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施工成本控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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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房地房地产企企业施工成本控制施工成本控制控制两大原则控制两大原则一、按“实”原则实事求是,实际发生,客观存在,按实计量二、“依据”原则责任依据,计量依据,计价依据,分担依据施工阶段重点控制内容施工阶段重点控制内容一、价款调整二、工程变更三、工程签证四、工程索赔五、技术核定单六、工程认价单七、措施费八、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一、价款调整一、价款调整一、概念:由工程变更或其它因素变化引起的工程价款增加或减少。二、引起的价款调整的原因及分类:1、工程量清单的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2、施工期人工单价或物价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3、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三、价款调整的原则1、工程量清单的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1.1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1.2因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项目的增加或非承包人的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原则:1.2.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1.2.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执行。1.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后执行。一、价款调整一、价款调整1.3工程量增减引起的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原则:1.3.1当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1.3.2当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时,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由发包人对增减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后调整。2、施工期人工单价或物价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2.1施工期人工单价价款调整的原则:依据豫建设标【2011】5号和豫建设标【2011】45号文以及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按季度发布的人工费指导价。2.1.1发承包双方依据人工费指导价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约定人工费风险幅度。河南省规定人工费风险幅度为正负百分之十,施工期内人工费指导价及签订施工合同时的价格之差,超过人工费风险幅度,可对人工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2.1.2在施工合同中对人工费调整方法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若没有签订补充协议,按豫建设标【2011】45号文执行。一、价款调整一、价款调整2.2施工期材料或物价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2.1.1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执行。2.2.2合同中无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按河南省或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2.2.3一般情况下,材料价格增减5%以内的由承包人承担,5%以外的由发包人承担。3、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3.1合同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风险各自承担。3.2合同无约定的,发、承包双方各自的损失各自负责,工程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损失。一、工程价款调整的控制一、工程价款调整的控制四、价款调整的控制1、做好施工图设计及清单编制工作,避免在施工过程中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大,同时,应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2、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约定人工费风险幅度。3、施工期材料或物价变化,尽量约定只进行主材调差。4、在施工阶段一定要做好施工记录,每一月、季完成工程情况,以利于人工费和材料调差。5、对于需要调整或变更的工程量单价,一定要严格依据定额进行审核。6、对于增加工程造价的工程量要按“实”计量,后附发包方、施工方和监理单位三方签字记录。7、对于价款调整,一定要“依据”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施工规范、08定额、河南省和地市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等按“实”调整。价款调整案例价款调整案例某工程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工程材料价格的确定:依据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基准价格信息发布的季度材料价格按施工进度节点进行调整。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工程材料只有主要材料调价差。人工费调整双方没有在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解析:工程材料调价依据合同约定执行,工程材料调整范围依据补充协议的规定。人工费调整双方没有在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按豫建设标【2011】45号文执行。下图为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按季度发布的人工费指导价从2010年1-3月到2012年7-9月建筑安装工程走势图:日 期人工费(元)2010年年1-3月份月份492010年年4-6月份月份492010年年7-9月份月份522010年年10-12月份月份522011年年1-3月份月份532011年年4-6月份月份552011年年7-9月份月份592011年年10-12月份月份622012年年1-3月份月份642012年年4-6月份月份662012年年7-9月份月份66二、工程变更二、工程变更一、概念:工程变更是指在合同实施工程中,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需要对工程的范围、技术要求等进行修改。二、分类: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的变更、工程项目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也可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三、范围: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或尺寸的改变。4、删减任何合同规定的内容。5、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四、引起工程变更的原因:主观因素包括主体行为因素和个体行为因素,客观因素包括政策法规因素、环境因素、市场因素、质量因素、合同因素、成本因素。