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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6,财务第,1,教室,营改增相关政策与增值税条例细则的差异分析,1,、规定,扣缴义务人的原因,因现行海关管理对象的限制,即仅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管理,,各类劳务尚未纳入海关管理范畴,,对涉及跨境提供劳务的行为,将仍由税务机关进行管理。,2、可参考企业所得税法中预提所得税规定理解,3、例:境内企业购买境外企业提供的专利技术支付费用时,如境外企业,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7,财务第,1,教室,营改增相关政策与增值税条例细则的差异分析,一、新增加的增值税征收行业范围,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1+,6+1,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增)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未来将扩大范围,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 2014年底前,其它营业税征收项目,2015年底前,8,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已有的税率:,17%,、,1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增加的税率:,11%,适用于: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6%,: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已有的,征收率,:,6%,、,4%,、,3%,6%,:特殊行业的交易征收,4%,:转让部分固定资产以及旧货经营企业,二、税率的调整,9,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适用税率征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征税,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新增两档税率的设计主要是考虑,1部分行业的外购扣除项目较少,对应的人工费用较高,因此需要适当降低税率以保持该行业税负水平的整体平衡。,例如,交通运输业的可抵扣物耗较有固定资产和汽油等项目,对应的销售收入税率设计为,11%,,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人工费用占有比例更大,的进项税额更少,因此对应的销售收入税率为,6%,。,10,增值税计税方法两种分为两种:,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式,计税方法设定上述两个概念,比原条例及细则中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方法提法更科学也便于理解交流。,营改增相关政策与增值税条例细则的差异分析,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一般计税方法 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注:,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结转。,销项税额,=,不含税收入,税率,注:,税率有,17%,、,13%,、,11%,、,6%,进项税额,=(,扣除项目,税率或者征收率,),注:,追加,7%,和,3%,12,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提供的应税劳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简易计税方法,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旅客运输服务,13,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简易计税方式,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征收率,注:税率,3%,小规模纳税人 :,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任何进项税额。,限于列举的特定行业,销售额即使达到规定标准也可以不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4,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第十五条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注: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可以在一般计税方式和简易计税方式之间进行选择,不足固定标准的,也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对待。,15,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进项税额转出,第二十七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16,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第二十六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税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目前从事货物生产和销售及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未规定可以按年度清算,17,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非正常损失,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18,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如:如果属于人为原因的大灾、水灾,以及疏忽大意的意外事故,实务中一般也归集为管理不善,目前从事货物生产和销售及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还未列入非正常损失。注意适用范围。,19,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四、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一、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工业:,50,万 商业:,80,万,二、试点有关行业的规定,应税服务:,500,万,除另有规定外,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0,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混业经营,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税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如:交通运输与物流辅助,该规定与消费税条例中的规定相近,因营改增后应税收入适用税率档次增加,故特此规定以规范纳税人核算。但纳税人仅是从事生产销售和提供劳务的,17%、13%税率出现核算划分不清的,不能,从高适用税率,22,财务第,1,教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分析,销售额的特殊规定,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三),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注:8.1营改增全国实施后,差额征税政策可能取消,因为一是增值税是采用购进凭抵扣,二是不再有非试点纳税人的问题,24,财务第,1,教室,致力于财务人价值提升,交通运输业政策分析,2012,年,05,月,应税服务范围,财税2011-111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营业税税目注释的变化点或者特点,1、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是,独立体系,,与营业税税目注释不构成完整对接关系。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的标准也不一致,2、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是进行了一定结构性调整,包括改造、完善和概念创新,表现在对营业税税目注释某些行业进行了细化解释、重组归类、重新界定、重建定义等处理。,财务第,1,教室,应税服务范围,对原先的国税发,1993,年,149,号 营业税税目注释进行了,修订,,删去了各类运输方式下的辅助活动,将其归集到物流辅助,如:,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对部分原营业税文件对特定行为的界定,也调整至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进行了解释,如干租、湿租、程租等。在营业税条例和细则中是找不到这些概念的。,铁路运输暂未纳入试点范围。属于交通运输的未纳入,。,27,在对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理解和把握中,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问题:,1.对名称一致的,应注意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对原概念的细化解释和重新界定,而导致的内涵和范围的差异。,2.对名称不同的,应注意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对原概念的重组归类和新概念的重建定义。,3.对适用税率,应注意原营业税纳税人改征增值税后,因行业划分标准不同,而导致的税率变化。,应税服务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划分往往难以界定,容易混淆。这就需要我们对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与营业税税目注释进行必要分析,了解其变化关系和主要差异,清晰把握税种衔接和征税范围的划分、界定标准。为便于大家对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理解和把握,我们编制了,增值税范围注释与营业税税目注释、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分析说明表,供辅助参考。,应税服务范围,应税服务范围,财务第,1,教室,交通运输业政策分析,交通运输与物流辅助,交通运输外购的外购项目相对较多,适用,11%,,而物流辅助外购项目相对较少,,人工费用相对较多,适用,6%,。,认定:交通运输,自开票的,无论销售额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均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代开票的,如果销售额不足规定标准,可以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物流辅,助,如果销售额,不足规定标准,可以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8,财务第,1,教室,交通运输业政策分析,要点提示: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陆路运输不包括运钞车业务、道路清障牵引车服务;快递业属于邮政业,不属于交通运输业。,43,财务第,1,教室,交通运输业政策分析,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 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是,6%,。