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浅谈工伤保险基金,湖南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周南翔,一、工伤保险基金概述,二、工伤保险基金筹集,三、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四、工伤保险基金监管,一、工伤保险基金概述,(一),工伤保险基金慨念,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用于特定目的的项目基金。它是实施工伤保险的基础,因工伤保险共济性,需要整个社会来承担。,(二),工伤保险基金构成,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其他资金指工伤保险的滞纳金及财政部门核准的收入,包括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降,上解收入等。,(三),工伤保险基金特性,1,、,工伤保险基金,具有强制性,2,、工伤保险基金,具有无偿性,3,、工伤保险基金,具有共济性,4,、,工伤保险基金,具有专款专用性,二、工伤保险基金筹集,(,一)工伤保险基金筹集模式,1,、当年平衡模式,是指根据本年所需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来筹集保险费,以达到本年度收支平衡,国内亦称“现收现支式”。,此模式,理论上最合理,但实施时往往难以事先预测,同时通货膨胀等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亦难预测,故实际操作只能在社会保险经验丰富、制度成熟的国际采用,如英国。,2,、阶段平衡模式,是将某一时间段设定为一个保险平衡期,求得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收支平衡。平衡期往往是,5-10,年。这种模式比当年平衡模式稍高,但是可以适当储备,以丰补歉,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也称为“部分积累式”,我国目前就是采用此模式。,3,、总体平衡模式,是根据历年发生的工伤死亡次数,预测今后数年享受工伤保险的各类人员(工亡、伤残及遗属)人数和整个待遇享受期间所需支付的费用总额,筹集资金,逐年支付,以达到收支的总体平衡。此模式资金有保证,增加了储蓄,可以支付较大的意外事故支出,但保险费率高,而且实际生活的多变性导致费用预测的不准确。如挪威。,(二)工伤保险储备金,1,、工伤保险储备金的目的,储备金并不是用于常规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而是用于补充重大事故的支付,其发挥的是防范基金风险的作用。具体说,建立储备金,一方面能够足额提供伤亡职工及家属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能够化解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2,、工伤保险储备金的规模,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使用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工伤保险储备金,的管理和使用,储备金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单独列支,不足时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垫支。其使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使用办法及有关规定将储备金及时审核拨付到财政支出户。,(三)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解决办法,1,、确定合理的费率,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行业费率,二是工伤发生率。,2,、适当扩大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及提高支付标准,基于此考虑,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视同工伤的情形及上年度全国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的,20,倍等等。,3,、作为宣传教育、培训费、安全检测和监督费用,4,、作为工伤保险奖励费用,5,、返还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投入,6,、用于安全生产科研工作及相关标准的制定,7,、用于开展企业职工康复工作,三、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一)、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关系到在多大范围内调剂使用工伤保险基金。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特点是各级财政分灶吃饭,工伤保险基金由统筹地区政府承担兜底责任,这就是造成了工伤保险统筹层次低的原因。目前,包括我省在内的大部分省份已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均存在因统筹层次低致基金收入不均,覆盖人群少,运行成本高,效率低的“短板”,统筹层次的核心意义在于统筹到哪一级就由相应的那一级政府对基金承担兜底责任,故,社会保险法,第,64,条第,3,款规定,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二)工伤保险支出,1,、支出项目,(,1,)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工伤医疗待遇支出、康复待遇支出、伤残待遇支出、死亡待遇支出等。,(,2,)劳动能力鉴定支出,医疗专家费用、医疗机构诊断费、劳鉴过程中的差旅费、会议费等。,(,3,)工伤预防的支出,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奖励工伤预防突出单位和个人等费用。,(,4,)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2,、基金支出管理,(,1,)基金支出的管理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参保范围内支付原则、适度性原则。,参保范围内支付原则,指只能是参保的用人单位的工伤人员和家属才能享受,没有参保的在任何情况下决不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相关待遇。,适度性原则,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必须要能满足相关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不能盲目夸大支付标准。,(,2,)支出户的设立和要求,经办机构要在同级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接收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暂存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基金支出款项,划拨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上解下拨经办机构基金。,3,、收支两条线管理,我国的工伤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工伤保险费定期从收入户中划入到财政专户中,如需支出时,则由统计财政从财政专户中划拨到支出户中再进行支付。,收入户用于暂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缴的各项基金收入,并按规定将资金缴付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支出户主要用于支付基金开展项目,并接受财政专户拨入的资金;财政专户用于存储基金,接受从收入户划入的资金并向支出户拨付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和使用社会保险基金。,四、工伤保险基金监管,是对工伤保险基金管理行为的监管,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基金收支、基金运营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按照独立原则、公开原则、审慎原则和科学原则进行监督管理,其监督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内部监管、行政监管、审计监管、社会监管。,工伤保险基金监管的目的,1,、维护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工伤保险基金的完整和安全,预防基金管理的各种风险。,2,、及时分析、综合反映和评价工伤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状态与预期目标的偏差,及时分析研究偏差产生的原因及可能带来的损害,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3,、通过工伤保险基金监管有效地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自我约束力。,工伤保险基金监管的主要内容,1,、基金征缴监管,主要是监督企业缴费行为,有无少报参保人数、工资总额;经办机构征缴的保险费是否足额缴入收入户管理,有无不入帐或被挤占挪用;收入户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转入财政专户等。,2,、基金支出监管,主要看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支出基金,有无多支、少支或不支,有无挪用支出户基金;收益人有无骗取保险基金行为等。,3,、财政专户基金监管,主要是有无挤占挪用基金、动用基金的行为;结余基金收益状况,是否合理安排存期以追求收益最大化;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拨入支出户等。,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