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法人专利负责人培训OA答复课件

上传人:阳*** 文档编号:25047697 上传时间:2021-07-20 格式:PPT 页数:55 大小:40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各法人专利负责人培训OA答复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各法人专利负责人培训OA答复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各法人专利负责人培训OA答复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1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2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31 2345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4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5 是 指 在 申 请 日 以 前 没 有 同 样 的 发 明 或 者 实 用 新 型 在 国 内 外 出 版 物 上 公 开 发 表 过 、 在 国 内 公 开 使 用 过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为 公 众 所 知 , 也 没 有 同 样 的 发 明 或 者 实 用 新 型 由 他人 向 国 务 院 专 利 行 政 部 门 提 出 过 申 请 并 且 记 载 在 申 请 日 以 后 公 布 的 专利 申 请 文 件 中 。 现 有 技 术 抵 触 申 请 文 字 记 载 +隐 含 公 开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6单 独 对 比同 样 的 发 明 或 者实 用 新 型 判 断 原 则技 术 领 域所 解 决 的 技 术 问 题技 术 方 案预 期 效 果 对 比 文 件技 术 方 案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7 原 则 : 分 清 类 型 , 正 确 应 对 不 具 有 新 颖 性 的 几 类 情 况 1、 相 同 内 容 的 发 明 或 者 实 用 新 型 , 包 括 隐 含 公 开 核 实 对 比 文 件 公 开 的 内 容 , 比 较 是 否 真 正 相 同 , 不 相 同 则 陈 述 意 见 如 果 审 查 意 见 指 出 隐 含 公 开 , 研 究 技 术 常 识 , 看 是 否 真 正 为 “ 隐 含 公 开 ” 如 果 真 的 相 同 , 则 研 究 申 请 文 件 , 找 到 修 改 途 径 克 服 新 颖 性 问 题 大 部 分 新 颖 性 问 题属 于 此 类 型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8 2、 具 体 ( 下 位 ) 概 念 公 开 一 般 ( 上 位 ) 概 念 确 认 审 查 意 见 是 否 符 合 上 述 原 则 , 若 符 合 , 则 根 据 上 述 原 则 修 改 权 利 要 求 以 争 取 克 服 上 述 缺 陷 图 像 显 示 装 置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9 3、 惯 用 手 段 的 直 接 置 换 如 果 要 求 保 护 的 发 明 或 者 实 用 新 型 与 对 比 文 件 的 区 别 仅 仅 是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的 惯 用 手 段 的 直 接 置 换 , 则 该 发 明 或 者 实 用 新 型 不 具 备 新 颖 性 。 核 实 是 否 真 的 是 “ 惯 用 手 段 的 直 接 置 换 ” : 若 是 , 则 修 改 申 请 文 件 争 取 克 服 该 缺 陷 ; 若 不 是 , 则 据 理 力 争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10 4、 包 含 性 能 、 参 数 、 用 途 或 制 备 方 法 等 特 征 的 产 品权 利 要 求 核 实 对 比 文 件 公 开 的 内 容 , 判 断 审 查 意 见 的 质 疑 是 否 合 理 , 若 不 合 理 , 据 理 力 争 ; 若 合 理 , 修 改申 请 文 件 , 进 一 步 限 定 权 利 要 求 使 其 具 有 新 颖 性 , 或 者 根据 申 请 文 件 的 记 载 提 供 对 比 实 验 数 据 证 明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与 对 比 文 件 的 不 同 , 从 而 证 明 权 利 要 求 的 新 颖 性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11 以 下 可 用 于 证 明 产 品 与 对 比 文 件 的 产 品 在 结 构和 /或 组 成 上 不 同 的 证 据 : ( 1) 本 发 明 的 说 明 书 中 有 明 确 的 记 载 , 证 明 要 求 保 护 的 产 品 与对 比 文 件 中 的 产 品 具 有 不 同 的 结 构 、 组 成 和 /或 理 化 性 能 ; ( 2) 对 比 文 件 中 有 明 确 的 记 载 , 证 明 公 开 的 产 品 在 结 构 、 组 成和 /或 理 化 性 能 上 与 本 发 明 要 求 保 护 的 产 品 不 同 ; ( 3) 根 据 除 对 比 文 件 以 外 的 证 据 , 证 明 本 发 明 要 求 保 护 的 产 品与 对 比 文 件 中 的 产 品 具 有 不 同 的 结 构 、 组 成 和 /或 理 化 性 能 , 但 该证 据 应 当 与 被 证 明 的 产 品 具 有 直 接 的 关 联 性 。 注 意 提 交 的 实 验 数 据 .参 数 必 须 基 于 原 始 申请 文 件 的 公 开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12 l 不 属 于 同 样 的 发 明 创 造( 1) 两 项 产 品 权 利 要 求 相 比 , 其 中 一 项 产 品 权 利 要 求 增 加 了方 法 特 征 , 并 且 方 法 特 征 对 产 品 起 到 限 定 作 用 。