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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201123,内部资料 不得外传,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内部资料,1,目录,/CONTENTS,税法规定,主要内容,几点归纳,目录/CONTENTS税法规定主要内容几点归纳,2,税法规定,税法规定,3,政策依据,概念解释,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政策依据概念解释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4,综合所得,概念解释,综合所得,计征范围,应纳税所得额,税 率,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36000,元的,3,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综合所得概念解释综合所得计征范围应纳税所得额 税,5,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找对应税率计税。,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基本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后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企业或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递延养老保险,国务院规定其他扣除,1,2,3,4,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六万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6,基本概念,扣除时间,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居民个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基本概念扣除时间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7,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暂行办法主要内容,8,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主要内容,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阶段(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1,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内容纳税人的子女,9,其他规定,1.,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每月,1000,元 扣除,也可以选择由配偶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其他规定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主要内容,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有变化),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年,3600,元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内容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11,其他规定,1.,个人接受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有变化),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其他规定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2,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自负,15000,元的基础上),主要内容,一个纳税年度内,,减除医保报销部分,对纳税人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支出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一定限额,内据实扣除,。(有变化),3,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内容一个纳税年度内,减除医保报销部分,13,其他规定,1.,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3.,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4.,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复印件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其他规定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1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定 额 扣 除),主要内容,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有变化),4,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内容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15,其他规定,1.,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在婚后是有变化的,增加了夫妻双方可以选择扣除方式和金额的内容,具体扣除方式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4.,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其他规定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6,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定 额 扣 除,),纳税人,本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主要内容,(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有变化),(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有变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名词解释,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17,其他规定,1.,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2.,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3.,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4.,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5.,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规定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8,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扣除:,主要内容,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但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三种分摊方式:一是平均摊;二是约定摊;三是老人指定摊。约定摊和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定摊效力优先于约定摊。,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定 额 扣 除),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扣除,19,其他规定,1.,被赡养人范围:一是年满,60,岁(含)的父母;,二是子女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3.,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其他规定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几 点 归 纳,几 点 归 纳,21,情形一:纳税人当期综合所得收入未达到,5000,元标准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不得扣除。,情形二:纳税人子女未满,3,周岁的,子女教育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情形三:纳税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不到,60,周岁年龄的,赡养老人的专项支出(每月,2000,元)不得扣除。,情形四:纳税人的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情形五:纳税人首套贷款年限已经超过,20,年的,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10,种”情形,情形一:纳税人当期综合所得收入未达到5000元标准的,专项附,22,情形六: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其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没有超过,15000,元医药费用的支出,不属于大病医疗支出,不得扣除。,情形七: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的,,3600,元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情形八:纳税人接受某专业学历继续教育,但已经超出了,48,个月的,每年,48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情形九: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的,住房租金的专项支出每月,1200,元,/,每月,1000,元,/,每月,800,元不得扣除。,情形十: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已选择了住房租金扣除,其发生的每月,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支出,不得扣除。,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10,种”情形,情形六: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其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23,定额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孩子从,3,岁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按月扣除。,2.,继续教育:一是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支出,同一学历继续教育有扣除期限,按月扣除;二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证书,按年扣除。,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所在城市认可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对应的利息支出,有最长扣除期限,婚前各自购买的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有两种方式选择扣除,按月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定额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24,定额扣除,4.,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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