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检测技术》三 路面工程 水泥混凝土路面(118P)

上传人:san****019 文档编号:25593419 上传时间:2021-07-27 格式:PPT 页数:118 大小:59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路工程检测技术》三 路面工程 水泥混凝土路面(118P)_第1页
第1页 / 共118页
《公路工程检测技术》三 路面工程 水泥混凝土路面(118P)_第2页
第2页 / 共118页
《公路工程检测技术》三 路面工程 水泥混凝土路面(118P)_第3页
第3页 / 共1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 路 工 程 检 测 技 术 模 块 三 、 路 面 工 程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项 目 一 水 泥 混 凝 土 面 层1 .弯 拉 强 度2 .板 厚 度3 .平 整 度4 .抗 滑 构 造 深 度5 .相 邻 板 高 差6 .纵 、 横 缝 顺 直 度7 .中 线 平 面 偏 位8 .路 面 宽 度9 .纵 断 高 程1 0 .横 坡 3.1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情 境 一 弯 拉 强 度 检 测方 案 一 标 准 小 梁 法 3.1.1.1 标 准 小 梁 法 测 定 弯 拉 强 度一 、 目 的 、 适 用 范 围 和 引 用 标 准混 凝 土 弯 拉 强 度 试 验 方 法 应 使 用 标 准 小 梁 法或 钻 芯 劈 裂 法 , 试 件 使 用 标 准 方 法 制 作 , 标准 养 生 时 间 2 8 d。本 方 法 规 定 了 测 定 水 泥 混 凝 土 抗 弯 拉 极 限 强度 的 方 法 , 以 提 供 设 计 参 数 , 检 查 水 泥 混 凝土 施 工 品 质 和 确 定 抗 弯 拉 弹 性 模 量 试 验 加 荷标 准 。 3.1.1.1 标 准 小 梁 法 测 定 弯 拉 强 度二 、 仪 器 设 备( 1 ) 压 力 机 或 万 能 试 验 机 : 应 符 合 规 定 。( 2 ) 抗 弯 拉 试 验 装 置 ( 即 三 分 点 处 双 点 加 荷和 三 点 自 由 支 承 式 混 凝 土 抗 弯 拉 强 度 与 抗 弯拉 弹 性 模 量 试 验 装 置 ) 。 3.1.1.1 标 准 小 梁 法 测 定 弯 拉 强 度三 、 试 件 制 备 和 养 护1 .试 件 标 准 尺 寸 应 1 5 0 mm 1 5 0 mm 5 5 0 mm或1 5 0 mm 1 5 0 mm 6 0 0 mm, 试 件 中 集 料 公 称最 大 粒 径 为 3 1 .5 mm; 同 时 在 试 件 长 向 中 部 1 /3区 段 内 表 面 不 得 有 直 径 超 过 5 mm、 深 度 超 过2 mm的 孔 洞 。2 .混 凝 土 抗 弯 拉 强 度 试 件 应 取 同 龄 期 者 为 一 组 ,每 组 3 个 同 条 件 制 作 和 养 护 的 试 件 。 3.1.1.1 标 准 小 梁 法 测 定 弯 拉 强 度四 、 试 验 步 骤1 . 试 件 取 出 后 , 用 湿 毛 巾 覆 盖 并 及 时 进 行 试验 , 保 持 试 件 干 湿 状 态 不 变 。 在 试 件 中 部 量出 其 宽 度 和 高 度 , 精 确 至 1 mm。2 . 调 整 两 个 可 移 动 支 座 , 将 试 件 安 放 在 支 座上 , 试 件 成 型 时 的 侧 面 朝 上 , 几 何 对 中 后 ,务 必 使 支 座 及 承 压 面 与 活 动 船 形 垫 块 的 接 触面 平 稳 、 均 匀 , 否 则 应 垫 平 。 3.1.1.1 标 准 小 梁 法 测 定 弯 拉 强 度3 . 加 荷 时 , 应 保 持 均 匀 、 连 续 。 根 据 混 凝 土强 度 等 级 的 不 同 调 整 相 应 的 加 荷 速 度 。当 试 件 接 近 破 坏 而 开 始 迅 速 变 形 时 , 不 得 调整 试 验 机 油 门 , 直 至 试 件 破 坏 , 记 下 破 坏 极限 荷 载 F( N) 。4 .记 录 下 最 大 荷 载 和 试 件 下 边 缘 断 裂 的 位 置 。 3.1.1.1 标 准 小 梁 法 测 定 弯 拉 强 度五 、 试 验 结 果1 . 当 断 面 发 生 在 两 个 加 荷 点 之 间 时 , 抗 弯 拉强 度 ff按 下 式 计 算 :式 中 : ff抗 弯 拉 强 度 ( MPa) ; F极 限 荷 载 ( N) ; L支 座 间 距 离 ( mm) ; b试 件 宽 度 ( mm) ; h试 件 高 度 ( mm) 。 2bhFLff 3.1.1.1 标 准 小 梁 法 测 定 弯 拉 强 度2 . 以 3 个 试 件 测 值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测 定 值 。 抗弯 拉 强 度 计 算 精 确 到 0 .0 1 MPa。3 .采 用 1 0 0 mm 1 0 0 mm 4 0 0 mm非 标 准 试 件时 , 在 三 分 点 加 荷 的 试 验 方 法 同 前 , 但 所 取得 的 抗 弯 拉 强 度 值 应 乘 以 尺 寸 换 算 系 数 0 .8 5 。当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大 于 等 于 C6 0 时 , 应 采 用 标准 试 件 。 3.1.1.1 标 准 小 梁 法 测 定 弯 拉 强 度六 、 试 验 报 告试 验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 要 求 检 测 的 项 目 名 称 、 执 行 标 准 ;( 2 ) 原 材 料 的 品 种 、 规 格 和 产 地 ;( 3 ) 试 验 日 期 及 时 间 ;( 4 ) 仪 器 设 备 的 名 称 、 型 号 及 编 号 ;( 5 ) 环 境 温 度 和 湿 度 ;( 6 ) 水 泥 混 凝 土 抗 弯 拉 强 度 值 ;( 7 ) 要 说 明 的 其 它 内 容 。 