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徐斌小吃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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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徐斌小吃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要本)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三月 目 录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第二章 工程分析5第三章 环境质量现状6第四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7第五章 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9第六章 结论12绍兴市越城区徐斌小吃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要本)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由来永和豆浆始创于1995年12月,十多年来,为具有近两千年传统文化的豆浆、油条注入了时尚元素和标准化的灵魂,引领了中式快餐的新潮流。在2011年永和豆浆被中国企业品牌研究中心根据调研数据评为“中式快餐连锁行业2011C-BPI第一名”,即2011中国中式快餐连锁行业第一品牌。绍兴市县前街位于绍兴市中心,是集娱乐、餐饮、购物与一体的商业一条街,人流量较多,虞斌同志通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决定投资100万元,租赁位于绍兴市县前街18号1-2层部分的闲置商业用房,加盟永和豆浆中式快餐,实施绍兴市越城区徐斌小吃店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能够协调发展。绍兴市越城区徐斌小吃店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监测,对工程污染因子进行分析和类比调查,及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2编制依据1.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4.2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5.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发201097号;环境影响评价 “十二五”规划2011.12.31。1.2.2地方有关法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2013.12.19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2013.12.19;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12.1;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修正本)2011.12.31;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2010.1;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32015年)(绍政办发2012166号)2012.12.14;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2012.4.1。1.2.3有关技术规范国家环保部(总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2.2-2008,HJ/T2.3-93,HJ2.4-2009及HJ19-2011;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4;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1.2.4区域相关资料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5.12;绍兴市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2001.12;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7.12;绍兴市越城区徐斌小吃店与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的环评技术服务合同及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1.3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名称及总投资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徐斌小吃店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00万元。项目工程内容项目租赁绍兴市县前街18号中部1-2层的闲置商业房,以经营面条、盒饭、豆浆及油条为主,无炒菜服务。项目一层设有收银台、卫生间、餐区(13张4人桌);二层设有厨房、更衣室、仓库、餐区(2张2人桌、2张4人桌、单人桌6个)。项目可同时容纳70人就餐。工作人员:本项目共需员工16人。营业时间6:30-23:00,年营业时间为365天。主要生产设备表1-1 项目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单位数量备注1矮仔炉台1二层厨房内2双眼炒灶台1二层厨房内3带高汤煮面炉台1二层厨房内4小笼炉台1二层厨房内5四门冰箱台1二层厨房内6消毒柜台2二层厨房内7豆浆/豆花保温台台1二层厨房内8九格保温台台1二层厨房内9粢饭保温台台1二层厨房内10油条机台1二层厨房内11烤箱台1二层厨房内12平趴炸炉台1二层厨房内原辅材料用量表1-2 项目原辅材料用量序号设备单位数量来源1面粉t/a1.2外购2食用油t/a4.8外购3牛肉、猪肉t/a0.5外购(熟食)4分割鸡、鸭t/a0.5外购(熟食)5黄豆t/a9.0外购6大米t/a9.0外购7汽水原浆t/a1.0外购8橙汁t/a1.0外购9白菜t/a0.5外购(熟食)10其他蔬菜t/a2.0外购(熟食)11水t/a2355/12电万度/年6/空调设备:项目设分体式空调,项目在二层东侧设置3台分体式空调外机。燃料:项目采用清洁能源电。给排水:项目给水采用城市给水管网作为生活、消防供水水源;项目排水采用废、污、雨分流制。项目厨房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县前街18号的排水系统,再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雨水与屋面雨水经收集汇合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1.4保护目标表1-3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保护目标名称方位与项目地边界距离人数敏感性描述环境保护目标1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S13m78人敏感环境空气:二级标准环境噪声:2类区标准2团结园E200m约2500人一般3河道N460m/一般水环境:类标准12第二章 工程分析2.1工艺流程简述噪声 噪声 残渣 综合利用噪声 面条、盒饭 烹饪、加热 就餐废水 碗盘筷洗涤废水油烟废气 油条 炸噪声黄豆 现磨图2-1 本项目工艺流程图2.2营运期主要污染分析表2-1 营运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食堂油烟废气5.2mg/m3,0.136t/a1.30mg/m3,0.034t/a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6.0t/d、2001t/a6.0t/d、2001t/aCODcr500mg/L、1.00t/a100mg/L、0.20t/a氨氮35mg/L、0.07t/a15mg/L、0.03t/a固物生活废泔脚15.33t/a0废包装材料等7.3t/a0生活垃圾2.92t/a0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为厨房、油烟净化装置、洗托盘、冰箱、分体式空调外机等,通过对同类项目调查监测,其噪声值约5575dB。第三章 环境质量现状3.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24小时的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满足二类区功能要求。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项目地附近水域八字桥监测断面水质为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功能要求。3.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项目所在地东面夜间、北面昼夜间噪声均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不能满足2类功能要求;东面昼间、南面昼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满足功能要求;西面靠近解放路,属交通干线边界35米范围内,西面昼间达到2类标准,夜间噪声达到3类标准,满足4a类功能要求。东面夜间、北面昼夜间噪声超标的原因主要为周边商业叫卖、道路交通噪声引起。第四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4.1 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厨房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风机抽至项目地六层屋顶,经过六层屋顶上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在六层屋顶北面靠近县前街一侧排放。所选用的油烟净化装置最低去除效率不得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85的标准;项目距离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13m,厨房油烟排放口位于项目地六层屋顶北侧排放,距离最近保护目标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26m,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44-2010)中“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的要求,同时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已出具同意本项目建设的意见(见附件4)。同时项目油烟排放量较小,在六层屋顶排放,排放口可与空气充分混合,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4.