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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以編輯母片標題樣式,按一下以編輯母片,第二層,第三層,第四層,第五層,*,交通平安宣導,講師,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組長吳誌權,臺灣多少人?多少車?,我國台灣地區,近年來不論人或車都有很大的改變,人口及車輛增加迅速,統計至98年底我國總人口數達2,300萬左右,而總車輛超過2,071萬輛其中汽車超過680萬、機車超過1,390萬輛,臺灣一年發生多少車禍?造成多少人死亡?造成多少損失?,因為可使用道路面積相對減少,駕駛道德並未因所得、教育水準提高而上升,致使交通秩序紊亂,駕駛行為惡劣,衍生極嚴重的秩序及平安問題,每年更有超過20萬件不含黑數以上的交通事故,平均每年因車禍死亡5千人以上,造成每年超過新台幣3,000億以上的財物損失,,基隆一年發生幾件車禍?造成多少人死亡,以基隆市交通隊的統計數字,基隆市每年發生超過6,000件以上的車禍,平均每年車禍死亡人數超過30人,。,何謂,黑數,?,黑數就是指已經發生了但由於各種原因未被計算到或統計的數目。,所謂交通事故的黑數指的是,,,發生了,卻沒報案或未統計的車禍案件,。,路權觀念,路權對於用路人而言,指使用道路的先後秩序,擁有路權的一方,可以有,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利,。路權賦予的條件,係依據交通管制措施如號誌、標線及標誌實施之,遵循交通管制措施及遵守道路交通法令之規定而來,。,如何預防事故發生,要預防交通事故之發生,簡單來說只有2個字,?,小心,小心什麼,?,就是說除了要小心不要撞到人、小心不要被人撞到,也就是說除了自己要小心遵守交通規則、也要小心別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事故發生之處理,救護傷患不隨便移動、打119,報警處理110,通知家屬、保險公司,如果覺得上述不好記,簡單3個字,110,你可能不知道的交通平安常識,一,、,內外輪差的危險認知,、,什麼叫做內外輪差?,、車輛在轉彎時,內側後輪會向內偏移,稱之為內輪差;相反的,外側後輪亦會造成外輪差。,一、汽車在轉彎時,前車輪和後車輪所經過的輪跡,也就是內側前後二輪輪跡的幅度,叫做內輪差。,二、內輪差的大小是隨轉向角度而變化。轉彎時方向盤轉到最大時汽車迴轉半徑最小狀態,內輪差幅度為最大。內輪差之最大值與汽車輪距有關,內輪差之尺寸約為輪距之三分之一。,三、大車型的內輪差比小型車的內輪差大,尤其車型愈大,像大連結車之類,其內輪差更大。,、內輪差會產生什麼危險性?,駕駛人很容易忽略內輪差,行人假设離轉彎車輛太近,易造成被車輪壓傷的危險。,、如何防止內輪差所造成的危險?,行人在等待過馬路時,應該與轉彎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以免置身內輪差的危險之中;駕駛人在轉彎時,也應該多注意路旁的人車,以防止危險發生。,二,、,死角,、受到某些遮蔽物阻礙,使汽車駕駛人看不到的 範圍,叫做死角。汽車駕駛人在駕駛汽車時,看不見的所有局部都稱為死角。,死角的要素有幾種:,一、汽車構造所行成的死角;例如大型車或 箱型車的輪胎大、車體高、車廂大,駕駛人的視界死角大。,二、受到其他車輛的車體遮蔽的死角。,三、受到視覺機能侷限而看不見的局部;例如雨天、大霧、夜晚的昏暗的環境,或是行車速度、眼睛視力等,都會增大視界死角的範圍。,小朋友視野被前車遮住,看不到後面的汽車,這就是小朋友的視界死角。,汽車駕駛人看不到的位置就是視界的死角,成人與兒童的縱向上下視野,成人與兒童的橫向左右視野,三、何謂平安距離?,煞車距離平安距離?,所謂平安距離指反應距離+煞車距離,當看到情形不對時,每個人下一個動作便是煞車.但是,從 眼睛看到-發現狀況不對,-頭腦下達指令,-手或腳開始動作,-車子煞車開始動作,這一連串的動作都需要 時間.從眼睛看到狀況到手腳開始動作的時間是 個人的反應時間,正常人為0.75秒,四,、,重要交通觀念:開車開右邊,,,行人走那邊,?,行人走左邊,行人走左邊有什麼好處,?,一,、看清楚對向來車,二、防搶,一般人常見之問題,錯誤交通觀念1:,紅燈停止、綠燈通行,對不對?,這個從小老師,、家長就一直耳提面命的觀念,大錯特錯!