【 案 例 1】 申 请 1的 权 利 要 求 : 三 层 结 构 的 地 板 , 由 三 种 木 板 制 成 。 申 请 2的 权 利 要 求 : 三 层 结 构 的 地 板 , 由 三 种 木 板 拼 接 制 成。【 案 例 分 析 】 两 项 权 利 要 求 相 比 , 区 别 在 于 申 请 2的 权 利 要 求 对 “ 地 板 ” 增 加 了 “ 拼 接 ”的 方 法 限 定 , 因 为 用 拼 接 方 法 生 产 出 的 地 板 与 用 其 他 方 法 制 成 的 地 板 具 有 不同 的 结 构 , 因 此 “ 拼 接 ” 对 于 申 请 2的 权 利 要 求 的 保 护 范 围 起 限 定 作 用 , 二 者是 不 同 的 技 术 方 案 , 不 属 于 同 样 的 发 明 创 造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13 ( 2) 两 项 方 法 权 利 要 求 相 比 , 其 中 一 项 方 法 权 利 要 求 增 加 了 产 品 特征 , 并 且 该 产 品 特 征 对 方 法 的 实 施 起 到 限 定 作 用 。【 案 例 2】 申 请 1的 权 利 要 求 : 一 种 燃 气 用 塑 料 复 合 管 带 气 抢 修 方 法 , 其 特征 在 于 , 该 方 法 包 括 如 下 步 骤 : 对 燃 气 管 道 的 泄 漏 处 进 行 旋 转 打磨 ; 对 打 磨 成 型 的 磨 槽 进 行 注 塑 封 焊 ; 切 下 焊 道 处 的 燃 气 管 道 ;在 燃 气 管 道 的 断 口 处 装 设 连 通 燃 气 管 道 的 三 通 管 或 短 管 。 申 请 2的 权 利 要 求 : 一 种 燃 气 用 塑 料 复 合 管 带 气 抢 修 方 法 , 其 特征 在 于 , 该 方 法 是 通 过 专 用 设 备 实 现 的 , 该 专 用 设 备 包 括 环 形 轨道 、 滑 车 、 轴 向 调 整 滑 块 、 齿 轮 组 件 , 包 括 如 下 步 骤 : 对 燃 气 管道 的 泄 漏 处 进 行 旋 转 打 磨 ; 对 打 磨 成 型 的 磨 槽 进 行 注 塑 封 焊 ; 切下 焊 道 处 的 燃 气 管 道 ; 在 燃 气 管 道 的 断 口 处 装 设 连 通 燃 气 管 道 的三 通 管 或 短 管 。【 案 例 分 析 】 申 请 2的 权 利 要 求 加 入 了 设 备 特 征 , 该 方 法 是 通 过 该 专 用 设 备 实现 的 , 该 专 用 设 备 对 于 该 方 法 权 利 要 求 的 保 护 范 围 起 限 定 作 用 ,因 而 两 者 保 护 了 不 同 的 技 术 方 案 , 不 属 于 同 样 的 发 明 创 造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14 是 指 同 申 请 日 以 前 已 有 的 技 术 相 比 , 该 发 明 有 突 出 的 实 质 性 特 点 和 显 著 的 进 步 , 该 实 用 新 型 有 实 质 性 特 点 和 进 步 。 现 有 技 术 抵 触 申 请 组 合 对 比 突 出 的 实 质 性 特 点 显 著 的 进 步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15确 定 最 接 近 的 现 有 技 术确 定 发 明 的 区 别 特 征 和发 明 实 际 解 决 的 技 术 问 题判 断 要 求 保 护 的 发 明 对 本 领 域的 技 术 人 员 来 说 是 否 显 而 易 见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16 实 质现 有 技 术 整 体 上 是 否 存 在 某 种 技 术 启 示 , 即 现 有 技 术 中 是 否 给出 将 区 别 特 征 应 用 到 该 最 接 近 的 现 有 技 术 以 解 决 其 存 在 的 技 术问 题 ( 即 发 明 实 际 解 决 的 技 术 问 题 ) 的 启 示不 存 在 技 术 启 示 的 情 形 ( 1) 所 述 区 别 技 术 特 征 公 开 于 作 为 最 接 近 的 现 有 技 术 的 对 比 文 件 的 其 他部 分 , 根 据 发 明 和 或 现 有 技 术 的 教 导 , 该 技 术 手 段 所 起 的 作 用 与 该 区 别 特征 在 要 求 保 护 的 发 明 中 为 解 决 发 明 实 际 解 决 的 技 术 问 题 所 起 的 作 用 不 同 ; ( 2) 其 他 对 比 文 件 中 公 开 了 发 明 的 区 别 技 术 特 征 , 但 这 些 技 术 特 征 在 现有 技 术 中 所 起 的 作 用 与 在 发 明 中 的 作 用 不 同 ; ( 3) 其 他 对 比 文 件 中 公 开 了 发 明 的 区 别 技 术 特 征 , 并 且 这 些 技 术 特 征 在现 有 技 术 中 所 起 的 作 用 与 在 发 明 中 的 作 用 相 同 , 但 将 这 些 技 术 特 征 应 用 于 最接 近 的 现 有 技 术 时 存 在 技 术 障 碍 ; ( 4) 作 为 最 接 近 的 现 有 技 术 的 对 比 文 件 的 其 他 部 分 , 或 者 其 他 对 比 文 件 ,给 出 了 与 发 明 相 反 的 教 导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17 【 案 例 1】 发 明 涉 及 一 种 喷 嘴 , 由 可 燃 气 体 喷 嘴 、 吸 入 口 、 混 合管 、 扩 压 管 和 旋 流 器 组 成 , 该 可 燃 气 体 喷 嘴 有 一 根 与 高 压气 源 相 通 的 中 心 管 , 用 于 从 喷 嘴 的 中 心 管 引 入 少 量 的 压 缩空 气 。 说 明 书 中 记 载 , 从 中 心 管 引 入 压 缩 空 气 用 于 帮 助 煤 气引 射 空 气 , 以 提 高 燃 烧 效 率 , 控 制 炉 内 气 氛 。 对 比 文 件 1公 开 了 一 种 喷 射 式 烧 嘴 , 由 可 燃 气 体 喷 嘴 1、 吸 入 口 2、 混 合 管 3、 扩 压 管 4和 旋 流 管 5组 成 。 