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准则比较与衔接-2-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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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SERVICE/INDUSTRY AUDIT/TAX/ADVISORY/LINE OF BUSINESS 新旧准则比较与衔接(二)新旧准则比较与衔接(二)0第七章第七章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允许外购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1第七章第七章 无形资产(续)无形资产(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2)根据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是否能够确定分别采有不同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2第七章第七章 无形资产(续)无形资产(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3)改革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对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区别对待: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予以费用化;研究达到一定的阶段而进入开发程序后发生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允许资本化。3第七章第七章 无形资产(续)无形资产(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4)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冲回原准则规定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而新准则在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一旦提取就不允许冲回。4第七章第七章 无形资产(续)无形资产(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5)增加了借款费用的处理新准则规定,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其等值现金价格。实际支付的价款与确认的成本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5第七章第七章 无形资产(续)无形资产(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1)首次执行日处于开发阶段的内部开发项目,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费用化的开发支出,不应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日及以后发生的开发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2)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首次执行日应当进行重分类,将归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从原资产账面价值中分离,作为土地使用权的认定成本,按照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处理。6第七章第七章 无形资产(续)无形资产(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3)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应当以首次执行日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在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继续进行摊销;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应以摊余价值为基础,在首次执行日后应当停止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7第七章第七章 无形资产(续)无形资产(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4)首次执行日之前购买的无形资产在超过正常信用条件的期限内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提的摊销额,不再追溯调整。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以尚未支付的款项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减少资产的帐面价值,同时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首次执行日后,企业应当从调整的账面价值作为认定成本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摊销或减值测试,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剩余付款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5)首次执行日之后,企业应当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8第八章第八章 非货币资产交换非货币资产交换 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新准则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一是该交易具有商业性质;二是换入或换出资产至少两者之一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成本。不满足两个条件之一时,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成本。旧准则只允许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9第八章第八章 非货币资产交换(续)非货币资产交换(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2)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规定:发生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企业一般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否则,不论是否支付补价,均不确认损益。10第八章第八章 非货币资产交换(续)非货币资产交换(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追溯调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首次执行日之后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遵循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11第九章第九章 资产减值资产减值 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引入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规定“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采用了资产组的概念,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新准则第二条)。在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确定资产减值。2)新准则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12第九章第九章 资产减值(续)资产减值(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3)新准则引入了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减值处理新准则要求总部资产应当结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商誉也应当结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13第九章第九章 资产减值(续)资产减值(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4)规定了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新准则规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可收回金额时,资产即发生减值。14第九章第九章 资产减值(续)资产减值(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1)首次执行日企业应确认的商誉,应当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应当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确认,并调整留存收益。除该资产外,其他资产按照新准则计提的减值准备与按原准则计提的减值准备存在差异的,均不作追溯调整。2)首次执行日后,企业应当按照新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资产减值测试,确定资产减值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对于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在首次执行日及其之后也均不得转回,除非发生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情况。15第十章第十章 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规范了职工薪酬所涵盖的内容职工薪酬是企业付给职工的所有报酬。新准则规定非货币性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2)统一了各项社会保险支出的列支渠道 对于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新准则规定所有的职工薪酬均应根据职工岗位分别计入成本或费用。16第十章第十章 职工薪酬(续)职工薪酬(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3)单独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 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支出,企业应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17第十章第十章 职工薪酬(续)职工薪酬(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1)在首次执行日,如存在一项辞退计划但尚未满足职工薪酬准则关于辞退福利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等到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再按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费用。2)对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计划或鼓励职工自愿裁减的建议,满足职工薪酬准则辞退福利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支付辞退福利款项,均应当分别职工无选择权和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确认预计负债金额,并减少期初留存收益。18第十章第十章 职工薪酬(续)职工薪酬(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3)首次执行日企业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之差额调整管理费用。19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重新规范债务重组的含义新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旧准则定义为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20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债务重组(续)债务重组(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2)改变了债务重组损益确认方法新准则将原准则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不确认当期损益的做法,改变为确认债务重组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3)债务重组形成的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21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债务重组(续)债务重组(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首次执行日,债务重组因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而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2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或有事项或有事项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首次明确变成亏损合同的待执行合同的会计处理如果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条件的,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2)预计负债的计量要考虑重大的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新准则要求在货币时间影响重大时,通常为3年以上、金额较大的预计负债,将相关未来现金流处折算为现值进行计量。23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或有事项(续)或有事项(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将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调整留存收益。除此以外,对或有事项不予追溯调整。24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收入收入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改变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收入确认时点和计量属性新准则规定,在款项延期收取具有融资性质时,应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2)确认了利息收入金额的计量方法新准则规定,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年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25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收入(续)收入(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1)首次执行日,均不再追溯调整。2)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款项延期收取具有融资性质,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确认的收入和结转的成本不再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日之后的第一个会计期间,应将尚未收取的价款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将尚未收取的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主要业务收入,二者之间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尚未结转的商品成本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剩余收款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谈笑,冲减当期财务费用。26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收入(续)收入(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3)首次执行日,新实现收入应当按照新准则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结转相关成本。27第十七章第十七章 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政府补助全面采用收益法中的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28第十七章第十七章 政府补助(续)政府补助(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首次执行日,对于已经确认的政府补助,均不再追溯调整。