3.1.1.1 标 准 小 梁 法 测 定 弯 拉 强 度七 、 水 泥 混 凝 土 面 层 弯 拉 强 度 评 定混 凝 土 弯 拉 强 度 的 合 格 标 准1 .试 件 组 数 大 于 1 0 组 时 , 平 均 弯 拉 强 度 合 格 判断 式 为 :fcs混 凝 土 合 格 判 定 平 均 弯 拉 强 度 ( MPa) ;fr 设 计 弯 拉 强 度 标 准 值 ( MPa) ;K 合 格 判 定 系 数 ; 强 度 标 准 差 。Kff rcs 3.1.1.1 标 准 小 梁 法 测 定 弯 拉 强 度2 .试 件 组 数 等 于 或 少 于 1 0 组 时 , 试 件 平 均 强 度不 得 小 于 1 .1 0 fr, 任 一 组 强 度 均 不 得 小 于 0 .8 5 fr。实 测 项 目 中 , 水 泥 混 凝 土 弯 拉 强 度 评 为 不 合格 时 相 应 分 项 工 程 评 为 不 合 格 。 3.1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情 境 二 厚 度 检 测方 案 一 钻 芯 法 3.1.2.1 钻 芯 法 测 定 混 凝 土 板 厚 度一 、 目 的 与 适 用 范 围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面 层 厚 度 试 验 方 法 应 使 用 钻芯 法 测 定 。适 用 于 路 面 各 层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厚 度 检 验 及 工程 竣 工 验 收 检 查 使 用 。 3.1.2.1 钻 芯 法 测 定 混 凝 土 板 厚 度二 、 仪 具 及 材 料 技 术 要 求( 1 ) 路 面 取 芯 样 钻 机 及 钻 头 、 冷 却 水 。钻 头 的 标 准 直 径 为 1 0 0 mm, 如 芯 样 仅 供 测 厚 ,不 做 其 他 试 验 时 , 也 可 用 直 径 5 0 mm的 钻 头 。( 2 ) 量 尺 : 钢 板 尺 、 钢 卷 尺 、 卡 尺 。( 3 ) 补 坑 材 料 : 与 检 查 层 位 材 料 相 同 。( 4 ) 补 坑 用 具 : 夯 、 热 夯 、 水 等 。( 5 ) 其 他 : 搪 瓷 盘 、 棉 纱 等 。 3.1.2.1 钻 芯 法 测 定 混 凝 土 板 厚 度三 、 试 验 步 骤1 . 根 据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 随 机 取 样 决 定 钻 孔 检查 的 位 置 , 如 为 旧 路 , 该 点 有 坑 洞 等 显 著 缺陷 或 接 缝 时 , 可 在 其 旁 边 检 测 。2 .按 公 路 路 基 路 面 现 场 测 试 规 程 规 定 的 方法 用 路 面 取 芯 机 钻 孔 , 芯 样 的 直 径 应 符 合 本方 法 第 2 条 的 要 求 , 钻 孔 深 度 必 须 达 到 层 厚 。3 . 仔 细 取 出 芯 样 , 清 除 地 面 灰 土 , 找 出 与 下层 的 分 界 面 。 3.1.2.1 钻 芯 法 测 定 混 凝 土 板 厚 度4 . 用 钢 板 尺 或 卡 尺 沿 圆 周 对 称 的 十 字 方 向 四 处 量取 表 面 至 上 下 层 界 面 的 高 度 , 取 其 平 均 值 , 即 为该 层 的 厚 度 , 准 确 至 1 mm。5 . 按 下 列 步 骤 用 取 样 层 相 同 的 材 料 填 补 钻 孔 :( 1 ) 适 当 清 理 孔 洞 中 残 留 物 , 钻 孔 时 留 下 的 积水 应 用 棉 纱 吸 干 。( 2 ) 按 相 同 配 合 比 用 新 拌 的 材 料 分 层 填 补 并 用小 锤 压 实 , 水 泥 混 凝 土 中 宜 参 加 少 量 快 凝 早 强 剂 。( 3 ) 补 坑 结 束 时 , 宜 比 原 面 层 略 鼓 出 少 许 , 用重 锤 或 压 路 机 压 实 平 整 。 3.1.2.1 钻 芯 法 测 定 混 凝 土 板 厚 度四 、 计 算 与 评 定1 . 按 下 式 计 算 路 面 实 测 厚 度 T1 i与 设 计 厚 度 T0 i之 差 。 Ti=T1 i-T0 i式 中 : T1 i路 面 的 实 测 厚 度 (mm) ; T0 i路 面 的 设 计 厚 度 (mm) ; Ti路 面 实 测 厚 度 与 设 计 厚 度 的 差 值(mm)。 3.1.2.1 钻 芯 法 测 定 混 凝 土 板 厚 度2 . 按 照 公 路 路 基 路 面 现 场 测 试 规 程 附 录 B的 方 法 , 计 算 一 个 评 定 路 段 检 测 厚 度 的 平 均值 、 标 准 差 、 变 异 系 数 , 并 计 算 代 表 厚 度 。五 、 试 验 报 告路 面 厚 度 检 测 报 告 应 列 表 填 写 , 并 记 录 与 设计 厚 度 之 差 , 不 足 设 计 厚 度 为 负 , 大 于 设 计厚 度 为 正 。 3.1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情 境 三 平 整 度 检 测方 案 一 三 米 直 尺 法 3.1.3.1 三 米 直 尺 测 定 平 整 度一 、 目 的 与 适 用 范 围1 本 方 法 规 定 用 三 米 直 尺 测 定 路 表 面 的 平 整度 , 定 义 三 米 直 尺 基 准 面 距 离 路 表 面 的 最 大间 隙 表 示 路 面 的 平 整 度 , 以 mm计 。2 本 方 法 适 用 于 测 定 压 实 成 型 的 路 面 各 层 表面 的 平 整 度 , 以 评 定 路 面 的 施 工 质 量 。 3.1.3.1 三 米 直 尺 测 定 平 整 度二 、 仪 具 及 材 料 技 术 要 求本 方 法 根 据 需 要 选 用 下 列 仪 具 与 材 料 :( 1 ) 三 米 直 尺 : 测 量 基 准 面 长 度 为 3 m长 ,基 准 面 应 平 直 , 硬 木 或 铝 合 金 钢 等 材 料 制 成 。( 2 ) 最 大 间 隙 测 量 器 具 。 楔 形 塞 尺 深 度 尺( 3 ) 其 他 : 皮 尺 或 钢 尺 、 粉 笔 等 。 3.1.3.1 三 米 直 尺 测 定 平 整 度三 、 试 验 步 骤1 . 