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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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管理,范小建,201,2,年,8,月 岳阳,内容概要,船载危货申报的发展及作用,船载危货申报的相关依据,申报的种类及申报注意事项,船载危货申报的现场监督检查,申报员的管理,申报审核制度的发展及作用,危险货物申报起源于,1953,年,危险货物申报确立于,1960,年,危险货物申报恢复于,1982,年,危险货物申报规范于,1994,年,危险货物申报明确于,2004,年,危险货物申报发展于,2006,年,危险货物申报的起源,1953,年,毛泽东主席视察天津港,新中国全新的航政监管机构,港务监督正式成立。,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港务监督开始对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开始要求船舶向港务监督报告危险货物装载情况。,危险货物申报的确立,1960,年,为加强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管理,港务监督开始对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实施监装监卸监管。,为做好监装监卸工作,交通部明确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要向港务监督和港口商务部门办理危险货物准装单。,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港务监督中止了该项业务工作。,危险货物申报的恢复,遵照国务院的指示,为加强法制,加强对船舶装卸和运输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保障船舶、港口和人命财产的安全,促进运输生产,交通部于,1981,年,10,月,29,日颁布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则,(二十八条),并于,1982,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交通部宣布为统一掌握和控制船舶在港口装卸和运输危险货物的情况,加强现场监督、指导和管理,自,1982,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恢复办理,船舶装载危险货物准单,。,船舶装载危险货物准单,由港务监督进行审核办理。,危险货物申报的规范,1993,年,1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颁布了,船舶载运外贸危险货物申报规定,(港监字,1993298,号),宣布自,1994,年,1,月,1,日起,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代替,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准单,,以,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代替,危险货物申报单,,并对危险货物申报的内容、附送资料、审批时限作出了规定。,危险货物申报的明确,2003,年,11,月,30,日颁布,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0,号令”)明确危险货物申报为行政审批事项,是海事行政许可的一项。,10,号令第四章申报管理详细规定了危险货物申报的相关要求。,船载危货申报的作用,1,、,国家规定的许可项目:,对进、出港口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办理申报手续,是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行使的一项行政许可行为,也是海事管理机构危险品与防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保障船舶、港口和人命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有效落实监管的必要措施,:,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申报许可以及现场监督检查达到以下监管目的:,*监督船舶、危险货物、作业码头(泊位、设施)的安全适航、适运、适装状况。,*使各相关人员正确识别危险货物的主要危险特性,并在船舶积载、货物运输和装卸作业时采取相应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监督相关单位和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则。,*检查和查处违法运输、违法作业行为。,申报审核制度的依据,为保障港口设施、船舶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我国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必须实行申报审批制度,申报制度是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活动中极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外贸危险货物申报规定,对违反申报规定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以及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港口等违规行为明确了具体的处罚办法。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危险货物港口装卸作业。,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船舶载运外贸危险货物申报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辖水域、港口载运外贸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托运人及其有关单位和人员,规定中所述的“危险货物”系指,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附则,、附则,、附则,以及我国已加入的其他国际公约与规则中规定的危险有害物质与物品。,船舶载运内贸危险货物的申报,参照,船舶载运外贸危险货物申报规定,执行。对内贸危险货物申报的适用范围而言,内贸危险货物系指,GB12268,中的危险货物以及散装油类、散装液态化学品和液化气。