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审计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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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浙江省审计厅 杨 华,2013,年,11,月,1,内 容,一、浙江小贷公司审计工作安排,二、项目审计开展程序,三、近年来小贷公司审计结果介绍,2,一、浙江小贷公司审计工作安排,3,(一)审计依据,省政府办公厅于,2012,年,9,月,19,日印发了,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2119,号)第七条:“各级财政、工商、人行、银监、审计、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审计部门负责会同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赋予了浙江省审计机关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外部审计的法规依据,同时将审计评价引入小额贷款公司退出机制的重要考察因素。,4,( 二)审计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审计在“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服务地方金融发展”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风险。以“提供信息、揭示问题、预防风险,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审计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审计或审计调查,为防范地方金融风险、促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服务。,5,(三)组织管理,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将小额贷款公司审计监督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原则上要求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三至五年轮审一遍,。在项目组织上,由省厅确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省厅汇总全省审计情况向省政府报送综合报告。,6,在计划管理上,,由各市审计机关确定辖区内年度项目数量和审计对象后报省厅汇总,省审计厅下达项目计划。该项目定为跨年度项目,计划定在次年,项目可在当年开展。,F:,小贷相关,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部分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经营风险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dot,审计时间范围:,可以根据被审计小贷公司管理状况一审多年。,对象选择方式由各市审计局确定。,7,2011,年上半年,省审计厅组织部分市县审计机关,对全省,47,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对其中,26,家进行了重点抽查。,2012,年对全省,18,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对包括上述,18,家在内的,55,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了自查表和调查问卷,了解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存在困难、实际需求等。,2013,年对全省,53,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 。,8,至,2012,年底,全省已开业小贷公司合计,277,家,至,2013,年底已进点实施审计,97,家,,2014,年拟审计,80,家以上。,9,在项目实施上,,由各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采取上审下或交叉审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县(市、区)在报经市审计局同意后,可由县级审计机关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为与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时间相衔接,各市项目综合报告应于,5,月,31,日前,上报省厅。,10,(四)监督内容,1.,审计机关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审计的重点内容:,(,1,)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2,)小额贷款公司守法合规经营情况;,(,3,)小额贷款公司贯彻落实宏观政策情况;,(,4,)小额贷款公司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情况;,(,5,)当地党委政府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落实情况。,同时关注影响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揭示行业性风险和现阶段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11,2.,审计机关除根据,办法,规定内容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审计监督外,同时还将关注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履行以及管理制度绩效情况。,12,(五)成果利用,1.,审计(调查)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并抄报上级审计机关(县级审计机关出具的报告一并抄送省厅),同时应抄送同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若采用上审下或交叉审方式,报告还将抄送被审计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相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3,2.,审计(调查)结果作为联席会议对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涉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发放高利贷、账外经营、暴力催贷等重大违纪违规的行为,市县审计机关应及时报告上级审计机关。涉及完善体制机制和行业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编报审计信息和专报予以反映。,审计(调查)发现的小额贷款公司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将作出审计决定或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发现的小额贷款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应提交省厅,统一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14,3.,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各地审计机关做好项目整改跟踪检查,移送处理结果和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项目整改资料归入项目档案。,15,相关结果文书,F:,小贷相关,2011,年,综合报告,(,发,).doc,F:,小贷相关,2011,年,移送处理书,.doc,F:,小贷相关,2012,年,综合报告,(,发,).doc,F:,小贷相关,2012,年,移送处理书,(,终,).doc,F:,小贷相关,2011,年,综合报告,(,发,).doc,F:,小贷相关,浙江省审计厅关于我省部分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经营风险专项审计调查的综合报告,.dot,F:,小贷相关,浙江省审计厅关于移送我省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违规问题的函,.dot,16,二、项目审计开展程序,(一)省审计厅下发全省小贷公司审计工作方案,(二)市县审计局根据全省方案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三)发出审计通知书或调查通知书,(四)进小贷公司实施审计,(五)取证材料签证,17,(六)编写审计工作底稿,(七)撰写审计组审计报告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调查项目报告可以不征求意见。