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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11/7/2009,#,第一章我国食品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第一节法的基本概念,一、法的基本概念,(一)在古代汉语中,1.“法”、“律”、“刑”往往通用,“灋(f),刑也。”-说文解字,“法亦律也,故谓之为律。”-唐律疏议,郑国子产“铸刑书”,魏国李悝法经,(二)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力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三)在现代汉语中,法与法律这两个概念在通常的使用中,是可以相互混用、,彼此取代的。,1,.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2.,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为了区别,我们一般把广义的法律称为法,而称狭义的法律为,法律。,(四)法规,法规(法律规范)法的基础,具体表现。,广义,法律原则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法律概念对法律上的各种事实特征的具体概况。,行政法规,狭义,地方性法规,二、法的基本特征,(一)法是调整人行为的社会规范。,(二)法由国家丏门机关制定、认可或解释。,(三)法以权利和义务的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四)法通过程序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一)法是调整人行为的社会规范。,1.法的规范性,技术规范,社会规范,调整人的行为以及人之间关,系(,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政治规范、经济规范、风俗,法、,习惯、礼仪规范、等,),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技术,标准、操作规程,),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种,法律作为社会规范是以,法律规范、原则和概念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的规范性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1)法为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和方向。,(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概括性和普遍性。,(3)法是可以被反复适用的。,(4)法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2.法的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首先,法律不是通过对人们的思想、信念的调整来调整,社会关系的,法直接调整人的行为,而不关注行为主体的身,份或地位。法一般不以行为主体为区分标准,法是针对行为,而设立的,因而它首先调整人的行为即首先对行为发挥作用。,其次,作为法的调整对象的行为是指人的外在行为,法,仅仅调整和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不调整和约束人的内心思,想、信念和情感。,需要明确的是,法不直接针对思想,并不等于它毫不关,注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二)法由国家丏门机关制定、认可或解释。,1.法具有国家性,法律出自国家,法与国家息息相关,具有国家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创制并颁布的。,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法的适用范围是以国家主权为界限的。,另外,法的实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的。,2.法由国家制定、认可或解释,(1)制定,制定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根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制定的结果是产,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通过立法活,动产生的法被称为“成文法”或“制定法”。制定,是创制新的原来没有的法律,如制定物权法等。,(2)认可,认可是国家有权机关通过一定方式对,社会上已有的某些社会,规范,承认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活动。,在法律中承认已有的社会规范(如道德、宗教、,习惯、风俗、礼仪、经验等)具有法律效力。,认,通过加入国际组织、承认或签订国际条约等方式,,可,认可已经存在的国际法律规范。,(2)法具有社会利导性,法律通过对人们权力和义,权力激励,务的规定,实现对社会利益,义务约束,的分配,影响人们行为的特,性。,第二节我国立法特征,一、立法体制,1.立法体制的含义,又称立法体系,是关于立法权行使和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律,中央和地方关于立法权限的划,分,以及其各国家机关对立法,的规定制定法律的行为。,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立法权的行使,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体系的类型,单一,复合,三权分立,2.我国的立法体制,全国人大以及常委会具有法律,的专属立法权,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社会主,义的立,法体制,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事项,规章,法律规范之间的效力问题,二、我国的立法程序,1.立法程序的概念,立法程序是具有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程序。,广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行使立法权所遵守的,程序。,狭义,:国家权力机关在实施其立法权时所应该遵守,的制度。,2.我国现行立法的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2.1法律议案的提出,有提案权的主体实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的主体,律案的主体包括:,委员长会议,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个代表团或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2.2法律草案的审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已经列入议事日程的法律草,案正式进行审查和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法律案的程序,听取关于法律草案的说明,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法律委员会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通过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案的程序,三读原则,听取提案人对该法律案的说明并进行初步审议。,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并进一步审议。,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2.3法律草案的通过,提交全国人大的法律草案全国人大主席团提请,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草案委员长提请,常委会组织人员过半数通过。,一般的法律草案全体代表过2/3通过。,2.4法律草案的公布,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通过后,,由国家主席公布。,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法律规定生效日期的,,以法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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