,适 用 对 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的条件,:,(一)船舶持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二)申报的危险货物符合船舶的适装要求,且不属于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货物;,(三)船舶的设施、装备满足载运危险货物的要求,船舶的装载符合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防止污染和保安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四)拟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危险货物作业的法定资质,符合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要求;,(五)需要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已按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规定的条件暨许可审查的要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一)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提交下列材料:,1,、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一式三份) ;,2,、船舶适装证书及其复印件 ;,3,、(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及其复印件(适用时);,4,、定期申报还应提交定期申报申请、证明在固定航线上运输固定危险货物的有关资料;,5,、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运输途中发生过意外情况的,应当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备注栏内扼要注明所发生的意外情况的原因,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目前状况等实际情况,并于抵港后送交详细报告;,6,、载运散装货油的国际航行船舶和沿海运输船舶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它财务保证证书,或,10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和沿海运输船舶的,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及其复印件 ;,7,、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或舱单或积载图;,8,、拟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相应资质,并且符合安全、防污染及保安要求的证明材料。,9,、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二)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可自行或通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交:,1,、危险货物适运申报单;,2,、对于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感染性、污染危害性等危险品,附具相应的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作业注意事项、人员防护、应急急救和泄漏处置措施等资料;,3,、装运下列危险货物出港的需提供下列资料:,(,1,)使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 ,需提供集装箱检查员签名确认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2,)装载包装危险货物的,需提供包装或中型散装容器检验合格证明书或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明书;,(,3,)使用可移动罐柜装运危险货物的,应提交罐柜检验合格证明书;,(,4,)装载放射性物品的,应提交放射性剂量证明;,(,5,)货物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提交添加的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温度要求、有效期及超过有效期时应采取的措施;,(,6,)装运限量危险货物的,应提交,限量危险货物证明,;,(,7,)托运,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际危规,中未列明的危险货物,应提交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部门出具的“危险货物鉴定表” ;,(,8,)托运,MARPOL73/78,公约附则,II,中未列名的或新的散装液体化学品,应提交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分类评估意见 ;,(,9,)按规定可按非危险货物出运的危险货物需提供相应的免除证书或证明。,4,、按规定尚需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进出口国家的主管机关同意后方能载运进、出口的货物,应持有办理完有关手续的证明。,1,、审核同意后,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上“主管机关签证栏”里签注审批意见和日期,并加盖危险货物管理专用章;定期申报的,应注明批准的期限。,2,、,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用作归档。,3,、,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填写应当规范、完整。,4,、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许可时,应同时审核货物适运、船舶适装、码头适靠三方面。,申报,/,审批要点和注意,货物适运审查要点,(,1,)危险货物适运申报单(,出港适用,),申请人是否在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如为船舶自行申报不需要)、是否在申报单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事项是否填写齐全准确并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2,)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如适用);,内容是否全面,能作为安全作业和事故应急的参考指南;,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3,)集装箱装箱证明书(如适用),签发,集装箱装箱证明书,的装箱现场检查员是否在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并在集装箱装箱证明书上签名确认;,集装箱装箱证明书上显示所装的危险货物是否与申请人申报的内容一致。