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规》讨论之二_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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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规讨论之二新建规讨论之二关于这次活动的说明中国工程建设培训协会安排举办建规、高规合并后重点 条文解析及常见疑难问题分析与处理 交流研讨会中国工程建设培训协会提供了一份“给排水专业疑难问题解答”,但这份 材料不够全面,有重复,偏重于江苏 省的情况,对有的解释不能同意,作 了修改调整关于这次活动的说明中国工程建设培训协会安排关于这次活动的说明(续)新建规为征求意见稿,严格意义 上正式文本才能宣贯,最多放宽至报 批稿,征求意见稿不宜宣贯,只能讨 论关于这次活动的说明(续)新建规为征求意见稿,严格意义关于这次活动的说明(续)消防课题不好讲原因之一:规范条文规定不一致(有 的有原因,有的没有原因)有的为规范条文规定相同,而解释不一致原因之二:有的主管部门往往从严控 制,层层加码,而不是宽 严结合,该严则严,该宽则宽关于这次活动的说明(续)消防课题不好讲关于这次活动的说明(续)本人从事给水排水专业,介绍、交流 只限于给水排水有关章节近些年来,工作重点从建筑给水和消 防转到建筑排水,尤其是特殊单立管 排水系统领域,对消防颇有点感到生 疏关于这次活动的说明(续)本人从事给水排水专业,介绍、交流一/一、规范条文规定不一致示例:喷规第10.2.1条“系统应设独立的供水泵,并应按一运 一备或二运一备比例设置备用泵。”建规第8.4.2.4条“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宜与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的管网分开设置;当合用消防 泵时,供水管路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 置。”一/一、规范条文规定不一致示例:喷规第10.2.1条规范条文规定不一致(续)建规第5.4.2.9条“应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 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此处系 指水雾灭火系统)建规第5.4.3.5条“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 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含意同上)规范条文规定不一致(续)建规第5.4.2.9条规范条文规定不一致(续)高规第7.6.6.1条“燃油、燃气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 宜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规范条文规定不一致(续)高规第7.6.6.1条规范条文规定不一致(续)建规第8.6.2.5条。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 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考虑辐射热的影响)高规第7.3.4条。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高层 建筑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00m,。(考虑高空坠落物不会砸伤消防队员)规范条文规定不一致(续)建规第8.6.2.5条规范条文规定不一致(续)喷规第6.5.2条条文说明图 9 末端试水装置示意图上,压力表 安装位置在截止阀位置的下方喷施规第5.3.2条条文说明图 3 末端试水装置示意图上,压力表 安装位置在截止阀位置的上方工程设计有装两个压力表的,一在下 方,一在上方规范条文规定不一致(续)喷规第6.5.2条条文说明一/二、规范条文规定一致,而解释不一致建规第8.4.3.2条“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置消火栓。”高规第7.4.6.8条“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一为普通条文,一为强条(强制性条文)一解释为专用,一解释为兼用一/二、规范条文规定一致,而解释不一致建规第8.4.3由于消防准则不同,条文规定不同建规、高规条文规定不同,主要原因在于消防准则不同:建规以“外救”为主高规以“自救”为主由于消防准则不同,条文规定不同建规、高规条文规定不同建规和高规的不同点建规和高规的不同点建规和高规的不同点1、设计理念不同2、适用范围不同3、覆盖范围不同4、火灾次数规定不同5、消防用水量影响因素不同6、因建筑高度不同而引起的不同7、条文规定相同而解释不同建规和高规的不同点1、设计理念不同1、设计理念不同建规以“外救”为主“外救”强调消防车扑救高规以“自救”为主“自救”强调建筑物自身灭火装置扑灭火灾“外救”为主,不排除自救“自救”为主,不排除外救1、设计理念不同建规以“外救”为主“外救”准则的确立先有建规,确立了“外救”的准则,原因:建筑高度在消防车可扑救范围内室内火场条件异常恶劣,如:(常规灭火设施有时无人操作,火灾现 场温度高、烟雾弥漫能见度差、可燃物 燃烧时散发大量有害有毒气体、建筑构 件耐火极限达不到设计要求等)“外救”准则的确立先有建规,确立了“外救”的准则,“自救”准则的确立高层建筑的兴建,高规随即出台高规强调“自救”准则原因:建筑高度超过消防车能够扑救的高度在要求时间内,人员从高层建筑及时 疏散有难度“自救”准则的确立高层建筑的兴建,高规随即出台“外救”与“自救”的主要区别1.1 消防水箱储水量1.2 消防水箱设置高度1.3 增压设施的设置1.4 气压水罐的容积1.5 水泵接合器设置1.6 消防水泵设置“外救”与“自救”的主要区别1.1 消防水箱储水量“外救”与“自救”的主要区别(续)1.7 消防备用水泵设置1.8 灭火设施压力要求1.9 室内消火栓的设置1.10 室外消火栓的设置1.11 消火栓系统的选择1.12 加强扑救初起火灾的主要措施“外救”与“自救”的主要区别(续)1.7 消防备用水泵设1.1 消防水箱储水量建规储存10min 消防用水量10min 为消防车自接到报警,出车到 火灾现场所需时间 高规按建筑物性质和建筑标准确 定消防用水量,不提 10min 的概念 1.1 消防水箱储水量建规储存10min 消防用水量示例一建规第8.4.4.2条:“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高规第7.4.7.1条:“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 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 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示例一建规第8.4.4.2条:示例一(续)高规的条文规定很容易联想起 10min消防用水量,原因如下:18m3 30L/s 60s10min12m3 20L/s 60s10min 6m3 10L/s 60s10min但工程设计时要始终想到高规的 “自救”理念示例一(续)高规的条文规定很容易联想起消防水箱储水量包括喷淋用水吗初期火灾,两支水枪出水,4个5个标 准喷头出水25L/s51L/s15L/s18m315L/s20min12m315L/s13.3min(不需另计)特种喷头时,510L/s25L/s 60L/s18m360L/s5min(需另加喷淋用水)消防水箱储水量包括喷淋用水吗初期火灾,两支水枪出水,4个51.2 消防水箱设置高度建规只要求消防水箱设在建筑物 最高处,把系统灌满水,允许不满足 最不利处水压要求高规对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有静 水压力要求,要求能基本满足灭火要 求1.2 消防水箱设置高度建规只要求消防水箱设在建筑物示例二建规第8.4.4.1条:“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 的最高部位;”示例二建规第8.4.4.1条:示例二(续)高规第7.4.7.2条:“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 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 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 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 建筑高度超过 100m 时,高层建筑最 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 0.15MPa。”