准 备 工 作( 1 ) 根 据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选 择 测 试 路 段 。( 2 ) 测 试 路 段 的 测 试 地 点 选 择 。( 3 ) 清 扫 路 面 测 定 位 置 的 污 物 。 3.1.3.1 三 米 直 尺 测 定 平 整 度2 .测 试 步 骤( 1 ) 施 工 过 程 中 检 测 时 , 按 根 据 需 要 确 定 的 方向 , 将 三 米 直 尺 摆 在 测 试 地 点 的 路 面 上 。( 2 ) 目 测 三 米 直 尺 底 面 与 路 面 之 间 的 间 隙 情 况 ,确 定 最 大 间 隙 的 位 置 。( 3 ) 用 有 高 度 标 线 的 塞 尺 塞 进 间 隙 处 , 量 测 其最 大 间 隙 的 高 度 ( mm) ; 或 者 用 深 度 尺 在 最 大间 隙 位 置 量 测 直 尺 上 顶 面 距 底 面 的 深 度 , 该 深 度减 去 尺 高 即 为 测 试 点 的 最 大 间 隙 的 高 度 , 准 确 至0 .2 mm。 3.1.3.1 三 米 直 尺 测 定 平 整 度四 、 计 算 与 评 定单 杆 检 测 路 面 的 平 整 度 计 算 , 以 三 米 直 尺 与路 面 的 最 大 间 隙 为 测 定 结 果 。 连 续 测 定 1 0 尺时 , 判 断 每 个 测 定 值 是 否 合 格 , 根 据 要 求 ,计 算 合 格 百 分 率 , 并 计 算 1 0 个 最 大 间 隙 的 平均 值 。单 杆 检 测 的 结 果 应 随 时 记 录 测 试 位 置 及 检 测结 果 。 连 续 测 定 1 0 尺 时 , 应 报 告 平 均 值 、 不合 格 尺 数 、 合 格 率 。 2.2 沥 青 混 凝 土 ( 碎 /砾 石 )路 面情 境 三 平 整 度 检 测方 案 二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法 3.1.3.2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一 、 目 的 与 适 用 范 围1 本 方 法 规 定 用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量 测 路 面 的不 平 整 度 的 标 准 差 , 以 表 示 路 面 的 平 整 度 ,以 mm计 。2 本 方 法 适 用 于 测 定 路 表 面 的 平 整 度 , 评 定路 面 的 施 工 质 量 和 使 用 质 量 , 但 不 适 用 于 在已 有 较 多 坑 槽 、 破 损 严 重 的 路 面 上 测 定 。 3.1.3.2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二 、 仪 具 及 材 料 技 术 要 求( 1 )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 整 体 结 构 ; 标 准 差 测 量 传 感 器 ; 其 他 辅 助 机 构 ; 测 定 间 距 为 1 0 cm, 每 1 0 0 cm为 一 计 算 区 间 ; 记 录 打 印 装 置 ; 机 架 装 有 一 牵 引 钩 及 手 拉 柄 , 可 用 人 力 或 汽 车 牵 引 。( 2 ) 牵 引 车 : 小 面 包 车 或 其 他 小 型 牵 引 汽 车 。( 3 ) 皮 尺 或 测 绳 。 3.1.3.2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三 、 试 验 步 骤1 .准 备 工 作( 1 ) 选 择 测 试 路 段 。( 2 ) 选 择 测 试 地 点 。( 3 ) 清 扫 路 面 测 定 位 置 的 污 物 。( 4 ) 检 查 仪 器 , 检 测 箱 各 部 分 应 完 好 、 灵 敏 ,并 将 各 连 接 线 接 妥 , 安 装 记 录 设 备 。 3.1.3.2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2 .测 试 步 骤( 1 ) 将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置 于 测 试 路 段 路 面 起 点上 。( 2 ) 在 牵 引 汽 车 的 后 部 , 将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与牵 引 汽 车 连 接 好 , 按 照 仪 器 使 用 手 册 完 成 各 项 操作 。( 3 ) 启 动 牵 引 汽 车 , 沿 道 路 纵 向 行 驶 , 横 向 位置 保 持 稳 定 。( 4 ) 确 认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工 作 正 常 。 牵 引 连 续式 平 整 度 仪 的 速 度 应 保 持 匀 速 , 速 度 宜 为 5 km/h,最 大 不 超 过 1 2 km/h。 3.1.3.2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四 、 计 算 与 评 定1 .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测 定 后 , 可 按 每 1 0 cm间 距采 集 的 位 移 值 自 动 计 算 得 到 每 1 0 0 cm计 算 区 间的 平 整 度 标 准 差 ( mm) , 还 可 记 录 测 试 长 度( m) 。2 . 每 一 计 算 区 间 的 路 面 平 整 度 以 该 区 间 测 定结 果 的 标 准 差 表 示 , 按 下 式 计 算 : 3.1.3.2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式 中 :i各 计 算 区 间 的 平 整 度 计 算 值 ( mm) ;di以 1 0 0 m作 为 一 个 计 算 区 间 , 每 隔 一 定 距离 ( 自 动 采 集 间 距 为 1 0 cm, 人 工 采 集 间 距 为1 .5 m) 采 集 的 路 面 凹 凸 偏 差 位 移 值 ( mm) ;N计 算 区 间 用 于 计 算 标 准 差 的 测 试 数 据 个 数 。 