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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以編輯母片標題樣式,按一下以編輯母片,第二層,第三層,第四層,第五層,*,*,*,香港的社會保障制度簡介,1,社會保障計劃類別,A.,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B.,自力更生支援計劃,C.,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D.,公共福利金計劃,E.,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F.,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G.,緊急救濟,2,簡介內容,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2.,公共福利金計劃,3.,領取綜援及公共福利金計劃,需要注意事項,3,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目的,:,為有需要的個人及家庭提供經濟援助,,,使他們的入息達到一定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亦為經濟上不能自給自足的人士提供一個安全網。,4,綜援的申請資格,A.,居 港 規 定,已 成 為 香 港 居 民 最 少 七 年,在 緊 接 申 請 日 前 連 續 居 港 最 少 一 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五十六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十八年歲,以下的香港居民可獲豁免上述居港規定。,在特殊情況下,社會福利署署長可考慮運用酌情權,向未符合居港規定,的綜援申請人發放援助。,5,入 息 審 查,資 產 審 查,B.,經 濟 狀 況 調 查,綜援的申請資格,6,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一併計算,(,整個家庭的資源,+,家庭成員的每月總入息,),低於,在綜援計劃下所認可的每月需要總額,入 息 審 查,7,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所擁有的資產,包括香港境內外的現金、銀行存款、投資、物業及其他可變換現金的資產及財物,總值不得超過本署所定的限額,申請人須對,過去一年,不尋常用去或轉移,的資產情況提供合理解釋,否則有關已,用去或轉移的資產將仍被作資產計算。,資 產 審 查,8,單身人士資產限額,健全成人,22,000,健全兒童,/,長者或,非健全成人,(,傷殘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成人,),34,000,資 產 審 查,9,資 產 審 查,家庭個案資產限額,健全成人,/,兒童的成員,高齡、傷殘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成員,人數,資產限額,人數,資產限額,1,14,500,1,34,000,2,29,000,2,51,000,3,43,500,3,68,000,4,名或以上,58,000,舉例,:1,名健全成人,/,兒童,+2,名高齡,/,傷殘成員,=14,500+51,000=65,500,10,資 產 審 查,家庭成員中有長者、傷殘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成員,家庭成員全在,50,歲以下的健全成人,(,寬限期為,12,個月,),自住物業的豁免計算,單親人士,家中最年幼的子女,未滿,15,歲,及整個家庭資產總值,(,包括自住物業,),不超過社署的規定限額,11,綜援受助人可獲醫費用的豁免,獲發一份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醫費用豁免證明書,該證明書載有申請人及其他符合資格取綜援的家庭成員資。憑此證明書,受助人前往公醫院或診所接受醫服務,可獲豁免有關費用。,在香港的公醫院(包括急症室)或診所免費獲得醫服務。,註,:,受助人於每次求診時,必須出示有效的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否則須自行以現金繳付 該,次求診費及將不會獲得豁免或發還。,12,公共福利金,目的,為嚴重殘疾或年齡在,65,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嚴重殘疾或年老需要的額外支出。,13,公共福利金四大類別,普通高齡津貼,高額高齡津貼,普通傷殘津貼,高額傷殘津貼,14,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及在緊接申請日,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56,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18,歲以下的香港居民如申請傷殘津貼可獲豁上述居港規定。,1.,居港規定,公共福利金申請資格,15,沒有領取本計劃下的其他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公共福利金申請資格,並非被拘禁或監禁。,2.,其他規定,16,年齡在,65,至,69,歲之間,有下列的資產及收入限制,:,資產限額,(,港元,),每月入息限額,(,港元,),單身人士,169,000,5,910,夫婦,254,000,9,740,普通高齡津貼,17,年齡在,70,歲或以上,無資產及收入限制,高額高齡津貼,18,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證明為嚴重殘疾及,其嚴重殘疾情況將持續不少於六個月。,普通傷殘津貼,19,除要符合普通傷殘津貼的資格外,還須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證實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他人不斷照顧及,並非,在政府或受資助院舍,(,包括政府在合約院舍內的資助宿位及透過改善買位計劃下購買的安老院舍宿位,),或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醫療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在教育統籌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高額傷殘津貼,20,嚴重殘疾的定義,申請人必須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證明,申請人的殘疾情況是屬於下述任何一項,:,甲,),肢體殘障或雙目失明,:,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附,表一所定準則,殘疾程度大致上相等於失,去百分之一百謀生能力,乙,),心智機能上嚴重缺陷,丙,),聽覺極度受損,由本年九月一日起,器官殘障以致身體全部殘疾已包含在醫療評估報告及一覽表內供給有關醫生參考。,21,領取綜援及公共福利金計劃需要注意事項,22,六十歲或以上或,傷殘受助人,每年,180,天,其他類別的受助人,每年,60,天,綜援受助人離港寬限,在每一付款年度即每年由七月一日起計算至翌年六月三十日不可超過下列期限,23,如在付款年度內居港,不少於,90,天,,則該年度可離開港,最多,240,天,。,在每一付款年度即由申請人符合資格,領取津貼的日期起計的每,12,個月,如在付款年度內居港,少於,90,天,,則該年,不可享有任何離港寬限,,受惠人只可獲發在居港期間的津貼。,公共福利金受惠人離港寬限,24,入 住 院 舍,/,醫 院,醫院,:,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醫療機構,綜,援或高額傷殘津貼的受助人如入住院舍,/,醫院後,需從速向社署申報。,院舍,:,政府院舍,受政府資助院舍,政府買位院舍,特殊寄宿學校,25,呈報的資料必須真確,綜援申,請人,/,監護人,/,受委人的責任,如已呈報的資料有任何改變,必須立即通知社署,以便調整援助金額,例如,:,就業情況或資產、收入的變,動、家庭成員人數的增減、離港超,過寬限期等,呈報的資料必須真確,如已呈報的資料有任何改變,必須立即通知本署,以便調整津貼金額,例如,:,遷居、入住政府或受資助院,舍、入息或資產超過規定限額,(,只適,用於普通高齡津貼申請人,),、,離港超,過寬限期等,公共福利金申請人,/,監護人,/,受委人的責任,償還多領款項,償還多領款項,呈報有關資料,26,特別調查組,目的,:,防止及偵察涉嫌欺詐及濫用社會保障現金援助或津貼,工作,特別調查組,處理欺詐報告,進行深入調查,資料核對,與其他政府機構及組織進行資料核對,進行抽樣的全面覆核調查,27,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目的,:,為對有關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公共福利金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事項所作出的決定有所不滿的人士,提供上訴渠道。,28,社會保障部的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提防不法之徒欺騙,,以免招致損失。,29,多謝,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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