示例二(续)高规第7.4.7.2条:示例二(续)0.07MPa 7m7m2m(3m3.5m)(2m1.5m)2m顶层消火栓离屋面的距离3m3.5m电梯机房高度2m1.5m高位消防水箱架空层高度 (包括管道敷设要求和止回阀开启要求)示例二(续)0.07MPa 7m1.3 增压设施的设置建规对增压设施的设置不作规定高规强调当高位消防水箱设置高 度不能满足静压要求时应予设置增压 设施1.3 增压设施的设置建规对增压设施的设置不作规定示例三高规第7.4.7.2条:“。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 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增压设施包括纯增压设施和稳压设施增压设施的压力满足灭火设施的水压 要求(高规7.4.8条只规定流量)示例三高规第7.4.7.2条:1.4 气压水罐的容积建规规定气压水罐的储存水量 (作用为替代高位消防水箱)高规规定气压水罐的调节水容积 (作用为不替代高位消防水箱)1.4 气压水罐的容积建规规定气压水罐的储存水量示例四建规第8.4.4条:“。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 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 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消 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 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 量。”(气压水罐代替消防水箱用)示例四建规第8.4.4条:示例四(续)高规第7.4.8.2条:“气压水罐的调节水容量宜为450L/s。”示例四(续)高规第7.4.8.2条:调节水容量计算消防水泵启动时间:8s15s安全系数:2初起火灾 2 支水枪和 5 个喷头出水25L/s30s51L/s30s450L用途:供给消防水泵启动前所需用 水量(与高位消防水箱并存,保证“自救”要求)调节水容量计算消防水泵启动时间:8s15s高规条文用“宜”的含义消防水泵的启动时间有可能不是8s 15s,而是大于15s此时按实际启动时间乘 2 倍安全系 数,再乘水枪和喷头开启数,来求 得气压水罐的调节水容量高规条文用“宜”的含义消防水泵的启动时间有可能不是8s1.5 水泵接合器设置建规室内有灭火设施时应配套 设置水泵接合器高规充许不设水泵接合器1.5 水泵接合器设置建规室内有灭火设施时应配套示例五建规第 8.4.2.5条:“高层厂房(仓库)、设置室内消火栓 且层数超过 4 层的厂房(仓库)、设 置室内消火栓且层数超过 5 层的公共 建筑,其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 消防水泵接合器。”示例五建规第 8.4.2.5条:示例五(续)高规第7.4.5.2 条:“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 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 置水泵接合器。”(言外之意是: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 外的分区,可不设置水泵接合器)示例五(续)高规第7.4.5.2 条: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的含义0.80MPa 解放牌消防车水泵扬程,可 供水至50m高度1.20MPa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区值1.58MPa 水泵接合器安全阀开启压力值1.60MPa 水泵接合器工作压力值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的含义0.80MPa 解放牌消防车水泵扬程1.6 消防水泵设置建规对消防水泵设置无相关条 文规定高规对消防水泵设置有间接条 文作出规定1.6 消防水泵设置建规对消防水泵设置无相关条示例六高规第7.1.3条:“室内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 压给水系统。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达 到最大时,其水压应满足室内最不 利点灭火设施的要求。”(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设施的水压靠 消防水泵加压)示例六高规第7.1.3条:1.7 消防备用水泵设置建规不是任何情况都要设消防 备用水泵高规要求设消防备用水泵,目 的为了加强“自救”能力1.7 消防备用水泵设置建规不是任何情况都要设消防示例七建规第8.6.8条:“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工作能 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当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的室外 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或建筑的 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时,可不设置备用泵。”示例七建规第8.6.8条:示例七(续)高规第7.5.3条:“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消防水 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 大一台消防工作泵。”示例七(续)高规第7.5.3条:1.8 灭火设施压力要求建规只对“外救”的灭火设施提出 压力要求高规只对“自救”的灭火设施提出 压力要求1.8 灭火设施压力要求建规只对“外救”的灭火设施提出示例八建规第8.1.3条:“室外消防给水当采用高压或临时高 压给水系统时,管道的供水压力应 能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 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 实水柱仍不小于 10m;。”示例八建规第8.1.3条:示例八(续)高规第7.1.3条:“室内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 压给水系统。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达 到最大时,其水压应满足室内最不 利点灭火设施的要求。”