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某道路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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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平南县2011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YLGGG20112009-PN-B(重) 平南县临江产业园入园北一路道路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YLGGG20112012-PN建 设 单 位: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2011年12月2平南县临江产业园入园北一路道路工程(YLGGG20112012-PN)招标文件目录招标公告2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第1章 投标须知与前附表 4一、前附表 4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16六、评标17七、合同的授予19八、评标办法 20第2章 合同条款23一、施工合同(格式)23二、通用条款25三、专用条款48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57第3章 工程技术要求 57第4章 工程规范63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62第5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64第6章 商务标文件格式69第7章 技术标文件格式82第四卷 图纸(另附) 90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 94第8章 工程量清单 94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YLGGG20112012-PN1、平南县临江产业园入园北一路道路工程,已由平发改投资2011 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1)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为平南县临江产业园入园北一路道路工程,位于贵港市平南县临江产业园,道路西起经一路路口,东至迎宾大道路口,道路红线宽24米,全长700米。现状有一条碎石路,设计道路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2)招标范围:道路、交通、路灯、绿化、雨水、污水等工程。(3)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平南县临江产业园(4)定额工期: 200日历天,要求工期: 180日历天。(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建造师资质为市政公用贰级(含贰级)以上;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对。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二楼(市财政局东侧)报名。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不含图纸)。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1年12月27日上午9时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到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南县住建委大院),逾期不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广西招标投标网(http./)、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平南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9、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亲自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三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B证、身份证;(8)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平南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9)广西区外企业须交验广西区建设厅的区外来桂建筑企业登记备案资料和外地来贵港市企业登记备案表文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出示备查。1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11.联系方式。招标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平南县工业园邮 编:537300联系人:郑小姐电 话:0775-7818855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邮 编:537100联 系 人:闭健健电 话:0775-4565100传 真:0775-4565816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 5 日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1章 投标须知与前附表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1.1工程名称平南县临江产业园入园北一路道路工程21.1建设地点平南县临江产业园31.1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结算。51.1质量要求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2.1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平南县临江产业园入园北一路道路工程,位于贵港市平南县临江产业园,道路西起经一路路口,东至迎宾大道路口,道路红线宽24米,全长700米。现状有一条碎石路,设计道路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招标内容:道路、交通、路灯、绿化、雨水、污水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72.2工期要求定额工期: 200日历天,要求工期: 180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自筹。94.1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必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建造师资质为市政公用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对。104.2资格审查方法开标时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核。1113.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1215.1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交纳方式为转帐、电汇、现金。如以转帐、电汇、现金缴存银行的形式的,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中明大厦分理处银行帐号:20-006201040003699)时间不得迟于2011年12月19日下午17时整。交纳保证金事项: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 转账、电汇、现金等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退还。5.投标保证金不计息。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417.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18.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1620.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1721.1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截止日期地点: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2011年12月27日9 时00 分1824.1开标会地点: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2011年12月27日9 时00 分1933.2评标方法合理低价定标法2038.1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2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桂劳社发200950号文件执行。22开始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234.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13.16工程预算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公布25勘察现场勘察时间:自行考察 建设单位 :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小姐(0775-7818855)26合同是否调价可调价27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工程类规定收取,详见附表一,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平南县临江产业园入园北一路道路工程,位于贵港市平南县临江产业园,道路西起经一路路口,东至迎宾大道路口,道路红线宽24米,全长700米。现状有一条碎石路,设计道路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招标内容:道路、交通、路灯、绿化、雨水、污水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2.1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2.2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3、资金来源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4.3 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没有丧失投标资格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最低及其以上资质等级经审核符合本资格审查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踏勘现场6.1 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1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2章 合同条款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3章 工程技术要求第4章 工程规范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第5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第6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7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第四卷 图纸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第8章 工程量清单7.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充分考虑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澄清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7天前按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2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已发出招标文件的条款不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或遗漏、或是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时,招标人才可能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9.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三部分文件组成。(投标人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1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提供);(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反映年检情况);(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反映年检情况);(5)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8)经平南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复印件;11.2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承诺书(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11.3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b、建造师简历表;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他辅助说明资料。(2)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a、主要施工方法;b、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c、劳动力安排计划;d、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e、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f、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g、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13.4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5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3.6 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费用。13.7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3.8 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13.9市政工程按2003年版(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指南、200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现行有关预算和结算规定执行。13.10安装工程按2003年版(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指南,2002年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估价表以及现行有关预算和结算规定执行。13.10.1园林绿化工程按200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现行有关的预、结算文件规定计算。13.10.2各专业工程均按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计算。13.10.3材料价格参照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颁布的材料信息价格(2011年第5期) ,级钢筋混凝土DN1000暂按740元/m,球墨铸铁给水管DN600暂按980元/m,其余材料价格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部分按市场询价,水泥暂按华润牌散装水泥进行报价。砼按商品砼计价,商品砼暂按南方厂生产的砼报价。所有多余的土方、石方、淤泥全部堆放在施工场地附近,运距不超过1公里。13.11.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桂建质2006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执行。13.11.2其余有关措施及施工方案等暂按如下进行报价,如施工时不同,由承包人提出,经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报发包人确认后,作为调整结算依据:(1)外购土方另行装车后再运输8km回填碾压。(2)清挖淤泥先堆放一边,待晒(晾)干后再装运堆在场地内。(3)小桥钢筋混凝土板顶至道路路基之间的做法暂按回填符合设计要求的土壤。(4)炸药、雷管的价格按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5期,不含配送费,结算时以施工期间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信息价加双方询价的实际发生配送费结算。 13.12风险费用按3.5%费率计算(风险费用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其计算基数按现行的费用定额执行。风险费用是指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在5%以内(含5%)的风险费用。