綠燈通行時間,必須先確定左右方向都沒有來車,才能通行!,很多人就是因為義無反顧的向前衝,根本沒有向左右張望,才慘烈的喪命或受傷!所以紅燈停、綠燈行之前一定要在加一句綠燈行之前要先看清有無左右來車,才可通行,錯誤交通觀念2:,大家都以為遵守交通規矩就一定沒事,車禍的發生有兩種,一種撞人、一種被撞,要預防車禍的發生,不只自己要遵守交通規則,小心不要去撞到人,也要注意小心不要被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撞。,未成年學生最容易發生之交通事故之原因,無照駕駛,經驗缺乏、操作不當、緊張,未依規定走天橋、地下道或行人穿越道,搶紅燈,超速,酒後駕車,開啟車門未注意,未戴平安帽非肇因,但很危險,只要無照駕駛,出車禍時就一定要全賠嗎?,在處理車禍時,常可發現一般民眾對於車禍另一方面只要是無照駕駛時,就會獅子大開口,認為無照駕駛就一定錯,就要全賠,實則駕照只是一種輔助條件,車禍的對錯不在駕照之有無,而在誰有路權誰就對,誰沒路權就要負責,但在無法判斷路權歸屬時,駕照之有無,則可拿來認定對交通規則瞭解程度及機械操控性之判斷標準。,車禍之發生以碰撞或直接接觸為必要嗎?,一般車禍發生時,民眾普遍認為只要我沒和別人有直接的碰撞就不用負責,但實際上車禍的發生並不一定要雙方當事人有直接接觸為必要,只要對方當事人的車禍發生原則與你有相當因果關係,你就需要負責任,例如因為本身的闖紅燈,致綠燈的一方因閃避你而跌倒,因本身突然從巷子跑出來而讓路上行駛車輛撞上民宅等,此類案件雖無直接製碰撞,但均為典型之無碰撞事故,造成車禍發生之當事人均須為此負責。,因車禍合理求償項目有那些:,1.車輛損失修復或財產損失賠償。,2.醫藥費、喪葬費、工作損失、交通,費用、精神損失等。,如何蒐證及保護自己,?,善用手邊工具,建議車上隨時攜帶粉筆,、,材木筆等定位工具,善用手機照相,、,錄音功能,非不必要勿用磚頭、螺絲起子,車禍找不到人賠償怎麼辦-強制險有賠,大家都知道,強制險是國家強制駕駛人一定要繳保費的保險,但實際上強制險是,用路人出車禍,國家強制會賠錢的保險,很多時候車禍發生後,當事人避不見面或不能、不願賠償時,可利用強制險制度辦理理賠,醫藥費最多20萬、死亡150萬、並依殘障等級理賠,且不需對方當事人出險,,惟一缺點只賠人不賠車,。,車禍發生後不知誰對誰錯時,車禍發生後,當事人最常問的一句話,車禍到底是誰的錯,,此時警方無法告訴你,因警察行政中立,無法介入民事糾紛,只能告訴雙方當事人明顯的違規為何,此時求助管道有3,:,車禍發生後不知誰對誰錯時,1.各縣市行車肇事鑑定委員會,為一有公信力單位,但缺點是,要錢,,每件收費新台幣3,000元。,如不服鑑定結果,尚可向台灣省覆議會申請覆議,每件新台幣2,,000元。,車禍發生後不知誰對誰錯時,2.各縣市警察局交通隊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但法院有時會以球員兼裁判因素而降低採信度,,但是免費,。,車禍發生後不知誰對誰錯時,3.學術性鑑定機構,,目前有警大、成大、交大、逢甲及中央等5所有做學術性鑑定,優點是學術機構認證能力強,缺點是收費相當昂貴,依小時收費。,案例:,無照駕駛造成的遺憾,一事實:,96年12月21日6時許,中山二路117-1號前發生A1交通事故,造成兄弟2人死亡,依現場跡證及調閱監視器研判,肇事因素如下:,1車輛行經彎道未減速。,2駕駛人未滿18歲無照駕駛。,二檢討:,本案為未滿18歲之學生,隱瞞父母用打工工資購買機車供上下學騎乘之用,呼籲大家未滿18歲不得駕駛機車,就算已經有駕照,也應遵守交通規則,以免一時的疏忽造成終生遺憾。,案例:錯誤,的車禍處理方式,一事實:,97年5月13日6時41分,火車站前發生1起交通事故,肇事者分別為基隆市聖中學老師開車,以下簡稱A女及1名保全員騎機車,以下簡稱B男,車禍肇事原因不明,造成B男腿部骨折,由於A女急著到學校簽到怕遲到被罰錢,所以就先開車將B男載到學校簽到,再由A女的姐姐載B男到醫院就醫,約8時左右A女的姐姐到交通隊報案,稱B男騎機車撞到A女,請警方處理,警方到醫院詢問B男,B男稱是A女開車撞到他,並詢問警方到底本件車禍責任在誰,且警方通知A女到場處理時,其稱要上課,大約10時10分才下課,二檢討,1.上班重要還是報案重要,到底那個損失比較大?,2.發生車禍時正確處理方式為何?,3.本件車禍錯誤處有幾個?,4.本件案例中,你老師要上課、保全員就不用上班、警察就不用執勤嗎?事情遇到了就要處理,勿因小失大、並不是自己的事情最重要,不然可能自己對的都變錯、本來只要幾千元解決的,到後來幾十萬都不能善了。