示例八(续)高规第7.1.3条:1.9 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建规不要求所有建筑都要设置 室内消火栓,因为可以“外救”高规要求所有高层建筑都要设 置室内消火栓,因为要“自救”1.9 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建规不要求所有建筑都要设置示例九建规第8.3.1条:“除符合本规范第8.3.4条规定外,下 列建筑应设置DN65 的室内消火栓:”建规第8.3.2条:“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 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示例九建规第8.3.1条:示例九(续)建规第8.3.4条:“和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 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 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其他建筑 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示例九(续)建规第8.3.4条:示例九(续)高规第7.1.1条:“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 栓给水系统。”示例九(续)高规第7.1.1条:1.10 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建规按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 水量确定高规按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确定1.10 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建规按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示例十建规第8.2.8.5条:“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 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 定,。”示例十建规第8.2.8.5条:示例十(续)高规第7.3.6条:“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本规范第7.2.2 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 定,。”示例十(续)高规第7.3.6条:条文规定与条文说明不一致高规第7.3.6条条文说明“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 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其中包括 室外、室内两部分,”当条文和条文说明有矛盾时,以“条 文”为准,“条文”必须执行,不得违 反。“条文”经过审查,而条文说明 在审查会上一般不予审查条文规定与条文说明不一致高规第7.3.6条条文说明1.11 消火栓系统的选择建规消火栓系统允许干式系统高规消火栓系统只允许湿式系 统(涉及充水时间,灭火时间等)1.11 消火栓系统的选择建规消火栓系统允许干式系统示例十一建规第8.3.1.5条:“超过 7 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 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 的室内消火栓。”示例十一建规第8.3.1.5条:1.12 加强扑救初起火灾的主要措施建规初起灭火装置设置部位少 于高规高规初起灭火装置设置部位多 于建规1.12 加强扑救初起火灾的主要措施建规初起灭火装置设置加强扑救初起火灾的主要措施增设消防软管卷盘等()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建筑灭火器确保常规消防设施(如水泵)的正 常运行及早报警加强扑救初起火灾的主要措施增设消防软管卷盘等()增设消防软管卷盘建规第8.3.3条:“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 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 8.3.1条规定规 模的其他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 卷盘;建筑面积大于 200m2 的商业 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 便消防水龙。”增设消防软管卷盘建规第8.3.3条:增设消防软管卷盘(续)高规第7.2.4条:“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一类建 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等和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其它高层建筑,应设消防卷盘,。”增设消防软管卷盘(续)高规第7.2.4条: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规第8.5.1.3条第8.5.1.7条,对有一定规模的剧院、会堂、礼堂、体育馆、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器材间、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 筑、医院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地下商店、办公楼、歌舞娱乐放映 游艺场所、图书馆设置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规第8.5.1.3条第8.5.1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续)高规第7.6.1条(建筑高度超过 100m的高层建筑)、第7.6.2条(建筑 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 裙房)、第7.6.3条(二类高层公共建 筑)、第7.6.4条(高层建筑中经常有 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场所)都规定要 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7.6.1条和 第7.6.2条而且都是规定全方位设置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续)高规第7.6.1条(建筑高度超灭火设施的标准偏高问题国外:二套半标准(美国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套 消防软管卷盘一套 消火栓系统半套国内:三套标准(消火栓规范解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套 消防软管卷盘一套 消火栓系统一套灭火设施的标准偏高问题国外:二套半标准(美国标准)原建规强调“外救”的其他实例消防水泵的灌水方式,原建规 不强调自灌而高规对消防水泵的灌水方式,强调自灌 原建规强调“外救”的其他实例消防水泵的灌水方式,原建规2、适用范围不同建规适用范围:工业与民用 单层、多层 地上与地下 特殊性质建筑物、构筑物高规适用范围:民用 高层 