1 /22 N Ndd iii 3.1.3.2 连 续 式 平 整 度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3 . 按 公 路 路 基 路 面 现 场 测 试 规 程 附 录 B的方 法 计 算 一 个 评 定 路 段 内 各 区 间 的 平 整 度 标准 差 的 平 均 值 、 标 准 差 、 变 异 系 数 。试 验 应 列 表 报 告 每 一 个 评 定 路 段 内 各 测 定 区间 的 平 整 度 标 准 差 、 各 评 定 路 段 平 整 度 的 平均 值 、 标 准 差 、 变 异 系 数 以 及 不 合 格 区 间 数 。 2.2 沥 青 混 凝 土 ( 碎 /砾 石 )路 面情 境 三 平 整 度 检 测方 案 三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一 、 目 的 与 适 用 范 围1 本 方 法 规 定 用 各 类 颠 簸 累 积 仪 在 新 建 、 改建 路 面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和 无 严 重 坑 槽 、 车 辙 等病 害 的 正 常 行 车 条 件 下 连 续 采 集 路 段 平 整 度数 据 。2 本 方 法 的 数 据 采 集 、 传 输 、 记 录 和 处 理 分别 由 专 用 软 件 自 动 控 制 进 行 。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二 、 仪 具 及 材 料 技 术 要 求( 1 ) 测 试 系 统测 试 系 统 由 承 载 车 辆 、 距 离 测 量 装 置 、 颠 簸累 积 值 测 试 装 置 和 主 控 制 系 统 组 成 。 主 控 制系 统 对 测 试 装 置 的 操 作 实 施 控 制 , 完 成 数 据采 集 、 传 输 、 存 储 与 计 算 过 程 。( 2 ) 设 备 承 载 车 要 求根 据 设 备 供 应 商 的 要 求 选 择 测 试 系 统 承 载 车辆 。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 3 ) 测 试 系 统 基 本 要 求 和 参 数 测 试 速 度 : 3 0 -8 0 km/h。 最 大 测 试 幅 值 : 2 0 cm。 垂 直 位 移 分 辨 率 : 1 mm。 距 离 标 定 误 差 : 0 .5 %。 系 统 工 作 环 境 温 度 : 0 -6 0 。 系 统 软 件 能 够 依 据 相 关 关 系 公 式 自 动 对 颠簸 累 积 值 进 行 换 算 , 间 接 输 出 国 际 平 整 度 指数 IRI。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三 、 试 验 步 骤1 . 准 备 工 作( 1 ) 测 试 车 辆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时 , 都 应 进 行仪 器 测 值 与 国 际 平 整 度 指 数 IRI的 相 关 性 标 定 , 相关 系 数 R应 不 低 于 0 .9 9 : 在 正 常 状 态 向 行 驶 超 过2 0 0 0 0 km; 标 定 的 时 间 间 隔 超 过 1 年 ; 减 震 器 、轮 胎 等 发 生 更 换 、 维 修 。( 2 ) 检 查 测 试 轮 胎 气 压 , 应 达 到 车 辆 轮 胎 规 定的 标 准 气 压 ; 车 胎 应 清 洁 , 不 得 黏 附 杂 物 ; 车 上载 重 、 人 数 以 及 分 布 应 与 仪 器 相 关 性 标 定 试 验 时一 致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 3 ) 距 离 测 量 系 统 需 要 现 场 安 装 的 , 根 据 设备 操 作 手 册 说 明 进 行 安 装 , 确 保 紧 固 装 置 安装 牢 固 。( 4 ) 检 查 测 试 系 统 , 各 部 分 应 符 合 测 试 要 求 ,不 应 有 明 显 的 可 视 性 破 损 。( 5 ) 打 开 系 统 电 源 , 启 动 控 制 程 序 , 检 查 系统 各 部 分 的 工 作 状 态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2 . 测 试 步 骤( 1 ) 测 试 开 始 之 前 让 测 试 车 以 测 试 速 度 行 驶5 -1 0 km, 按 照 设 备 操 作 手 册 规 定 的 预 热 时 间对 测 试 系 统 进 行 预 热 。( 2 ) 测 试 车 停 在 测 试 起 点 前 3 0 0 -5 0 0 m处 , 启动 平 整 度 测 试 系 统 程 序 , 按 照 设 备 操 作 手 册的 规 定 和 测 试 路 段 的 现 场 技 术 要 求 设 置 完 毕所 需 的 测 试 状 态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 3 ) 驾 驶 员 在 进 入 测 试 路 段 前 应 保 持 车 速 在规 定 的 测 试 速 度 范 围 内 , 沿 正 常 行 车 轨 迹 驶入 测 试 路 段 。( 4 ) 进 入 测 试 路 段 后 , 测 试 人 员 启 动 系 统 的采 集 和 记 录 程 序 , 在 测 试 过 程 中 必 须 及 时 准确 地 将 测 试 路 段 的 起 终 点 和 其 他 需 要 特 殊 标记 点 的 位 置 输 入 测 试 数 据 记 录 中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 5 ) 当 测 试 车 辆 驶 出 测 试 路 段 后 , 仪 器 操 作人 员 停 止 数 据 采 集 和 记 录 , 并 恢 复 仪 器 各 部分 至 初 始 状 态 。( 6 ) 操 作 人 员 检 查 数 据 文 件 , 文 件 应 完 整 ,内 容 应 正 常 , 否 则 需 要 重 新 测 试 。