对 比 文 件 2公 开 了 一 种 烧 嘴 , 该 烧 嘴 在 其 可 燃 气 体 喷嘴 的 中 心 有 一 根 与 高 压 气 源 相 通 的 中 心 管 , 该 中 心 管 的 作用 是 调 节 火 焰 长 度 。 当 增 加 中 心 管 中 高 压 气 流 量 的 同 时 ,减 少 低 压 气 体 的 流 量 , 使 空 气 和 气 体 燃 料 的 重 量 比 例 保 持不 变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18【 案 例 分 析 】 选 择 对 比 文 件 1作 为 最 接 近 的 现 有 技 术 。 发 明 与 对 比 文 件 1的 区 别 在 于 : 可 燃 气 体 喷 嘴 有 一 根 与高 压 气 源 相 通 的 中 心 管 , 其 实 际 解 决 的 技 术 问 题 是 : 使 高热 值 燃 气 充 分 燃 烧 , 并 更 好 地 控 制 炉 内 气 氛 。 对 比 文 件 2公 开 了 权 利 要 求 中 的 区 别 技 术 特 征 。 如 果 孤立 地 看 待 该 中 心 管 , 可 以 认 为 它 在 发 明 和 对 比 文 件 2中 具 有相 同 的 结 构 和 相 同 的 作 用 , 但 是 当 综 合 考 虑 区 别 技 术 特 征在 发 明 和 对 比 文 件 中 各 自 的 作 用 时 可 以 看 到 , 发 明 中 的 中心 管 用 于 补 充 喷 嘴 内 引 射 空 气 量 的 不 足 , 可 以 通 过 增 加 空气 量 提 高 燃 烧 效 率 ; 而 在 对 比 文 件 2中 , 中 心 管 和 用 于 引 入低 压 空 气 的 结 构 部 件 共 同 作 用 , 可 保 持 空 气 和 气 体 燃 料 的比 例 不 变 而 改 变 火 焰 长 度 , 与 发 明 的 中 心 管 的 作 用 完 全 不同 。 因 此 , 不 能 认 为 对 比 文 件 2中 存 在 解 决 发 明 技 术 问 题 的技 术 启 示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19 【 案 例 2】 发 明 涉 及 一 种 具 有 电 脑 USB接 口 的 移 动 电 话 充 电 器 , 其 取 代 从 通 常 的 市电 电 源 取 电 的 方 式 , 采 用 与 电 脑 的 USB接 口 相 容 的 直 流 插 头 , 利 用 USB接口 具 有 的 5V电 源 对 移 动 电 话 充 电 。 对 比 文 件 1公 开 了 一 种 MP3播 放 器 的 充 电 器 , 具 有 与 电 脑 USB接 口 相 连 的插 头 , 通 过 该 插 头 从 电 脑 USB接 口 获 取 电 源 , 对 MP3播 放 器 的 电 池 进 行 充电 。【 案 例 分 析 】 将 发 明 与 对 比 文 件 1比 较 可 以 看 出 , 二 者 均 借 助 与 电 脑 USB接 口 相 容的 插 头 从 电 脑 获 取 电 源 以 给 电 池 充 电 , 区 别 仅 在 于 发 明 的 充 电 器 是 移 动电 话 充 电 器 。 其 实 解 决 的 技 术 问 题 是 在 没 有 市 电 电 源 的 情 况 下 如 何 给 移动 电 话 充 电 。 移 动 电 话 、 MP3播 放 器 等 电 子 设 备 之 间 , 解 决 相 同 问 题 的 技 术 方 案 相互 转 用 属 于 本 领 域 的 惯 用 手 段 。 并 且 , 发 明 中 移 动 电 话 与 对 比 文 件 1中 的MP3都 属 于 电 池 用 量 有 限 的 随 身 携 带 电 子 设 备 , 都 会 遇 到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电池 电 量 用 完 , 需 要 充 电 却 不 方 便 从 市 电 电 源 取 电 的 问 题 , 又 由 于 两 者 所需 的 充 电 电 压 都 很 小 , 电 脑 USB接 口 的 电 源 均 可 满 足 其 充 电 的 需 要 。 因 此,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的 技 术 人 员 在 遇 到 移 动 电 话 电 池 电 量 用 完 而 不 能 从 市 电 电 源 取 电 的 问 题 时 , 有 动 机 将 现 有 的 、 利 用 电 脑 USB接 口 给 MP3播 放 器 的充 电 的 方 式 应 用 到 移 动 电 话 , 得 到 发 明 所 述 的 技 术 方 案 , 从 而 解 决 其 技术 问 题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20 显 著 的 进 步 在 评 价 发 明 是 否 具 有 显 著 的 进 步 时 , 主 要 应 当 考 虑 发明 是 否 具 有 有 益 的 技 术 效 果 。 以 下 情 况 , 通 常 应 当 认 为发 明 具 有 有 益 的 技 术 效 果 , 具 有 显 著 的 进 步 : (1) 发 明 与 现 有 技 术 相 比 具 有 更 好 的 技 术 效 果 , 例 如, 质 量 改 善 、 产 量 提 高 、 节 约 能 源 、 防 治 环 境 污 染 等 ; (2) 发 明 提 供 了 一 种 技 术 构 思 不 同 的 技 术 方 案 , 其 技术 效 果 能 够 基 本 上 达 到 现 有 技 术 的 水 平 ; (3) 发 明 代 表 某 种 新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 (4) 尽 管 发 明 在 某 些 方 面 有 负 面 效 果 , 但 在 其 他 方 面具 有 明 显 积 极 的 技 术 效 果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21 不 应 轻 易 作 出 发 明 不 具 备 创 造 性 的 结 论 的 情 形 :1. 发 明 解 决 了 人 们 一 直 渴 望 解 决 但 始 终 未 能 获 得 成 功 的 技 术 难 题【 例 如 】 自 有 农 场 以 来 , 人 们 一 直 期 望 解 决 在 农 场 牲 畜 ( 如 奶 牛 ) 身 上 无 痛 而 且 不 损 坏 牲畜 表 皮 地 打 上 永 久 性 标 记 的 技 术 问 题 , 某 发 明 人 基 于 冷 冻 能 使 牲 畜 表 皮 着 色 这 一发 现 而 发 明 的 一 项 冷 冻 “ 烙 印 ” 的 方 法 成 功 地 解 决 了 这 个 技 术 问 题 , 该 发 明 具 备创 造 性 。2.