地上(含地下室)2、适用范围不同建规适用范围:工业与民用示 例建规第1.0.2条:“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示 例建规第1.0.2条:示 例(续)高规第1.0.3条:“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 宅);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示 例(续)高规第1.0.3条:建规与 高规的分界居住建筑以 9 层和十层为界公共建筑以 24m为界(单层公共建 筑除外)建规与 高规的分界居住建筑以 9 层和十层为界确定 24m 分界线的因素消防车扑救高度(第一因素)云梯车救援高度(第二因素)国外规范的规定(参照因素)确定 24m 分界线的因素消防车扑救高度(第一因素)消防车扑救高度的确定确定扑救高度的四项假设条件:1、解放牌消防车(还有交通牌、黄河 牌、进口车等)2、消防水泵扬程按 80m水柱 计 3、水泵从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取水 4、水泵取水时的吸上高度:6m 消防车扑救高度的确定确定扑救高度的四项假设条件:扑救高度计算80m-l0m-20.5m-83.22m=23.74m24m当四个假定条件中有一个改变时,结 果也就改变不从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取水时,34m室外给水管网水压可利用时,可为 44m49m扑救高度计算80m-l0m-20.5m-83.22m=23住宅与公共建筑的区别住宅以层数定,标准低于公共建筑原因:国外做法 防火分隔好 疏散通道短 对周围环境熟悉(楼梯位置、疏散出口)数量多,标准不宜太高住宅与公共建筑的区别住宅以层数定,标准低于公共建筑住宅与公共建筑的区别(续)消防准则:消防总投入火灾总损失住宅的层数难定,因为有:架空层、跃层、屋顶层2002年曾设想过改为按建筑高度区 分,后未实施,现新建规的住 宅已按建筑高度住宅与公共建筑的区别(续)消防准则:消防总投入火灾总损失3、覆盖范围不同建规条文规定以面为主 高规条文规定以点为主3、覆盖范围不同建规条文规定以面为主示 例建规第8.2.8.1条:“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被道路围绕的是一大片建筑物,还 有市政消火栓)示 例建规第8.2.8.1条:示 例(续)高规第7.3.6条:“。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 置,。”(高层建筑在一大片建筑群中实际上 只是一个点)示 例(续)高规第7.3.6条:4、火灾次数规定不同建规火灾次数根据人数、基地 面积、建筑物性质等确定,1 次3次高规条文对火灾次数未作明确 规定,实际系按 1 次考虑表8.2.1 城市、居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见后页)4、火灾次数规定不同建规火灾次数根据人数、基地人数N(万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次)一次灭火用水量(L/s)N11101 N 2.51152.5 N 52255 N 1023510 N 2024520 N 3025530 N 4026540 N 5037550 N 6038560 N 7039070 N 8039580 N 1003100人数N(万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次)一次灭火用水量(示 例高规第7.3.5条:“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高层 建筑群,可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泵 房、高位消防水箱。”问题:当高层建筑群的面积、人数 超 过建规时,火灾次数如何确 定?高规条文未予明确示 例高规第7.3.5条:对高层民用建筑火灾次数的补充规定深圳市消防局曾对高层民用建筑的 火灾次数有过规定:15万m2 或1.5万人火灾次数按 2次计消防水池储水量、消防水箱储水量 乘 2建筑物火灾危险等级提一级,喷淋 水量按 65L/s计(原喷规数据)对高层民用建筑火灾次数的补充规定深圳市消防局曾对高层民用建筑5、消防用水量影响因素不同建规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影响因素:人数、火灾次数、建筑物性质、基 地面积、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物 体积等高规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影响因素:建筑物性质、建筑标准、建筑高度等5、消防用水量影响因素不同建规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影响因素:室内消防用水量的影响因素建规室内消防用水量的影响因素:建筑物性质、高度、层数、体积、座位数等高规室内消防用水量的影响因素:建筑物性质、建筑标准、建筑高度等室内消防用水量的影响因素建规室内消防用水量的影响因素:6、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关系建规表8.2.2-2、表8.2.3、表8.4.1 室内消防用水量(或、或)室外消防用水量高规表7.2.2室内消防用水量室外消防用水量6、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关系建规表8.2.2-2、表8表7.2.2 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建筑类别建筑高度(m)消火栓用水量(L/s)总量室外室内普通住宅5025151050351520高级住宅二类公共建筑5040202050502030一类公共建筑5060303050703040表7.2.2 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建筑类别建筑高度(m)高规的几条线24m 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的分界线50m 半自救与全自救的分界线100m消火栓系统为主与喷淋系统为 主的分界线250m一般处理与特殊处理的分界线2.5m/s 当年消防电梯的速度极限250m/2.5m/s1.67min 已大于1min的规定250m/60s4.17m/s高规的几条线24m 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的分界线50m线的依据0.800.080.2350.485MPa0.5MPa0.80MPa解放牌消防车消防水泵扬程0.08MPa室内消防给水管网水头损失0.235MPa 消火栓栓口所需水压50m线的依据0.800.080.2350.485MP7、因建筑高度不同而引起的不同建规室内消火栓布置不特别强调 同层高规室内消火栓布置特别强调同 层 7、因建筑高度不同而引起的不同建规室内消火栓布置不特别强示 例建规第8.4.3.1条:“。单元式、塔式住宅的消火栓宜设 置在楼梯间的首层和各层楼梯休息 平台上,。”示 例建规第8.4.3.1条:示 例(续)高规第7.4.6.1条:“消火栓应设在的地点,消火栓 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 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示 例(续)高规第7.4.6.1条:8、条文规定相同而解释不同前室消火栓:建规第8.4.3.2条:“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置消火栓。”高规第7.4.6.8条:“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8、条文规定相同而解释不同前室消火栓:建规8.4.3.2条条文说明“。