最主要的原因80%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二、工程变更二、工程变更五、工程变更的处理要求1、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应尽快变更。否则无论是停止等待变更指令或是继续施工,无疑都会增加损失。如文化产业大厦2号楼变更。2、工程变更后,应尽快落实变更。否则不能全面落实变更只会扩大损失。3、工程变更对质量、工期、安全和造价的影响应作进一步分析。六、工程变更的程序: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2、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二、工程变更二、工程变更七、变更价款的确定程序设计变更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变更价款批复价款不变更变更价款生效超过14天超过14天14天7天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程序二、工程变更二、工程变更八、变更价款的确认方法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5、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发、包双方可由工程造价部门调解,如果发、包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按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二、工程变更二、工程变更九、工程变更的控制1、现场管理人员在工程变更发生后,及时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发生的变更内容进行三方计量,作现场签证处理。2、及时处理变更,合理计算变更价款,防止变更处理不及时导致施工单位拖延进度或暂停施工。3、灵活运用补偿方式,如果是工期紧的项目,可以少增加工期补偿,多增加费用补偿。反之亦然,目的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4、变更实施后则应注意拆除的材料的残值,设备的回收和作价处理费。变更中某项目若取消或调减,则要扣减相应费用。5、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要在分项工程施工前,防止拆除造成不必要的浪费。6、工程变更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要和预算人员对接,防止变更价款重复计算。7、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变更价款,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管理人员要按实际发生的量认真审核,预算人员要按定额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变更价款。8、明确工程变更的责任、费用承担方式和承担额度。三、现场签证三、现场签证一、概念:现场签证指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的现场代表(或其委托人)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施工合同内容外的额外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作出书面签字确认的凭证。二、特点:临时发生、内容零碎、没有规律性。现场签证是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重点,也是难点。三、分类:现场费用签证和现场工期签证1、现场费用签证1.1、零星用工1.2、零星工程1.3、临时增补项目1.4、合同遗漏项目1.5、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损失1.6、议价材料价格认定1.7、其他需要签证的费用三、现场签证三、现场签证2、现场工期签证2.1、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变更签证2.2、一周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的签证2.3、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签证四、现场签证处理方法1、熟悉合同文本和补充协议,特别要注意有关造价控制的有关条款。2、及时处理。施工中很多工序会被隐蔽,现场签证应做到一次一签,一事一签。3、签证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4、签证代表要有资格,要有单位授权。五、现场签证的要求1、签证工程计量,必须及时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有关计量人员签字认可,做到当日计量、当日记录、当日签字。2、现场签证单后附三方签字必须有量化计算详细清单。3、无三方计量的签证为无效签证。4、施工单位报送的无定额子目可套单价的现场签证,必须后附综合单价分析表。三、现场签证三、现场签证六、现场签证的原则1、严格现场费用签证。凡涉及费用的停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三方代表认真核实后签署。2、能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3、应在施工组织方案审批的,不能做签证处理。七、现场签证的注意事项1、现场签证内容要明确,项目要齐全。并注明原因、时间、地点、工程部位,并附计算简图,标注原始尺寸,原始数据。2、凡及预算定额中规定相重复的签证项目,不在签证。3、注意签证时限要求。签证时限按合同要求,一般要求签证时间为14天。4、签证要按合同约定的签证手续和流程。5、现场签证单要有编号,且编号唯一。6、现场签证费用现场代表和预算人员及时沟通,由预算人员合理定价。三、现场签证三、现场签证八、常见的现场签证项目1、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基础开挖时发现有地下管道、文物等。2、停水、停电、停工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3、地质资料不详和及实际情况不符合。4、零星维修项目。四、工程索赔四、工程索赔一、概念:工程索赔是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承包人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非惩罚,建设工程中的索赔是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同样,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二、引起索赔的原因:1、当事人违约1.1、发包人违约: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1.2、工程师违约:未能按图纸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各项指令等。1.3、承包人违约: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完成施工或由于不当行为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害。2、不可抗力事件1.1、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如地下水、地质断层等。1.2、社会事件: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3、合同缺陷:合同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和错误。4、合同变更: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取消某项工作、合同的其他变更。5、工程师指令: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6、其他第三方的原因:及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行为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四、工程索赔四、工程索赔三、工程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1.