,(,4,)包装或中型散装容器检验合格证明书或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明书(如适用),出具检验证书的检验单位符合规定的资质要求;,检验证书上显示的包装是否符合,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或,国际危规,的要求;,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是否在检验有效内;,应在检验证书上及时核销已使用的包装数量,包装数量使用完的,应及时收回检验证书原件。,(,5,)罐柜检验合格证明书,罐柜检验合格证明书是否在有效期内;,罐柜检验合格证明书中显示的罐柜类型是否满足申报的危险货物运输要求。,(,6,)添加剂证明,船舶载运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货物,应备有添加剂制造厂提供的证书,并在航行期间保存在船上;,核实证书上是否注明加入添加剂的名称和数量、该添加剂是否依赖氧气、添加剂放入货品的日期及其有效期、在添加剂有效期的任何温度界限内和航程超过添加剂有效期时应采取的措施,船舶适装审查要点,(,1,)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申报事项是否填写齐全准确并符合规定的要求;,紧急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是否填写;,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如在运输途中发生过意外情况的,是否在备注栏内扼要注明所发生的意外情况的原因,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目前状况等实际情况。,(,2,)船舶适装证书复印件,载运包装或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的船舶适装证书是否在证书注明的有效期内,是否列明该船的各个装货部位可允许装载危险货物的类别或货名;,应注意个别危险货物的特殊要求,海运危险货物的种类很多,其个体性质也不尽相同。“危险货物适装证书”中也只是按照公约对危险货物的分类作了大致规定,实际检查中,应随时查阅,国际危规,和,散装固体货物安全操作规则,中对个别货物的有关特殊要求;,对于载运散装液体化学品和液化气的船舶适装证书(,COF,证书)检查时,应重点检查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并核查船舶所载运的危险货物货名是否在适装证书上列明,无,COF,证书的检查,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NLS,证书);,油轮没有的适装证书,国内航行油轮应在适航证书中核查适装油品的闪点范围;国际航行油轮应在,IOPP,中核查其适装油品的种类。,(,3,),(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复印件,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非油轮应持有,(国际)防止油污证书,。检查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和是否进行了年度检验和中间检验;证书是否附有附件;,对于国际航线的单壳油轮,应要求申请人提供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的附件(格式,B,),,CAS,检验报告(如适用),所载运油品名称以及,15,时密度、,50,时流动粘度(燃油)等资料,对不符合我国淘汰单壳油轮政策的,不予审批。,(,4,)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CLC,证书),载运,2000,吨以上散装货油的国际航行船舶应持有,CLC,证书,检查其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5,)危险货物清单或舱单或积载图,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或舱单或积载图,按照不同种类的危险货物积载、隔离要求或者计算机辅助软件等,抽查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积载隔离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在判定危险货物的隔离要求时,可按如下步骤进行判定:,查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积载与隔离”栏(第,16,栏),看是否有特殊隔离要求,如有特殊隔离要求,应按特殊隔离要求进行隔离;,查危险货物一览表“副危险”栏(第,4,栏),看是否有副危险标志,如有副危险标志且副危险性标志的危险性比主危险性标志的危险性要求更严时,则应按副危险性标志的隔离要求进行隔离;,如既无特殊隔离要求,也无副危险性标志,此时,可按一般隔离要求进行隔离,即查“隔离表”;根据海上运输形式的不同,查不同的隔离表来判定危险货物隔离要求的不同含义,确定危险货物的具体隔离要求;,对照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或舱单或积载图,检查实际装载情况是否符合积载隔离要求。,码头适靠审查要点,(,1,)拟靠泊作业码头或泊位应取得,危险货物作业认可证,,装卸作业的危险货物在认可作业的范围内;,(,2,)拟靠泊作业码头或泊位应符合安全与防污染作业条件,对新、改扩建码头和新增货物品种,海事管理机构可组织专家审查确定码头或泊位是否符合安全与防污染作业条件。,申 报 种 类,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危险货物申报单作为随船单证,填写要正规化,外贸危险货物申报单证要求中英文对照,内贸危险货物中填写中文。有关单证见下表:,危险货物申报单,其它相关单证,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包装,/,固体散装危险货物,各种包装检验合格证明,集装箱装箱证明书,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液态危险货物添加剂证明,散装液体货物,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包装,/,固体散装危险货物,放射性剂量证明,舱单或特别清单,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散装液体货物,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及说明,1,、,货物适运申报作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制度的组成部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其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货物适运申报作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制度的组成部分,船舶装载危险货物前,托运人或货物代理人应向海事部门申报,为方便托运人或代理人申报手续办理,托运人或代理人可以将危险货物的有关资料交由船舶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中国海事系统政务公开指南,中亦进行了明确。