消防电梯间前室是消防人员进入室内 扑救火灾的进攻桥头堡,为方便消防 人员向火场发起进攻或开辟道路,在 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消火栓与室内其他 的消火栓一样,无特殊要求,但不计 入消火栓总数内。”建规8.4.3.2条条文说明“。高规7.4.6.8条条文说明“消防电梯是消防人员进入高层建筑 物内进行扑救的重要设施,为便于 消防人员尽快使用消火栓扑救火灾 并开辟通路,故规定在消防电梯间 前室设有消火栓”高规7.4.6.8条条文说明“消防电梯是消防人员进入高层消防电梯间前室消火栓的功能保证消防电梯间前室的安全为消防人员开辟通道向消防人员淋水降温扑救前室邻近部位的火灾消防电梯间前室消火栓的功能保证消防电梯间前室的安全消防电梯间前室设置消火栓的演变1、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内2、删除“不计入消火栓总数内”的规 定,改为由设计人员确定专用还 是兼用3、建规和 高规条文规定 相同而解释不同消防电梯间前室设置消火栓的演变1、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内前室消火栓的专用或兼用专用:专用于前室,水带长度短,前室防火 门常闭,正常送风,不计入消火栓总数兼用:除用于前室还用于邻近部位的灭火,水带长度按常规,前室防火门会打开,正压送风加强,计入消火栓总数前室消火栓的专用或兼用专用:目前对前室消火栓的认知专用或是兼用不由设计人员主观确 定,而是由火场实际情况决定火场实际情况是:消防人员进入建 筑物火灾现场后,见到的第一个消 火栓就会拿起使用,专用还是兼用?实际上只能是兼用目前对前室消火栓的认知专用或是兼用不由设计人员主观确对规范不同点的不同情况对建规和高规的不同点:有的看到了两者条文规定的不同,也能了解两者为什么不同有的不了解为什么不同,遇到具体 工程会无从着手有的连不同点也未能察觉对规范不同点的不同情况对建规和高规的不同点:二、从严控制,层层加码火灾次数问题:有自备发电机组的建筑,火灾次数按 几次计算?按 1次计算按 2次计算(其他场所,发电机房)二、从严控制,层层加码火灾次数问题:从严控制,层层加码(续)有“宜”的条文,按“应”的来对待严格地来说,消防规范宽严结合,该 严则严,该宽则宽;住宅从宽,公建 从严。从严控制,层层加码(续)有“宜”的条文,按“应”的来对待给排水专业疑难问题解答(根据有关方面提供的材料转录)给排水专业疑难问题解答目 次(一)消火栓系统 (22问)(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6问)(三)灭火器配置 (5问)(四)消防水池、消防接合器 (7问)(五)生活给排水 (13问)(六)人防 (2问)共65问目 次(一)消火栓系统 (2(一)消火栓系统(一)消火栓系统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第8.6.1条五款条文说明对于多层、高层厂房、库房和多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管网阀门的设置应保证其中一条检修时,其余的竖管仍能供消防用。但对于第一款室内消防管网可布置成枝状的(室内消火栓不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水量不大于15L/s),是否可不执行此条规定?局部枝状管道上是否允许设不超过5个消火栓?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第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已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其 中第8.4.2条对于设置成环状管网和阀们 布置都有明确文字规定。旧规范GBJ 16-87已废止。新建规的第8.4.2.1 条规定:“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 消防用水量大于15 l/s时,其消防给水 管道应连成环状,”;第8.4.2.2条规定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高层厂房(仓库)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 水系统。室内消防竖管应连成环 状。”;第8.4.2.6条的阀门布置“对于 单层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检修停 止使用的消火栓数不应超过5个。对于多 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厂房(仓库),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 根,竖管超过3根时,可关闭2根。”“高层厂房(仓库)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2、2005年技术问答(二)8条对于有隔断的小店面房可以考虑邻近一间的消火栓计算两股水柱能否到达,是仅对一、二层小店面的放宽办法?其他建筑能不能仿效?如三层店面、办公楼等。2、2005年技术问答(二)8条对于有隔断答:对于省内工程,原2005年技术问答的 (二)8条仍可参照进行审查;三层店面、办公楼不适用;新建规GB 50016-2006第8.3.3 条:“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网点 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答:对于省内工程,原2005年技术问答的3、苏公消200417号文中的第 1条关于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住宅的防火设计是否可理解为高规(2005年版)的不超过二层?(高规术语第2.0.17条关于商业服务网点为不超过二层)。3、苏公消200417号文中的第 1条关于首答:关于商业网点的定义以术语第2.0.17条 为准。答:关于商业网点的定义以术语第2.0.17条2.0.17 商业服务网点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 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 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 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 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 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 完全分隔,该用房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应分别独立设置。2.0.17 商业服务网点4、按高规第6.3.3.11条,消防电梯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是指有效容积,还是总容积?4、按高规第6.3.3.11条,消防电梯排水答:消防电梯排水井容积指有效容积。其最 高水位不应超过电梯井底标高。答:消防电梯排水井容积指有效容积。