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通识备忘与问答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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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食品安全法新版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通识、备忘与问答法律法规通识、备忘与问答Rev.032016/3/2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过期的问题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过期的问题2016/3/24案例:QS350514011530的许可证企业名称为安溪县祥华乡论韵牛园春生态茶厂,发证日期为2011年6月3日,有效期限至2014年6月2日,该证因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于2014年9月24日注销。陈先生通过天猫网络购物平台购买“鼎呱呱茗茶”21盒标明生产日期为2014年11月3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购买的铁观音茶叶为被告公司所销售,货款总值为417.9元,并且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未换证的,视为无证。区法院判决被告茶叶公司赔偿原告货款损失417.9元,并支付原告赔偿金4179元,合计4596.9元。经验教训:生产许可证到期未生产属无证生产。若企业有未完成包装销售的产品,则生产日期应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日期范围内。2015新版食品安全法1 新修订的食食品品安安全全法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食品品生生产产许许可可管管理理办办法法也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同步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要求。变化变化为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本着“放管结合、方便企业、从严监管”的原则,针对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与食品安全法不相符合、与现有监管体制不相适应的地方作了调整,概括起来主要是“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五取消五取消一是取消部分前置审批材料核查。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需要提交的前置审批材料繁多,一些材料与许可事项并没有直接关系,这是近年来食品生产者反映比强烈的问题,为此新办法对生产许可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重新作了梳理,凡是与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律取消前置审批材料核查。二是取消许可检验机构指定。之前的生产许可规定是,申请人的产品检验需要到指定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为了方便企业、提高审批效率,新的办法规定申请人可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检验。三是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为贯彻落党中央、国务院便民惠民政策,和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新办法取消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受企业生产许可(换证)申请、实施生产许可审查、产品检验审查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四四是是取取消消委委托托加加工工备备案案。委托加工属于市场行为,行政部门不应干涉,新的办法取消食品生产者向监管部门进行委托加工备案的规定。食食品品生生产产委委托托双双方方只只需需要要根根据据法法律律法法规规和和食食品品安安全全国国家家标标准准真真实实标标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即可。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即可。五是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新的食品安全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为了与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相一致,新的办法取消了食品生产者年检和年度报告的规定,不再要求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年检和生产许可年度自查报告。四调整四调整一一是是调调整整食食品品生生产产许许可可主主体体。实实行行一一企企一一证证,对每一家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发放一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多类别食品的,在生产许可证副本中予以注明。二二是是调调整整许许可可证证书书有有效效期期限限。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的3年年有有效效期期限限延长至延长至5年。年。三三是是调调整整现现场场核核查查内内容容。获证企业在许可食品类别范围内增加生产新的食品品种明细,不再进行许可现场核查;。四四是是调调整整审审批批权权限限。除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以下放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办法和目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四加强四加强一是加强许可档案管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完善食品生产许可档案,详细记录食品生产者许可信息及生产的食品品种、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等内容。二是加强证后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并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三是加强审查员队伍管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人员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注册、统一发证、统一管理。严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工作纪律,加强审查人员考核管理,建立申请人评议制度,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生产许可信息化系统,鼓励各地探索实行网络申请、受理、审批、发证,推行电子证书,提高食品生产许可的信息化、透明化、规范化水平。问题:办法实施后原有的规章制度是否还继续执行?问题:办法实施后原有的规章制度是否还继续执行?答:办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证书的发放、变更、延续、补办、注销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等,全面组织贯彻执行新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国国家家食食品品药药品品监监管管总总局局正正在在抓抓紧紧制制修修订订食食品品、食食品品添添加加剂剂、保保健健食食品品的的审审查查通通则则和和细细则则等等许许可可的的技技术术文文件件,即即将将陆陆续续公公布布,在在公公布布前前原原有有食食品品、食食品品添添加加剂剂、保保健健食食品品生生产产许许可可审审查查通通则则、细则等还继续有效,但是其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办法规定为准。问题问题9:办法实施后,企业原有的许可证书是否继续有效?:办法实施后,企业原有的许可证书是否继续有效?答:为了保证许可工作的平稳过渡,新办法规定,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在新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的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持有旧版证书的食品生产者可以提前提前申请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问题问题10:办法实施后,旧版证书如何换发新版证书:办法实施后,旧版证书如何换发新版证书?答:持有旧版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需要变更或者延续许可,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一律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换发新证后,持有的原许可证予以注销。新证书副本上应当一一标注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问题问题11:办法实施后,:办法实施后,“QS”标志还是否保留?标志还是否保留?答:办法实施后,食品“QS”标志将取消。