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素引导性控制要素课件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241377586 上传时间:2024-06-21 格式:PPT 页数:32 大小:81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素引导性控制要素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素引导性控制要素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素引导性控制要素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四章 引导性控制要素 1995年,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中包含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指标,其中指导性指标包括对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的要求及其他环境要求。现在,城市设计引导已经成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城市设计引导内容为:先确定规划区域的空间结构骨架、各地块的用地功能风貌、道路绿化系统,再从城市设计的角度来考虑不同空间序列的关系形成城市设计总体概念与结构,以城市设计概念图加以表达,同时将空间形态、建筑风貌的要求以指标的形式确定下来,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单体设计。对建筑单体环境的控制引导包括建筑体量、风格形式、建筑色彩等内容,此外还包括绿化布置要求及对广告标牌、夜景照明及建筑小品的规定和建议。第一节 城市设计引导与控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主要是对城市局部地区的空间环境作进一步控制与整合,同时还可以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地块划分较为机械、小地块之间互联不够的状况,运用整体城市设计的手法,解决控制性详细规划系统内部无法克服与协调的弊端。宏观城市设计控制内容:城市历史环境特色的研究、自然环境的保护与利用、结构骨架构思、绿化及步行系统设计、景观视廊组织、街道空间的连续性、城市节点系统的构思等。微观城市设计控制内容:空间组织、景观组织、建筑群体形态、环境设计、轮廓线组织、重要节点等。对建筑单体环境的控制引导包括建筑体量、风格形式、建筑色彩等内容,此外还包括绿化布置要求及对广告标牌、夜景照明及建筑小品的规定和建议。微观层面城市设计中尤其要注意设计的弹性以便于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衔接;同时,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应注重整体的有序性,避免在细枝末节上进行过多的雕琢。一、建筑高度控制 “争创最高”和“高度失控”是目前全国许多城市建设中最突出、最急迫的问题之一。控规中从城市设计的角度实施建筑高度控制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从街道空间角度控制建筑高度,重点控制临街建筑高度;另一方面运用街道空间宽高比与建筑最佳高度协同控制的方法对规划区建筑高度进行全面控制。第二节 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形式与建筑色彩控制v从街道空间角度控制建筑高度从街道空间角度控制建筑高度1、街道空间、街道空间D/H控制控制 1=D/H=2 芦原义信芦原义信2、高层建筑投影面积控制、高层建筑投影面积控制3、街道空间宽高比与建筑最佳高度协同控制、街道空间宽高比与建筑最佳高度协同控制二、建筑体量控制描述性界定:体量不宜过大要突出时代感 建筑竖向尺度 横向尺度 建筑高度 建筑面宽(一)低层、多层建筑体量控制(一)低层、多层建筑体量控制 建筑体量主要包括建筑的体积大小、凹凸、外墙面宽、高度等内容,它是对建筑形态最基础的描述。(二)高层建筑体量控制 1高层建筑塔楼外墙控制线 2高层建筑塔楼平均楼板面积和建筑高宽比 3高层建筑裙房的位置及高度 三、建筑形式和色彩控制 建筑形式与建筑色彩两个指标是控规中与城市设计美学观念最为吻合的指标。“应与某某相协调”、“应与某某保持统一”(一)选定参照建筑 参照物的选择有以下几个原则:艺术性原则,它应是一件艺术品,能丰富城市空间环境;代表性原则,它应是某一时期特定风格的代表作;历史性原则,它应在城市建设发展史上具有一定的历史地位,或与重大人物、事件相联系;延续性原则,它的存在应使周围环境具有一种历史沿革上的延续感。(二)分级确定控制区域 重点控制区,它要求控规对建筑形式和色彩做出较详细要求并严格执行。有时还需要将指标控制类型由引导性指标提升为规定性指标;一般控制区,控规对建筑形式和色彩的控制可只针对建筑的某个重点部位或某个特定构成元素,对建筑的其他部分可适当放宽控制,在整体统一协调的前提下由下一层次规划或建筑设计自由决定。自由选择区,控规对这类区域在建筑形式和色彩方面无具体控制要求,设计可自由发挥,以此达到创造丰富多彩的城市空间环境的目的。第三节 建筑空间组合控制 建筑群体环境的控制引导即是对由建筑实体围合成的城市空间环境及其周边其他环境要求提出控制引导原则一般通过规定建筑组群空间组合形式、开敞空间的长宽比、街道空间的高宽比和建筑轮廓线示意等达到控制城市空间环境的空间特征的目的。第四节 建筑小品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绿化小品、商业广告、指示标牌等街道家具和建筑小品的引导控制一般是规定其布置的内容、位置、形式和净空限界。