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油烟净化器、风机和分体式空调外机的噪声,项目油烟净化器和风机安装在项目地六层屋顶中部,对油烟净化装置底部安装减震垫,油烟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项目油烟净化器和风机距离最近保护目标为13m,距离衰减值为29.6dB;对空调外机外侧四周设置隔声挡板,底部安装减震垫,噪声可消减5dB,则空调外机外排噪声为50dB以下,项目分体式空调外机距离最近保护目标为15m,距离衰减值为31.5dB。预计项目外排噪声在50dB以下,外排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地四周和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4.3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接入县前街18号的排水系统,再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不排入附近河道,因此,对周围河道的水环境无影响。4.4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的固废主要是废泔脚、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的少量生活垃圾。废泔脚由专用带盖塑料桶盛放,每日清运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每天定时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5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退役以后,由于不再营业,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房屋和设备。房屋还给出租方可进一步作其他用途;餐饮设备不含放射性、腐蚀性及有毒有害物质,可分类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无影响。第五章 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5.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表5-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序号类别治理措施1废水项目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接入县前街18号的排水系统,再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规范化排放口设置: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2废气项目油烟净化器和风机安装在项目地六层屋顶,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去除率75%以上)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口向北;项目距离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13m,厨房油烟排放口位于项目地六层屋顶北侧排放,距离最近保护目标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26m,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44-2010)中“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的要求,同时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已出具同意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设置永久性采样孔,设置排污标志牌。3噪声项目选用先进的、低噪声和低能耗的炉、灶、风机、油烟净化装置等设备;油烟净化器和风机安装在项目地六层屋顶,底座安装减振垫,废气排放口位于项目地六层屋顶北面县前街一侧,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消声器,排气管道穿墙处采用软性连接,排气管道位于东侧墙外,沿墙至屋顶;项目分体式空调外机布置在东面外墙上,外机四周安装隔声档板,底座安装减振垫;加强对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严格限制营业时间,晚上23:00点以后不再进行营业。4固废废泔脚由专用带盖塑料桶盛放,每日清运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采用袋装收集,每天定时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5.2 环保投资估算项目实施后需环保投资7.1万元,约占总投资100万元的7.10%。5.3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情况5.3.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项目租用绍兴市县前街18号中部1-2层的闲置商业房。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地块属绍兴古城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060202),限制准入区。鼓励类:主要发展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的第三产业,服务业、科教文卫、基础设施等项目。禁止类:工业生产性项目,矿山开采,畜禽养殖。环保准入要求:基本无污染非工业项目,污水必须进网,燃料采用清洁能源。本项目为餐饮业,属于第三产业,符合该区产业及环保准入条件。因此,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各项水质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全部进入城市截污管网;项目油烟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项目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外排噪声达标,场界噪声基本与本底噪声持平;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产生的所有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废水量、CODcr、NH3-N。其总量控制建议值如下:环评建议建设单位申请废水进管容量为6.0t/d;环评建议以废水量6.0t/d(2001t/a),CODcr量1.00t/a、氨氮0.07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环评建议以废水量6.0t/d(2001t/a),CODcr量0.20t/a、氨氮0.03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中第一款第三条“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项目排放的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但需报请绍兴市环保局核准,获得核准后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污水经适当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排入截污管网,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油烟废气经适当处理后达标排放,由于油烟污染物排放量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场界噪声基本与本底噪声持平,场界噪声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固体废弃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建设项目符合维持环境质量原则。5.3.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本项目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详见8.1,因此,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项目环保要求的符合性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各项水质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全部进入城市截污管网;项目油烟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项目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外排噪声达标,场界噪声基本与本底噪声持平;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符合环保要求。5.3.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项目租赁绍兴市县前街18号中部1-2层的闲置商业房,所租房屋已取得房产证(见附件2),用途为商业用房,无需新征土地,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因此,该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本项目为餐饮业,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中的允许类项目,因此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第六章 结论6.1建议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保养,确保污染物正常达标排放。加强店内的卫生管理,消除蚊、蝇、老鼠生衍繁殖的条件。加强环保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职工保护环境意识。6.2环评综合结论绍兴市越城区徐斌小吃店建设项目租用绍兴市县前街18号中部1-2层的闲置商业用房实施。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以及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并实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声环境质量维持现有等级。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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