其最排水井容量计算进水量10L/s(初期火灾,二支水枪出 水,每支5L/s)排水井容量按水泵出水量3min计10L/s360s1800L1.8m32m3排水井容量计算进水量10L/s(初期火灾,二支水枪出5、GBJ16-87(2001版)第8.6.2 条第二款中规定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决定,对于高大净空场所其充实水柱长度很大(如层高为20m,经计算充实水柱长度为28.2m),要达到此长度,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较大,有可能超过0.5MPa,消火栓的出水量也远远超过5L/s,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5、GBJ16-87(2001版)第8.6.2 条第二答:室内消火栓只能扑救一定高度内的火灾,充实水柱不能无限制地提高,栓口处出 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水枪的反作用 力很大,一个人难以操作。此时,超过 消火栓保护范围外的部位应采用其它消 防设施进行保护。新建规GB 50016-2006第 8.5.7 条中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有关规答:室内消火栓只能扑救一定高度内的火灾,定可供借鉴。对于超过消火栓充实水柱 保护范围外,又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的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厅、体育馆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面 积大于5000m2的丙类厂房,可采用固 定消防炮等灭火设施。可供选择的做法1、设马道,在马道可操作高度设消火栓2、采用减压水枪(无后座力水枪,1.4MPa)3、设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 263:2009)4、设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动消防炮 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 245:2008)5、设雨淋系统等。可供选择的做法1、设马道,在马道可操作高度设消火栓6、“高规”第7.3.5条要求高位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屋顶最高处,是否可理解为使用层的最高一层的顶上?6、“高规”第7.3.5条要求高位消防水箱应答:可以理解为使用层的顶部(该使用层为 需要设置消火栓或自喷系统的层次)。答:可以理解为使用层的顶部(该使用层为7、18层及18层以下的单元式高层住宅,根据高规第7.4.2条,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此消防立管顶部是否必须与其它消防立管连接成环?9 层及 9 层以下的住宅消防竖管可否为枝状?7、18层及18层以下的单元式高层住宅,答:非塔式的 18层及18层以下的单元式 高层住宅当采用一根竖管,每层双阀双 出口型栓的设计时,消火栓立管顶部应 至少每2个单元互相连接,形成环状管 网。答:非塔式的 18层及18层以下的单元式 根据新建规第 8.4.3 条,对于九 层及九层以下的单元式、塔式住宅,消 火栓竖管可为枝状,当设 2根消防竖管 确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 用双口双阀型消火栓,消火栓可在楼梯 休息平台设置。根据新建规第 8.4.3 条,对于九8、一幢多层商住楼建筑按省消防200417号文,能否理解为商场设消火栓保护而住宅层不设消火栓?8、一幢多层商住楼建筑按省消防200417答:多层建筑的商住楼,当符合200417号 文中的有关规定时,商场部分设消防给 水设计(消火栓系统或消火栓、自喷系 统),住宅层可不设消防给水。答:多层建筑的商住楼,当符合200417号9、商住楼设计中:一、二层商店,有小间隔断,而某设计部门至今在每小间内设置一个消防水喉来代替室内消火栓,是否可行?9、商住楼设计中:一、二层商店,有小间答:水喉只适用于符合GB 50016-2006第 8.3.3条范围的建筑。答:水喉只适用于符合GB 50016-2006第10、多层厂房电梯井前室要不要布置消火栓?10、多层厂房电梯井前室要不要布置消火答:是消防电梯需要设消火栓,不是消防电 梯可以不设。答:是消防电梯需要设消火栓,不是消防电7.4.6.8 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消防电梯不同于其他电梯,主要不同点:设有前室,前室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 经过短通道通向室外有足够的载重量(800kg)门、隔墙等防火要求高,保证安全内装修采用不燃烧材料7.4.6.8 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行驶速度快,首层到顶层不到60s在火灾时继续运行,每层停靠门口宜设档水措施,使地面水少进入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防水下设排水井,及时排水火灾时,消防人员通过消防电梯到火 灾现场,人员通过消防电梯及时疏散行驶速度快,首层到顶层不到60s11、住宅底层汽车库、门开启宽度2.4m以上,小间隔断是否考虑水消防?11、住宅底层汽车库、门开启宽度2.4m以答:存车大于5辆的汽车库应有消火栓保护。存车小于5辆的汽车库可在每间配置灭火 器。答:存车大于5辆的汽车库应有消火栓保护。1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4.13条要求间歇性使用的给水管网,其管网末端和最高点应设置自动排气阀。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有的设自动排气阀,有的不设,审查如何处理?1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答:消火栓给水系统立管顶部的自动排气阀 可设可不设,不视作违反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 3.4.13 条要求间歇性使用的给 水管网,其管网末端和最高点应设置 自动排气阀(防止水表空转)其目的为了排气,气不能随水流带走 而积聚在管网末端和最高点,但该规 范不包括消防给水答:消火栓给水系统立管顶部的自动排气阀13、高规GB50045-98(2005年版)第7.4.6.7条“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按钮的设施”,请问,在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中,是否一定要有文字表述?如无表述,可以判定其违反强制性条文吗?13、高规GB50045-98(2005年版)答:如在水专业的设计说明中无表达,而在 实际的电气设计中已有直接启动消防水 泵的按钮,不视为违反强制性条文。一 般情况下,该问题可由电气专业审查提 出。该条为强条涉及两个专业,给排水和电气在设计说明、设计图纸、采用标准设计 图集中有交待时,都可以答:如在水专业的设计说明中无表达,而在14、层数不超过18层且高度不超过 54m的高层商住楼或不超过24m的多层商住楼,防火挑檐等4个方面都满足苏公消200417号文,但是在商用部分和住宅之间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上有多处卫生间排水管上下贯通,是否仍可以分开设防?14、层数不超过18层且高度不超过 54m的答:类似此问题所提出的条件,该商住楼的 商用部分和住宅部分可分开设防。商业 部分设置消火栓和自喷系统,住宅部分 仅设消火栓系统。答:类似此问题所提出的条件,该商住楼的15、某工程,建筑面积为5000m2,共四层,体积为20000m3,耐火等级二级,设计确定其室内消防用水量为15升/秒,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5升/秒,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为27.73升/秒,请问: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怎么决定?15、某工程,建筑面积为5000m2,共四层,答:屋顶消防水箱按10分钟的消防水量(室 内消火栓与自喷系统用水量之和)进行 计算。