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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21/10/1,#,性病防治管理方法,(卫生部令第,89,号),元江县医院 熊珍,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38,性病防治管理方法,已于,年,6,月,2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陈竺,年,11,月,23,日,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38,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预防、控制性病传输流行,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制订本方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3/38,第二条 性病是以性接触为主要传输路径疾病。本方法所称性病包含以下几类:,(一),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乙类传染病中,梅毒,和,淋病,;,(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三)卫生部依据疾病危害程度、流行情况等原因,确定需要管理其它性病。,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依照,艾滋病防治条例,相关要求执行。,性病防治管理办法,4/38,第三条 性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遵照依法防治、科学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指导、部门合作、社会参加标准。,第四条 性病防治工作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相结合,将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整合防治资源,实施性病艾滋病综合防治。,第五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性病防治工作。依据需要制订国家性病防治规划;确定需要管理性病目录,决定并公布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性病病种。,性病防治管理办法,5/38,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性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方法和国家性病防治规划,结合当地性病流行情况和防治需求,制订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性病防治计划。,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建立和完善性病防治管理和服务体系,将性病防治工作逐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加强性病防治队伍建设,负责安排性病防治所需经费,组织开展性病防治工作。,性病防治管理办法,6/38,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勉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加性病防治工作,开展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心理支持和社会关心等活动。,勉励和支持医疗卫生、科研等相关机构开展性病防治工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参加性病防治公益活动。,性病防治管理办法,7/38,第七条 医学院校、医务人员培训机构和医学考试机构,应该将性病防治政策和知识等纳入医学院校教育、住院医师培训、继续教育等各类培训以及医学考试内容。,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性病患者及其家眷。性病患者就医、入学、就业、婚育等正当权益受法律保护。,性病防治管理办法,8/38,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第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该依据当地性病防治工作需求,指定负担性病防治任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理规划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第十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性病防治中职责是:,(一)帮助卫生部制订全国性病防治规划;,(二)指导全国性病防治工作,开展性病监测、疫情分析及管理、培训督导、防治效果评定等工作;,(三)组织制订和完善性病试验室检测等技术规范,开展性病试验室质量管理,定时开展性病诊疗试剂临床应用质量评价。,性病防治管理办法,9/38,第十一条 省级、设区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性病防治中职责是:,(一)组织相关机构和教授,帮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性病防治计划,开展性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分析及管理、培训督导等工作;,(二)组织并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性病防治宣传教育、有易感染性病危险行为人群干预工作;,(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性病试验室质量管理。,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0/38,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该主动提供性病诊疗服务,方便患者就医。,医疗机构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应该取得与性传输疾病诊疗相关诊疗科目,确定对应科室,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含有对应诊疗场所,包含诊室、治疗室和检验科等;,(二)具备性病诊疗治疗、消毒灭菌所必需设备、设施及药品等;,(三)含有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性病诊疗培训考评合格人员。,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1/38,第十三条,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职责是,:,(一)依据性病诊疗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性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人进行诊疗治疗,并按照要求汇报疫情;,(二)开展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健康教育、咨询和必要干预;,(三)帮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培训;,(四)开展试验室检测质量控制;,(五)帮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性病疫情漏报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2/38,第十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定时组织从事性病诊疗治疗和预防控制工作专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考评。,卫生行政部门和行业学会开展对皮肤科、妇产科、泌尿外科等相关学科医师培训,应该包含性病防治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内容。,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人员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应该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应该定时接收性病防治知识和专业技术岗位培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应该定时接收性病防治知识和专业技术岗位培训。,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及时公布取得与性传输疾病诊疗相关科目标医疗机构信息。,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公布相关医疗广告应该依法进行。,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3/38,第三章 预防和控制,第十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应该依据当地性病流行特点,确定性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对大众开展性病防治知识宣传。,第十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该经过各种形式在有易感染性病危险行为人群集中场所宣传性病防治知识,提倡安全性行为,勉励有易感染性病危险行为人群定时到具备性病诊疗资质医疗机构进行性病检验。,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4/38,第十九条 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应该为性病就诊者提供性病和生殖健康教育、咨询检测以及其它疾病转诊服务。,第二十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开展性病防治工作社会组织,应该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对有易感染性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性病、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和行为干预,提供咨询等服务。