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培训_XXXX年营改增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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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LOGO,“,营改增,”,交流材料,1,主要内容,1,2,3,增值税试点改革,-,背景介绍,增值税试点改革,-,主要内容,增值税试点改革,-,注意事项,2,一、增值税试点改革,-,背景介绍,10,月,1,日,4,一、增值税试点改革,-,背景介绍,今后改革,可能扩展方向,金融业,房地产和建筑业,娱乐业,邮电通信业,9,月,1,日,1,月,1,日,11,月,1,日,12,月,1,日,2013.8.1,北京,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含厦门)、广东(含深圳),天津、浙江(含宁波)、湖北,中国其他省市,北京,天津,重庆,江苏,深圳,Jiangsu,Shenzhen,上海,3,(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上海试点,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的主要税制安排如下: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适用,6%,税率。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一、增值税试点改革,-,背景介绍,4,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一、增值税试点改革,-,背景介绍,5,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除规定外,应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6,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试点地区增值税纳税申报由上海市国税局确定,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非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不做调整。,一、增值税试点改革,-,背景介绍,6,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开始试点。,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一、增值税试点改革,-,背景介绍,7,主要内容,1,2,3,增值税试点改革,-,背景介绍,增值税试点改革,-,主要内容,增值税试点改革,-,注意事项,8,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纳税人,1,、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2,、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9,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纳税人,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10,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纳税地点,增值税纳税地点为:(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三)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11,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行业及税率,1,、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2,、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12,二、增值税试点改革,-,行业及税率,行业范围,增值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17%,交通运输业,11%,研发和技术服务,6%,信息技术服务,6%,文化创意服务,6%,物流辅助服务,6%,鉴证咨询服务,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13,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过渡性政策,1,、税收收入归属: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2,、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3,、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14,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应税服务范围,行 业,范 围,有形动产租赁,包括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与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包括内部管理,财务、税务、法律和运营流程管理服务,15,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应税服务范围,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16,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应税服务范围,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17,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1,、陆路运输服务,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2,、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3,、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18,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优惠政策,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以下简称,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2,年,1,月,1,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19,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优惠政策,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个人转让著作权。,(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五)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六)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在上海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20,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优惠政策,(七)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八)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九)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十)随军家属就业。,(十一)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十二)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十三)失业人员就业。,21,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优惠政策,二、下列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二)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上述政策仅适用于从事原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广告服务除外)范围内业务取得的收入占其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合计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单位。,22,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优惠政策,(三)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四)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3,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24,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内容,一般计税方法,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25,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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