根据货物性质不同分为两种格式,分别适用于包装,/,固体散装危险货物和散装液体货物。,2,、办理危险货物的申报手续,须由经海事管理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危险货物申报资格的人员办理。,关于加强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港监字,1996217,号 )中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 , 危险货物申报要求持申报员证书。,申报员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 , 证书期满 , 申报员要参 加换证考试更新发证。证书有效期内 , 申报员因故调动 , 由现单位 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各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培训情况定期组织申报员考试,也可就近联合组织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放申报员证书,不合格者在,30,天内申请补考一次。,申报员证书分货物和船舶申报两种,在证书中应有明确的标注,两者不能相互替代。,货物申报单填写及注意事项,(一)包装,/,固体散装危险货物,(二)散装液体货物,(三)外贸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常用单证,(一)包装,/,固体散装危险货物,包装,/,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1,包装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包装,/,固体散装危险货物)(一式三份),其内容及填写要求如下:,(,1,)正确运输名称,/,正确技术名称,下述情况应在正确运输名称之前附加说明:如果是运输处理或待加工处理的废弃物货物,应在品名前注明“废弃物”一词;含有危险货物残余的空包装,包括运输组件或散装容器,应在品名之前注明“末清洁的容器”或“含有残余物”一词;限量危险货物应在品名前注明“限量”一词。一般不应使用商品名称。,(,2,)类别,/,分类,填写类别时还要写明货物的细分类。对于第,1,类爆炸品的物质和物品,细分类后还要标明配装类。对于具有次危险性的气体,用“易燃”、“氧化剂”、“有毒”及“腐蚀”等恰当词来进一步指明其危险性。对于第,7,类放射性物质,类别号后面应填写“放射性物质”一词。,(,3,)联合国编号,除限量内危险货物运输,都要注明联合国编号。,(,4,)包装种类和数量,包装的材质和形式,例如:铁桶、木箱。,(,5,)包装类指,、,或,类,(,6,)闪点(),(,7,)总重、净重,(,8,)控制和应急温度,如果是第,4.1,类易燃固体或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应注明控制温度和应急温度。,(,9,)如果是海洋污染物,应注明“海洋污染物”字样。,(,10,)应急措施表号和医疗急救指南表号,应予以注明。,(,11,)有关单证,(,12,)声明,声明是对上述填写的内容正确与否,所托运的危险货物是否处于适运状态的说明。,(,13,)最后在申报单上要注明托运人的紧急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2,、包装危险货物申报提交下述相应单证:,(,1,)包装或中型散装容器检验合格证明书或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明书;,(,2,)罐柜技术状况与装卸情况有关资料或文件,罐柜检验证书;,(,3,)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装运感染性物资、放射性物质或按“未另列明”项装运的危险货物以及托运人认为需要进一步提交说明的其它危险货物,应提交这类危险货物的说明书);,(,4,)装运限量危险货物的,应提交该货物的,限量危险货物证明,;,(,5,)使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应提交由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现场检查员签署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6,)装载放射性物品的,应提交,放射性剂量证明,;,(,7,)海事机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单证、,3,、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的申报提交下述相应单证:,(,1,)“未另列明”的,提交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2,)装运种子饼的需提交有关含油、水或其它成分的商品检验报告;,(,3,)海事机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单证。,4,、托运,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未列明的危险货物,应提交交通部认可的部门出具的“危险货物鉴定表”,5,、安全作业注意事项、人员防护要求的单证、资料、证明。,(二)散装液体货物,1,、散装液体货物申报(油类、散装液体化学品和液化气)应提交以下材料:,(,1,)散装石油类货物要标明的内容,正确技术名称,要注明油品的具体名称。如:原油、煤油、汽油等,不能只写石油。,联合国编号,如果有应填写,如:煤油,,UNNO,:,1223,。,闪点,包括闪点高于,61,以上的货油也应填写。如柴油品种中闪点有高于,61,,煤油闪点通常为,37.78,73.89,。,爆炸极限,对挥发性油品应填写。,自燃点,对挥发性油品应填写,如:煤油自燃点,210,。,运输温度,对在运输或装卸中需加温油品应填写。如:沥青。,液体相对密度,所有油品应填写比重。,(,2,)散装液态化学品要标明的内容,正确技术名称、联合国编号、另外根据货物的特性决定应填写的下述内容:,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货物,除应填写上述油类货物的内容外,还应标明以下内容:,沸点、凝固点、蒸汽密度、蒸汽压力(或雷德蒸汽压力)、电导率。,具有毒害性和海洋污染特性的货物,除填写名称、编号等常规内容外,还应标明以下内容:,液体相对密度、蒸汽密度、蒸汽压力、水中溶解度(注明货物是否与水溶解,如:溶解于水,微溶、不溶)、,TLV(PPm,),(健康危险性数据)、,LC50,、,LD50,、,IMO,污染类别(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应标明,A,、,B,、,C,、,D,类)。,具有腐蚀性特性的货物,除填写名称、编号等常规内容外,还应标明以下内容:,密度,指货物,20,时的密度,酸度,指货物所含酸性浓度,%,碱度,指货物所含碱性浓度,%,散装液态化学品、大多数具有多种危险性。如既有易燃易爆危险性,还存在毒害性、腐蚀性、部分还是海洋污染物。因此在填写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时,应根据货物种类及其特性填写合适项目。特别是在填写下列项目时应加以注意:,A,附加资料栏,应主要是对货物特性加以说明和载运条件。如:船型、环境控制未列明的货物、新产品、控温要求货物、加添加剂的货物等。