,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5/38,第二十一条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机构和小区药品维持治疗门诊应该将梅毒无偿咨询检测纳入日常服务内容;对咨询检测中发觉梅毒阳性患者,应该通知其到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就诊。,第二十二条 开展妇幼保健和助产服务医疗机构应该对孕产妇进行梅毒筛查检测、咨询、必要诊疗或者转诊服务,预防先天梅毒发生。,第二十三条 性病患者应该采取必要防护办法,预防感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有意传输性病。,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6/38,第二十四条 性病流行严重地域,卫生行政部门能够依据当地情况,对特定人群采取普查普治防治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7/38,第四章 诊疗和治疗,第二十五条 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应该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建立门诊日志,对就诊者逐例登记,对有可能感染性病或者含有性病可疑症状、体征就诊者应该及时进行相关性病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当性病患者存在严重危及健康和生命伴随疾病,能够转诊至伴随疾病专科诊治,并给予性病诊治支持。,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8/38,不具备开展性病诊疗条件医疗机构或者科室,在诊治、体检、筛查活动中发觉疑似或者确诊性病患者时,应该及时转诊至具备性病诊疗条件医疗机构或者科室处置。当患者存在严重危及健康和生命伴随疾病,能够安排在伴随疾病专科继续诊治,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或者科室应该给予性病诊治支持。,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就诊者进行性病相关检验时,应该,遵照知情同意,标准。,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9/38,第二十七条 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应该按照安全、有效、经济、方便标准提供性病治疗服务,优先使用基本药品。,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应该公告诊疗、检验及药品、医疗器械等服务价格,按照相关要求收费。,性病治疗基本用药纳入基本药品目录并逐步提升报销百分比,性病基本诊疗服务费用纳入报销范围。,第二十八条 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务人员,应该严格按照卫生部公布性病诊疗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采集完整病史,进行体格检验、临床检验和诊疗治疗。,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38,第二十九条 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务人员,应该规范书写病历,准确填报传染病汇报卡汇报疫情,对性病患者进行复查,提供健康教育与咨询等预防服务,并给予统计。,第三十条 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务人员,应该通知性病患者及早通知与其有性关系者及时就医。,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1/38,第三十一条 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并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医疗机构,应该按照国家推荐方案及时为感染梅毒孕产妇提供治疗,并为其婴幼儿提供必要预防性治疗、随访、梅毒相关检测服务等。对确诊先天梅毒患儿依据国家推荐治疗方案给予治疗或者转诊。,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2/38,第三十二条 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进行性病临床检验,应该制订检验标准操作和质量控制程序,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和结果汇报,参加性病试验室间质量评价,加强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该采取办法预防性病医源性感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3/38,第五章 监测和汇报,第三十四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订全国性病监测方案。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全国性病监测方案和当地性病疫情,制订本行政区域性病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性病监测和专题调查,了解不一样人群性病发病特点和流行趋势。,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4/38,第三十五条 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是性病疫情,责任汇报单位,,开展性病诊疗医务人员是性病疫情,责任汇报人,。,性病疫情责任汇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性病疫情登记和汇报制度;性病疫情责任汇报人发觉应该汇报性病病例时,应该,按照要求及时汇报疫情,。,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5/38,第三十六条 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应该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试验室检验结果等做出诊疗,按照要求进行疫情汇报,不得隐瞒、谎报、缓报疫情。,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机构和小区药品维持治疗门诊应该按照要求搜集和上报相关信息。,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泄露性病患者包括个人隐私相关信息、资料。,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6/38,第三十七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性病疫情汇报网络建设,为网络正常运行提供必要保障条件。,第三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性病疫情信息汇报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对性病疫情信息进行搜集、核实、分析、汇报和反馈,预测疫情趋势,对疫情信息汇报质量进行检验。,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7/38,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 卫生部负责对全国性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性病防治工作绩效考评和效果评定。,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性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定时开展性病防治工作绩效考评与督导检验。督导检验内容包含:,(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性病防治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二)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三)不具备开展性病诊疗资质医疗机构发觉疑似性病患者转诊情况;,(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性病防治培训情况。,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8/38,第四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开展性病诊疗服务医疗机构进行校验和评审时,应该将性病诊治情况列入校验和评审内容。,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受理个人或者组织对违反本方法行为举报,并依法进行处理。,第四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验时,应该出示证件;被检验单位应该给予配合,如实反应情况,提供必要资料,不得拒绝、妨碍或者隐瞒。,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9/38,第四十四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医疗机构应该加强本机构性病防治工作管理,对违反本方法要求本机构工作人员,应该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对应纪律处罚。,性病防治管理办法,30/38,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督导检验中发觉或者接到举报查实违反本方法行为,应该依法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对工作不力、管理不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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