29第十八章第十八章 借款费用借款费用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新准则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扩大了,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可以达到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2)扩大了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新准则规定,可以资本化的借款,不再仅仅局限于专门借款,还可以包括为构建、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也允许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30第十八章第十八章 借款费用(续)借款费用(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3)改变了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新准则规定,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允许全部资本化,但是要扣减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金额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同时,归于所占用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需要与所构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支出相挂钩,即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原准则只允许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中,与构建固定资产支出相挂钩部分的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31第十八章第十八章 借款费用(续)借款费用(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1)在借款费用确认与计量上,因新旧准则之间差异对财务报表项目首次执行日的影响金额,均不再追溯调整。2)首次执行日后,新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按照新准则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32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所得税所得税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原制度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应付税款法或以利润表为基础的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2)新准则规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所得税费用。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会计与税收规定不同产生的永久性差异,调整方法与原来相同。33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所得税(续)所得税(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1)对于原采用以利润表为基础的纳税影响会计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应首先调整相关资产、负债的帐面价值,以调整后的帐面价值为基础,比较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对于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冲减资产负债表中原已确认的递延税款贷项及递延税款借项,上述调整结果增加或减少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34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所得税(续)所得税(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2)对于原采用以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应首先调整相关资产、负债的帐面价值,以调整后的帐面价值为基础,比较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对于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上述调整结果增加或减少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3)在首次执行日,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35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所得税(续)所得税(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4)在首次执行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以现行国家有关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适用税率。未来期间适用税率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新的税率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调整,调整金额计入变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36第二十章第二十章 外币折算外币折算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确定记账本位币)确定记账本位币新准则明确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企业通常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并规定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选定记账本位币。原制度规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允许选择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未对记账本位币进行定义,也没有明确选择记账本位币需要考虑的因素。37第二十章第二十章 外币折算外币折算新旧比较:新旧比较:2)改变了外币投入资本交易汇率核算方法)改变了外币投入资本交易汇率核算方法新准则规定,所有外币交易的外币金额在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入账时,均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货币性项目及非货币性项目均如此,外币投入资本也不例外。原制度规定,外币投入资本有合同约定利率的,按合同约定利率折算;没有合同约定利率的,按收到外币资本投资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38第二十章第二十章 外币折算(续)外币折算(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3)明确了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应外币折算差额的结转方法新准则规定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原制度对此没有规定。39第二十章第二十章 外币折算(续)外币折算(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4)规范恶性通货膨胀条件下境外经营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新准则规定企业在并入处于恶性通货澎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时,应首先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然后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澎胀经济时,应当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原制度对此没有规定。40第二十章第二十章 外币折算(续)外币折算(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1)首次执行日后,按照新准则规定需要变更记帐本位币的,应当采用变更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帐本位币。2)首次执行日后,企业新接受的外币投入资本按新准则规定进行处理。在此前已接受的外币投入资本已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折算的,仍按照折算后的记帐本位币金额反映,不再进行追溯调整。41第二十章第二十章 外币折算(续)外币折算(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3)原采用分帐制核算的金融企业,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准则规定的原则对本年度及以后年度外币交易进行处理,已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处理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日的期初留存收益。42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 企业合并企业合并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原准则未涉及统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区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别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判断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要运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按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即按账面价值核算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3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 企业合并(续)企业合并(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原准则未涉及统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区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别规定会计处理方法(续)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合并,属于非关联企业之间所进行的合并,对此要求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按公允价值进行核算,相关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44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 企业合并(续)企业合并(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2)改变了商誉处理的方法新准则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作为商誉确认,并且在持有期间不再摊销,于每一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原准则将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净资产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要求在一定期间内分期摊销计入损益。3)规范了合并方或购买方的处理新准则仅规范了企业合并中的合并方或购买方的会计处理,未涉及被合并方或购买方的会计处理。原规定同时规范了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的会计处理。45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 企业合并(续)企业合并(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1)在首次执行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已确认的除商誉以外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不作调整,但原已确认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商誉,应当全额冲销,并调整首次执行日的留存收益。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发生的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相关介绍处理。46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 企业合并(续)企业合并(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已确认的除商誉以外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不作调整,但对于原合并中确认的商誉,其账面价值应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首次执行日的成本,未来期间应当根据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不再分期摊销。在首次执行日,企业还应当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并相应调整留存收益。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购买方对于持有的对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相关介绍处理。47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 企业合并(续)企业合并(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3)首次执行日之后发生的企业合并,应按企业合并准则处理。48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二章 租赁租赁新旧比较:新旧比较:1)承租人融资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引入了公允价值新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原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49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二章 租赁(续)租赁(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2)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和确认未实现融资收入时,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新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原准则规定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都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50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二章 租赁(续)租赁(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3)完善了租赁内含利率的定义新准则规定,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原准则规定,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51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二章 租赁(续)租赁(续)新旧比较:新旧比较:4)完善了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原准则规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予递延。52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二章 租赁(续)租赁(续)新旧衔接:新旧衔接:1)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租赁相关科目重新分类、确认、计量。承租人在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以及出租人在分配未实现融资收入时,应当自首次执行日起一律按实际利率法,在随后会计期间采用摊余成本计量。2)首次执行日,应当按照租赁准则进行处理。53供娄浪颓蓝辣袄驹靴锯澜互慌仲写绎衰斡染圾明将呆则孰盆瘸砒腥悉漠堑脊髓灰质炎(讲课2019)脊髓灰质炎(讲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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