发 明 克 服 了 技 术 偏 见 技 术 偏 见 , 是 指 在 某 段 时 间 内 、 某 个 技 术 领 域 中 , 技 术 人 员 对 某 个 技 术 问 题 普遍 存 在 的 、 偏 离 客 观 事 实 的 认 识 , 它 引 导 人 们 不 去 考 虑 其 他 方 面 的 可 能 性 , 阻 碍人 们 对 该 技 术 领 域 的 研 究 和 开 发 。 如 果 发 明 克 服 了 这 种 技 术 偏 见 , 采 用 了 人 们 由于 技 术 偏 见 而 舍 弃 的 技 术 手 段 , 从 而 解 决 了 技 术 问 题 , 则 这 种 发 明 具 有 突 出 的 实质 性 特 点 和 显 著 的 进 步 , 具 备 创 造 性 。【 例 如 】 对 于 电 动 机 的 换 向 器 与 电 刷 间 界 面 , 通 常 认 为 越 光 滑 接 触 越 好 , 电 流 损 耗 也 越 小。 一 项 发 明 将 换 向 器 表 面 制 出 一 定 粗 糙 度 的 细 纹 , 其 结 果 电 流 损 耗 更 小 , 优 于 光 滑 表 面 。 该 发 明 克 服 了 技 术 偏 见 , 具 备 创 造 性 。 技 术 偏 见 需 要 举 证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22 3.发 明 取 得 了 预 料 不 到 的 技 术 效 果 发 明 取 得 了 预 料 不 到 的 技 术 效 果 , 是 指 发 明 同 现 有 技 术相 比 , 其 技 术 效 果 产 生 “ 质 ” 的 变 化 , 具 有 新 的 性 能 ;或 者 产 生 “ 量 ” 的 变 化 , 超 出 人 们 预 期 的 想 象 。 这 种 “质 ” 的 或 者 “ 量 ” 的 变 化 , 对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的 技 术 人 员来 说 , 事 先 无 法 预 测 或 者 推 理 出 来 。 当 发 明 产 生 了 预 料不 到 的 技 术 效 果 时 , 一 方 面 说 明 发 明 具 有 显 著 的 进 步 ,同 时 也 反 映 出 发 明 的 技 术 方 案 是 非 显 而 易 见 的 , 具 有 突出 的 实 质 性 特 点 , 该 发 明 具 备 创 造 性 。要 用 事 实 ( 例 如 数 据 ) 来 证 明 预 料 不到 的 技 术 效 果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23 4.发 明 在 商 业 上 获 得 成 功 当 发 明 的 产 品 在 商 业 上 获 得 成 功 时 , 如 果 这 种 成 功 是 由 于发 明 的 技 术 特 征 直 接 导 致 的 , 则 一 方 面 反 映 了 发 明 具 有 有 益效 果 , 同 时 也 说 明 了 发 明 是 非 显 而 易 见 的 , 因 而 这 类 发 明 具有 突 出 的 实 质 性 特 点 和 显 著 的 进 步 , 具 备 创 造 性 。 但 是 , 如果 商 业 上 的 成 功 是 由 于 其 他 原 因 所 致 , 例 如 由 于 销 售 技 术 的改 进 或 者 广 告 宣 传 造 成 的 , 则 不 能 作 为 判 断 创 造 性 的 依 据 。由 于 很 难 证 明 商业 成 功 与 技 术 特征 的 直 接 关 系 , 该 理 由 很 难 被 认可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24 避 免 “ 事 后 诸 葛 亮 ” 审 查 发 明 的 创 造 性 时 , 由 于 审 查 员是 在 了 解 了 发 明 内 容 之 后 才 作 出 判 断 , 因而 容 易 对 发 明 的 创 造 性 估 计 偏 低 , 从 而 犯“ 事 后 诸 葛 亮 ” 的 错 误 。 对 发 明 的 创 造 性 评 价 是 由 发 明 所 属技 术 领 域 的 技 术 人 员 依 据 申 请 日 以 前 的 现有 技 术 与 发 明 进 行 比 较 而 作 出 的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25 非 常 常 见 的 问 题 , 一 般 都 有 对 比 文 件 :1.对 比 文 件 的 公 开 日 期 ;2.对 比 文 件 , 特 别 是 审 查 员 指 出 的 部 分 , 要 解 决 的 技 术问 题 是 什 么 , 相 关 部 件 在 对 比 文 件 中 的 功 能 和 效 果 是 什么 ;3.研 究 本 发 明 的 技 术 问 题 ,比 较 技 术 问 题 , 分 析 本 发 明 和对 比 文 件 的 技 术 问 题 是 否 相 同 或 者 存 在 显 然 的 技 术 关 联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264.技 术 问 题 相 同 时 :分 析 对 比 文 件 是 否 覆 盖 了 权 利 要 求 的 全 部 特 征 。如 果 否 , 则 不 满 足 创 造 性 评 述 的 前 提 条 件 。如 果 审 查 员 声 称 未 被 覆 盖 的 技 术 特 征 未 公 知 或 者 显 而 易见 时 , 除 非 显 然 地 如 此 , 都 是 可 争 辩 的 。如 果 有 两 篇 甚 至 多 篇 时 , 务 必 要 分 析 这 些 对 比 文 件 有 无结 合 的 可 能 。 除 非 一 篇 对 比 文 件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 某 些 特征 可 以 与 其 他 技 术 相 结 合 , 否 则 , 可 结 合 性 的 举 征 由 审查 员 负 责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275.坚 决 反 对 改 变 技 术 问 题当 前 的 审 查 指 南 规 定 , 要 针 对 本 发 明 与 现 有 技 术 的 区 别, 重 新 确 认 技 术 问 题 , 进 而 再 结 合 其 他 对 比 文 件 。必 须 建 立 这 样 的 概 念 : 有 时 提 出 技 术 问 题 本 身 就 具 有 创造 性 , 尽 管 技 术 问 题 的 解 决 手 段 对 于 该 问 题 来 说 是 显 而易 见 的 。6.当 本 发 明 的 技 术 问 题 与 对 比 文 件 的 技 术 问 题 不 同 而 且不 显 然 相 关 时 , 一 般 都 意 味 着 本 领 域 技 术 人 员 不 会 产 生动 机 , 在 面 临 发 明 的 技 术 问 题 时 , 去 考 虑 对 比 文 件 的 内容 。 