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分类新标准讲义(上)课件

上传人:陈** 文档编号:250516756 上传时间:2024-11-03 格式:PPT 页数:41 大小:2.8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用地分类新标准讲义(上)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用地分类新标准讲义(上)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用地分类新标准讲义(上)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新分类标准,修订意义,新分类标准,适用范围,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新标准下的,两规协调,针对现行标准与实际发展的,不适应性,的调整,体现,2008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适应政府,职能转型,要求,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投资环境,以往统管的公共设施项目逐步移交给市场运作,投资主体多元化,突出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原则,新时期,国家对土地从严管理,国土部拟出新规,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划拨用地目录,也进行了调整,整体收窄,土地差别化政策有望年内出台,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扩展适用范围,,调控市场运行,提高可操作性,城市,县城,体现城乡规划,公共政策属性,对公益性用地与营利性用地的甄别,完善社会保障,适应,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应对快速城市化带来的城乡新问题,原有规划体系难以满足城市发展要求,加强,与相关,国家标准的,衔接,加强与新城乡规划法的衔接,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及管理制度的衔接,加强与居住、绿地、绿地、市政等规划设计标准的衔接,多视角关注:,城市需求,乡村发展,社会保障,旧版: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新版: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及其他有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适用对象扩展,: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其他有条件的镇(例如:广州、浙江、福建、江苏等地),工作性质扩展,:规划编制、用地统计、用地管理,统一用地分类与计算口径,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对相关条文的,补充修改,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表,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6,小类,。,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表,城乡用地汇总表,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宜兴市域,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城,镇,乡,村,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高碑店市域,建设用地小类划分,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便于用地总量的调控,便于各类统计的统一,建设用地小类划分,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取消了原来的对外交通用地统计,划入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为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能源设施、水工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殡葬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的,“,公用设施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互不重叠,。,其中,,水工设施,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设施,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的二级类,“,水工建筑用地,”,内容基本对应。,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建设用地小类划分,建设用地小类划分,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军事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和军民共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原标准,“,特殊用地,”,中的外事用地,该用地归入,A8.,安保用地,: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用地,。,非建设用地小类划分,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水域,”,(,E1,)中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的一级类,“,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内容基本对应,但不包括其二级类,“,水工建筑用地,”,,本标准将之纳入,“,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的范畴。,“,农林用地,”,(,E2,)是控制开发的重点区域,重在保护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农林用地,”,(E2)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一级地类,“,耕地,”,、,“,园地,”,、,“,林地,”,与二级地类,“,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农用地,”,除去,“,坑塘水面,“,和,”,沟渠,”,的地类。其中,,“,农村道路,”,指公路以外的南方宽度不小于1m、北方宽度不小于2m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非建设用地小类划分,非建设用地小类划分,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级地类,“,其他土地,”,用地中的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以及一级地类,“,草地,”,用地中的其他草地;,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未利用地,”,除去自然水域的地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内的非建设用地按照土地实际使用性质归入,“,非建设用地,”,(,E,)的相应地类。,表,1,城乡用地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H11城市建设用地共分为8大类、35中类、44小类。,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R居住用地调整说明,中小学用地,划入,“,教育科研用地,”,(A3)。,将原来的四级标准调整为,三级标准,:,“,一类居住用地,”,(R1)是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别墅区、独立式花园住宅、四合院,等。,“,二类居住用地,”,(R2)是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居住用地,”,(R3)是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的,危改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R居住用地调整说明,三个中类,6个小类,考虑到,物权法,的要求,难以确定边界的配建设施不列入用地分类。,居住用地小类的划分调整:本次修订将居住用地小类调整为,“,住宅用地,”,(R11、R21、R31)和,“,服务设施用地,”,(R12、R22、R32)2类,其中:,“,住宅用地,”,(R11、R21、R31)既包括住宅建筑用地,也包括城市支路以下的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服务设施用地,”,(R12、R22、R32)指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原标准中每一居住用地中类还明确区分了住宅用地以外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与,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衔接。但是,这种小类划分已不适应市场经济下的开发模式,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及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除了现状调查可以使用,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很难也没有必要明确划分。,在二类居住用地中增加,“,保障性住宅用地,”,(R20)小类,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定义: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分类:9个中类,11个小类,由,原分类中的C类拆分,成A类和B类而来,此地类以,公益性,用地为主,体现社会服务和保障水平,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行政办公用地,”,(A1),只包含非营利性办公设施用地。,“,文化设施用地,”,(A2),仅包括图书、展览、文化活动等公益性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A3),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同时,新增,“,中小学用地,”,(A33)小类。,“,体育用地,”,(A4),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A5),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文物古迹用地,”,(A7),参考原标准和文物保护法中的相关定义,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且没有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墓葬等用地。,“,外事用地,”,(A8),指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宗教设施用地,”,(A9),指宗教活动场所用地,沿用原标准。,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只保留公益部分),1.原体育用地中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划入,“,康体用地,”,(B32)。,2.原标准,“,休疗养用地,”,纳入本标准的,“,旅馆用地,”,(B14)。本次修订将原标准,“,医院用地,”,按照对环境的要求拆分为,“,医院用地,”,(A51)和,“,特殊医疗用地,”,(A53),将原标准,“,卫生防疫用地,”,中的急救中心和血库纳入,“,其他医疗卫生用地,”,(A54),而本标准,“,卫生防疫用地,”,(A52)中增加动物检疫站等新内容。,3.原标准分类中,社会福利院,等归入,“,其他公共设施用地,”,,为了体现政府对社会福利的保障职能,本标准将其单列。,4.,“,外事用地,”,(A8)指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在原标准中属于特殊用地,考虑到其对城市各类设施的密切需求,将其纳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只保留公益部分),文化设施用地:体现基本社会服务水平,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教育科研用地:体现教育设施的完备程度,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体育用地:体现社会生活水平,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医疗卫生用地:体现社会保障系统,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非公益营利为目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设施用地(B1),商务设施用地(B2),娱乐康体用地,(B3),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