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课件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252201311 上传时间:2024-11-13 格式:PPT 页数:18 大小:5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五讲-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第五讲-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第五讲-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讲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一、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一)相关法条,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2,.,(二)内容详解,1、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第三方不得非法干预劳动合同的履行。,2、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应遵循如下原则:(1),亲自履行原则,,即由于劳动合同是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因此没有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不能由第三人替代履行;(2),全面履行原则,,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各自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且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3),协作履行原则,,即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一方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以使劳动合同约定的目的得以实现。,3,.,二、支付令,(一)典型案例,怀孕休假工资被停发 公司高管申请支付令,【案情回顾】36岁的谭女士是一名公司高管,2007年5月,她被一家猎头公司推荐到南京某民营拍卖公司工作,担任该拍卖公司的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协助一位同被猎头公司挖来的常务副总经理工作,约定的年薪是税前7.5万元。同年6月6日,谭女士持拍卖公司发给她的职位提供信前来上班。6月20日,谭女士与公司签订了上岗协议书,公司明确了她的职位,并要她对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其工作业绩由常务副总经理考核确认。,4,.,二、支付令,7月上旬,谭女士发现自己突然怀孕,妊娠反应严重,但尽管如此,她仍坚持上班和出差,并圆满完成了公司的相关拍卖任务。8月27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口头通知谭女士回家休息,并称工资待遇不变。但从9月份起,公司就停发了谭女士的工资,并且之前未足额发放的工资也不补发,谭女士多次找公司交涉,但均无果。,2008年2月,谭女士带着起草好的追索劳动报酬支付令申请到鼓楼区法院立案大厅,由于法院需要对证据材料进行相应的审查,当日没有正式立案。3日上午法院通过审查,认为谭女士的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并于当天下午受理了其申请。谭女士的申请共提出了6条主张,其中包括欠薪、浮动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追索总额为33520元。,2月6日,法院依法向拍卖公司发出支付令。,5,.,二、支付令,(二)相关法条,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6,.,二、支付令,(三)内容详解,1、支付令的概念:支付令是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文书。,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支付令一般适用于民事诉讼领域,是民事诉讼程序中重要的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7,.,二、支付令,2、,申请支付令的法定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和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的债权,不得请求签发支付令;申请人不写明请求的事实和证据,也不能按督促程序发布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义务,,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所谓对等给付,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给付义务是双方的。债权人要申请支付令,只能是债务人一方有给付义务,而债权人则并无任何给付对方的义务。,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能够送达,主要指能够通过法定的送达方式将支付令实际送达债务人,主要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8,.,二、支付令,3、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令的重要意义:当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劳动者可以直接请求法院发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或依法强制执行,最终目的是使劳动者,避免漫长的仲裁和诉讼,达到迅速取回劳动报酬,节省维权成本和时间。,9,.,二、支付令,(四)就业启示,劳动者应当妥善工资条等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证明,在申请支付令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方面有着重要的证明作用,是重要的书证。,10,.,三、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典型案例1,老王原是,北京市房山区某机械厂,的工人,在机械厂干活,机械厂按时支付其相应的报酬,并依法为他缴纳社会保险的保险费。2006年的时候,老王在一次劳动中受伤。同年12月29日,老王经房山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为9级伤残。由于老王有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依法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老王应当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339.20元汇入,北京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0月北京市房山区某机械厂名称变更为北京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账户上,由该公司负责给付老王。,由于伤残补助金已经进入该公司的账户,老王便向公司索要,但公司称,未收到老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老王将北京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返还11339.20元的不当得利。,11,.,三、劳动合同的变更,法院查明:事实上,该公司仅仅是北京市某机械场的名称的变更,是在不久前变更并注册的。伤残补助金到了该单位的账户上,该单位却说没收到。,因此法院判决该单位支付相应的伤残补助金。,12,.,三、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典型案例2,李雄在公司研发部门工作,因其知识陈旧,造成工期延误,公司决定将李雄带到维修部门。但是,李雄拒不服从公司的安排,继续在研发部门工作,始终没去维修部门报到。公司认为李雄调动通知后不到岗位报到的行为属于旷工,于是按旷工将其辞退,导致劳动争议。,争议焦点:公司的解除决定是否合法?,13,.,三、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应当完善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对员工拒绝调整行为予以合法应对。对此应该如何处理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案例中,,企业在其劳动纪律中并没有对不服从调动作为严重违纪予以辞退的规定,,结果被争议机构认定为败诉。,因此,对员工拒绝用人单位合理调整岗位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完善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予以应对。,14,.,三、劳动合同的变更,(二)相关法条,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15,.,三、劳动合同的变更,(三)内容详解,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合同变更行为较为普遍,如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资、工作地点的变动、工作内容的变动等等。一般来说,这些调动对劳动者来说,大多是向好的方向变,如增加工资。但也有劳动合同的变更使劳动者收入、待遇等不如从前的情况,而这往往会损害劳动者权益,发生劳动纠纷。,2、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意,一经订立便受到法律的保护。,16,.,三、劳动合同的变更,3、,劳动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双方均可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仍需要劳动劳动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字,方能生效;,(3)变更劳动合同仍应由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4)特定情形下,如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不需要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的内容。,(5)原用人单位主体消灭,产生新的用人单位,如公司的合并、分立等,原劳动合同由承继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6)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及时进行。劳动合同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生效后终止前进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对劳动合同变更问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不能拖到劳动合同期满后进行。,17,.,三、劳动合同的变更,4、,常见的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劳动报酬的增加或减少;二是工作任务的变化;三是合同期限长短的变动;四是劳动工种或岗位的变动。,5、劳动合同变更的效力:劳动合同变更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局部调整,如变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变更后的内容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往往不发生效力,仅对将来发生效力,同时,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劳动合同双方还应当履行。,劳动合同变更不同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变更并不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由于劳动合同的变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提出变更的一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