因 此 , 本 发 明 是 非 显 而 易 见 的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287.注 意 : 在 特 征 比 较 时 , 要 进 行 具 体 特 征 之 间 的 比 较 ,不 能 够 将 被 比 较 对 象 上 升 为 上 位 概 念 后 , 然 后 比 较 。 如 果 对 比 文 件 中 的 相 应 特 征 在 对 比 文 件 中 的 功 能 和效 果 , 与 本 发 明 不 同 , 那 么 , 意 味 着 本 领 域 技 术 人 员 没有 动 机 或 者 没 有 得 到 启 示 , 使 用 这 样 的 特 征 来 解 决 本 发明 面 临 的 技 术 问 题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29 小 结 : 技 术 问 题 的 对 比 分 析 决 不 可 少 特 征 覆 盖 是 前 提 被 比 特 征 的 功 能 和 效 果 特 征 结 合 的 动 机 或 者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不 能 根 据 对 比 文 件 来 改 变 技 术 问 题 本 领 域 技 术 人 员 基 于 本 发 明 之 前 的 现 有 技 术 , 是 否 能 够 意 识 到 本 发 明 所 面临 的 技 术 问 题 或 者 是 否 能 够 从 现 有 技 术 中 获 得 想 要 解 决 该 技 术 问 题 的 动机 , 在 此 基 础 上 , 本 领 域 技 术 人 员 才 会 到 现 有 技 术 中 去 寻 求 解 决 该 技 术问 题 的 各 种 教 导 或 者 暗 示 , 接 下 来 , 再 判 断 依 据 这 样 的 教 导 或 者 暗 示 而得 到 或 者 组 合 得 到 的 技 术 方 案 , 是 否 与 本 发 明 相 同 。 因 此 , 解 决 问 题 的动 机 和 导 致 本 发 明 的 教 导 或 者 暗 示 , 才 是 “ 创 造 性 ” 的 本 意 , 也 是 从 整体 上 把 握 发 明 创 造 的 真 正 涵 义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30 权 利 要 求 书 应 当 以 说 明 书 为 依 据 , 说 明 要 求 专 利 保 护 的 范 围 。l 权 利 要 求 书 应 当 以 说 明 书 为 依 据 , 是 指 权 利 要 求 书 应 当得 到 说 明 书 的 支 持 。 也 就 是 说 , 请 求 保 护 的 发 明 的 技 术方 案 应 当 是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的 技 术 人 员 能 够 从 说 明 书 充 分公 开 的 内 容 中 得 到 或 概 括 得 出 的 技 术 方 案 , 其 不 得 超 出说 明 书 公 开 的 范 围 。l 得 到 与 概 括 得 出 : 如 果 一 项 权 利 要 求 请 求 保 护 的 技 术 方案 是 说 明 书 中 充 分 公 开 的 一 个 或 多 个 实 现 发 明 的 方 式 ,则 该 权 利 要 求 得 到 了 说 明 书 的 支 持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31 如 果 一 项 权 利 要 求 请 求 保 护 的 技 术 方 案 是 申 请 人 根 据 说 明 书 充 分 公 开 的 一个 或 多 个 实 现 发 明 的 方 式 概 括 而 成 的 , 则 在 判 断 是 否 得 到 了 说 明 书 的 支 持 时, 应 当 判 断 这 种 概 括 是 否 合 理 : 如 果 一 项 权 利 要 求 请 求 保 护 的 技 术 方 案 中 涵 盖 了 说 明 书 充 分 公 开 的 实施 方 式 的 所 有 等 同 替 代 方 式 或 明 显 变 型 方 式 , 且 这 些 方 式 都 能 够 解 决 相 同 的技 术 问 题 , 并 具 有 相 同 或 相 近 的 技 术 效 果 , 则 该 权 利 要 求 的 概 括 是 合 理 的 。 如 果 一 项 权 利 要 求 请 求 保 护 的 技 术 方 案 中 涵 盖 了 如 下 内 容 , 则 该 权 利要 求 的 概 括 不 合 理 , 其 范 围 超 出 了 说 明 书 公 开 的 范 围 :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的 技 术 人 员 在 说 明 书 充 分 公 开 的 实 施 方 式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说 明 书 记 载 的 所 有 内 容 , 通 过 常 规 的 实 验 或 者 分 析 方 法 不 能 实 施 的 技 术方 案 ; 不 能 解 决 本 发 明 所 要 解 决 技 术 问 题 的 技 术 方 案 ; 产 生 不 了 预 期 技 术 效 果 或 其 效 果 难 于 确 定 的 技 术 方 案 。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 说 明 书 公 开 的 内 容 ” 是 指 “ 说 明 书 记 载 的 内 容 ” 及 “ 根 据 记 载 的 内 容 能 够 概 括 得 出 的 内 容 ” ; 而 “ 说 明 书 记 载 的 内 容 ” 则 是 指 “ 说 明书 文 字 记 载 的 内 容 ” 及 “ 根 据 文 字 记 载 的 内 容 和 说 明 书 附 图 能 够 直 接 地 、 毫无 疑 义 地 确 定 的 内 容 ”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32 【 案 例 】 权 利 要 求 : 一 种 图 像 处 理 设 备 , 包 括 : 采 用 键盘 、 鼠 标 或 触 摸 屏 的 输 入 装 置 , 【 案 例 分 析 】 该 权 利 要 求 采 用 并 列 概 括 方 式 说 明 其 图 像 处 理 设 备 中的 输 入 装 置 可 以 采 用 键 盘 、 鼠 标 或 触 摸 屏 之 一 。 