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卡写规范课件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241314278 上传时间:2024-06-17 格式:PPT 页数:20 大小:836.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传染病报告卡写规范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传染病报告卡写规范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传染病报告卡写规范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1 1pptppt课件课件.传染病报告规范1ppt课件.2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xx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08月28日人大修订通过,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2 2pptppt课件课件.2传染病报告规范xx传染病防治法2ppt课件.3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医疗机构职责: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3 3pptppt课件课件.3传染病报告规范医疗机构职责:3ppt课件.4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报告病种填报要求报告程序和方式报告时限4 4pptppt课件课件.4传染病报告规范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4ppt课件.5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属地管理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5 5pptppt课件课件.5传染病报告规范属地管理原则5ppt课件.6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甲类传染病:鼠疫甲类传染病:鼠疫 、霍乱、霍乱 。(2(2种种)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手足口病。吸虫病、疟疾、手足口病。(26(26种种)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包括甲型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包括甲型H1N1H1N1流感)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0(10种种)6 6pptppt课件课件.6传染病报告规范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7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后,电话通知预防保健科(号码8202736),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交预防保健科审核。发现漏报、迟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7 7pptppt课件课件.7传染病报告规范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后,电话通知预8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病例分类与分型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乙肝病原携带者不需要上报,监测有肝功能破坏者则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8 8pptppt课件课件.8传染病报告规范病例分类与分型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9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类;(根据诊断标准,未痰检应属于疑似病例,根据诊断标准,未痰检应属于疑似病例,而不是临床诊断病例,涂阳应属于实验室诊断而不是临床诊断病例,涂阳应属于实验室诊断病例,而不是疑似病例病例,而不是疑似病例)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9 9pptppt课件课件.9传染病报告规范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10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1010pptppt课件课件.10传染病报告规范报告时限:10ppt课件.11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身份证号:应尽可能填写。性别:填写社会性别。1111pptppt课件课件.11传染病报告规范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11ppt课12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 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儿不填写出生日期。儿不填写出生日期。实足年龄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填写其中一项。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于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于1 1个月、不满个月、不满1 1周岁的,按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月”;不满;不满1 1个月的只填个月的只填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1212pptppt课件课件.12传染病报告规范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13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含农民工);学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无“工作单位”者填写“无”。联系电话:填写可与患者保持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追踪、核实和随访。肺结核患者必须填写。1313pptppt课件课件.13传染病报告规范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14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现住地址: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应详细填写到街道办事处或村名、组(门牌号)。病例如有一处以上住址时,应填写患病期间能随访到的住址。原则上是指病人发病时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址。1414pptppt课件课件.14传染病报告规范现住地址: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15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发病日期:填写病人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初次报告时,填写初诊的日期。订正报告时,如由疑似病例订正为确诊病例、一种传染病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传染病的一个病种订正为另一个病种(如肺结核由“未痰检”订正为“菌阳”时),填写确诊的日期;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仍填写初诊的日期。诊断日期不得早于发病日期。1515pptppt课件课件.15传染病报告规范发病日期:填写病人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16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 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儿不填写出生日期。儿不填写出生日期。实足年龄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填写其中一项。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于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于1 1个月、不满个月、不满1 1周岁的,按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月”;不满;不满1 1个月的只填个月的只填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1616pptppt课件课件.16传染病报告规范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17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疾病名称填写:其他传染病疾病名称填写: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肺炎“1717pptppt课件课件.17传染病报告规范不明原因肺炎17ppt课件.18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死亡日期:因法定传染病死亡时填写,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填死亡日期;狂犬病死亡日期与发病日期一致1818pptppt课件课件.18传染病报告规范死亡日期:18ppt课件.19传染病报告规范传染病报告规范 资料保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收卡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1919pptppt课件课件.19传染病报告规范资料保存:19ppt课件.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