绳径的6倍,绳夹夹座应放在长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标准节连接螺栓直径不应小于M12,强度等级不应低于8.8级。11.2.9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塔身部位应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护塔架体,采用安全网封闭。11.2.1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应按本规程附录A.4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1.2.1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JGJ 88有关规定。11.3 塔式起重机11.3.1 塔式起重机基础设计应按JGJ 196-2010中3.2.3、 3.2.4、 3.2.5的规定进行设计。11.3.2 塔式起重机应经法定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11.3.3 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应在地基上冻前完成; 2) 塔式起重机基础应符合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要求;3) 塔式起重机基础浇注砼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5,并应有隐蔽工程记录;4) 跨年继续使用的基础应重新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 塔式起重机可采用符合要求的预制基础。11.3.4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应有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拆单位实施,安装垂直偏差不大于4。11.3.5 塔式起重机安全装置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变幅限位器应齐全、完善、可靠、灵敏,并应全过程进行维护和保养。11.3.6 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量限制器:a)当起吊重量达到额定起吊重量的90%时,发出短声报警;b)当起吊重量达到额定起吊重量的100%时,发出长声报警;c)当起吊重量达到额定起吊重量的110%时,发出连续报警,且自动切断上升接触器电源。 2) 力矩限制器: a)安装位置准确,坚固耐用、维修简单、利于调整; b)当实际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力矩限制器指示灯报警; c)当实际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110%时,力矩限制器间断性加快报警的同时,切断小车向外运行和起升机构起升电路。3) 高度限位器:a)当吊钩上升到最大高度时,限位器便自动切断电源,防止吊钩继续上升;b)对起升高度限位器应每班工作前进行至少两次撞击限位运行;c)当起升高度限位器失灵时,应及时检查原因,并进行修复。4) 变幅限位器:a)当变幅时,指针指示出各种幅度下的额定起重量;b)当臂杆运行到上或下两个极限位置时,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主控电路,变幅电机停车.11.3.7 塔式起重机应设置独立通讯装置,信号清晰,联系通畅。11.3.8 塔式起重机维修作业应在停机状态实施,维修作业设防坠保护装置。11.3.9 箱体、外壳等可拆卸的零部件应与支座连接牢固。11.3.10 塔式起重机应每周不少于二次抄测架体垂直偏差,发现超过标准规定时应停机处理,合格后,方可运行。11.3.11 钢丝绳安装、维护、保养、检验及报废应符合GB 5972有关规定。11.3.12 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制定和采取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技术措施。11.3.13 塔式起重机运行中,司机、司索工、信号工应严格执行有关吊装规定要求。11.3.14 装冰、雪料斗焊接应牢固,不得超载,吊装过程不得有冰、雪等材料坠落。11.3.15 塔式起重机任何部位,严禁张挂标语、标识牌等非起重机物品。11.3.16 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应符合本规程有关要求,并按本规程附录A.1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应按本规程附录B.2进行检查和记录。11.3.17 塔式起重机安全要求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JGJ 196有关规定。11.4 汽车起重机11.4.1 施工单位应使用经法定机构检测合格的轮胎式汽车起重机。11.4.2 汽车起重机安全装置应完善、灵敏、可靠,在运行过程中应及时检查和维护,保持正常工作状态。11.4.3 汽车起重机着地应稳固并符合下列要求:1) 松软、不平的地面,应压实、平整;2) 起重机不应在倾斜的地面上作业;3) 不得在未采取防滑措施的地面或冰面上作业。11.4.4 汽车起重机起重吊装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汽车起重机作业时作业范围内应避开电缆线或其它障碍物;2) 起重机吊装期间,任何人不得进入吊臂作业回转区域;3) 吊物不允许在驾驶室上方通过;4) 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应有足够的照明;5) 应与附近的冰雪景观建筑物及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6) 汽车起重机处于最大负荷工况时,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应超过45,且不应横向吊装;7) 汽车起重机作业过程严禁进行维修、保养;8) 汽车起重机作业时不准吊重行驶。11.4.5 汽车起重机安全要求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JGJ 33有关规定。11.5 叉车和装载机11.5.1 叉车、装载机在工作前应按规定对机械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和维修,司机应掌握装、卸冰雪及其它建筑材料的技能。 11.5.2 搬运冰、雪应保持车辆稳定、安全,严防倾覆。11.5.3 严禁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进行升、降操作。11.5.4 装载机严禁非操作人员驾驶和乘坐。11.5.5 负载行驶应保持慢速、匀速。11.5.6 冰、雪及其它材料吊于空中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11.5.7 叉车、装载机轮胎应加装防滑装置,并不得滞留在坡道上。11.5.8 叉车、装载机安全要求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JGJ 33有关规定。12 施工机具12.1 一般规定12.1.1 应使用合格机具,保证在严寒条件下运行良好;机具的传动皮带、转动轮应加装防护罩。12.1.2 施工机具作业前,应对安全保护装置、运行状况等进行检查。