虽 然 说明 书 中 仅 描 述 了 采 用 键 盘 作 为 输 入 装 置 的 图 像 处 理 设 备, 但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的 技 术 人 员 可 以 知 道 , 在 发 明 的 图 像处 理 设 备 中 鼠 标 及 触 摸 屏 可 以 起 到 与 键 盘 等 效 的 数 据 输入 作 用 , 因 此 , 该 权 利 要 求 中 的 上 述 并 列 概 括 限 定 能 够得 到 说 明 书 的 支 持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33 功 能 或 效 果 限 定 的 技 术 特 征 对 于 某 一 功 能 限 定 的 技 术 特 征 , 如 果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的 技 术 人 员 明 了 实 现 该功 能 的 已 知 方 式 , 并 且 该 功 能 限 定 的 技 术 特 征 所 覆 盖 的 除 说 明 书 中 记 载 的实 施 方 式 以 外 的 其 他 实 施 方 式 也 能 解 决 发 明 的 技 术 问 题 , 并 达 到 相 同 的 技术 效 果 , 那 么 这 种 限 定 是 允 许 的 。 反 之 , 则 不 允 许 。 【 案 例 1】 权 利 要 求 1: 一 种 屋 顶 太 阳 能 装 置 , 权 利 要 求 2: 权 利 要 求 1所 述 的 屋 顶 太 阳 能 装 置 , 其 特 征 在 于 所 述 装 置 还包 括 一 个 用 于 将 该 装 置 固 定 到 屋 面 的 构 件 。 说 明 书 中 仅 描 述 了 将 该 装 置 固 定 到 屋 顶 的 一 种 优 选 构 件 。 【 案 例 分 析 】 权 利 要 求 2中 , “ 用 于 将 该 装 置 固 定 到 屋 面 的 构 件 ” 属 于 功 能 限 定 的 技 术特 征 。 如 果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的 技 术 人 员 能 够 判 断 该 功 能 并 非 必 须 以 说 明 书 中 公 开 的 构 件 实 现 , 而 是 还 可 以 采 用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的 技 术 人 员 已 知 的 其 他方 式 , 如 螺 栓 、 扣 件 等 构 件 来 实 现 该 功 能 , 则 该 权 利 要 求 能 够 得 到 说 明 书的 支 持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34 【 案 例 2】 权 利 要 求 : 一 种 电 视 机 , 包 括 用 于 显 示 图 像 的 装 置 , 根 据 说 明 书 的 记 载 , 该 发 明 的 改 进 之 处 在 于 用 液 晶 显 示 器 代 替现 有 的 CRT显 示 器 , 以 解 决 CRT显 示 器 功 耗 高 的 问 题 。【 案 例 分 析 】 该 权 利 要 求 中 , “ 用 于 显 示 图 像 的 装 置 ” 属 于 功 能 限 定 的 技 术特 征 , 其 覆 盖 了 能 够 显 示 图 像 的 所 有 显 示 装 置 , 包 括 CRT显 示 器、 液 晶 显 示 器 、 等 离 子 体 显 示 器 等 。 本 发 明 要 解 决 的 技 术 问 题是 降 低 电 视 机 显 示 器 的 功 耗 , 如 果 采 用 CRT显 示 器 , 尽 管 能 实 现显 示 图 像 的 功 能 , 但 不 能 降 低 显 示 器 的 功 耗 , 因 此 解 决 不 了 上述 技 术 问 题 。 也 就 是 说 , 该 功 能 限 定 的 技 术 特 征 覆 盖 了 不 能 解决 发 明 所 要 解 决 的 技 术 问 题 且 达 到 预 期 技 术 效 果 的 实 施 方 式 ,因 此 该 权 利 要 求 得 不 到 说 明 书 的 支 持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35 【 案 例 3】 权 利 要 求 : 一 种 分 组 提 取 装 置 , 用 于 规 定 和 提 取 数据 流 中 所 述 分 组 的 一 个 任 意 分 组 说 明 书 中 将 该 装 置 表 述 为 “ 包 提 取 装 置 ” , 并 且 将所 有 相 应 于 权 利 要 求 中 “ 分 组 ” 的 内 容 表 述 为 “ 包 ” 。【 案 例 分 析 】 数 据 处 理 、 通 信 领 域 中 , “ 分 组 ” 和 “ 包 ” 具 有 相同 的 含 义 , 因 此 权 利 要 求 中 的 “ 分 组 ” 与 说 明 书 中 的 “包 ” 只 是 文 字 表 述 不 一 致 , 其 实 际 含 义 相 同 。 此 时 , 审查 员 就 不 能 发 生 不 支 持 的 审 查 意 见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36 非 常 常 见 的 问 题 , 往 往 发 生 于 有 功 能 性 限 定 和 上 位 概 念 ( 概 括 性 特 征 ) 的 权 利 要 求 中 审 查 员 一 般 都 会 首 先 反 对 这 些 概 括 性 特 征 , 看 申 请 人如 何 解 释 :1. 说 明 书 是 否 公 开 了 两 个 以 上 的 实 施 方 式 。 注 意 : 有 时仅 仅 一 句 “ 还 可 使 用 ” 就 是 另 一 个 实 施 方 式 。 然 后 , 分析 多 个 实 施 方 式 的 共 同 特 征 是 否 就 是 概 括 性 特 征 。 如 果 是, 则 可 争 辩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37 2. 说 明 书 只 公 开 了 一 、 两 个 实 施 方 式 时 , 分 析 解 决 技 术问 题 所 需 要 的 功 能 是 否 是 上 位 概 念 的 共 性 , 如 果 是 , 可 争辩 。 否 则 , 建 议 限 定 。 对 于 功 能 性 限 定 , 要 了 解 该 限 定 在 现 有 技 术 中 的 含 义。 如 果 存 在 功 能 性 限 定 表 述 的 现 有 技 术 , 以 技 术 文 献 为 基础 , 可 争 辩 。 如 果 功 能 性 限 定 仅 仅 是 发 明 目 的 , 则 一 定 要 注 意 技 术问 题 和 发 明 构 思 。 如 果 发 明 构 思 在 于 该 限 定 特 征 与 其 他 特征 的 组 合 方 式 , 则 考 虑 说 明 书 提 供 的 启 发 ; 如 果 发 明 的 实现 的 确 依 赖 于 该 限 定 特 征 , 则 建 议 具 体 限 定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383.