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指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在合同中有文字规定的合同条款,称为“明示条款”。1.2、合同中黙示的索赔:指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可根据合同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承包人有索赔权,称为“黙示条款”或“隐含条款”。2、按索赔的目的分类2.1、工期索赔:因非承包人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承包人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2.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师要求经济补偿。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3.1、工程延误索赔:3.2、工程变更索赔:四、工程索赔四、工程索赔3.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3.4、工程加速索赔3.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3.6、其他索赔:如汇率变化、物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四、索赔成立的三个要件是:1、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2、有效的索赔证据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五、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四、工程索赔四、工程索赔六、工程索赔的程序(一)合同通用条款第36条规定: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及(3)、(4)规定相同。(二)合同通用条款第36条规定: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四、工程索赔四、工程索赔七、索赔的依据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签约,经认可的过程实施计划、各种图纸、技术规范等。2、双方的往来信函和各种会议纪要。3、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记录。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造价部门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证。八、索赔的费用组成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4、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总部管理费5、利润四、工程索赔四、工程索赔6、措施项目费7、其他费用:分包费用和利息九、工程索赔的控制1、业主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适当压缩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时间,并适当增加承包人提出索赔的程序。2、业主应在合同中增加一些有针对性的免责条款。3、业主应仔细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审查索赔证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证据之间是否存在互相矛盾,只有承包人合理证明是由于业主原因导致损失才能给予索赔。4、业主应及时处理索赔,尽量避免及承包人进行总索赔。5、对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业主应行使自己权利,及时主动的向承包人索赔,以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6、加强与承包人的沟通与协调,尽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四、工程索赔四、工程索赔十、发包方向承包方索赔1、拖延工期索赔2、工程质量缺陷索赔3、经济担保的索赔4、其他原因的索赔十一、发包方的反索赔1、防止承包方提出索赔的对策1.1、签订全面、细致、准确的施工合同。1.2、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防止违约。1.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1.4、按时支付工程款。1.5、尽量不要承包方赶工期。1.6、施工中发生干扰事件,做好现场证据收集,做好索赔和反索赔的两手准备。四、工程索赔四、工程索赔2、反驳承包方索赔的对策2.1、索赔要求或报告的时限性。2.2、索赔事件的真实性。2.3、干扰事件原因、责任分析。2.4、索赔理由分析。2.5、索赔证据分析。2.6、索赔值审核2.6.1、对工期索赔值的审核:干扰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是否有重复计算,共同或交叉延期。2.6.2、对费用索赔值的审核:审查取费项目的合理性,计算方法、费用分摊方法的合理性、取费费率是否正确、计算是否正确、有无重复取费等。十二、索赔报告的内容1、总论部分: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四、工程索赔四、工程索赔2、依据部分:索赔事件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工程;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所附的证据资料。3、计算部分: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索赔款的要求总额;各项索赔款的计算;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4、证据部分: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十三、案例五、技术核定单五、技术核定单一、概念:技术核定单是记录施工图设计责任之外,对完成施工承包义务,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等技术事宜,提出的具体方案、方法、工艺、措施等,经发包方和有关单位共同核定的凭证之一。二、技术核定单的形式:技术核定联系单;施工技术核定单;工程技术核定单。三、审核技术核定单的原则1、最好在合同中约定,技术核定单不作为结算的依据。2、施工现场发包方代表对于承包方需要技术核定的工作联系单要及时和技术部门及设计单位联系解决。3、审核技术核定单是否和技术核定的工作联系单答复的内容相一致。4、对技术核定单所涉及费用方面的内容一定要划清责任范围。5、对技术核定单中由承包方承担的费用,一定要在技术核定单签署意见中注明费用应由承包方承担。6、对技术核定单中由发包方承担的费用,现场代表要及时做好施工记录,并及时告知预算人员。五、技术核定单五、技术核定单四、常见由承包方承担费用的技术核定单1、承包方由于材料替代而出的技术核定单。如:钢筋大小、型号、数量的代用。2、承包方由于施工方便而出的技术核定单。如:构造柱旁边小于20厘米的砖垛用混凝土浇筑等。3、承包方由于施工过错而出的技术核定单。如: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而采取的补救措施。4、其他由承包方承担费用的情况。三、现场签证工程名称工程名称:河南文化产业大厦河南文化产业大厦 编号:编号:计量名称计量名称时间时间计量内容及计量依据:计量内容及计量依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签字:签字:日期:日期: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签字:日期:日期: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签字:日期:日期:现场签证计量单现场签证计量单六、工程认价单六、工程认价单一、概念:工程认价单指合同内承发包双方约定某些不能当时确定价格的材料、新增项目清单或工程包干价由发包方确认的凭证。