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章 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第一节 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一、概念,两个概念的长期混淆。,宪法形式包括宪法的渊源形式和宪法的结构形式,,宪法的渊源,是,指宪法基于不同的效力来源所形成的外部表现形式,是宪法产生原因或途径,;而,宪法的形式则主要是指宪法的结构形式,包括宪法体系和成文宪法典的结构形式。,二、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的分类,(一)宪法渊源,1、制宪和修宪活动;,2、国家机关的决策、决定和阐释;,3、违宪审查机关的判决和解释;,4、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5、政治贯例;,6、道德规范、正义观念、宗教规则;,7、政治学说与宪法学说;,8、国际法与外国宪法。,(二)宪法的形式,宪法的形式是指宪法基于不同效力来源所形成的外部表现形式。,通观世界各国宪法、宪法的形式主要有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宪法解释和权威性宪法著作等等。,(一)成文宪法典,成文宪法典是指一国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由一种有逻辑、有系统的法律文书加以明确规定而形成的宪法。,特 点:,内容系统而明确,结构严谨,相对稳定并且便于适用。,(二)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关联的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具体分为宪法本体法和宪法关联法。,前者是指一国的根本制度由多部单行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一般由普通立法机关制定,,其地位和效力与普通法一样。,其特点是内容单一、结构简单、制定方便、使用灵活。多为不成文宪法国家采用。后者是指由普通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宪法性法律,,具体包括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议会法、立法法等。,其效力低于宪法,但属于宪法范畴。,无论成文宪法国家,还是不成文宪法国家,均有宪法关联法。,(三)宪法惯例,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和通行并经国家默认、具有宪法效力的习惯和传统。,一般为国家领导人开创,并为后人效法而逐渐形成。它属于政治性规范,不适用于普通案件的审理。如英国“首相自行组阁”的惯例即上从1834年英国首相罗伯特庇尔为保持内阁稳定,自行组阁并获得英王默许而逐渐形成的。,(四)宪法判例,宪法判别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经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拓展资料】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宪政第一案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1年3月2日,即将卸任的总统,亚当斯,任命了42名治安法官,一些人的任命状则因当时的交通和通讯条件而未及发出。1801年3月4日,民主共和党领袖,杰弗逊,(Jefferson)正式出任美国第3任总统。当他得知有17份治安法官的任命状仍滞留在国务院的抽屉时,便授意他的,国务卿麦迪逊,(Madison)不要发送这些已经,签署并经封印的任命状,而,将其“如同办公室的废纸、,垃圾一样处理了。”,麦迪逊,之拒发任命状,自然引起了,已获任命但却未接到任命状,的人的不满。,其中,,马伯里与另外三个同样情形的人便以1789年的司法法第13条的规定为依据,,直接诉至最高法院,请求对国务卿麦迪逊发出职务执行命令书(writofmandamus),强制其交付那些任命状。,首席大法官马歇尔,执笔的判决认为,所有制定成文宪法的人们都想要制定国家的根本的、最高的法律,因此所有有限政府理论的逻辑结论必定是,“与宪法相抵触的立法机关的法案均是无效的”,,而作为具体适用各种法规范的法院,理所当然地拥有对法律的违宪审查权。,在这个案子中,马歇尔通过三步推理,将一个普通的行政诉讼导出第一个宪法案例:宪法是法,具备法律效力;宪法是更高的法,抵触宪法的法律无效;法院有权解释宪法。,思考:(1)违宪审查权的理论来源是什么?,(2)我国相关的宪法审查制度与美国有何不同?,任东来等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五)宪法解释,宪法解释就是对宪法条文含义进行的释义和说明。宪法解释分为立宪解释、行宪解释、违宪司法审查解释和监督解释等四种类型。(李步云),教材认为主要是立宪解释。,宪法解释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变更宪法原文的字句形式,而是对宪法条文含义进行的释义和说明。,有权宪法解释由于是国家有权机关的法定行为,因而具有与法律相同的效力。,(六)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惯例),国际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就权利义务关系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而国际习惯则指各国在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一种有法律的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国际条约和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但能否成为国办法的渊源则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参与和认可。,如美国1787年宪法第6条规定,合众国已经缔结和即将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合众国的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七)权威性宪法著作,权威性宪法著作作为宪法的一种渊源形式,并不是一种普遍现象。主要适用于少数不成文宪法国家。