根 据 说 明 书 实 际 公 开 的 内 容 , 修 改 权 利 要 求 , 合 理 权 利要 求 的 保 护 范 围 如 果 权 利 要 求 的 范 围 过 宽 , 对 权 利 要 求 的 范 围 进 行 适当 的 限 定 , 并 陈 述 修 改 后 权 利 要 求 得 到 支 持 的 理 由 如 果 权 利 要 求 由 并 列 技 术 方 案 构 成 , 删 除 得 不 到 支 持的 技 术 方 案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39 申 请 人 可 以 对 其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 但 是 , 对 发 明 和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的 修 改 不 得 超 出 原 说 明 书 和 权 利 要 求 书 记 载 的 范 围 ,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的 修 改 不 得 超 出 原 图 片 或 者照 片 表 示 的 范 围 。 主 要 是 权 利 要 求 书 的 修 改 权 利 要 求 删 除 、 合 并 技 术 特 征 的 增 加 、 删 除 审 查 标 准 越 来 越 严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40 将 修 改 与 原 始 申 请 文 件 比 较 , 证 明 修 改 有 记 载 或 者 可 以 从 原 权 利 要 求 书 和 说 明 书 的 记 载 直 接 地 毫 无 疑 义 地 确 定 如 果 申 请 的 内 容 通 过 增 加 、 改 变 和 或 删 除 其 中 的 一 部 分, 致 使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的 技 术 人 员 看 到 的 信 息 与 原 申 请 公 开记 载 的 信 息 不 同 , 而 且 又 不 能 从 原 申 请 公 开 记 载 的 信 息 中直 接 地 、 毫 无 疑 义 地 确 定 , 那 么 , 这 种 修 改 就 是 不 允 许 的 在 原 申 请 文 件 中 找 到 记载 的 文 字 , 若 没 有 则 陈 述 如 何 根 据 原 始 记 载 直接 、 毫 无 疑 义 地 确 定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41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应 当 从 整 体 上 反 映 发 明 或 者 实 用 新 型 的 技 术 方 案 , 记 载 解 决 技 术 问 题 的 必 要 技 术 特 征 。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应 当 表 述 一 个 针 对 发 明 所 要 解 决 的 技术 问 题 的 完 整 的 技 术 方 案 。 判 断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的 技 术 方 案是 否 完 整 , 关 键 在 于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是 否 记 载 了 解 决 上 述 技术 问 题 的 全 部 必 要 技 术 特 征 。 判 断 某 一 技 术 特 征 是 否 为 必 要 技 术 特 征 时 , 应 当 从发 明 所 要 解 决 的 技 术 问 题 出 发 , 并 考 虑 说 明 书 中 描 述 的 整体 内 容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42 【 案 例 】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请 求 保 护 一 个 技 术 方 案 , 其 包 括 A和 B两 个 技 术 特 征 。 说 明 书 发 明 内 容 部 分 记 载 的 技 术 方 案 还包 含 技 术 特 征 C【 案 例 分 析 】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请 求 保 护 的 技 术 方 案 与 说 明 书 发 明 内 容部 分 记 载 的 技 术 方 案 相 比 , 缺 少 特 征 C, 此 时 需 要 分 析 由该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限 定 的 技 术 方 案 是 否 能 够 解 决 至 少 一 个发 明 所 要 解 决 的 技 术 问 题 。 如 果 缺 少 技 术 特 征 C的 技 术 方案 不 能 解 决 所 要 解 决 的 技 术 问 题 中 的 任 何 一 个 , 则 应 当认 为 技 术 特 征 C是 实 现 发 明 的 必 要 技 术 特 征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43 这 类 问 题 很 常 见 : 严 格 把 握 “ 必 要 技 术 特 征 ” 的 定 义 , 要 落 在 “ 技 术 问 题 ”上 。 正 确 地 找 出 现 有 技 术 中 的 技 术 问 题 。 这 一 点 对 于 正 确 地认 识 本 发 明 是 最 重 要 的 , 必 须 引 起 足 够 的 重 视 。 说 明 书 中 有 时 没 有 合 适 地 表 述 出 技 术 问 题 。 在 阅 读 背 景 技 术 时 , 不要 将 发 明 人 所 作 的 分 析 也 都 当 作 现 有 技 术 内 容 。 技 术 问 题 应 当 存 在 于 发 明 人 的 分 析 之 前 的 部 分 中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44 阅 读 说 明 书 , 包 括 发 明 内 容 部 分 。 因 为 , 有 时 该 部 分包 含 了 对 发 明 的 解 释 。 从 中 要 了 解 到 : 权 利 要 求 中 的 特 征 的 技 术 含 义 和 功 能 , 分 析 这 些功 能 的 总 和 是 否 在 效 果 上 已 经 解 决 了 技 术 问 题 。 