之前食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因此取消食品“QS”标志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为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二是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完全可以满足识别、查询的要求。三是取消“QS”标志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问题问题12:新办法实施后,企业库存的大量包装如何处理?:新办法实施后,企业库存的大量包装如何处理?答:办法实施后,新获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为了能既尽快全面实施新的生产许可制度,又尽量避免生产者包装材料和食品标签浪费,我们给予了生产者最长不超过三年过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我们鼓励并支持食品生产者尽快淘汰老包装启用新包装。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10月1日以后,带有“QS”标志的食品不会从市场上立刻消失,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场,这期间市场上带有“QS”标志老包装的食品和标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会同时存在。(二)使用原包装、标签、标志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关于食品检验报告的核查关于食品检验报告的核查现场核查时,除首次申请许可或申请增加食品类别需提供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外,不再要求食品生产者提供检验报告。试制食品检验可由生产者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食品加工备案2Q3:如果:如果QS无生产资质,生产如何?无生产资质,生产如何?违法1:食食品品生生产产加加工工企企业业质质量量安安全全监监督督管管理理实实施施细细则则(试试行行)第七十九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没收收违违法法生生产产销销售售的的产产品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超出许可范围擅自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违法2:无证生产。按照食食品品安安全全法法第第八八十十四四条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没收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风险1:消费者举报;消费者查找对应产品与QS不符;风险2:质监局查到;产品标识3直接向消费者提供与预包装与直接向消费者提供与预包装与“非直接非直接”的判别的判别4.1.1 一般要求直直接接向向消消费费者者提提供供的的预预包包装装食食品品标标签签标标示示应应包包括括食食品品名名称称、配配料料表表、净净含含量量和和规规格格、生生产产者者和和经经销销者者的的名名称称、地地址址和和联联系系方方式式、生生产产日日期期和和保保质质期期、贮贮存存条条件件、食食品品生生产产许许可可证证编编号号、产产品品标标准准代代号号及及其其它它需需要标示的内容;要标示的内容;4.2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应按照4.1项上的相应要求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注:“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是指作为原辅料需进一步加工的产品,不能给最终消费者直接食用的一类食品。因此外盒里面的小包装,并非“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定义范畴,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判别标准:“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是指作为原辅料需进一步加工的产品,不能给最终消费者直接食用的一类食品。因此只要是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不管是内还是外包装都必须在标签上标示清楚。当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时,直接向消当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时,直接向消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上如何标示。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上如何标示。销售单元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时,直接向消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标签标示要求该销售单元内的独立包装要求该销售单元内的独立包装食品应分别标示强制标示内容食品应分别标示强制标示内容。外包装(或大包装)的标签标示分为两种情况:若该销售单元内的多件食品为不同品种,应在外包装(或大包装)标示每个品种食品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可将共有信息统一标示。若外包装(或大包装)易于开启识别(即开启时外包装不受损坏)或透过外包装(或大包装)能清晰识别内包装(或容器)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或大包装)重复标示相应内容。喜讯:只要你的销售单元的外包装满足到预包装的要求只要你的销售单元的外包装满足到预包装的要求,那么里那么里面的独立小包装就可以不重复标识面的独立小包装就可以不重复标识.关于最小销售单元与最小包装单元的解疑关于最小销售单元与最小包装单元的解疑无论大小包装,要确认是否是销售单元,只要是销售单元,就要标注规格、生产日期。规避方法:1.工商食品支队的方法:小包装上标注“不作为销售单元”,你不写就没事。大包装标注即可,作为销售单元。2.大包装封好,里面小包装不能被单独拆出,或者简单包装,不被认为是独立销售单元。我觉得关于是否作为单独销售,应该是由厂家来确定的。如果没有条码以及生产日期等。也应该视同非独立销售单元。核心问题,你以何种包装来售卖给消费者。也就是文件中称的“最小销售单元”,注意,是最小销售单元,不是最小包装单元。1.以大包装为销售单位,大包装标明了法定事项,而小包装未标明,则不应查处销售者。此时的标签是一个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信息载体,上面的信息是能够帮助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悉并选择食品的。不独立销售小包装食品,则不会在消费前后对消费者的权益产生影响。by:浅谈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强制性标注信息内容缺失的查处.docx销售单元包含若干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独立包装食品销售单元包含若干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独立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何标示时,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何标示本标准规定的“生产日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标示:一是生产日期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二是生产日期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三是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关于净含量标示关于净含量标示关于净含量标示净含量标示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标示位置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所有字符高度(以字母L、k、g等计)应符合本标准4.1.5.4的要求。“净含量”与其后的数字之间可以用空格或冒号等形式区隔。赠送装或促销装预包装食品净含量的标示赠送装(或促销装)的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标示,可以分别标示销售部分的净含量和赠送部分的净含量,也可以标示销售部分和赠送部分的总净含量并同时用适当的方式标示赠送部分的净含量。如“净含量500克、赠送50克”,“净含量500+50克”;“净含量550克(含赠送50克)”等。产地产地关于标准中的产地“产地”指食品的实际生产地址,是特定情况下对生产者地址的补充。如果生产者的地址就是产品的实际产地,或者生产者与承担法律责任者在同一地市级地域,则不强制要求标示“产地”项。以下情况应同时标示“产地”项:一是由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仅标示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时,应同时用“产地”项标示实际生产该产品的分公司或生产基地所在地域;二是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仅标示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时,应用“产地”项标示受委托企业所在地域。质量等级质量等级关于质量(品质)等级的标示如果食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应按标准要求标示质量(品质)等级。产品分类、产品类别等不属于质量等级。标示日期标示日期五十九、标示日期时使用“见包装”字样,是否需要指明包装的具体位置?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包装体积较大,应指明日期在包装物上的具体部位;二是小包装食品,可采用“生产日期见包装”、“生产日期见喷码”等形式。