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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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节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建设工程合同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示范文本主要内容示范文本主要内容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支付价款的合同。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一节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建设工程合同概述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的主合同的主体体发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承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即投资建设该项单位,即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通常称为工程的单位,通常称为业主业主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注解注解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合同订立和合同订立和履行的行政履行的行政性性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长期性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为要式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要符合国家基本建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要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我国的建设程序分为六个阶段设程序。我国的建设程序分为六个阶段注解注解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阶段书阶段可行性研可行性研究阶段究阶段设计工设计工作阶段作阶段建设准建设准备阶段备阶段建设施建设施工阶段工阶段竣工交付竣工交付使用阶段使用阶段第二百七十条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形式。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以建设工程的环节和阶段划分以建设工程的环节和阶段划分勘察合同勘察合同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建建设工程勘察合工程勘察合同,是勘察人同,是勘察人进行工程勘察、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施工人进行工程是施工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支付价款的合同。设计合同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设计人进行工程是设计人进行工程设计、发包人支付设计、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价款的合同。以合以合同的同的内容内容为标为标准划准划分分总承建合同总承建合同分承建合同分承建合同总承建合同是指发包总承建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由人与承包人签订的由承包人承建整个工程承包人承建整个工程的合同。总承建合同的合同。总承建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勘察、的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内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内容。容。分承建合同是承包人就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分别分承建合同是承包人就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的合同。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的合同。分承建合同也称分承建合同也称为专业承包合同,其内容承包合同,其内容仅包括勘察、包括勘察、设计、施工中的一、施工中的一项或两或两项,不包括全部三不包括全部三项。甲甲方方乙乙方方工程勘察、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设计和施工甲甲方方乙方乙方1乙方乙方3乙方乙方2勘察勘察设计设计施工施工分承建合同分承建合同总承建合同总承建合同相关法律规定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总包合同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总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总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或某、勘察总承包人或某、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人、设计人、施工人就完成其所承包的建就完成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全部工作所设工程的全部工作所订立的合同。订立的合同。分包合同是总承包人或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将其承包的建分包合同是总承包人或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任务的部分工作再分包给他人完成所订立的合同。设工程任务的部分工作再分包给他人完成所订立的合同。以合同当事以合同当事人间的联结人间的联结关系为标准关系为标准划分划分发包人发包人总承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分包人总包合同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有关分包的规定有关分包的规定合合同同法法第第272272条条第第2 2款款规规定定:“总总承承包包人人或或者者勘勘察察人人、设设计计人人、施施工工人人经经发发包包人人同同意意,可可以以将将自自己己承承包包的的部部分分工工作作交交由由第第三三人人完完成成。”但但分分包包应应该该符符合合法法律律规规定定,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2)(2)分包不同于转包,法律绝对禁止转包。分包不同于转包,法律绝对禁止转包。(3)(3)国国家家计计委委发发布布的的国国家家基基本本建建设设大大中中型型项项目目实实行行招招标标暂暂行行规规定定中中规规定定:“主主体体工工程程不不得得分分包包。合合同同分分包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包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30。”(4)(4)分包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分包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5)(5)不得层层分包。不得层层分包。(6)(6)在在合合法法的的分分包包合合同同下下,分分包包人人就就其其完完成成的的工工作作成成果果与与总总承承包包人人或或勘勘察察人人、设设计计人人、施施工工人人向向发发包包人人承承担担连连带带责任。责任。第二节 示范文本主要内容一 合同文本的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报价单二 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一一)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工作1 专用条款约定专用条款约定(1)办理)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等工作,(2)将施工所需)将施工所需水、电、电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条款约定地点,(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道路的通道的通道(4)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资料;(5)办理)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6)确定)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二)二)承包人工作承包人工作1按专用条款约定:按专用条款约定:(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2)年、季、月度工程)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及相应进度统计报;(3)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并负责安全保卫安全保卫;(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5)遵守对施工场地)遵守对施工场地交通交通、施工、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形式通知发包人(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工程的保护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修复;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修复;(7)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名木的保护工作;(8)施工场地)施工场地清洁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的要求;到专用条款的要求;2承包人未能履行承包人未能履行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三)工程师三)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派驻代表发包人派驻代表1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 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函件与工程师具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函件与工程师具有有同等效力同等效力。除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2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效。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48小时内给予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 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后48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 3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误,发包人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4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 7天天以书面形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三 工程进度控制一)施工准备阶段一)施工准备阶段1 承包人提交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交进度计划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款。2、开工及延期开工开工及延期开工1)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期。二)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暂停施工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违约造成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不可抗力工期延误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1)发包人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施工不能正常地行;(4 4)设计)设计变更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和工程量增加;(5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计超过8 8小时;小时;(6 6)不可抗力;)不可抗力;(7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承包人在承包人在以上以上情况发生后情况发生后14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14天内予以确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三)竣工验收阶段的进度控制1、验收程序、验收程序自检自检 提交完整竣工验收资料、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验收资料、发包人28天内组织验收,天内组织验收,14天内提出意见天内提出意见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留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留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责任。四)质量控制1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检查和返工检查和返工(案例)(案例)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担,相应顺延工期。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价款,由发包人承担。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案例)(案例)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收记录。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重新检验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 工程试车工程试车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试车条件,承包人承包人组织试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试车合格,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2)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记录。3)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条件,发包人发包人组织试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外,均由发包人承担3 材料设备供应(案例)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4 4、竣工验收与结算、竣工验收与结算竣工验收竣工验收1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2 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成修改的费用。3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后14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4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5 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29天起承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6)6)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7)7)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竣工结算竣工结算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工程交付发包人。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争议的约定处理。5 质量保修 保修期1 1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1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8小时;小时;(4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应当在上述上述情况发生后情况发生后14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该项调整。五)五)投资控制投资控制2 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前7天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3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利息。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发包人承担违约责承担违约责任。任。4 4、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设计变更1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14天以书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担。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并对,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他们的安全负责。安全防护安全防护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六)安全施工六)安全施工七)违约、索赔、争议 违约违约 1 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2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3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4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2 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况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p经常不断地学习,你就什么都知道。你知道得越多,你就越有力量pStudyConstantly,AndYouWillKnowEverything.TheMoreYouKnow,TheMorePowerfulYouWillBe写在最后谢谢你的到来学习并没有结束,希望大家继续努力Learning Is Not Over.I Hope You Will Continue To Work Hard演讲人:XXXXXX 时 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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