如人工、机械费用在施工期间变化超过招标期间政策规定费用标准的5%以上,则按政策性调整文件执行;如施工期间的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主要材料(钢筋、水泥、商品砼、碎石、河砂、红砖)的平均价格与招标期间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5期价格比较,价格变化在10%之内的不予调整,价格变化高于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5期5%的,按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平均价格予以调整。13.13招标人与中标人暂按中标造价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方式进行施工承包结算。(1)合同价款调整范围:设计变更,国家政策性变化。承包人应承担材料价格变化、气候条件恶劣及其他意外困难(除不可抗拒外)等风险。(2)国家政策性变化按规定进行调整。设计变更引起的调整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合同总价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更需要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下列办法确定:工程量清单因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在进行新的清单项目施工前提出,经监理单位审核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工程预算控制价),报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因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增减,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等均应进行相应调整。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应按实调整;工程量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应按上述规定执行。(3)工程量清单漏计的项目,结算以实际施工的项目为准进行调整(套用相应的定额及费用以及施工期间的信息价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工程预算控制价)结算)。13.1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对自己所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负责。评标时,如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不一致,以项目编码(共12位)为准;如项目编码与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无法一一对应,该清单项目作废,该清单项目的费用视为包含在其它清单项目中;如作废的清单项目达到3项以上(含本数)或作废的清单项目造价累计超过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2%(含2%),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废标处理。13.14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说明。工程量清单总造价(扣除劳动保险费)与投标函中文字表示的投标报价不相符的,以投标函中文字表示为准。13.16工程预算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公布。14、投标货币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应按前附表第13项要求递交,交现金的投标人请自行将现金存入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上,并于截标前凭银行现金交款单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财务部换取收据,凭收据参加投标。评标结束后,若投标人被列入中标候选人的,而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上没有收到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16.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帐、电汇、现金。如以转帐、电汇、现金缴存银行的形式的,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中明大厦分理处银行帐号:20-006201040003699)时间不得迟于2011年 12月 16 日下午17时整。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4 投标保证金在按照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除已退还外)。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6.6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标价;(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17、投标预备会17.1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17.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7.3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17.4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9.3、9.4款规定执行。17.5 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8、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6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9.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与所有副本包装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加贴封条,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套)均按第20.5款密封。20.2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招标编号;b、工程名称;c、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0.3 除了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22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以原封退回。20.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2款规定加写标记,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5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1、投标截止日期21.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21.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21.3 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1)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法人印章;(2)具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标注;(3)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4)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23.4 根据本须知第21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5 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24、如果在投标时潜在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废除。五、开标25、开标25.1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25.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为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前往,以证实其资格。25.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25.4开标会议在平南县招标领导小组及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本须知规定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名单;宣布公证、监察、唱标、监标、记录人员名单;招标人的代表和监标人员一同检验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按本须知11.1条款检验)的资格证书,同时检验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原件),包括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平南县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重申评标、定标办法;由各投标人的代表交叉检验各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唱标,宣读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内容。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报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逆顺序进行,并宣布上限控制价。抽取合理低价调整系数。合理低价调整系数共有31个,分别是1.000、1.001、1.002、1.003、 1.029、1.030。该合理低价调整系数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后、开标唱标之后,由招标人派一名代表在开标现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并宣读由招标领导小组在开标前15分钟确定并下达的下限价。由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25.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25.5.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25.5.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25.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署或未加盖印鉴;25.5.4 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25.5.5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25.5.6 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5.5.7 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25.5.8投标人无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的;25.6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法重新招标。六、评标27、评标会议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9、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31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均要通过资格后审才能获得投标资格。30.1资格审查内容(参照本须知11.1条款)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经平南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等,上述内容缺任何一项均会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0.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30.2.1 开标后,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0.2.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0.2.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将定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作废标处理:(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9.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5)联合体投标的或经评标委员会核准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6)不符合本须知第13.14款的规定。32、错误的修正32.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3、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第31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33.3 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七、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5、招标人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5.1 尽管有本须知第33条规定,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36、中标通知书36.1 在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之日起7天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6.2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7.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7.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8、履约担保38.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38.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评 标 办 法一、评标原则(一)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建设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含五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定依据进行评审。(三)评标方法:合理低价定标法。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定标法。具体评审办法如下:施工招标预算价按贵港市人民政府文件(贵政发201017号文)的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确定。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拟定的因素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在投标人资格合格,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合格,工期合理,技术标合格的情况下对进入详评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评审。2、抽取工程合理低价(1)抽取合理低价调整系数。合理低价调整系数共有31个,分别是1.000、1.001、1.002、1.003、 1.029、1.030。该合理低价调整系数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后、开标唱标之后,由招标人派一名代表在开标现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2)工程合理低价招标下限控制价合理低价调整系数。注:招标下限控制价(由招标领导小组在截标期间集体讨论定出)。招标下限控制价=招标上限价经招标领导小组在开标前15分钟确定并下达的下浮系数确定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不低于(大于或等于)工程合理低价且不高于(小于或等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相等时,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结果均不四舍五入,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三、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第2章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的经济支出。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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