建筑物为高层建筑时,计算值大 于18m3,可采用18m3,建筑物为非高 层建筑物时,执行新建规GB 50016-2006第8.4.4条。先明确该工程是多层建筑还是高层建 筑,再按照相应的规范条文确定水箱 容积答:屋顶消防水箱按10分钟的消防水量(室16、有一幢高层居住建筑:地下室一层,地上二十二层,一梯三户,设置二座电梯(其中一座为消防电梯),按照高规GB50045-95(2005年版)第7.4.2 条,设计消防立管一根,每层设置一组双阀双出口消火栓,请问:“是否还应该按照第7.4.6.8条的规定,在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火栓”?16、有一幢高层居住建筑:地下室一层,地答:所提问题的情况,设计的消防给水系统 不符合GB50045-95(2005年版)第 7.4.2条规定。超过18层的单元式和塔 式住宅均不可仅设一根消防竖管和双阀 双出口栓,可采取两根竖管两个单栓或 双竖管组合双栓的布置。无走道的扩大 消防电梯前室内的消火栓可利用该栓。答:所提问题的情况,设计的消防给水系统7.4.2 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 两个消火栓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 围内的任何部位。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 按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 100mm。以下情况,当设两根消防坚管有困难 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 口型消火栓。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2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的塔式住宅。7.4.2 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条文为强条前段为一般情况,后段为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但有条件限制条件之一:什么类型的住宅条件之二:层数,实质是建筑高度(50m及以下)条件之三:户数,实质是人数,涉及 到疏散条件之四:面积,与疏散距离有关条文为强条80m2/户8户640m2640m210m2 650m2建筑高度是主要条件户数是次要条件面积是第三条件(1989年1995年的 指标)80m2/户8户640m217、底层为东西向商铺,二层为商铺及储藏,3-6 层为南北向单元式住宅,商铺部分设有消防系统,住宅部分是否也应设消防系统?17、底层为东西向商铺,二层为商铺及储藏,答:如商铺与上部住宅建筑防火隔断措施符 合GB 50016-2006第5.4.6条的规定。且符合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 32/J26-2006第8.1.5条的规定时,3-6层住宅可不设消防给水。答:如商铺与上部住宅建筑防火隔断措施符5.4.6 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h 的不燃烧体楼板和不低于 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居住部分完全分隔,且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5.4.6 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 2 其他功能场所和居住部分的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防火设计,应分别按照本规范中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居住部分的层数确定应包括其他功能部分的层数。2 其他功能场所和居住部分的安全疏散:18、二层建筑其底层为商铺,二层的建筑平面设计与底层相同,但设计注明为住宅,此类建筑如何处置,是否需要设消防给水?18、二层建筑其底层为商铺,二层的建筑平答:审查时遇到此类情况:不注明二楼平面 房间用途但又与底层相同设计,一是敦 促其明示性质,二是视作公共用房(非 住宅类),按 GB50016-2006的有关 规定执行。二层的建筑平面设计已注明为住宅,因此以上的解释不成立,应按前条处 理答:审查时遇到此类情况:不注明二楼平面19、某工业企业因市政给水管网只有一条进水管,厂内设独立的消防水池(水池容积按一次火灾室内外消防水量计),和室内外消防给水管网。问题如下:(1)室内外消防给水管网分开建还是合建好?(2)市政给水管网是否应与厂内消防管网连接?19、某工业企业因市政给水管网只有一条进 (3)消防水池是否属自备水源性质?(4)消防水池其上边缘(井口或人孔)距地面多少,可认为不影响消防车取水?(3)消防水池是否属自备水源性质?答:厂区内由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室外消 防管网、屋顶高位消防水箱组成的临时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审查时可注意下列 问题:(1)该系统中如无屋顶高位水箱,而是 在泵房内设稳定泵和压力罐,形成所谓 的稳高压系统,需要有消防主管部门的 审批意见;答:厂区内由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室外消 (2)室内外消防管网分建或合建问题,审查不作评论,设计应通过技术经济比 较选定,有明显的方案不合理处,审查 时可提出优化建议,无论分建或合建,水泵的流量与扬程均应按规范执行;(3)一般情况下,市政给水管网作为一 种水源宜与厂区内的室外消防管网相连 接,审查时检查有无防止倒流污染市政 管网的技术措施;(2)室内外消防管网分建或合建问题,(4)消防水池不属于自备水源;(5)消防水池设计成上部高出室外地面 且供消防车取水时,井口或人孔的上边 缘高度视当地的消防队灭火装备而定,应通过调查,一般情况下不宜超过停车 坪0.8m1.00m 且应保证吸水高度不 大于6.0m.(4)消防水池不属于自备水源;关于稳高压系统国内有两种观点:一认为不同于临时高压系统一认为属于临时高压系统在国家标准中未能列入在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中有此内容关于稳高压系统国内有两种观点:稳高压系统与临时高压系统的区别:灭火设施一启动,就能满足所要求的水压不会出现水喷雾系统的水喷淋现象不会出现顶层灭火设施启动时,报警阀 不动作的现象不会出现自动消防炮水柱不到位的情况稳高压系统与临时高压系统的区别:稳高压系统的种类稳压泵的稳高压系统(最常用)稳压罐的稳高压系统(其次)稳压水箱的稳高压系统(也有用的)稳高压系统的种类稳压泵的稳高压系统(最常用)稳压泵稳高压系统稳压泵的流量管网渗漏量稳压泵的流量不大于单个灭火设施的 出水量(消火栓5L/s,喷淋1L/s)稳压泵稳高压系统稳压泵的流量管网渗漏量20、18 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在消防前室里放 2根立管,2个消火栓,但在过道中没有消火栓,能否满足两股水柱的要求?消防前室里的消火栓是否能计入总数?20、18 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在消防前室里答:消防电梯前室内的消火栓不能计入总 数,过道中应设消火栓。