12.2 冰体切割机具12.2.1 杠杆式移动电锯锯片与操作者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5 m,由两人进行操作。12.2.2 杠杆式移动电锯锯片发生裂纹或连续掉齿2个应报废。12.2.3 杠杆式移动电锯锯片固定螺母必须拧紧,设置磁力启动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12.2.4 杠杆式移动电锯切割场地半径不得小于5 m,并随时清理碎冰。12.2.5 使用电动、燃油链条锯切割冰体应采用合格产品;改装的机具应经检验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切割冰体应设有专项作业场地;不得在设备运行时进行检修、维护、注油;操作人员手持部位应采取防滑、防脱落措施。12.2.6 冰体切割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保温防滑鞋、手套,戴护目镜、安全帽。12.3 手持式电动工具12.3.1 电刨、电钻、电锯等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宜采用类手持电动工具。12.3.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严寒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12.3.3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12.4 气割、电焊12.4.1 严寒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2.4.2 进行焊、割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12.4.3 进行焊、割作业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进行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12.4.4 电焊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应大于5 m,二次线不应大于30 m ;2)焊接作业应设专人监护;3)电焊机移动时,应拉闸断电;4)电焊机应设防雪设施。12.4.5 气割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气瓶应有标准颜色及应有防震胶圈、防护帽;2) 乙炔瓶与氧气瓶存放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m,作业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与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m;3) 气瓶嘴如冻结,应用低于40温水化解,不得使用明火烘烤;4)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13 冰雪景观建筑拆除13.1.1 日最高气温连续5天不低于0时(含0),冰雪景观建筑应进行拆除。13.1.2 对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及设备应进行回收和保管。13.1.3 人工拆除冰雪景观建筑应自上而下逐层拆除,对于具有倒塌危险的冰雪景观建筑不得实施人工拆除作业。13.1.4 爆破和机械拆除前宜先拆除非冰、雪设施,拆除和运输作业宜分别进行。13.1.5 大型和密集型冰雪景观建筑可采取分阶段定向爆破拆除方法,爆破作业应符合GB 6722规定的要求。13.1.6 残冰、残雪内的垃圾、杂物应清除干净,运送至指定区域融化。13.1.7 冰雪景观建筑拆除现场应封闭管理并设警示标志,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AA附录A (资料性附录)冰雪景观建筑工程设备安装验收A.1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后、使用前,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并按本表规定内容验收备案。表A.1 塔式起重机验收表施工单位: 景观标段: 景观名称: 塔机型号序号验 收 项 目验 收 内 容验 收 结 果1技 术 内 容有国家认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安装申报审批表、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塔机基础施工方案,并按JGJ196-2010,第3.2基础设计中规定执行2安 全 装 置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变幅限位器、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等装置符合要求;上下爬梯有护圈3多 塔 作 业两塔间保证处于低位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塔身保持不小于2米距离,高塔与低塔间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小于2米4塔身与配重塔身垂直度符合要求,基础设计要符合要求,地脚螺栓要齐全牢固。主要结构部件应符合规定要求(无开焊、无变形、无锈蚀等)5司机、信号工司机、信号工、司索工持证上岗并有交接记录6安装使用单位验收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满足使用条件7安装使用核验安装使用核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使用要求。参验部门和负责人签字盖章8电气安全电气设备安装牢固,连接良好、无松脱。电气柜有门、有锁,门外有警示标志,零线与接地线分设验收意见: 监理工程师 : 年 月 日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设备部门负责人安装单位负责人A.2 临时用电工程安装后、使用前,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按本表规定内容验收备案。表A.2 临时用电验收表施工单位: 景观标段: 景观名称: 序号验 收 项 目验 收 内 容验 收 结 果1施 工 方 案有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由专业电工按方案实施2外 电 防 护外电线路小于安全距离时,有严密的附合要求的防护措施,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牌3接地接零保护配电箱保护零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设,工作接地电阻不大于44配电箱、开关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总配电箱设首级漏电保护器,开关箱设末级漏电保护器,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装置参数应匹配。安装位置便于操作。闸具完好无损,配电箱设回路标志,引上线及引下线排列整齐,有门、有锁、防雪、防砸,有专人负责5现 场 照 明照明回路装设漏电保护器,聚光灯、碘钨灯等有金属外壳的灯具应做保护接地,室内线路及灯具高度低于2.4米应使用安全电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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