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课件05证据的学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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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精品课件.,*,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精品课件.,*,第五章 证据的学理分类,本章主要内容,证据分类概述,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本证与反证,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主证据与补强证据,.精品课件.,1,第五章 证据的学理分类.精品课件.1,一、证据分类概述,(一)证据分类的概念,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上按照一定的标准,从不同角度对证据所作的不同划分。,分类是人们认识和研究客观事物的一种逻辑思维方法。,.精品课件.,2,一、证据分类概述(一)证据分类的概念.精品课件,(二)证据分类的由来,对证据分类的研究,最早始于,18,世纪英国法学家边沁。,英美法系国家注重判例在审判中的作用,因此一般将证据的种类和分类混杂在一起,二者并无严格的界限。,大陆法系国家注重成文法的作用,一般在法典上规定证据的种类,而在理论上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我国台湾地区也存在不少有关证据分类的学说。,.精品课件.,3,(二)证据分类的由来对证据分类的研究,最早始于18世纪英国,(三)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的关系,1,、联系:,分类以证据种类作为研究对象,它不能离开种类而存在,分类是种类的丰富和深化,2,、区别:,划分的标准和数量不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同,能否全面反映证据的特点不同,是否具有多重性和交叉性不同,.精品课件.,4,(三)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的关系.精品课件.4,(四)证据分类的作用,1.,理论上,将证据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可以认识诉讼中各种证据的不同特点,从而提出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各类证据的一般规则。,2.,实践上,通过对证据的科学分类,能够使各种复杂具体的证据材料系统化、条理化,从而便于司法人员和当事人把握各种证据的特点和运用规律,客观全面地收集、审查判断证据,正确运用证据查明案情,保证办案质量。,.精品课件.,5,(四)证据分类的作用.精品课件.5,二、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实物证据所提供的,好比是一张张,孤立、静止的“照片”;而言辞证据,所提供的,则是一幕幕连贯的、生,动的“电影”。,.精品课件.,6,二、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精品课件.6,(一)概念和特点,划分标准:,根据证据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不同。,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内容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如口供、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民事及行政诉讼当事人陈述等。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为内容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如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等。,.精品课件.,7,(一)概念和特点.精品课件.7,言词证据的特点:,能够系统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证据源不易灭失,容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失实的情况,.精品课件.,8,言词证据的特点:.精品课件.8,实物证据的特点:,客观性和稳定性较强,实物证据本身容易灭失,被动性和依赖性较为明显,证明范围较狭窄,.精品课件.,9,实物证据的特点:.精品课件.9,(二)划分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意义,通过这种划分,可以揭示这两种证据不同的特点,从而使司法人员和当事人有针对性地加以收集和审查判断,并用以证明各类诉讼案件的真实情况。,.精品课件.,10,(二)划分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意义.精品课件.10,(三)运用规则,1.,言词证据的运用规则,不得采用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并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知道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提供证据的条件,注意有无影响其真实性的主客观因素,在法庭调查阶段,言词证据通过讯问、询问或宣读等方式提出,,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并经过法庭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精品课件.,11,(三)运用规则.精品课件.11,2,、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收集时应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并及时进行,应注意有无伪造、变造或者由于客观环境影响而发生变形、损坏或灭失的情况,同时还要考虑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使用的技术设备等情况,在法庭调查阶段,实物证据由一方当事人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出示或播放,双方进行质证并经过法庭查证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精品课件.,12,.精品课件.12,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在美国,有一句广为流传的俗语,叫做“直接来,自马嘴”。究其渊源大概是来源于马场的赌徒。,赌徒们对自己的赛马预测极为自信,因为他们,得到了“直接来自马嘴”的信息。,(美国证据法学家)乔恩,.,华尔兹,.精品课件.,13,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精品课件.13,(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划分标准,根据证据的出处或信息的来源不同,即证据是否直接生成于案件中的有关行为或活动。,原始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称原生证据、第一手证据。,传来证据:,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即经过转述或者转抄、复制的第二手,或第二手以上的证据,也称派生证据。,.精品课件.,14,(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划分标准.精品课件.14,注意:,证据本身表现为复制的形式并不影响其成为原始证据。,考察一个证据属于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有时还需要看该证据的证明对象(目的)。,如:张三在法庭上作证称:李四曾于,2008,年,3,月,10,日晚上告诉我,他买了一只手枪。,如要证明李四是否买过手枪,张三的证言属于传来证据(当然也是传闻证据);,如要证明李四是否说过买手枪的话或者该晚李四有没有和张三在一起,则张三的证言属于原始证据。,.精品课件.,15,注意:.精品课件.15,(二)特点,原始证据的特点:,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关系,其证明价值一般大于传来证据,证明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传来证据的特点:,与案件事实没有直接联系,必须有确切的出处或经过查证属实,在特殊情况下其证明价值大于原始证据,.精品课件.,16,(二)特点.精品课件.16,(三)划分的意义,有利于司法人员积极主动地收集和运用原始证据,有利于司法人员收集和利用传来证据,有利于司法人员对全部证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判断和正确运用,.