这是按建规的解释,高规另 有解释答:消防电梯前室内的消火栓不能计入总21、18 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设置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其地下层为自行车库,可否也用双阀双出口栓来满足规范?21、18 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设置双阀双答:自行车库设计不同于上部的住宅,由于 无上部住宅的分户防火门及取消某些隔 墙,火灾发生后有蔓延性,故不应以双 阀双出口栓来满足 2股水柱的要求住宅部分因为位置局促,两根立管难 以布置,勉强布置距离过近,因此可 适当简化,采用一根立管并以双阀双 出口消火栓来满足 2股水柱的要求。而地下层自行车库空间格局不同于住 宅,应有所区别。答:自行车库设计不同于上部的住宅,由于22、消防系统的稳压装置设于地下室消防泵房中,稳压泵从消防水池吸水,该系统可以吗?(国家标准图中有此图式)22、消防系统的稳压装置设于地下室消防泵答:地下室消防泵房中,稳压泵从消防水池 吸水,压力出水管与室内消防管网相连,不符合现行消防规范的有关规定。稳压泵设置有两种模式:高位设置,从水箱吸水,扬程低,静 压值小低位设置,从水池吸水,扬程高,静 压值大答:地下室消防泵房中,稳压泵从消防水池(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第6.2.7条“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设锁定阀门的锁具。”如果除了报警阀进出口阀门,配水管上还设有阀门,是否也应按条文要求采用信号阀或带锁具?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答:是的,应采用信号阀或配置能够锁定阀 板位置的锁具。答:是的,应采用信号阀或配置能够锁定阀2、自动喷水灭火器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第5.0.5条至第5.0.7条是有关仓库的条款,仓库分类很详细,但往往送审图纸仓库只是一个大空间,根本不说明是堆垛还是货架,是单排还是双排,给审查带来难度,应如何掌握?2、自动喷水灭火器系统设计规范GB 答:送审图纸中应有仓库贮存物品的类别、贮存方式、贮物高度、货架类型等的说 明;若缺乏这些资料,可要求设计单位 补充或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答:送审图纸中应有仓库贮存物品的类别、3、防火卷帘上部应设水幕,但不用于室内防火分隔,用在通向室外的防火卷帘(如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是否可不设水幕,也不必采用特级防火卷帘?3、防火卷帘上部应设水幕,但不用于室内答:不设水幕保护的普通防火卷帘不满足防 火分隔要求(包括地下车库坡道出入 口),需改为特级防火卷帘。答:不设水幕保护的普通防火卷帘不满足防4、一类高层建筑(高度小于100m)普通住宅的公共走道消防电梯前室是否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每层要设水流指示器?4、一类高层建筑(高度小于100m)普通答:高规GB50045-95 2005版7.6.2 条明确规定普通住宅可不设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7.6.2 。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答:高规GB50045-95 2005版7.6.25、关于自动扶梯底部装喷头问题:“底部”是指扶梯下端还是整个斜面下方?上海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第4.2.1条3)款中明确是最下层,是只在最下层设还是每层都要设?如何设置?要不要加集热板?5、关于自动扶梯底部装喷头问题:答:每层自动扶梯底部均要设置喷头。应设 置在自动扶梯踏步下面的斜面上,并垂 直于斜面,可以不加设集热板。上海的有关规程均为地方标准,只能作 为参考,不能作为江苏地区的设计依据。美国消防规范有关于自动扶梯底部装 喷头的安装图,装在楼板洞口的一圈,用以防止火灾从下层蔓延至上层答:每层自动扶梯底部均要设置喷头。应设自动扶梯底部装喷头的安装图自动扶梯底部装喷头的安装图6、自喷系统的喷头如采用直立式边墙型喷头时,两排相对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是指以建筑物开间轴线算,还是以两排管中心算,在审查中如何掌握?6、自喷系统的喷头如采用直立式边墙型喷答:以建筑物开间净距计算。答:以建筑物开间净距计算。7、对于设置VRV中央空调系统的建筑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7、对于设置VRV中央空调系统的建筑是否需答:建筑物是否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以建筑物内是否设置中央空调系统 为依据,而应以建规、高规和 其它规范中相关规定为依据。设置中央空调系统也是一个考虑因素,如确定住宅的标准和等级等答:建筑物是否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8、一类高层自动扶梯如单独用防火卷帘分隔,其底部的喷头如何布置,是单独布置立管,还是从同层喷淋管网上接出?8、一类高层自动扶梯如单独用防火卷帘分答:按喷规的有关规定,该分隔区内如 设置喷淋系统,应单独设置水流指示器 和管道。但有时为便于设计,也可从同 层喷淋管道接出。答:按喷规的有关规定,该分隔区内如9、对于不超过规定座位数的剧院、礼堂、体育馆和藏书量小于规定数即使设有集中空调是否可以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9、对于不超过规定座位数的剧院、礼堂、答:可以不设。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2006已于2006年12月1日 起执行,在第8.5.1条中有明确规定。答:可以不设。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和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的下列部位是否需设置自喷系统:、地下室排烟机房。、管道转换层(层高为2.2m以下)。、楼梯间内。、屋顶水箱及气压罐间。10、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答:经请示高规管理组,上述部位若没 有管道和设备的保温设施,可以不设置 自喷系统。答:经请示高规管理组,上述部位若没11、复式汽车库分层托板下的喷头其水量如何确定?现行规范未作规定。11、复式汽车库分层托板下的喷头其水量如答:可参考喷规中关于货架内开放喷头 数的有关规定。答:可参考喷规中关于货架内开放喷头12、一类高层的人防区口部(如洗消、滤毒、通道)基本上都作喷淋保护,二类高层及多层建筑下的人防口部是否也做喷淋保护?12、一类高层的人防区口部(如洗消、滤毒、答:凡平时作为疏散通道使用的,均应设置 喷头。设置喷淋的场所:人员密集场所 疏散通道 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 不容易扑救的场所 不容易疏散的场所 不容易发现火灾的场所等答:凡平时作为疏散通道使用的,均应设置13、超过10 辆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地下汽车库上部设有可开启的窗户,作为平时通风排气用,喷淋系统是采用湿式系统还是干式系统(环境温度的确定)?13、超过10 辆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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