二、分类:材料认价单、项目清单认价单和工程包干认价单。三、材料认价单: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约定某些不能当时确定价格的部分材料采购之前由承包方提出材料价格认价单,然后经发包方确认承包方提出的购买价格是否合理或在此基础上按发包方了解的市场价格进行确认一个价格,在此之后价格发、承包双方均可以接受则认价完成。发包方认质认价。1、办理材料认价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工程未计价材料设备、按合同规定允许调差的材料设备、其它特殊材料设备;承包方已经办理完成认质单程序。2、办理认价单程序:根据批准的现场认质单,造价人员在三至五天内做好市场询价工作,对该现场认质单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材质要求按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或工程批量折扣价进行认价工作,交相关人员签字确认。3、办理材料认价单的时效性:材料认价单必须在承包方采购实施前签字确认。六、工程认价单六、工程认价单4、办理材料认价单的规定:相关专业工程师、工程管理部、造价合约部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和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共同认可,并按制度要求报批,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5、对认价材料设备现场专业工程师负有抽检责任,如发现承包商施工使用材料设备及实际认价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材质要求、价格等不符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处理,要求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商进行限期更换,并对相关情况作书面记载直至作出相应处罚。6、如遇重大的材料认价,必须事先经公司相关领导认可后方可实施。四、项目清单认价单:新增变更项目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后执行。1、7、各类现场认价的签字人必须附有有效的授权书。若不能达成一致、各类现场认价的签字人必须附有有效的授权书。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重新进行商洽确定意见,则重新进行商洽确定六、工程认价单六、工程认价单七、措施项目费七、措施项目费一、概念:措施项目费指实施措施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措施项目是指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二、措施项目费分类: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技术措施项目费三、组织措施项目费:包括四项措施项目费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1.1、依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豫建设标(2006)82号文的规定,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考评费和奖励费。1.2、按照豫建设标(2006)82号文的规定:基本费应足额计取、考评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进行核算;奖励费根据施工现场获奖级别计算,省级为全额,市级为70%,县(区)级为50%。1.3、2012年7月31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豫建设标【2012】31号文,决定对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进行调整。1.4、对原附表1的工程分类、费率基数、费用比例做适当调整。1.5、对原附表2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内容作了补充其中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支出。原附表2的垃圾清运含在场容场貌中。七、措施项目费七、措施项目费1.6、对原附表3的工程分类、费率基数、费用作适当调整。1.7、调整后的费用标准适用于清单计价、定额计价工程。1.8、调整单独测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单项工程建安造价规模:单项工程建安造价在1亿以上,市政工程2亿以上的工程,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各市定额站(造价办)负责单独测算,并报省站备案。1.9、群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一个承包方在同一施工场地,同时承包两个(含两个)单项工程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费用最大的工程计算,其他单项工程按规定的费率乘以下相应调整系数:1.9.1、两个单项工程的另一个按规定费率的95%计算;1.9.2、三个单项工程的另二个按规定费率的90%计算;1.9.3、四个及以上工程的另外几个按规定费率的85%计算;1.10、构筑物、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工程、独立桩基础工程,参照装饰工程的标准执行。七、措施项目费七、措施项目费1.11、基本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招投标时应足额计取。但对于超过单项工程建安造价在1亿以上,市政工程2亿以上的工程必须单独测算。1.12、现场考评费是指企业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实施需要测算核定超出基本费部分的费用。1.13、郑建【2007】102号文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文明施工现场考评费测算核定规定(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1.13.1、现场考评费实行单项工程测算制度。承包单位应做到事前计划、单独核算;发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现场认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过程监督;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测算核定、签发费率。1.13.2、承包单位应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单独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方案应包括相关的施工简图。在开工前报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拟投入明细。1.13.3、承包单位持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拟投入明细,在工程开工后15日内到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拟投入明细超出基本费的,领取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文明施工现场考评费测算申请表。七、措施项目费七、措施项目费1.13.4、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认证,及时审核已完成的工程量和所发生的费用,并签认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投入计量认证单。1.13.5、承包单位在申报安全阶段性评价时应附计量认证单,否则安全管理机构将不予评价。