,时间,10,个工作日,不反馈视同无意见。,(八)审计组代拟审计结果文书连同所有审计取证材料、工作底稿送审计法规部门审核;,(九)召开审计会议,决定最后审计结果。,(十)发出审计结果文书,上报上级审计机关及相关单位。,18,(十一),90,天内进行审计回访,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整改。,省审计厅:,撰写全省小贷公司审计综合报告上报省政府;,撰写小贷公司违规违纪问题移送处理书给金融办或其他主管部门。,19,三、小贷公司审计情况,20,1.,重积累重发展、资本规模扩张迅速,贷款机制灵活、贷款结构合理、切合中小企业经营实际。,2.,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各小额贷款公司都能按照试点工作规定建立“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关管理制度。大部分公司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制度体系,内控管理制度覆盖信贷、财会等业务环节,部分制度执行有效,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比较注意贷款风险的防控,注重第二还款来源和担保责任的落实,不良率较低,对已出现风险的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资产安全。,21,3.,各地对小额贷款的标准界定还需科学化。,因各地经济金融发展不平衡,当地“三农”和小企业对从小额贷款公司获得的贷款实际金额需求大小不一,尤其是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相差很大。如欠发达地区的丽水、衢州等地的小额贷款公司,,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占其贷款的,90%,以上,但在发达地区,很多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资金需求往往在,200,万元左右。,22,4.,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所得税和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未得到返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71,号文件)规定,“对服务三农和小企业贡献突出、考评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其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3,年内可由同级财政予以全额补助”,调查发现部分公司税收优惠补助政策未得到落实。,23,5.,部分县(市、区)风险补偿政策未予落实。,全省小额贷款公司,2009,、,2010,年度风险补助金分别为,715.66,万元、,781,万元。审计调查表明:上述省级补助资金均已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划拨至县级财政。但在被调查的,26,家小额贷款公司中,,2009,年度应有,21,家公司享受总计,308.5,万元的补助,实际只有,5,家享受到,61,万元补助,有,16,家未得到补助,占应享受补助公司总数的,76.2,;,2010,年度应有,26,家公司享受总计,242.69,万元补助,实际只有,9,家公司享受到,70.35,万元补助,有,17,家未得到补助,未享受政策补助的公司占比达,65.38,。,24,6.,人行征信系统尚未开放,给公司风险防控带来困难。,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浙金融办,200821,号)第,29,条规定:“,人行分支机构应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但调查发现,各地对这一规定均未执行,普遍采取客户自行查询或委托融资银行代为查询的方式进行。经走访各相关机构,原因在于小额贷款公司未领取金融营业执照且处于业务发展初期,征信信息不完整,且缺乏管理技术和经验,因此迟迟未能接入征信系统。审计认为,这一现状会增加小额贷款公司控制贷款风险的难度,也使得客户对贷款信用记录不够重视,对小额贷款公司长远发展极为不利。,25,取得的成效,1.,为无法从银行机构获取贷款的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因无法满足商业银行对抵押和担保的要求而难以获得融资,根据审计调查结果,多数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和经营层充分发挥体制和机制的优势,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贷款担保方式以信用与保证为主,有效化解了因抵押不足和担保困难而带来的融资障碍问题,为无法从银行机构获取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的可能。,26,2.,对民间借贷的高利率有一定抑制作用。,各地普遍反映,因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使民间借贷利率有了直观的参照标准,小额贷款公司所属县区的民间借贷利率水平日趋稳定,不少企业和个人更愿意寻求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途径以解决问题。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可以正面引导民间借贷,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正规化的渠道。,27,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业务方面,财务方面,28,1.,未达“支农支小”考核指标,或为了应对考核拆分资金。,表现形式,:,“支农支小”季度平均贷款余额占比低于,70%,或是,15,(含)天内向同一客户或其关联方,(,企业经营者、实际控制人及配偶、子女等,),发放贷款,实际用于同一用途。,定性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1119,号)第四点“单户,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以及种植业、养殖业等纯农业贷款余额占比不得低于,70%”,。,考核参考,:,关于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与,201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88,号)“各季末小额贷款占比未达,70%,的相应扣分,总分,9,分;拆分贷款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总共,3,分”。,29,2.,向股东及其关联方发放贷款。,表现形式,:,向股东关联方发放贷款。股东关联方指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股东的直系亲属、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的母、子公司、股东、高管。,定性依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浙金融办,200821,号)第二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股东发放贷款”。,考核参考:,关于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与,201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88,号)“向股东直接发放贷款的,分值为,0,。向股东关联方发放贷款,贷款余额合计超过资本金,5%,,经确认后不予改正的,分值为,0,;发放贷款额度低于资本金,5%,的每笔扣,1,分。总共,3,分”。,30,3.,跨区域经营。,表现形式,:,向限定区域以外的企业、个人发放贷款。,定性依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浙金融办,200821,号)第二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区域经营业务”。,考核参考:,关于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与,201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88,号)“严格按照规定在限定区域内开展对小企业、个人、小型商业活动的服务,未经批准的区域外贷款每笔扣,0.1,分,扣完为止。总共,3,分”。,31,4.,贷款集中度过高。,表现形式,:,单户贷款余额超资本净额的,5%,。,定性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71,号)“单户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考核参考,:,关于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与,201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88,号)“发生一笔超过,5%,的,分值为,0,。