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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21/5/24,0,卫生应急知识培训,*,主任,卫生应急的概念,卫生应急是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前或出现后,采取相应的监测、预测、预警、储备等应急准备,以及现场处置等措施,及时对产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能因素进行预防和对已出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控制;同时,对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实施紧急的医疗卫生救援,以减少其对社会政治、经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危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特点,(1)卫生应急工作的首要目标是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尽可能地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或事件发生的初期。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现后,卫生应急机制应能及时动员相关资源和技术力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减少对公众健康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充分做好日常的卫生应急准备工作,如建立完善预案体系、组建训练有素的综合性卫生应急队伍、建立灵敏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强化日常卫生应急准备、提高预测预警和快速有效处置能力、促进现场流行病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能力提高等。,卫生应急工作的特点,(2)卫生应急工作必须符合我国的基本卫生国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调动相关卫生资源、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动员全社会参与,及时有效地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同时,卫生应急工作也必须符合经济全球化的特点,充分借鉴国外卫生应急的理论和实践。做好我国的卫生应急工作是国际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一部分。在2004年底,发生印度洋地震海啸后,我国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派遣卫生应急队伍到受灾国家,帮助开展救灾防病工作,并提供相关的药品等应急物资援助灾区,这充分显示了我国卫生应急机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卫生应急工作的特点,(3)卫生应急机制和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方面要加强监测信息网络、实验室检测、基础建设等硬件建设;另一方面,更要依靠科学,以人为本,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卫生应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卫生应急工作的特点,(4)依法开展卫生应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卫生应急机制的建设和卫生应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依靠科学、依靠专业队伍、依靠全社会和群众开展卫生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级,级,级,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分级处置标准,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国务院负责组织处置,如汶川地震,多省雨雪冰冻灾害等;,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级(较大)突发事件由市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级(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具体确定时要结合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情况和其他标准具体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四级:,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3)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4)一周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5)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 人以下。,(9)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1)腺鼠疫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2)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紧急救援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四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紧急救援分级,特别重大事件(I级):,(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紧急救援分级,重大事件(级):,(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紧急救援分级,较大事件(级):,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一般事件(级):,(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紧急救援分级,一般事件(级):,(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类,根据事件的表现形式可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以下两类:,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一定人群中,当病例数累计达到规定预警值时所形成的事件。例如: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中毒(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预防接种反应、菌种、毒株丢失等,以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当环境危害因素达到规定预警值时形成的事件,病例为事后发生,也可能无病例。例如:生物、化学、核和辐射事件(发生事件时尚未出现病例),包括:传染病菌种、毒株丢失;病媒、生物、宿主相关事件;化学物泄漏事件、放射源丢失、受照、核污染辐射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尚未出现病例或病例事后发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流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分级应急响应(启动相应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责任报告人收集信息,2小时内报告总值班及疫情报告员,总值班及疫情报告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报院领导、市卫生局应急科及疾控中心应急科,并详细记录疫情和事故发生的情况、患者收治情况、报告人等。,市卫生局应急办电话:,7252265,,市疾控中心应急科电话:,7289493,报告县政府、市卫生局(逐级上报审批),调查评估,应急处置,应急专家评估,各科室按相关职责处理,专家评估处置结果,善后处理,终止预案,警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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