,45,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一、物流辅助服务,二、研发和技术服务,三、信息技术服务,四、文化创意服务,五、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六、鉴证咨询服务,47,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要点提示:搬家公司单一的搬家业务属于“装卸搬运服务”范围。,客运公司的收入划分为运输收入和场站服务收入,仓库出租出收入,与,仓储服务,收入区别,,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二、研发和技术服务业,1,、研发服务,2,、技术转让服务,3,、技术咨询服务,4,、合同能源管理服务,5,、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前四项,有可能享受免税,48,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技术转让、开发和咨询(续,1,),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50,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技术转让、开发和咨询(续,2,),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51,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合同能源服务,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为实现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原享受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稳过,渡,现将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规定如下:,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五)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上述“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57,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合同能源服务(续),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财税,2010110,号,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58,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三、 信息技术服务,1,、软件服务,2,、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3,、信息系统,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网络游戏的运营业务(如销售网游虚拟物品)、网吧业务、婚姻介绍和交友网站业务(如城市达人网、中华英才网)不属于“业务流程管理服务”范围。,59,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软件开发,受托开发,转让著作权,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17%,增值税,超税负返还,著作权属于,受托方,,17%,增值税,超税负返还,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者,共同拥有,,改征,6%,增值税,,符合一定条件,免征增值税,改征,6%,增值税,,符合一定条件,免征增值税,61,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四、文化创意服务,1,、设计服务,2,、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3,、知识产权服务,4,、广告服务,5,、会议展览服务,62,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设计服务,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协作金额作为收入的调整减少,部分协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委托方(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以前含税,5%,,现在含税,5.66%(61.06),如果考虑可以抵扣的、更新较快的电脑、家具、办公用品等,实际税负明显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由含税,5%,降为,2.91%,(,31.03,),63,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代理、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服务。,注:支付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专利规费和商标局的商标注册费,作为代收,代付款项处理,不作为销售额,,财政收据抬头应当是委托方。,64,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商标著作权转让,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可以抵扣一定的进项税额。,转让著作权,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免税、减税。,转让品牌使用权、音像著作播放和播映权等属于“转让著作权”范围,65,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广告服务,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对纳税人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委托,按照他们所提供的广告设计方案加工制作路牌、广告牌、宣传牌、橱窗、霓虹灯、灯箱等业务不属广告业,按照销售货物或劳务处理征收增值税。,。,66,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会议展览,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例如:某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举办车展收取汽车经销商的参展费用和车展门票收入。,67,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五、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国税函,2000514,号 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四)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68,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六、鉴证咨询业务,1,、认证服务,2,、鉴证服务,3,、咨询服务,要点提示:这里要注意“咨询服务”与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区分,各自归属不同的应税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属“研发和技术服务”;软件咨询服务属“信息技术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属“文化创意服务”。,71,部分现代服务业,特殊事项处理,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的业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的业务,1 建筑图纸审核业务,1 建筑设计业务,2 消费卡发行业务,2城市规划、园林景观的设计,3专业技能培训,3广告代理,4招标代理服务,4公交公司提供的车身广告服务,5电信增值业务,5会展企业收取的冠名费,6房地产中介服务,6第三方支付业务,7代销服务,7所有的咨询服务,8公证处提供的公证业务8花卉租赁服务,9网络游戏的运营业务9出租电影拷贝,10高速公路收费业务10转让品牌使用权,11商场柜台租赁,11销售著作权经营许可,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试点免征营业税的处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为实现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原享受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稳过渡,现,将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规定如下:,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随军家属就业。 (十一)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十二)城镇退役士兵就业。 (十三)失业人员就业。,73,74,财务第,1,教室,部分现代服务业政策分析,试点免征营业税的处理,二、下列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二)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防伪税控,防伪税控的管理按原制度进行,最高开票限额问题,(参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9,号),营改增企业参照商贸企业标准处理,必须在,8月1日,后,办税服务厅,营改增新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发票领购业务。,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3.,货运专用发票也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5.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货运专用发票后,发生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需要开具红字货运专用发票的,应按照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规定办理。,通知单暂不通过系统开具和管理。,纳税人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改征增值税的营业税应税服务并开具发票后,如发生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应开具,红字普通发票,,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红字货运专用发票。对于需重新开具发票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和货运专用发票。,6. 货运专用发票的认证结果、稽核结果分类,暂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一致,,认证、稽核异常货运专用发票的处理暂按,照现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稽核异常货运专用发票的审核检查暂按照现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有关规定执行。,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6)货运专用发票的防伪措施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2.