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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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欢迎参加,通过安全意识教育将提高所有同事对安全的,重要性有深刻的理解,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方法,!,引言,俗话说“一时疏忽一世苦,一人出事一厂累”“违章操作等于杀人”,安全说到底是一件人命关天的大事,因为安全的工作对我们每一个人有切身之厉害关系,决不是以金钱或其它任何东西可以衡量或替换的,新员工初进公司,了解职场安全状况,掌握安全基础知识,旨在防止职业灾害,以保障员工之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之正常秩序,引导大家步入安全坦途之门。,事故案例,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2004.2.15”,特大火灾事故,2004,年,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54,人在事故中丧生,,70,多人受伤。具体情况如下:,一、中百商厦的经营组织和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发生火灾的中百商厦全称为中百商厦长春路批发市场,位于吉林市长春路,53,号,坐北朝南正向建设,面向长春路。该建筑,1993,年,3,月兴建,,1995,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整体四层,其中一层层高,6,米,在中间,3,米 处设有一圈回廊(设置摊位);长,53.3,米,一层宽,20.3,米,高,20.65,米,总面积,4328,平方米;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设有两部疏散楼梯,每个楼梯净宽为,3.3,米,总疏散宽度为,6.6,米;一层设有安全出口,3,个,直通室外。楼内安装墙壁消火栓,8,个,一至三层有火灾自动报警器,配备有疏散指示标志,7,个(现场残存)和应急照明,5,个(现场残存)、干粉灭火器各部位共配备,36,个(另在后院铁笼内外存有,23,个报废的)、,10,樘防火卷帘及,1,个,90,立方米 的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设备,并制定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该商厦属国有商业企业,现在隶属于吉林市商委,有在册职工,200,人,在岗职工,20,人,采取出租铺面方式经营。一层(含回廊)、二层为商场,主要经营食品、日杂、五金、家电、钟表、鞋帽、文体用品、化妆品、箱包、针织、服装、布匹、床上用品、工艺品、小百货等;三层为洗浴;四层为舞厅和台球厅,共有业户,146,户(其中有档案合同的,132,户,无档案合同的,14,户),发生火灾的楼内有业主,150,人,中百职工,7,人。,事故案例,二、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多年来,在对中百商厦的消防监督检查方面,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做了大量的工作。,1994,年,3,月,9,日,吉林市消防支队接到中百商厦工程申报后,对其进行了防火审核,下发了审核意见书。工程施工期间,消防支队到工地进行了检查,对其发现的回廊使用材料等,8,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1995,年,1,月,9,日,吉林消防支队接到中百商厦的工程验收申请,消防支队对其进行了验收,移交支队重点管理科列入日常监督管理。现已查出自,1997,年,9,月以来,吉林市消防机构向中百商厦发出的,防火检查通知书,7,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3,份,提出并责令整改的消防问题,70,多处。这些问题,多数及时得到整改。其中,,1998,年,5,月,26,日,支队检查发现中百商厦周边违章建设了平房等,8,个问题,发出,防火检查通知书,,提出进行拆除等整改要求。,1998,年下半年,吉林市消防支队将中百商厦下放给船营区公安分局监督管理,同年,11,月,船营区公安分局消防科复查时发现中百商厦对消防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作出对商厦罚款,1000,元、对其责任人刘文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1999,年,12,月,28,日,船营区消防科对中百商厦检查后,,29,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其中第,8,条责令整改库房与商场之间的窗户。,1998,年,2,月至,2000,年,5,月,中百商厦三至四层相继改为浴池、台球厅和舞厅,吉林消防支队和船营分局消防科审核并发给批复或,消防安全许可证,。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同时,在贯彻公安部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过程中,,2002,年,1,月,11,日 至,12,日举办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以及专(兼)职消防人员培训班,中百商厦保卫科副科长陈忠、浴池经理杨国兴、舞厅工作人员王大利接受了培训,同年,6,月,20,日 至,22,日,陈忠和浴池新经理唐元明、舞厅工作人员赵永利再次接受了消防机构的培训。,2003,年,9,月,16,日,船营区消防科向中百商厦经理刘文建下发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责任权利告知书,,使他了解其法定的消防职责和应承担的后果责任,促使其抓好商厦消防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消防问题。,事故案例,四、火灾原因调查认定,火灾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便组织力量展开了火灾原因初步调查,及时控制留置了火灾发现人、中百商厦经理、党委书记、保卫人员、北侧,3,号库使用人及其雇工等,并对业户、受伤人员等进行访问。国务院调查技术组成立后,公安部火灾调查专家组于,2,月,16,日 对现场进行了环境勘察,确认了起火部位。,2,月,17,日 进行了起火部位细项勘察,确认了起火点和引火物性质,与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完全吻合,确认了引火物。,2,月,18,日 又对现场进行了复查无误,确定本起火灾直接原因是由于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工于洪新当日,9,时许在向,3,号库房送纸板时,将嘴上叼着的烟头掉落在库中,引燃地面上的纸板纸屑等可燃物引起的。,事故案例,五、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由于火灾报警时间晚,火灾发生时间大约在,2,月,15,日上午,11,点 左右,而吉林市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接到最早的报警电话是在,11,点,28,分,延误了最佳的灭火时机;火灾发生后,中百商厦职工没有在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及时疏散;火从商厦一楼向上蔓延,由于商厦空间较大,空气流通,造成火势蔓延猛烈,火焰、浓烟以及有毒有害气体通过商厦东西两侧的楼梯间,在“烟囱作用”下迅速扩散到二至四层,封住了人员逃生的通道和出口,造成了,54,人死亡,,70,人不同程度受伤;据初步统计,过火面积,204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426,万多元。