,B,货物反应性,主要是指货物与空气、水(海水)以及其它(液化,/,气体)的反应。,C,应急措施,注明货物溢漏所采取的措施、有效灭火剂及其它应急措施。如:应急急救措施。,D,人员防护,装卸货物时,对人员安全所要求的防护项目。如:呼吸器、防静电服装等。,(,3,)散装液化气体要标明的内容:,正确技术名称、联合国编号、液体密度、气体密度、蒸汽压力、沸点、闪点、自燃温度、爆炸极限、临界温度。,2,、船舶载运,MARPOL73/78,附则,中未列名的散装液体化学品,应事先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说明货物的产品特性、理化特性、对生物体和环境危害影响以及说明构成物质主要有害成分的分析报告,不能确定的,应由海事管理机构会同船检机构明确船舶装运要求。,3,、装运需要稳定或抑制的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或液化气体货物以及装运需要添加人能觉察到的添加剂的散装液态危险货物时,应提交,液态危险货物添加剂证明,;,4,、安全作业注意事项、人员防护要求的单证、资料、证明。,(三),外贸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常用单证,1,、,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及,包装检验合格证明书,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适用于外贸包装危险货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内贸包装危险货物应提交经交通部认可的包装检验机构出具的包装或中型散装容器运输使用鉴定合格证明。,2,、限量内危险货物合格证明,国际危规,分别对各类“危险货物限量内运输”作出了规定,凡符合限量规定的,均可作为“在限量内的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申报单备注一栏内注明“在限量内的危险货物”字样,同时提交“限量内危险货物合格证明”。该证明由托运人按实际情况填写,经海事机构审核。,3,、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托运,国际危规,中未列明的危险货物,托运人应提交“包装危险技术说明书”。托运,MARPOL73/78,附则,未列名的散装液态化学品应提交“散装液态化学品货物技术说明书”,4,、液态危险货物添加剂证明,托运需要稳定或抑制的散装液态危险化学品或液化气货物,以及装运需要添加人能察觉到的添加剂的散装液态危险货物时,应提交“液态危险货物添加剂证明”。该证明由生产厂和托运人共同签章。,5,、托运感染性物质,应提交进一步说明这类危险货物性质的说明书。,6,、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单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当在进、出港口或在港口过境停留之前提前,24,小时,直接或者通过代理人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在港口过境停留。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时间提前预报告。,船舶只有在办理了申报手续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办理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申报手续,中国籍船舶可由船舶直接(该船船长签字)或者通过代理人办理。外国籍船舶必须由船舶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须经海事管理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船舶申报资格。,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办理,申报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应提交下列资料:,(,1,),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申报内容应至少包括:船名、预计进出港口的时间以及所载危险货物的正确名称、编号、类别、数量、特性、包装、装载位置等。,船舶载运散装液体货物,除了填写有关货物的内容之外,还应填写船舶的有关情况。如:液货舱是否惰化、装卸货物温度、有压载水的情况并注明压载舱容(专用,/,清洁压载舱或液货舱),船舶准备在港口进行的某些作业事项也属于填报内容。如:是否进行原油洗舱、清洗液货舱并注明使用水洗还是清洁剂、添加剂洗,是否进行除气作业;是否向港口接收设施排放含油,/,有害物质的洗舱水,/,混合物(,均须办理行政许可,)。这些项目船舶申报员在办理船舶申报前,需了解清楚填入申报单中。,(,2,)船舶适装证书,(,3,)(国际)防止油污证书;,(,4,)定期申报还应提交定期申报申请、证明在固定航线上运输固定危险货物的有关资料;,(,5,)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运输途中发生过意外情况的,应当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备注栏内扼要注明所发生的意外情况的原因,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目前状况等实际情况,并于抵港后送交详细报告;,(,6,)载运散装货油的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沿海航行船舶,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它财务保证证书,复印件。,(,7,)对于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感染性、污染危害性等危险品,船舶应当在申报时附具相应的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作业注意事项、人员防护、应急急救和泄漏处置措施等资料。(与货申同时办时不再提交),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审批及现场监管注意事项,(,1,)查核申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危险货物安全知识,并经培训合格;,(,2,)对申报单中填写内容及提交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申报单内容填写完整,提交材料齐全。,(,3,)审核时应注意逐项审查是否符合了规定的许可条件;,(,4,)船舶载运需经国家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危险货物,或者载运需经两国或者多国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危险货物,应在装货前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书并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5,)船舶从境外载运有害废料进口,国内收货单位应事先向预定抵达港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并附送出口国政府准许其迁移以及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进口的书面材料,提供承运的单位、船名、船舶国籍和呼号以及航行计划和预计抵达时间等情况。