总共,4,分”。,32,5.,贷款流向不符规定。,表现形式,:,贷款流向国家限制性行业或民间借贷市场。,定性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1119,号)第四点“严禁贷款资金流向泡沫产业和民间借贷市场”。,考核参考,:,关于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与,201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88,号)“向国家限制性行业领域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资本净额的,5%,或单户超过,1000,万元,得,0,分。贷款给资金掮客等民间借贷市场的,得,0,分。因以上原因导致该贷款逾期等风险的,倒扣,1,分。总共,4,分”。,33,6.,收取手续费、咨询费等。,表现形式,:,在贷款利息之外以各种名义收取手续费、咨询费等其他费用。,定性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1119,号)第四点“对贷款客户不得在贷款利息之外以任何名义收取手续费、咨询费”。,考核参考:,关于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与,201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88,号)“凡发生对贷款客户收取或变相收取手续费、咨询费,不得分。总共,2,分”。,34,7.,股东擅自转让股份。,表现形式:,未经当地政府同意报省金融办审核,股东擅自转让股份比例超,5%,,或是比例不超过,5%,主发起人发生变化;或是股东比例不超过,5%,,主发起人也没发生变化,但股权发生转让,而没经工商登记。,定性依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浙金融办,200821,号,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原有股东之间股份转让,主发起人发生变化的、股份转让比例超过,5%,的,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省金融办审核”。,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35,8.,定向借入资金不合规,且超出规定借款利率,。,表现形式,:,向法人股东关联方融资,融资利率超过规定。,定性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1119,号)第三项“经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部门同意后向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借款利率一般不超过同期银行融资利率”。,关于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意见,(浙政办发,201195,号)“(四)融资成本与期限,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的水平”。,36,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定性依据和处理处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定义、量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定义、量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7,考核参考:,关于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与,201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88,号)特别处罚条款“小额贷款公司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发放高利贷、账外经营、暴力催贷、通过咨询费或手续费等额外收费且综合收息率超过央行基准利率,4,倍的,一律考核为,不合格,”。,38,二、财务方面,39,1.,未按规定计提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或风险拨备率。,表现形式,:未对信贷资产分类管理,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或风险拨备率未达规定,。,定性依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2119,号)第十一条第五款,“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100%,以上,(或年末风险拨备覆盖率达到,150%,以上)”。,考核参考,:,关于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与,201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88,号)“风险拨备覆盖率达到,150%,的得,6,分,在,100%-150%,之间的得,3,分,低于,100%,的得,0,分”。,40,2.,违规开立账户或坐支现金。,表现形式:,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储蓄账户,用于日常发放贷款、回收贷款和收息;大量以现金方式回收贷款和利息,并大额坐支现金进行贷款发放。,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考核参考:,立即清理账户,规范公司账户及现金使用。,关于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与,201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88,号)“制定现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不存在放款、收款、收息等现金结算现象,且单日现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含),得,3,分,不符情况相应扣分”。,41,3.,以报销发票费用的形式发放员工薪酬,以逃避税收。,表现形式,:,公司利用各种票据以办公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名义入账报销费用,套取现金用于发放公司高管及员工年终绩效奖励,并未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规定。,处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规定,员工薪酬所得应当依法补缴个人所得税。,42,4.,“两虚一逃”情况。,表现形式:,未按规定办理公司变更、年检,抽逃资本金,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定性依据和处理处罚:,公司法,第,206,条“违反公司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第,208,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第,209,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43,刑法,第,158,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159,条“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1%,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考核参考,:,关于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与,201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88,号)“发现两虚一逃得,0,分,共,2,分”。,44,三、对小贷公司外部环境的评价和建议,1.,人行征信系统。,(,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浙金融办,200821,号)第,29,条规定:“,人行分支机构应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可了解小贷征信系统接入情况。,2.,业务信息系统渠道的建设。,45,3.,对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如联席会议考核机制存在的缺陷、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的地方。,4.,政府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关注小额贷款公司有无享受风险补偿金、税收返还等政策优惠,各级地方政府是否给予小额贷款公司其他扶持政策,有无政府有承诺但未落实的项目,并了解扶持力度需要提升或降低情况。,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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