,三、我国宪法的渊源与形式,我国宪法的渊源(略),我国宪法的形式,主要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一)宪法典,(二)宪法性法律,立法法、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人民代表法、国籍法以及多种保障法。,(三)宪法惯例,每届全国人大开会时,全国政协会议也同时进行,并且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全体列席全国人大的有关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惯上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兼任。,(四)宪法解释,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67条的规定,解释宪法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国际条约和习惯的效力。,目前,认可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两个著名的人权公约。,第二节 成文宪法结构,一、宪法结构概述,从宪法表现形式的角度理解,,宪法结构是指宪法体系,;从成文宪法典的角度理解,宪法结构是指一国宪法典各组成部分的,外部排列和内部组合,包括形式和内容结构两个方面。,(一)宪法体系,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由不同渊源形式的宪法规范所组成的有逻辑、有系统的结构形态。,(二)宪法典的形式结构,宪法典的形式结构是宪法典各个要素的外部组合形式,即其,体例。,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宪法典体例,归纳起来有三种类型:,篇章节条款项目1791年法国宪法首创,章节条款项目 大多数国家宪法采用,条款项目 1787年美国宪法,(三)宪法典的内容结构,主要指宪法内容的编排,如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权限和活动原则、国家的标志等。,(四)宪法结构与宪法形式的区别,宪法形式是指宪法内容的外部表现形式,,而宪法结构则指构筑宪法的各要素的组合和排列。二者的内涵和外延、作用和功能不同。,二、宪法的序言,宪法序言是指独立于宪法正文之外的一部分叙述性文字。,(一)宪法序言的分类,以是否有“序言”的标示为标准,,分为有明示序言和非明示序言两种。,以繁简程度和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则性序言、目的性序言、纲领性序言、综合性序言等。,1、目的性序言陈述制宪的目的,美国1787年宪法的序言,只有65个字,其表述为“我们美国人民,为着建立一个更完善的合众国,树立正义、保证国内治安、筹设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并谋吾人及子孙永享自由和幸福起见,特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2、原则性序言宪法的基本原则,这类序言主要表述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法国1958年宪法。,3、纲领性序言。,采用这类序言的多为第三世界国家的宪法,如中国、越南、蒙古、阿尔巴尼亚等等。,如,我国82宪法在序言部分,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规定了我国人民的根本任务和对外政策等。,4、综合性序言。,为数很少,但篇幅最长。其中最典型的是南斯拉夫1974年宪法的序言,长达2万余字。,(二)宪法序言产生的原因,宪法序言的产生,是由制宪者的需要和宪法的规范性特点决定的。,(三)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问题:序言有无法律效力?,有三种观点:,1.有效力说:,宪法是一个整体,序言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教材观点),2.无效力说,:序言所宣布的原则过于抽象,序言内容是对事实的陈述,不能作为具体行为准则,不具备法律效力。,3.有无效力需要具体内容具体分析。,一般来说,规范性条款(基本原则、基本任务、基本国策等)具有规范效力,而非规范性条款(如,目的性条款、史实条款等)则不具有规范性作用和效果。,(四)宪法序言的功能,1、它是国家的宣言书,宣告该国民主政治的建立,宣布该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原则和精神。,2、它是国家的总纲领,明确规定该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有利于组织动员全国人民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我国82宪法序言及第12条修正案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3、它规定一国的基本原则,对具体宪法规范、普通法律原则和规范的制定、实施具有指引作用。,三、宪法的正文,从结构上说,宪法正文一般由总则、分则、附则三大部分组成。,(一)宪法正文的总则,内容主要是根本制度;,形式上则不一样,有的称“总纲”、“基本原则”等,(二)宪法正文的分则,主体内容,(三)宪法正文的附则,生效时间、生效条件、最高法律效力等,有的称“补则”、“最后规定”等。,四、我国宪法的结构,首先,,从宪法体系上看,,我国现行宪法体系属于成文宪法体系,构筑这一体系的宪法渊源形式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及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等。,其次,,,从宪法典的体例上看,,新中国的四部宪法均以“章”开篇,兼有节、条、款等设置。,最后,,,从宪法的内容结构上看,,按照调整对象的性质不同,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权限和活动原则、国家的标志等等。,思考:,1、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2、宪法形式包括哪些内容?,3、宪法序言有无效力?,作业1:,试述宪法四项基本原则的内涵及其在我国宪法中的表现。,要求:,1.内容准确,思路清晰。,2.书写工整,字数2000以上。,3.不得互相抄袭,独立完成。,4.11月19/23日(11周星期一/五)统一上交。,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