第五节 居住人口密度 一、居住人口密度的相关概念 1居住人口密度 居住人口密度(地块内的总人口数/地块的面积)x 100 2人口净密度 人口净密度规划总人口住宅用地总面积3人口毛密度 人口毛密度规划总人口居住区用地面积 二、居住人口密度的相关问题 1人口密度的测算方法 (1)根据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规划范围居住人口的预测进行具体地块的居住人口测算然后获得地块人口密度;(2)根据当地城市规划的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以及户均人口等指标规定进行居住人口测算然后计算地块人口密度 (3)根据地块使用性质,进行合理的形态规划模拟得出具体的居住建筑面积或住房套数,反推地块人口规模并通过类似地块的对比分析得出合理的地块人口密度。第六节 环境保护规定 一、噪声、振动等允许标准值 1噪声、振动的危害 噪声是一种环境污染被认为是仅次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公害。强烈的噪声及其振动会损伤人的听力干扰人的神经系统的正常工作,严重的还会对心血管系统造成危害。当噪声超过90分贝人的听力将受到损伤噪声超过70分贝人就不能正常工作噪声超过50分贝人就难以入睡。2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月29日发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二、水污染允许排放量和排放浓度 1水污染的类型和危害 水的污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另一类是人为污染。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水污染主要是由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而造成的它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三大部分。污染物主要有:未经处理而排放的工业废水;未经处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的农田污水堆放在河边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水土流失矿山污水。2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发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9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三、废气污染允许排放量 1废气的来源和危害 废气的来源就是大气中污染物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工业:工业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种类繁多性质复杂,有烟尘、硫的氧化物、氮的氧化物、有机化合物、卤化物、碳化合物等,其中有的是烟尘,有的是气体。(2)生活:城市中大量民用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在燃烧煤炭的过程中要释放大量的灰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污染大气。(3)交通运输:汽车、火车、飞机、轮船是当代的主要运输工具它们烧煤或石油产生的废气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等,也是重要的污染物。特别是城市中的汽车尾气成为大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废气对人类社会危害极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以及眼鼻等砧膜组织受到刺激而患病。(2)对植物的危害:大气污染物尤其是二氧化硫、氟化物等对植物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会影响植物的生理机能,造成农产品产量下降品质变坏。(3)对天气和气候的影响:大气污染会减少到达地面的太阳辐射量空气中大量粉尘具有水汽凝结核的作用,增加大气降水量;下酸雨增高大气温度形成热岛效应。2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发布自 2000年9月1日起施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2.相关法律 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四、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1固体废弃物的种类和危害 固体废弃物通常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通俗地说就是垃圾。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农业废弃物。未经处理的工厂废物和生活垃圾简单露天堆放,占用土地破坏景观,而且废物中的有害成分通过刮风在空气中传播,污染大气经过下雨进入土壤、河流或地下水源污染水体和土壤。五、其他环境保护规定 放射性污染是指因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排放的放射性物质所产生的电离辐射超过放射环境标准时产生放射性污染而危害人体健康的一种现象。有关放射性污染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发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个人观点供参考,欢迎讨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