1.13.6、承包单位在申请安全阶段性评价的同时,应向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申请,由其对现场已完成的安全文明措施项目进行阶段复核,其中建筑工程应包括基础阶段和主体阶段。1.13.7、承包单位需对其提供的测算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措施现场考评费。1.13.8、按规定测算核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考评费的项目,应在工程竣工备案时提交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文明施工现场考评费核定费率函和建设工程安全生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使用情况证明。1.14、奖励费根据获奖级别按豫建设标【2006】82号文第十四条规定计算。七、措施项目费七、措施项目费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控制2.1、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一定要严格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方案。过于超标准的项目要审减。2.2、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投入的计量工作。2.3、对按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实施项目,一定要三方按“实”计量,并进行三方签字记录,后附计算简图、计算依据。2.4、对计量的项目,要求承包单位报送费用表,且附费用计算依据。发包单位的成本控制部门要对费用表进行审核。2.5、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控承包单位若更改增加造价安全文明施工方案。2.6、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全过程动态监控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过程。2.7、发包单位的成本控制部门要及时和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联系沟通,掌握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变化情况。附件附件1河南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河南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序号 工程分类 费率基数 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 考评费 奖励费 合计1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341.6611.723.562.4817.762装饰工程定额综合工日341.665.861.781.248.883安装工程定额综合工日341.6611.723.562.4817.764市政工程定额综合工日341.6615.604.733.3123.645园林绿化定额综合工日341.667.802.371.6511.826仿古工程定额综合工日341.665.861.781.248.88附件附件2安全文明设施、费用投入表安全文明设施、费用投入表序号设施项目内容计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1现场围挡2五板一图文3场区道路、场容场貌明4材料堆放、操作加工棚施5办公、生活房屋工6其他相关费用1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安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演练支出全3安全隐患评估、监控检查咨询生4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产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6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7其他相关的支出合计七、措施项目费七、措施项目费3、材料二次搬运费:由于施工现场场地狭小,施工中需要对工程材料和周转材料进行二次搬运所产生的费用。材料二次搬运费率表序号现场面积/首层面积费率(元/工日)14.502大于3.51.023大于2.51.364大于1.52.0451.53.40说明:材料二次搬运费按“实”结算,尽管施工现场场地狭小,若发包单位提供的场地能满足施工要求,则合同约定按实结算,也可不计取材料二次搬运费。若承包商发生材料二次搬运费,也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经发包单位认可进入结算。七、措施项目费七、措施项目费4、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由于照明等增加的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率表序号合同工期/定额工期费率(元/工日)11t0.90.682t0.81.36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在冬雨季施工期间,采取防寒保温或防雨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率表序号合同工期/定额工期费率(元/工日)11t0.90.682t0.81.29说明:夜间施工增加费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合同约定按实结算,若发生费用,则需要发包方、监理单位、承包方三方签证认可。七、措施项目费七、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四、技术措施项目费(一)建筑工程技术措施项目费1、施工排水、降水费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费3、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构件模板使用费4、脚手架使用费5、垂直运输费6、现浇混凝土泵送费说明:建筑工程技术措施项目费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2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应子目计取。(二)装饰装修工程措施项目费1、垂直运输费2、成品保护费3、脚手架使用费4、如发生施工排水、降水费和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费,执行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中相应的子目。七、措施项目费七、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说明: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措施项目费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8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应子目计取。(三)、安装工程技术措施项目费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费2、脚手架搭拆费3、组装平台费4、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费5、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费6、焦炉烘炉、热态工程7、格架式抱杆8、机械设备安装措施费9、其他费用说明:安装工程技术措施项目费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5安装工程施工措施项目相应子目计取。八、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一、汇报结束谢谢大家!请各位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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