,未走斑馬線,行人賠騎士357萬,林某於96年4月間在屏東潮州鎮與友人喝酒,3罐啤酒下肚後欲騎車返家,行經日新工商前欲左轉巷口,機車突然熄火故障,只好推車穿越馬路,恰遇死者酒駕經該路口,閃避不及自後追撞行人,2人均人車倒地,吳姓騎士倒地後受有嚴重頭部外傷併腦膜下出血、廣泛性蜘蛛網膜下出血、腦幹衰竭,送醫多日後仍告不治,林輕傷並無大礙。,未走斑馬線,行人賠騎士357萬,警方到場對2人進行酒測,發現死者酒測值0.65高於被告林姓行人0.62,因機車騎士已死亡,涉及公共危險罪局部,檢院不受理,行人林某成為唯一被告,因該路口設有行人穿越道,被告未經由穿越道推車過馬路,違反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規定,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法辦起訴,被判1年2月。,死者雙親向屏東地院提告求償,求償扶養費、殯葬費、精神撫慰共750萬元,法官調查死者父親重度肢障,確無謀生能力,母親雖有工作,但月入只有1萬7000元,2子學費尚由娘家兄長資助,收入顯不能維持生活,判准357萬元。,2騎士酒駕相撞 機車送辦單車沒事,苗栗縣苑裡鎮6日發生機車、自行車對撞的車禍,鄭姓機車騎士的酒測值是0.42,騎自行車的陳姓男子酒測值高達0.83,但因,自行車不是動力車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免責,,只有鄭姓機車騎士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他大呼不公平。,通霄警分局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針對動力車輛訂定罰則,自行車不屬於動力車輛,所以無法可罰;苗栗地院庭長宋國鎮說,,雖然酒後騎自行車沒罰則,萬一發生車禍導致對方受傷,對方仍可針對過失傷害提告;如造成車輛毀損,也可根據責任鑑定結果進行求償,。,沒裝反光燈 騎鐵馬挨撞還判刑,蔣姓婦人,騎著腳踏車要返回太保市埤鄉里住處,行經高鐵大道1130號前,61歲的葉姓男子騎機車經過,因天色昏暗,突見蔣婦而緊急煞車,人車倒地,蔣婦也被撞及。葉多處擦挫傷及腦部嚴重受創開刀,住進加護病房,蔣婦也被送醫住院。,互控告 他判刑3月、她判拘役30天,雙方因協調不成,蔣婦的家屬控告葉某過失傷害,葉被判處三個月徒刑,目前上訴中;葉的家人也反控蔣婦過失傷害,日前法院判處蔣婦拘役三十天,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法官所持的理由是,腳踏車係慢車,平日即應保持燈光及反光燈裝置等平安設備的良好,蔣婦違反腳踏車裝置燈光之注意義務,顯有過失,違停導致撞人成殘 2駕駛都要賠,違規停車害人害己。民眾方慕華,,違規佔用車道停車,導致欣欣客運司機黃博煒在閃避時,不慎擦撞前方騎,腳踏車,的徐姓民眾,造成徐下半身癱瘓,。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徐某提出的民事求償訴訟,判決方、黃二人和欣欣客運公司,應連帶新,台幣,780萬7672元。,寵物豬撞倒機車騎士致死,飼主判刑半年,李姓婦人飼養兩隻迷你豬,取名豬小弟、豬小妹,但未適當圈綁或防護,讓豬小妹在路旁自由閒逛,致劉姓夫婦騎機車經過時摔倒,劉妻送醫不治。李婦堅稱豬小妹並未撞到機車,但法官審結,仍判處徒刑六月,易科罰金以九百元折算一日。法官審結,,認為被告身為寵物豬飼主,自有看管約束責任,卻任由豬隻四處遊走,顯然欠缺飼養寵物的正確觀念,,造成被害人死亡,因此判處徒刑六月。,單車沒反光裝置 害死騎士吃官司,高雄縣婦人葉郭清月騎著沒有反光裝置的腳踏車,遭機車騎士追撞,機車騎士傷重不治,她骨折送醫,但她仍受罰且吃上過失致死官司。警方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慢車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或不依規定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平安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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