如 果 是 , 则 审 查 员 的观 点 不 对 。 同 时 , 还 要 清 楚 审 查 员 建 议 的 内 容 , 其 功 能 和 效 果 是 什 么 。从 而 , 从 正 反 两 方 面 说 明 问 题 。 如 果 不 是 , 还 缺 少 哪 些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45 对 违 反 国 家 法 律 、 社 会 公 德 或 者 妨 害 公 共 利 益 的 发 明 创 造 , 不 授 予 专 利 权 。 审 查 对 象 : 整 个 申 请 文 件对 下 列 各 项 , 不 授 予 专 利 权 : ( 一 ) 科 学 发 现 ; ( 二 ) 智 力 活 动 的 规 则 和 方 法 ; ( 三 ) 疾 病 的 诊 断 和 治 疗 方 法 ; ( 四 ) 动 物 和 植 物 品 种 ; ( 五 ) 用 原 子 核 变 换 方 法 获 得 的 物 质 。 对 前 款 第 ( 四 ) 项 所 列 产 品 的 生 产 方 法 , 可 以 依 照 本 法 规定 授 予 专 利 权 。 审 查 对 象 : 权 利 要 求 书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46 智 力 活 动 的 规 则 和 方 法 【 案 例 】 仅 以 存 储 的 计 算 机 程 序 限 定 的 存 储 介 质 , 如 : ( 1) 一 种 计 算 机 可 读 存 储 介 质 , 其 特 征 在 于 存 储 了计 算 机 程 序 , 所 述 程 序 包 括 : A步 骤 ; B 步 骤 ; ( 2) 一 种 存 储 装 置 , 其 特 征 在 于 存 储 了 计 算 机 程 序 , 所 述 程 序 包 括 : A步 骤 ; B 步 骤 ; 对 于 将 标 准 专 利 化 的 专 利 申 请 如 质 量 控 制 方 法 , 由 于 质 量 控 制 的项 目 和 标 准 都 是 人 为 的 规 定 , 因 此 质 量 控 制 方 法 的 主 题 名 称 和 内 容 都属 于 智 力 活 动 的 规 则 和 方 法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47 一 件 发 明 或 者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 请 应 当 限 于 一 项 发 明 或 者 实 用 新 型 。 属 于 一 个 总 的 发 明 构 思 的 两 项 以 上 的 发 明 或 者 实 用 新 型 , 可 以 作 为 一 件 申 请 提 出 。 发 明 的 单 一 性 , 是 指 一 件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应 当 限 于 一 项 发 明 , 属 于一 个 总 的 发 明 构 思 的 两 项 以 上 的 发 明 , 可 以 作 为 一 件 申 请 提 出 。 一 个 总 的 发 明 构 思 , 是 指 两 项 以 上 的 发 明 在 技 术 上 必 须 相 互 关 联 ,这 种 相 互 关 联 是 以 一 个 或 者 多 个 相 同 或 者 相 应 的 特 定 技 术 特 征 表 示 在它 们 的 权 利 要 求 中 的 。 特 定 技 术 特 征 是 指 每 一 项 发 明 作 为 整 体 , 对 现 有 技 术 作 出 贡 献 的 技 术 特 征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48 【 案 例 1】 权 利 要 求 1: 一 种 插 头 , 其 特 征 为 : 该 插 头 具 有 3个 头 。 权 利 要 求 2: 一 种 插 座 , 其 特 征 为 : 该 插 座 具 有 3个 孔 。 现 有 技 术 中 没 有 公 开 或 暗 示 具 有 3个 头 的 插 头 和 3个 孔 的 插 座 结 构 ,这 种 结 构 不 是 显 而 易 见 的 。 【 案 例 分 析 】 权 利 要 求 1、 2对 现 有 技 术 的 贡 献 分 别 在 于 插 头 和 插 孔 的 数 量 , 即 “ 插 头 具 有 3个 头 ” 和 “ 插 座具 有 3个 孔 ” 是 特 定 技 术 特 征 , 而 且 这 两 个 特 征 使 得 插 头 和 插 座 配 合 使 用 , 相 互 关 联 , 从 而 “ 插 头具 有 3个 头 ” 和 “ 插 座 具 有 3个 孔 ” 是 相 应 的 特 定 技 术 特 征 。【 案 例 2】 权 利 要 求 1: 一 种 装 置 , 包 括 橡 胶 垫 片 或 弹 簧 。 现 有 技 术 中 没 有 公 开 或 暗 示 橡 胶 垫 片 和 弹 簧 用 于 减 震 。 【 案 例 分 析 】 权 利 要 求 1请 求 保 护 的 两 个 并 列 技 术 方 案 中 的 橡 胶 垫 片 或 弹 簧 是 特 定 技 术 特 征 , 因 它 们 均 具 有弹 性 而 使 发 明 的 结 构 具 有 减 震 效 果 。 橡 胶 垫 片 和 弹 簧 均 具 有 弹 性 , 在 减 震 方 面 对 现 有 技 术 的 贡 献 相同 , 相 互 间 可 以 替 代 , 构 成 相 应 的 特 定 技 术 特 征 。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49 特 定 技 术 特 征 的 含 义 一 般 可 分 案 如 果 不 愿 分 案 , 则 可 尝 试 如 下 争 辩 : 在 技 术 上 的 关 联 性 很 密 切 各 法 人 专 利 负 责 人 培 训 O A答 复 50 说 明 书 应 当 对 发 明 或 者 实 用 新 型 作 出 清 楚 、 完 整 的 说 明 , 以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的 技 术 人 员 能 够 实 现 为 准 ; 必 要 的 时 候 ,应 当 有 附 图 。 摘 要 应 当 简 要 说 明 发 明 或 者 实 用 新 型 的 技 术 要 点 。 ( 1) 说 明 书 是 否 对 请 求 保 护 的 发 明 作 出 了 清 楚 、 完 整 的 说 明 是 以所 属 技 术 领 域 的 技 人 员 能 否 实 现 该 发 明 为 判 断 标 准 的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商业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