死亡人员中,男,27,人,女,27,人,其中舞厅工作人员,2,人,顾客,52,人;受伤人员中,男,34,人,女,36,人;中百职工和业主雇工,3,人,消防官兵,7,人,顾客,60,人。,事故案例,六、相关责任人处理,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刚占标,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4,月,17,日,刚占标提出引咎辞去吉林市市长职务,同时辞去吉林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省委同意刚占标的辞职请求。吉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刚占标辞去吉林市市长职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吉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吉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吉林市副市长蔡玉和,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吉林市商业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刘文彬,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吉林市商业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常委杨开宝,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事故中分别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吉林市中百商厦总经理刘文建等,5,名直接责任人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他,9,名事故责任人,也已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事故案例,1999,年,8,月,17,日上午,浙江一注塑厂职工江某正在进行废料粉碎。塑料粉碎机的入料口是非常危险的部位,按规定,在作业中必须使用木棒将原料塞人料口,严禁用手直接填塞原料,但江某在用了一会儿木棒后,嫌麻烦,就用手去塞料。以前他也多次用手操作,也没出什么事,所以他觉得用不用木棒无所谓。但这次,厄运降临到他的头上。右手突然被卷入粉碎机的入料口,手指就给削掉了。手是我们身体很重要的一部分,我们的很多安全生产操作的条文,都是用曾经流过血的手写成的。我们千万不要再冒失用手的危险去验证它的正确性。爱护自己的双手就是爱护自己的生命。,事故案例,2002,年,4,月,23,日,陕西一煤机厂职工小吴正在摇臂钻床上进行钻孔作业。测量零件时,小吴没有关停钻床,只是把摇臂推到一边,就用戴手套的手去搬动工件,这时,飞速旋转的钻头猛地绞住了小吴的手套,强大的力量拽着小吴的手臂往钻头上缠绕。小吴一边喊叫,一边拼命挣扎,等其他工友听到喊声关掉钻床,小吴的手套、工作服已被撕烂,右手小拇指也被绞断,事故案例,1999,年初,东莞市某家用电器厂为改善车间工作条件,将原厂房改造为封闭式的空调车间,安装柜式空调机,关闭门窗生产。,5,月份,江西省,1,名女青年到该厂打工,与,100,多名,20,多岁左右的工人一道,使用,401,型黄胶水粘合海绵和按摩垫的皮革套。工作,4,个月后,她渐渐觉得经常头晕、头疼、心慌、心跳、气促、无力、面色苍白,有时见皮肤有小块紫斑。到当地卫生院治疗,病情无好转,辞工回家,后因当地医院疑诊为苯中毒再障,转诊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治。有关职防部门对该厂,100,名工人验血化验,诊断结果有,35,名工人为慢性职业性苯中毒,其中,重度苯中毒,22,人,中度苯中毒,10,人,全部需住院治疗,为此,企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新入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规定对新入职人员进行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意识培训。,法律法规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日期:,2002,年,11,月,1,日,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宗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体制,:,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规守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员工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与义务,1.,安全生产保障权利,(1),知情权,;(2),建议权,;(3),批评,/,检举,/,控告权,;(4),拒绝权,;(5),紧急避险权,;,(6),要求赔偿权,;(7),获得劳防用品权,;(8),获得教育培训权,.,2.,安全生产义务,(1),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服从管理,(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4),接受安全生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5),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现场主管及本单位安管从员报告,劳动法第,56,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在物的不安全状态没有排除或进行危险作业无人监护时,员工有拒,绝进行作业的权利,术语,何谓安全,:,安全是運用法律,.,法規,.,現代科學技術与管理知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避免或控制由人,.,設備環境構成的系統中的危及人,身的各种因素,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何谓事故,:,个人或集体在实现确定目标的行为过程中,发生了与人的意,志相反的,迫使目标行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意外事件,.,A,事故来源于目标的行动过程,B,事故表现为与人的意志相反的意外事件,C,事故的结果为目标行动停止,事故结果有四种情况,人受到伤害,物也遭受损失,人受到伤害,而物没有损失,人没有伤害,物遭受损失,人无伤害,物无损失,只有时间和间接经济损失,安全的重要性,自我實現,尊重,情感歸屬,安全,生理,1.,马洛斯需要层次理论,:,2.,事故后果,发生安全意外,首当其冲的就是受伤员工受到伤害,这些伤害不仅是受害者皮肉之苦,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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