( 7 ) 关 闭 测 试 系 统 电 源 , 结 束 测 试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四 、 计 算颠 簸 累 积 仪 直 接 测 试 输 出 的 颠 簸 累 积 值 VBI,要 按 照 相 关 性 标 定 试 验 得 到 相 关 关 系 式 , 并以 1 0 0 m作 为 计 算 区 间 换 算 成 IRI( 以 m/km计 )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五 、 颠 簸 累 积 仪 测 值 与 国 际 平 整 度 指 数 IRI相 关关 系 对 比 试 验1 .由 于 颠 簸 累 积 仪 测 值 受 测 试 速 度 等 因 素 影 响 ,因 此 测 试 系 统 的 每 一 种 实 际 采 用 的 测 试 速 度 都 应单 独 进 行 标 定 , 建 立 相 关 关 系 公 式 。 标 定 过 程 及分 析 结 果 应 详 细 记 录 并 存 档 。2 .试 验 条 件( 1 ) 按 照 每 段 IRI值 变 化 幅 度 不 小 于 1 .0 的 范 围 选择 不 少 于 4 段 不 同 平 整 度 水 平 的 路 段 , 且 有 足 够加 速 和 减 速 长 度 的 路 段 。 根 据 实 际 测 试 道 路 IRI的分 布 情 况 , 可 以 增 加 某 些 范 围 内 的 标 定 路 段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 2 ) 每 路 段 长 度 不 小 于 3 0 0 m。( 3 ) 每 一 段 内 的 平 整 度 应 均 匀 , 包 括 路 段 前5 0 m引 道 。( 4 ) 选 择 坡 度 变 化 较 小 的 直 线 路 段 , 路 段 交通 量 小 , 便 于 疏 导 .( 5 ) 标 定 宜 选 择 在 车 道 的 正 常 形 式 轮 迹 上 进行 , 明 确 标 出 标 定 路 段 的 轮 迹 、 起 终 点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3 .试 验 步 骤( 1 ) 距 离 标 定 依 据 设 备 供 应 商 建 议 的 长 度 , 选 择 坡 度 变化 较 小 的 平 坦 直 线 路 段 , 标 出 起 终 点 和 行 驶轨 迹 。 标 定 开 始 之 前 应 让 测 试 车 以 测 试 速 度 行 驶 ,5 -1 0 km。 按 照 设 备 操 作 手 册 规 定 的 预 热 时 间对 系 统 进 行 预 热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 将 测 试 车 的 前 轮 对 准 起 点 线 , 启 动 距 离 校准 程 序 , 然 后 令 车 辆 沿 着 路 段 轨 迹 直 线 行 驶 ,避 免 突 然 加 速 或 减 速 , 接 近 终 点 时 , 看 指 挥人 员 手 势 减 速 停 车 , 确 保 测 试 车 的 前 轮 对 准终 点 线 , 结 束 距 离 校 准 程 序 。 重 复 此 过 程 ,确 保 距 离 传 感 器 脉 冲 当 量 的 准 确 性 , 应 在 允许 误 差 范 围 之 内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 2 ) 参 照 2 , 令 颠 簸 累 积 仪 按 选 定 的 测 试 速度 测 试 每 个 标 定 路 段 的 反 应 值 , 重 复 测 试 至少 5 次 , 取 其 平 均 值 作 为 该 路 段 的 反 应 值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 3 ) IRI值 的 确 定 以 精 密 水 准 仪 作 为 标 准 仪 具 , 分 别 测 量 标 定 路段 两 个 轮 迹 的 纵 断 高 程 , 要 求 采 样 间 隔 为 2 5 0 mm,高 程 测 试 精 度 为 0 .5 mm; 然 后 用 IRI标 准 计 算 程 序对 每 个 轮 迹 的 纵 断 面 测 量 值 进 行 模 型 计 算 , 得 到该 轮 迹 的 IRI值 。 两 个 轮 迹 IRI值 的 平 均 值 即 为 该 路段 的 IRI值 。 其 他 符 合 世 界 银 行 一 类 平 整 度 测 试 标 准 的 纵 断面 测 试 仪 具 也 可 以 作 为 确 定 标 定 路 段 标 准 IRI值 的仪 具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4 . 试 验 数 据 处 理用 数 理 统 计 的 方 法 将 各 标 定 路 段 的 IRI值 和 相应 的 颠 簸 累 积 仪 测 值 进 行 回 归 分 析 , 建 立 相关 关 系 方 程 式 , 相 关 系 数 R不 得 小 于 0 .9 9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3 车 载 式 颠 簸 累 积 仪 法 测 定 平 整 度六 、 报 告( 1 ) 平 整 度 测 试 报 告 应 包 括 颠 簸 累 计 值 VBI、国 际 平 整 度 指 数 IRI平 均 值 和 现 场 测 试 速 度 。( 2 ) 提 供 颠 簸 累 计 值 VBI与 国 际 平 整 度 指 数IRI在 选 定 测 试 条 件 下 的 相 关 关 系 式 及 相 关 系数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2 沥 青 混 凝 土 ( 碎 /砾 石 )路 面情 境 三 平 整 度 检 测方 案 四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法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一 、 目 的 与 适 用 范 围1 本 方 法 规 定 用 各 类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在新 建 、 改 建 路 面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和 无 严 重 坑 槽 、车 辙 等 病 害 及 无 积 水 、 积 雪 、 泥 浆 的 正 常 通车 条 件 下 连 续 采 集 路 段 平 整 度 数 据 。