精品课件.,17,(三)划分的意义.精品课件.17,(四)运用规则,1,、原始证据,应当尽量收集和使用,对于亲自感知案件事实的证人和当事人,司法人员应当尽可能地亲自询问,或应让其出席法庭作证,以保证原始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凡是能够将其附卷的,都应当附卷作为定案的根据,必须依法进行审查确认,2,、传来证据,必须查明其来源和出处,必须与其他证据互相印证,尽可能收集和运用最接近于原始证据的传来证据,.精品课件.,18,(四)运用规则.精品课件.18,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有人曾说间接证据就像一个链条,每一个间接,证据就是这个链条上的一环。其实不然,因为,任何一环断开,整个链条就会断掉。间接证据,更像是许多股细绳拧成的绳索。一股绳子或许,不能承受重量,但许多股绳子合起来可能就足,够结实有力了。,(英国法官)波洛克,.精品课件.,19,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精品课件.19,(一)划分标准,划分标准,: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确定案件争议或解决诉讼纠纷具有关键意义的事实)的关系。,直接证据:,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如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等。,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物证、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精品课件.,20,(一)划分标准.精品课件.20,刑事案件中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事实。,刑事案件中直接证据的范围:,能够指出犯罪人是谁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供述和辩解。,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书证和视听资料。,.精品课件.,21,刑事案件中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民事案件中的主要事实:,民事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民事案件中直接证据的范围:,当事人的陈述或承认。,能够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证人的证言。,能够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部分书证。,在特定情况下能够直接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物证。,.精品课件.,22,民事案件中的主要事实:民事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行政案件中的主要事实:,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事实。,行政案件中直接证据的范围:,当事人的陈述。,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或其委托的人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陈述。,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在场人员所作的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证言。,能够证明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书证。,.精品课件.,23,行政案件中的主要事实: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事实。,(二)特点,1,、直接证据的特点,直接证据的内容与案件主要事实是重合的,直接证据多表现为言词证据,审查较困难,直接证据数量较少且不容易获取,2,、间接证据的特点,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种类多,形式多样,多表现为实物证据,且客观性较强,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方法繁杂,难度大,.精品课件.,24,(二)特点.精品课件.24,(三)作用,直接证据:,其内容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内容是重合的,一,经查证属实,就可有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因此它的,证明力强,运用方便,有利于迅速查明案情,但毕竟数,量有限,在很多案件中难以获得。,间接证据:,是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向导和发现直接证据的媒介,是鉴别直接证据真伪的重要手段,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精品课件.,25,(三)作用.精品课件.25,(四)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意义,有利于司法人员全面而充分地收集证据,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及时处理,有利于加强人权保障,.精品课件.,26,(四)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意义.精品课件.26,(五)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1,、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不得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所有直接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只有当事人一方的陈述,一般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精品课件.,27,(五)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精品课件.27,2,、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客观性,: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即都必须是客观真实的。,关联性,: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充分性,: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完整性,: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并具有排他性。,.精品课件.,28,2、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精品课件.28,五、本证与反证,惟本证与反证,究系两种证据,故,反证之提出,必先有本证在。,(台湾法律学者)陈朴生,.精品课件.,29,五、本证与反证.精品课件.29,(一)本证与反证的划分标准,提出说:,原告方提出的为本证,被告方提出的为反证。,有利说:,有利于原告方的为本证,有利于被告方的为反证。,责任说:,以证明责任为基础,凡是证明负证明责任一方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即本证;凡是证明负证明责任一方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即反证。,相对说:,凡是证明原告方主张之事实存在的证据即本证,而证明原告方主张之事实不存在的证据即反证;凡是证明被告方主张之事实存在的证据即本证,而证明被告方主张之事实不存在的证据即反证。,.精品课件.,30,(一)本证与反证的划分标准.精品课件.30,较为合理的标准:,按证据是否为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及其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为该当事人所主张。,本证:,是指由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用以证明他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是指一方当事人为推翻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而提出相反的事实存在的证据。,注意:(,1,)反证所证明的事实,正与对方所主张的事实相反(,2,)反证的目的在于使本证的证明力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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