代开资料,(1),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税款申报单,(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承包、承租车辆、船舶营运的,应提供承包、,承租合同,及出包、出租方车辆、船舶及,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4),承运人自有车辆、船舶及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5)承运人同货主签订的,承运货物合,同或者托运单、完工单等其它有效证明;,所称的车辆、船舶的有效证明,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和内河船舶检验证书;,所称的运输单位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许可证。,会计核算,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营改增纳税人应交税金的会计核算有个小变化,在“,应交税费,”科目下 新增加一科目,“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财会,201213,号文件新增加),,核算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当月,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税货物及劳务的上期留抵税额。,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底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8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例19】E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既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又兼有技术服务的应税服务。,(1),2013年7月31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期末余额100万元。,8月月初应做以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100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00000,注: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1000000元填列,8月份,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2),2013年8月10日,,销售电脑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2013年8月16日,,取得技术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本期符合申报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为5.1万元。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取得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2023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30000,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计算的,7月份,结转,8月份,允许抵扣的留抵税额:,8月份,一般货物及劳务的销项税额比例17000023000010073.91,8月份,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230000-51000 )73.91132298.90元,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8月份期初余额 1000000元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132298.90元,所以,7月份期末留抵税额结转8月份允许抵减数为132298.90元,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2298.90,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132298.90,注:该笔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贷方132298.90数,应填入申报表“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栏。,“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二、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即:,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减免税销售额,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我省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8,月,1,日,2013,年,7,月,1,日,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核算水平认定表,注意:,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三、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与,现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要差异,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特定应税服务的情形(适用,3%,征收率),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长途客运、班车、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特别注意,混业经营(,应税货物或劳务、应税服务),(,1,)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81,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由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超过,80,万,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1,万元。由于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3,)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450,万元,合计,520,万元。虽然两部分的合计金额超过,80,万与,500,万标准,但由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兼营,兼营营业税应税服务项目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应税服务,且从事的营业税应税服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增值税应税服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营改增,”,试点行业来说,兼营营业税应税服务的情况已经比较多,比如:某试点纳税人,一方面从事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业务,另一方面又从事不动产的租赁服务业务。,混合销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对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是一致的。在试点过程中,由于并非所有原营业税应税劳务都纳入试点增值税应税范围,所以在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剩余未纳入试点范围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混合销售的规定。,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认定的程序和要求与原一般纳税人认定办法一致,只是从事应税服务业的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1,、达标强制认定,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纳税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应税服务未超标的符合条件可以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3.,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1.,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我省在,6,月,30,日前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2.2013,年,7,月,31,日前(含)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1.,纳税人申请,(,6,月,25,日前),超标小规模纳税人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二份;,自行申请的未超标小规模纳税人和新开业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认定表)二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一份;,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上述资料与其它一般纳税人认定一致。注意时间处理。,2.2013,年,7,月,31,日前(含)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3.,税务机关审批,受理申请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批量审批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予以认定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起始期统一为,2013,年,8,月,1,日,。,演讲完毕,谢谢观看!,内容总结,财务第 1 教室。注: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快递业属于邮政业,不属于交通运输业。客运公司的收入划分为运输收入和场站服务收入。以前含税5%,现在含税5.66%(61.06)。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转让品牌使用权、音像著作播放和播映权等属于“转让著作权”范围。技术咨询服务属“研发和技术服务”。(6)货运专用发票的防伪措施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1)2013年7月31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期末余额100万元。注: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1000000元填列8月份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8月份一般货物及劳务的销项税额比例17000023000010073.91。(1)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81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2)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1万元。演讲完毕,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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