2 本 方 法 的 数 据 采 集 、 传 输 、 记 录 和 处 理 分别 由 专 用 软 件 自 动 控 制 进 行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二 、 仪 具 及 材 料 技 术 要 求( 1 ) 测 试 系 统测 试 系 统 由 承 载 车 辆 、 距 离 传 感 器 、 纵 断 面高 程 传 感 器 和 主 控 制 系 统 组 成 。 主 控 制 系 统对 测 试 装 置 的 操 作 实 施 控 制 , 完 成 数 据 采 集 、传 输 、 存 储 与 计 算 过 程 。( 2 ) 设 备 承 载 车 要 求根 据 设 备 供 应 商 的 要 求 选 择 测 试 系 统 承 载 车辆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 3 ) 测 试 系 统 基 本 技 术 要 求 和 参 数 测 试 速 度 : 3 0 -1 0 0 km/h。 采 样 间 隔 : 5 0 0 mm。 传 感 器 测 试 精 度 : 0 .5 mm。 距 离 标 定 误 差 : 0 .1 %。 系 统 工 作 环 境 温 度 : 0 -6 0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三 、 试 验 步 骤 1 .准 备 工 作( 1 ) 设 备 安 装 到 承 载 车 上 以 后 应 按 本 方 法 第5 条 的 规 定 进 行 相 关 性 试 验 。( 2 ) 根 据 设 备 操 作 手 册 的 要 求 对 测 试 系 统 各传 感 器 进 行 校 准 。( 3 ) 检 查 测 试 车 轮 胎 气 压 , 应 达 到 车 辆 轮 胎规 定 的 标 准 气 压 , 车 胎 应 清 洁 , 不 得 黏 附 杂物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 4 ) 距 离 测 量 装 置 需 要 现 场 安 装 的 , 根 据 设备 操 作 手 册 说 明 进 行 安 装 , 确 保 机 械 紧 固 装置 安 装 牢 固 。( 5 ) 检 查 测 试 系 统 , 各 部 分 应 符 合 测 试 要 求 ,不 应 有 明 显 的 可 视 性 破 损 。( 6 ) 打 开 系 统 电 源 , 启 动 控 制 程 序 , 检 查 系统 各 部 分 的 工 作 状 态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2 . 测 试 步 骤( 1 ) 测 试 开 始 之 前 让 测 试 车 以 测 试 速 度 行 驶 5 -1 0 km,按 照 设 备 使 用 说 明 规 定 的 预 热 时 间 对 测 试 系 统 进 行 预热 。( 2 ) 测 试 车 停 在 测 试 起 点 前 5 0 -1 0 0 m处 , 启 动 平 整 度测 试 系 统 程 序 , 按 照 设 备 操 作 手 册 的 规 定 和 测 试 路 段的 现 场 技 术 要 求 设 置 完 毕 所 需 的 测 试 状 态 。( 3 ) 驾 驶 员 应 按 照 设 备 操 作 手 册 要 求 的 测 试 速 度 范围 驾 驶 测 试 车 , 宜 在 5 0 -8 0 km/h之 间 , 避 免 急 加 速 和急 减 速 , 急 弯 路 段 应 放 慢 车 速 , 沿 正 常 行 车 轨迹 驶 入 测 试 路 段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 4 ) 进 入 测 试 路 段 后 , 测 试 人 员 启 动 系 统 的 采集 和 记 录 程 序 , 在 测 试 过 程 中 必 须 及 时 准 确 地 将测 试 路 段 的 起 终 点 和 其 他 需 要 特 殊 标 记 点 的 位 置输 入 测 试 数 据 记 录 中 。( 5 ) 当 测 试 车 辆 驶 出 测 试 路 段 后 , 仪 器 操 作 人员 停 止 数 据 采 集 和 记 录 , 并 恢 复 仪 器 各 部 分 至 初始 状 态 。( 6 ) 操 作 人 员 检 查 数 据 文 件 , 文 件 应 完 整 , 内容 应 正 常 , 否 则 需 要 重 新 测 试 。( 7 ) 关 闭 测 试 系 统 电 源 , 结 束 测 试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四 、 计 算激 光 平 整 度 仪 采 集 的 数 据 是 路 面 相 对 高 程 值 ,应 以 1 0 0 m作 为 计 算 区 间 长 度 用 IRI的 标 准 计 算程 序 计 算 IRI值 , 以 m/km计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五 、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值 与 国 际 平 整 度 指 数 IRI相 关关 系 对 比 试 验1 . 试 验 条 件( 1 ) 按 照 每 段 IRI值 变 化 幅 度 不 小 于 1 .0 的 范 围 选择 不 少 于 4 段 不 同 平 整 度 水 平 的 路 段 , 且 有 足 够加 速 和 减 速 长 度 的 路 段 。 根 据 实 际 测 试 道 路 IRI的分 布 情 况 , 可 以 增 加 某 些 范 围 内 的 标 定 路 段 。( 2 ) 每 路 段 长 度 不 小 于 3 0 0 m。( 3 ) 每 一 段 内 的 平 整 度 应 均 匀 , 包 括 路 段 前5 0 m引 道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 4 ) 选 择 坡 度 变 化 较 小 的 直 线 路 段 , 路 段 交通 量 小 , 便 于 疏 导 .( 5 ) 有 多 个 激 光 测 头 的 系 统 需 要 分 别 标 定 。( 6 ) 标 定 宜 选 择 在 车 道 的 正 常 行 驶 轮 迹 上 进行 , 明 确 画 出 轮 迹 带 测 线 和 起 终 点 位 置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2 . 试 验 步 骤( 1 ) 距 离 标 定 依 据 设 备 供 应 商 建 议 的 长 度 , 选 择 坡 度 变化 较 小 的 平 坦 直 线 路 段 , 标 出 起 终 点 和 行 驶轨 迹 。 