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法律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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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法律责任研究内容摘要议付行在信用证关系中有着其特有的作用。实践中,关于议付行的责任、追索权的行使等一些法律问题存在认识模糊之处。本文对此作了阐述。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开展,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最平安的支付手段,在外贸活动中的使用已相当普遍,而因信用证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目前,所有信用证业务都遵循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500?。由于信用证业务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在信用证业务实践中存在着一些不标准及对?UCP500?理解不统一的地方。本文将就信用证关系中议付行的权利和责任谈一些看法。一、议付行的性质议付是指由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单据付出对价。如果只审查单据而不支付对价并不构成议付。议付行是准备向受益人购置信用证下单据的银行,议付行可以是通知行或其他被指定的愿意议付该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是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是信用证关系中的主要当事人,那么议付行在信用证关系中的作用是什么呢?根据信用证流程,受益人备齐所有单据后,向通知行提交信用证及全套单据,如果通知行不对信用证进行议付的话,那么其仅仅是接受单据并将之转递开证行。受益人要等到开证行审单完毕,确认单证相符,并将信用证金额扣除必要费用的净额付至通知行后,才能从通知行获取货款。如果通知行接受开证行邀请,愿意对信用证进行议付,就成为议付行。议付行审单确认单证相符,便留下单据,将信用证净额信用证金额扣去利息交付受益人,即议付行实际是用自己的资金将单据买下,对受益人提供资金融通。议付行购置受益人的单据和汇票是建立在开证行保证偿付的根底上。二、议付行审核单据的标准根据?UCP500?第十三条“审核单据标准规定,银行包括议付行审单应遵循以下几个准那么:1信用证交易为单据交易,银行审单就是审查单据是否“单证相符和“单单相符。2银行只从“单据外表上审查,即银行不需要亲自过问单据是否是真的,是否失效,或货物是否真正装运。除非银行知道所进行的是欺诈行为,否那么这些实际发生的情况与银行无关。3银行审单应该不违反“合理性、“公平性和“善意性,但并非每个字母、每个标点符号都相符。4银行对未规定单据不负责任。如果银行收到这类单据,他们将把单据退回给受益人或传递给开证行,并不负任何责任。5银行审单不得超过七个营业日,即银行应于在接受单据之日第二天起不超过七个营业日之内审核单据并决定接受或拒绝单据。三、议付行在信用证关系中的法律责任1、关于议付行在开证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信用证时是否承当责任的问题。议付行审单完毕,确认单证相符,从受益人手中购入信用证及所附全套单据后,会将信用证及全套单据寄往开证行要求偿付。如果开证行以单证不符为由,对信用证拒付,议付行在善意议付的情况下,不对该拒付结果承当责任。对于议付行审单不慎造成开证行拒付信用证,有种观点认为该拒付结果应由议付行自己承当。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加重了银行在金融中介业务中的责任,也使银行承当了商品交易的风险。因为在自由议付和限制议付的情况下,议付行与开证行之间都是委托代理关系,议付行不承当最终付款的责任。所以当开证行以单证不符为由对信用证表示拒付,除非有证据说明议付行参与欺诈行为,否那么议付行在善意议付信用证的情况下,不承当任何责任。议付行如认为开证行拒付理由不成立,可以向开证行进行追索;或者向受益人行使追索权,要求受益人返还议付款项。2、关于议付行对议付款的追索权问题。如果开证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信用证,那么议付行可向受益人行使追索权。议付行对议付款的追索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证实。1?UCP500?第九条对银行追索权方面明确规定,开证行、保兑行对信用证负有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保兑行付款后,只可向开证行进行追索,而对受益人或议付行没有没有追索权。笔者认为,该规定对银行追索权是一种禁止性规定,对议付行等其它被指定银行的付款追索权并未禁止。故开证行、保兑行对其付款没有追索权,除此以外的议付行等银行,那么对其议付款应有追索权。2国际商会第371号出版物明确:对付款信用证,如通知行未在付款时作出保存,即丧失向受益人的追索权。对议付信用证,除非通知行已对信用证加以保兑,否那么它是有追索权的。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信用证规定了议付,在通常情况下议付是有追索权的,例外是通知行或议付行已对信用证加以保兑,成为了保兑行,便丧失追索权。3从票据关系来看,在议付信用证下,汇票是一种在法律意义上与信用证相别离的票据。如付款人拒绝付款,持票人可向背书人行使追索权,但未保兑信用证的议付行不承当向受益人履行支付的义务,受益人不得直接迫使议付行议付汇票。如是自由议付信用证,议付行与开证行之间根本不存在协议,而仅仅有开证行向所有银行授予的一般议付权利。而议付行接受单据,并向受益人支付议付款项,然后再向开证行进行追索,这实际是对受益人进行资金融通。故假设议付行持有即期汇票,在有效期内开证行以单据不符为理由予以拒付时,议付行作为持票人即可行使追索权,向出票人即受益人追回垫款。4在信用证议付业务中,受益人要求议付行对信用证进行议付时,应提交?议付申请书?,如采用出口押汇议付方式,受益人还必须在?出口押汇总质押书?上签字。这两种文本往往约定了受益人负责归还全部款额的保证条款。故议付行可据此追索。3、议付行的持单后果1议付行取得单据及汇票时,必须对信用证进行议付,即必须付出对价。2议付行行使追索权时,必须出示信用证及全套单据正本,证明其是合法的权利人。3议付行行使追索权后,应将单据及汇票正本退还受益人,以便受益人凭以行使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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