,(,6,)船舶出口有害废弃物,托运人应提交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出口,以及最终目的国家政府准许其进口的书面材料。,(,7,)有海事机构不予批准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进出港口装卸作业的行为。,现 场 监 督 检 查,海事管理机构对进出港口的船舶、危险货物办理申报核准手续后,还应加强对现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核实申报内容,以消除安全隐患。,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状况的检查,检查核实船舶所装卸的危险货物的品名、种类、数量等与申报的内容是否相符。,对包装危险货物应检查包装的材料、规格是否符合,国际危规,水路危规,的要求;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危险货物的运输标志、标记(主、副标志、海洋污染物标记)的使用、张贴是否正确等。,发现包装破损存在潜在危险因素的,对进港卸货船舶责令船方及时处理,出港装货船舶责令船方或货主更换包装或货物,并清除残余物;标记、标志不正确或脱落,应要求船方或货主更换或补贴。,对装运包装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应检查集装箱的装箱(货物装载、隔离材料、加固等)是否符合要求;箱的四周是否已张贴危险货物标志、标记,与所装货物无关的标志、标记应要求清除。对可移动罐柜检查外观及显示的标志、标记是否正确。,装箱、装罐标准:,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JT672-2006,),船舶安全适装条件检查,检查核对船舶有关安全适航、适装、防污染证书及文件是否齐全有效;装运的危险货物是否与适装证书核准的货物相符;船舶技术状况(装卸设备、电气设备、应急设备、报警系统)是否完好、齐全、有效,并符合适装条件;船员配备是否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船员的专业培训或特殊培训情况;是否制定有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操作规程;人员防护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等。,另外还应检查船舶是否按规定编制了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和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码头(泊位、设施)安全作业条件检查,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码头(设施、泊位)应取得危险货物作业资质,并在认可的作业范围内从事作业活动。码头应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与相邻的码头、设施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其靠泊负荷能力应与所靠泊作业的船舶吨位等级应相符。装卸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应符合所装卸作业的危险货物的要求。制定有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具备与所装卸作业的危险货物相应的应急(消防、防,污等)能力,并制定有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和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危险货物积载和隔离检查,船舶装载危险货物或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应检查船舶是否按,国际危规,水路危规,的积载和隔离要求,对货物或集装箱进行了合理的配、积载和有效的隔离。,装载固体散货的船舶应分配合理货物重量,并采取平舱措施,根据货物特性,用隔板和止移设备防止货物移动,船舶倾斜,以保证船舶稳性。,液化气船装有液化气时,在液货舱的保护区域或其他液货舱不得装载闭杯闪点,60,的易燃液体;,对在甲板舱面积载的货物、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应进行绑扎和系固。,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制定危险货物或集装箱的配、积载图。用于隔离的材料或货物应与危险货物相容。对船舶制定的配、积载图,使用的分隔材料,在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不符合危规要求的,应及时要求船舶、码头改正和更换。,码头装卸作业单位和人员不得对已确定的货物配载图进行随意变动,应严格按船舶制定的配载图进行装货作业。确需变动的,船岸双方应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装卸作业监督检查,因危险货物的种类很多,现场监督检查的侧重点应有区别。,对液体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检查船岸双方签字确认的,船岸安全作业检查表,并留存,1,份;了解货物装卸控制系统、应急处理系统、报警系统的试验和检查情况;检查信号、灯光显示情况;检查货物装卸设备(泵舱、管线、软管、接头);消防、防污等应急设备的准备情况;电气(电缆、电源箱、插头、插座、照明等)设备至少应为防爆型;静电接地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应急拖缆等。对装卸重质、不挥发油品(如原油、重油、柴油)的码头应检查围油栏配置情况。,散化船、液化气船应以“最低要求一览表”中货物特殊要求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固体和包装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检查装卸机械设备,了解其负荷能力;消防、防污等应急设备的准备情况;危险货物配、积载图;装卸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操作规程;信号、灯光显示情况等。,装卸易燃、易爆货物的,应设置禁火区,使用防爆型照明和电器设备,装卸机械应装置火星熄灭装置。装卸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有机过氧化物、一级毒害品的,其装卸机械应按额定负荷降低,25%,使用。,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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