以上要求是为了方便消费者找到日期信息。产品标准代号产品标准代号六十、关于产品标准代号的标示应当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可以不标示年代号。产品标准可以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委托生产的产品标识委托生产的产品标识委托生产的食品标识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标签上除法定的内容外,还应如实标明委委托托双双方方的的名名称称、委委托托关关系系、地地址址、联联系系方方式式和和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事项。“委托关系”标注示例如下:委托方: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编号;受委托方: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编号。地理标志产品的分装地理标志产品的分装地理标志(原产地域)的茶叶产品不允许分装。地理标志(原产地域)的茶叶产品不允许分装。见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的补充说明(五)相关说明茶叶产品允许分装,但地理标志(原产地域)的茶叶产品不允许分装。紧压茶产品不允许分装,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案例:地理标志产品 杭白菊在福建地区办理该产品(分装)的生产许可的咨询与答复您好,本企业想申请代用茶(分装)的生产许可,原料是从浙江买的杭白菊,它属于当当地地地地理理标标志志保保护护产产品品,标准是GB/T 18862-2008 地理标志产品 杭白菊,请问下在我们福建地区办理该产品(分装)的生产许可,本企业能用标准是GB/T 18862-2008 地理标志产品 杭白菊申请办理吗?谢谢 提问时间:2012-12-11 提问人:陈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质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一、杭白菊属于地理标志产品,其产地有特定的地域限制。GB/T 18862-2008 地理标志产品 杭白菊做为该产品的标准,适用的生产企业也有特定的地域范围,即只能在杭白菊产地保护范围内生产的杭白菊产品才适用该标准。二、本省企业使用GB/T 18862-2008 地理标志产品 杭白菊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原原料料供供应应商商需需获获得得相相应应的的生生产产许许可可证证;二是该企业已经获准使用杭白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三是原料为该企业所生产。某个企业要获得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的权限,必须向该地理标志产品所在地的质监部门申请使用地理标志,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地理标志。分装企业不可能获得这个批准的普洱普洱国家标准GBT 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已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普洱茶的加工原料须取自云南境内适制普洱茶的大叶种茶,并需要在办法规定地域范围内加工而成,才能冠名“普洱茶”因此采购属云南大叶种及规划范围内的企业生产的茶及可叫“普洱茶”地理标志的使用说明地理标志的使用说明案例案例1此“黄山毛峰”非彼“黄山毛峰”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茶叶包装上的名称是“黄山毛峰”,而黄山毛峰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商家钻了“茶叶通称”的空子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在茶叶包装上使用“黄山毛峰”作为名称,客观上构成了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名称的行为。但是黄山毛峰也是一类茶叶的通称,该公司包装上标注的执行标准是gb/t14456.2-2008(该标准是绿茶执行标准,并不是黄山毛峰的执行标准),包装上也没有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和真正的地理标志产品有明显区别。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四的规定:“违反本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虽然有禁止条款,但执法人员在这三部法律中没有找到对应的处罚条款,只对商家进行行政约谈。处罚依据处罚依据问题四:某企业未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使用权,但在产品上冒用“地理标志”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并处罚。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笔者认为,办法虽指向了有关法律,但并没有具体说明相对应的法条。地理标志是反映产品质量的一种专属标志,从性质上应属于“质量标志”,适宜用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五十三条,按照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处理为妥。处罚依据处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规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8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一条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对地理标志的侵权主要表现为生产者与销售者伪造产品产地,以及经营者采用伪造产地,对产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生产者与销售者伪造产品产地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其中,销售者销售伪造他人产地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伪造他人产地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延伸延伸分装是生产行为,生产就必须有产品标准,地理保护产品标准只能在本省使用(除非你是农夫山泉),因此异地分装是不可行的。你可通过以经销商名义、委托加工等方式,一样可以达到相同的效果。食品经营许可证4 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原来许可证最大的不同,在于将以前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流通许可统一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此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变为5年,内容也增加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二维码等,将“食品流通”修改为“食品销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两证合一,且有效期增至5年,既是食品经营监管制度风险防控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极大地方便了经营者,节约了办证成本。原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在现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直至许可证到期,换发新证。至2018年9月30日,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将全面退出历史舞台。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废止废止2016.2.1食品经营许可证取代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取代食品流通许可证2015/10/1起执行起执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新申请发新证、老证继续有效”的原则。已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食品经营者在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主动申请更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换。什么是食品卫生许可证?什么是食品卫生许可证?废止废止2009.6.1 食品经营者在此之前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但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也须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本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食品卫生许可证已经一分为三,生产环节将由质监部门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QS),流通环节将由工商部门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进入了流通领域的话,还得去办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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