标 定 开 始 之 前 应 让 测 试 车 以 测 试 速 度 行 驶5 -1 0 km。 按 照 设 备 操 作 手 册 规 定 的 预 热 时 间对 系 统 进 行 预 热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 将 测 试 车 的 前 轮 对 准 起 点 线 , 启 动 距 离 校准 程 序 , 然 后 令 车 辆 沿 着 路 段 轨 迹 直 线 行 驶 ,避 免 突 然 加 速 或 减 速 , 接 近 终 点 时 , 看 指 挥人 员 手 势 减 速 停 车 , 确 保 测 试 车 的 前 轮 对 准终 点 线 , 结 束 距 离 校 准 程 序 。 重 复 此 过 程 ,确 保 距 离 传 感 器 脉 冲 当 量 的 准 确 性 , 应 在 允许 误 差 范 围 之 内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 2 ) 参 照 3 .2 , 令 所 标 定 的 纵 断 面 高 程 传 感 器 对 准 测线 重 复 测 试 5 次 , 取 其 IRI计 算 值 的 平 均 值 作 为 该 路 段的 测 试 值 。( 3 ) IRI值 的 确 定 以 精 密 水 准 仪 作 为 标 准 仪 具 , 测 量 标 定 路 段 上 测 线的 纵 断 高 程 , 要 求 采 样 间 隔 为 2 5 0 mm, 高 程 测 试 精 度为 0 .5 mm; 然 后 用 IRI标 准 计 算 程 序 对 纵 断 面 测 量 值 进行 模 型 计 算 , 得 到 标 定 线 路 的 IRI值 。 其 他 符 合 世 界 银 行 一 类 平 整 度 测 试 标 准 的 纵 断 面 测试 仪 具 也 可 以 作 为 确 定 标 定 路 段 标 准 IRI值 的 仪 具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3 . 试 验 数 据 处 理用 数 理 统 计 的 方 法 将 各 标 定 路 段 的 IRI值 和 相应 的 颠 簸 累 积 仪 测 值 进 行 回 归 分 析 , 建 立 相关 关 系 方 程 式 , 相 关 系 数 R不 得 小 于 0 .9 9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3.4 车 载 式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平 整 度六 、 报 告平 整 度 检 测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 国 际 平 整 度 指 数 IRI平 均 值 。( 2 ) 提 供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测 值 与 国 际 平 整 度 指数 IRI在 选 定 测 试 条 件 下 的 相 关 关 系 式 及 相 关系 数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情 境 四 抗 滑 构 造 深 度 检 测方 案 一 手 工 铺 砂 法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4.1 手 工 铺 砂 法 测 定 抗 滑 构 造 深 度一 、 目 的 与 适 用 范 围本 方 法 适 用 于 测 定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表 面 构 造深 度 , 用 以 评 定 路 面 表 面 的 宏 观 构 造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4.1 手 工 铺 砂 法 测 定 抗 滑 构 造 深 度二 、 仪 具 及 材 料 技 术 要 求( 1 ) 人 工 铺 砂 仪 : 由 圆 筒 、 推 平 板 组 成 。 量 砂 筒 : 形 状 尺 寸 如 下 图 所 示 。 一 端 是 封闭 的 , 容 积 为 2 5 mL 0 .1 5 mL, 可 通 过 称 量 砂筒 中 水 的 质 量 以 确 定 其 容 积 V, 并 调 整 其 高 度 ,使 其 容 积 符 合 规 定 。 带 一 专 门 的 刮 尺 , 可 将筒 口 量 砂 刮 平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4.1 手 工 铺 砂 法 测 定 抗 滑 构 造 深 度 推 平 板 : 形 状 尺 寸 如 图 所 示 。 推 平 板 应 为 木 制或 铝 制 , 直 径 5 0 mm, 底 面 粘 一 层 厚 1 .5 mm的 橡胶 片 , 上 面 有 一 圆 柱 把 手 。 刮 平 尺 : 可 用 3 0 cm钢 板 尺 代 替 。( 2 ) 量 砂 : 足 够 数 量 的 干 燥 洁 净 的 均 质 砂 , 粒径 0 .1 5 -0 .3 0 mm。( 3 ) 量 尺 : 钢 板 尺 、 钢 卷 尺 , 或 采 用 已 按 式 将直 径 换 算 成 构 造 深 度 作 为 刻 度 单 位 的 专 用 的 构 造深 度 尺 。( 4 ) 其 他 : 装 沙 容 器 ( 小 铲 ) 、 扫 帚 或 毛 刷 、挡 风 板 等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4.1 手 工 铺 砂 法 测 定 抗 滑 构 造 深 度三 、 试 验 步 骤1 . 准 备 工 作( 1 ) 量 砂 准 备 : 取 洁 净 的 细 砂 , 晾 干 过 筛 ,取 0 .1 5 -0 .3 mm的 砂 置 适 当 的 容 器 中 备 用 。 量砂 只 能 在 路 面 上 使 用 一 次 , 不 宜 重 复 使 用 。( 2 ) 按 公 路 路 基 路 面 现 场 测 试 规 程 附 录A的 方 法 , 对 测 试 路 段 按 随 机 取 样 选 点 的 方 法 ,决 定 测 点 所 在 横 断 面 位 置 。 测 点 应 选 在 车 道的 轮 迹 带 上 , 距 路 面 边 缘 不 应 小 于 1 m。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4.1 手 工 铺 砂 法 测 定 抗 滑 构 造 深 度2 . 测 试 步 骤( 1 ) 用 扫 帚 或 毛 刷 子 将 测 点 附 近 的 路 面 清 扫干 净 , 面 积 不 小 于 3 0 cm 3 0 cm。( 2 ) 用 小 铲 装 砂 , 沿 筒 壁 向 圆 筒 中 注 满 砂 ,手 提 圆 筒 上 方 , 在 硬 质 路 表 面 上 轻 轻 地 叩 打 3次 , 使 砂 密 实 , 补 足 砂 面 用 钢 尺 一 次 刮 平 。( 不 可 直 接 用 量 砂 筒 装 砂 , 以 免 影 响 量 砂 密度 的 均 匀 性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4.1 手 工 铺 砂 法 测 定 抗 滑 构 造 深 度( 3 ) 将 砂 倒 在 路 面 上 , 用 底 面 粘 有 橡 胶 片 的推 平 板 , 由 里 向 外 重 复 作 旋 转 摊 铺 运 动 , 稍稍 用 力 将 砂 细 心 地 尽 可 能 地 向 外 摊 开 , 使 砂填 入 凹 凸 不 平 的 路 表 面 的 空 隙 中 , 尽 可 能 地将 砂 摊 成 圆 形 , 并 不 得 在 表 面 上 留 有 浮 动 余砂 。 注 意 , 摊 铺 时 不 可 用 力 过 大 或 向 外 推 挤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4.1 手 工 铺 砂 法 测 定 抗 滑 构 造 深 度( 4 ) 用 钢 板 尺 测 量 所 构 成 圆 的 两 个 垂 直 方 向的 直 径 , 取 其 平 均 值 , 准 确 至 5 mm。( 5 ) 按 以 上 方 法 , 同 一 处 平 行 测 定 不 少 于 3次 , 3 个 测 点 均 位 于 轮 迹 带 上 , 测 点 间 距 3 -5 m。对 同 一 处 , 应 该 由 同 一 个 试 验 员 进 行 测 定 。该 处 的 测 定 位 置 以 中 间 测 点 的 位 置 标 示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4.1 手 工 铺 砂 法 测 定 抗 滑 构 造 深 度四 、 计 算1 . 路 面 表 面 构 造 深 度 测 定 结 果 按 下 式 计 算 : 式 中 : TD路 面 表 面 构 造 深 度 ( mm) ;V砂 的 体 积 ( 2 5 cm3 ) ;D摊 平 砂 的 平 均 直 径 ( mm) 。2 . 每 一 处 均 取 3 次 路 面 构 造 深 度 的 测 定 结 果 的 平均 值 作 为 试 验 结 果 , 准 确 至 0 .0 1 mm。22 318314/1000 DD VTD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4.1 手 工 铺 砂 法 测 定 抗 滑 构 造 深 度3 . 按 公 路 路 基 路 面 现 场 测 试 规 程 附 录 B的方 法 计 算 每 一 个 评 定 区 间 路 面 构 造 深 度 的 平均 值 、 标 准 差 、 变 异 系 数 。五 、 报 告1 . 列 表 逐 点 报 告 路 面 构 造 深 度 的 测 定 值 及 3 次测 定 的 平 均 值 。 当 平 均 值 小 于 0 .2 mm时 , 试验 结 果 以 0 .2 mm表 示 。2 . 每 一 个 评 定 区 间 路 面 构 造 深 度 的 平 均 值 、标 准 差 、 变 异 系 数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情 境 四 抗 滑 构 造 深 度 检 测方 案 二 电 动 铺 砂 法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4.2 电 动 铺 砂 法 测 定 抗 滑 构 造 深 度一 、 目 的 与 适 用 范 围本 方 法 适 用 于 测 定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表 面 构 造深 度 , 用 以 评 定 路 面 表 面 的 宏 观 构 造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4.2 电 动 铺 砂 法 测 定 抗 滑 构 造 深 度二 、 仪 具 及 材 料 技 术 要 求( 1 ) 电 动 铺 砂 仪 : 利 用 可 充 电 的 直 流 电 源 将 量砂 通 过 砂 漏 铺 设 成 宽 度 5 cm, 厚 度 均 匀 一 致 的 器具 。( 2 ) 量 砂 : 足 够 数 量 的 干 燥 洁 净 的 均 质 砂 , 粒径 0 .1 5 -0 .3 mm。( 3 ) 标 准 量 筒 :容 积 5 0 mL。( 4 ) 玻 璃 板 :面 积 大 于 铺 砂 器 , 厚 5 mm。( 5 ) 其 他 : 直 尺 、 扫 帚 、 毛 刷 等 。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4.2 电 动 铺 砂 法 测 定 抗 滑 构 造 深 度三 、 试 验 步 骤1 . 准 备 工 作( 1 ) 量 砂 准 备 : 取 洁 净 的 细 砂 , 晾 干 过 筛 ,取 0 .1 5 -0 .3 mm的 砂 置 适 当 的 容 器 中 备 用 。 量砂 只 能 在 路 面 上 使 用 一 次 , 不 宜 重 复 使 用 。( 2 ) 按 公 路 路 基 路 面 现 场 测 试 规 程 附 录A的 方 法 , 对 测 试 路 段 按 随 机 取 样 选 点 的 方 法 ,决 定 测 点 所 在 横 断 面 位 置 。 测 点 应 选 在 车 道的 轮 迹 带 上 , 距 路 面 边 缘 不 应 小 于 1 m。 河 南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1.4.2 电 动 铺 砂 法 测 定 抗 滑 构 造 深 度2 . 电 动 铺 砂 器 标 定( 1 ) 将 铺 砂 器 平 放 在 玻 璃 板 上 , 将 砂 漏 移 至 铺砂 器 端 部 。( 2 ) 使 灌 砂 漏 斗 口 和 量 筒 口 大 致 齐 平 。 通 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