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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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课件31、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名言网)32、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的牢骚,这是羊群中的瘟疫,我不能被它传染。我要尽量避免绝望,辛勤耕耘,忍受苦楚。我一试再试,争取每天的成功,避免以失败收常在别人停滞不前时,我继续拼搏。33、如果惧怕前面跌宕的山岩,生命就永远只能是死水一潭。34、当你眼泪忍不住要流出来的时候,睁大眼睛,千万别眨眼!你会看到世界由清晰变模糊的全过程,心会在你泪水落下的那一刻变得清澈明晰。盐。注定要融化的,也许是用眼泪的方式。35、不要以为自己成功一次就可以了,也不要以为过去的光荣可以被永远肯定。3、哈尔滨市呼兰区区长同意强拆致村民与强拆、哈尔滨市呼兰区区长同意强拆致村民与强拆人员对峙,哈尔滨市呼兰区区长职务被免人员对峙,哈尔滨市呼兰区区长职务被免4、湖北枣阳市一居委会主任组织人员强拆,湖、湖北枣阳市一居委会主任组织人员强拆,湖北枣阳市委副书记被党内警告北枣阳市委副书记被党内警告5、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常各庄村主任授意强拆,、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常各庄村主任授意强拆,唐山路北区副区长被行政警告唐山路北区副区长被行政警告6、株洲市荷塘区法院组织强拆致人自焚死亡,、株洲市荷塘区法院组织强拆致人自焚死亡,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副院长被警告,市人大副主任引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副院长被警告,市人大副主任引咎辞职。咎辞职。案件小结:案件小结:执法机关不依法执法甚至违法执法、滥用执法机关不依法执法甚至违法执法、滥用职权,为了所谓的职权,为了所谓的“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地方利益地方利益”、“大局利益大局利益”,不切实保,不切实保护群众利益甚至侵害公民利益,使政府的形象护群众利益甚至侵害公民利益,使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倍受质疑。这些言论的背后几乎都是及公信力倍受质疑。这些言论的背后几乎都是以违法、滥用职权,乃至付出公民生命为代价以违法、滥用职权,乃至付出公民生命为代价的。的。行政强制法的结构和内容行政强制法的结构和内容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二章第二章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第三章第三章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第四章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第五章第五章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六章第六章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一)立法宗旨(一)立法宗旨规范、监督、保障行政强制权的设定与实施。规范、监督、保障行政强制权的设定与实施。(二)基本原则(二)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2、合理原则(适当原则)、合理原则(适当原则)手段要适当,手段要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实现行政目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3、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教育优先,强制在后(教育无效,不得已)教育优先,强制在后(教育无效,不得已)4、公民权利保障原则、公民权利保障原则陈述、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陈述、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获得国家赔偿权。获得国家赔偿权。第二章第二章行政强制的种类与设定行政强制的种类与设定一、行政强制的内涵一、行政强制的内涵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政强制执行。是上述两种行为的总和。是上述两种行为的总和。(一)行政强制措施(一)行政强制措施1、概念、概念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为。2、特征、特征(1)紧急性)紧急性(2)暂时性)暂时性(3)目的性)目的性保存证据、制止或避免危险保存证据、制止或避免危险(4)不需要申请法院,行政机关基于职权需要)不需要申请法院,行政机关基于职权需要均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均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相对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与提起行政诉)相对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讼(二)行政强制执行(二)行政强制执行1、概念、概念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2、特征、特征(1)非紧急性)非紧急性(2)目的性)目的性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实现履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实现履行义务的目的行义务的目的(3)强制主体多元化)强制主体多元化法律规定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自己强制执行;法律规定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自己强制执行;没有执行权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执行权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二者的区别(三)二者的区别1、前提不同、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前提是因为有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前提是因为有违法行为、危险发生,或者是证据可能丢失或灭失。危险发生,或者是证据可能丢失或灭失。如:对于假冒伪劣商品的扣押、查封等如:对于假冒伪劣商品的扣押、查封等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前提是因为相对人拒绝履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前提是因为相对人拒绝履行行政机关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行行政机关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如:公民拒不缴纳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处罚如:公民拒不缴纳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处罚2、目的不同、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目的是为了制止、避免危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目的是为了制止、避免危险,或者是为了保存证据险,或者是为了保存证据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目的是为了迫使相对人履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目的是为了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者达到实现履行义务的目标行义务,或者达到实现履行义务的目标3、实施的主体不同、实施的主体不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可以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可以是行政机关自己,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自己,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权,则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权,则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建设局、县乡政府等行政如: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建设局、县乡政府等行政机关均没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权,因此,对违章机关均没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权,因此,对违章建筑的拆除只能申请法院执行,否则构成违法拆迁。建筑的拆除只能申请法院执行,否则构成违法拆迁。4、救济方式不同、救济方式不同相对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相对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相对人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对于行政机关相对人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可以复议或诉讼,但对于法院强制强制执行的可以复议或诉讼,但对于法院强制执行的,既不能复议也不能起诉,只能申请国执行的,既不能复议也不能起诉,只能申请国家赔偿。家赔偿。(因为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不受追诉)(因为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不受追诉)(20122012年)年)9999某交通局在检查中发现张某所驾某交通局在检查中发现张某所驾驶货车无道路运输证,遂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和车驶货车无道路运输证,遂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和车载货物,要求张某缴纳罚款载货物,要求张某缴纳罚款1 1万元。张某拒绝缴纳,万元。张某拒绝缴纳,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下列说法正确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的有:A A扣留驾驶证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扣留驾驶证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B B扣留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C C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D D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执行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执行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与设定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与设定(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二)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设定设定指指“从无到有从无到有”1 1、法律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可以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措施。法律可以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措施。2 2、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制定尚未制定法律的,属于国务院事务的,可以设尚未制定法律的,属于国务院事务的,可以设定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与冻结除限制人身自由与冻结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措施。3 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或者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常委会或者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委会制定 属于地方事务的,可以设定查封、扣押的行政属于地方事务的,可以设定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措施。4 4、法律、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法律、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措施 5 5、法律没有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法律没有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法律已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法律已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规定,但不得扩大但不得扩大规规定。定。所谓规定所谓规定指指“从粗到细从粗到细”。三、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与设定三、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与设定(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1、加处罚款或者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滞纳金;2、划拨划拨存款、汇款;存款、汇款;3、拍卖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代履行;6、其他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强制执行方式。强制拆迁就属于强制拆迁就属于代履行代履行的强制执行方式。的强制执行方式。代履行,是指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人拒不履代履行,是指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人拒不履行相应义务,行政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而代为履行行相应义务,行政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而代为履行的一种执行方式。因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义务人的一种执行方式。因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义务人承担。承担。现有现有13部法律和部法律和19件行政法规规定了行政机关件行政法规规定了行政机关的代履行的代履行,主要涉及维护交通安全、治理环境污染和主要涉及维护交通安全、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自然资源等事项。保护自然资源等事项。行政强制法加强了对代履行的规范行政强制法加强了对代履行的规范,行政机关依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同时规定同时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由当事人承担。但是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代履行不得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二)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二)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来设定。法律没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1)48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为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B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C因因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2011)48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为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B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C因因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1、设定行政强制应进行事前论证设定行政强制应进行事前论证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起草法律、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意见2、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的评估程序、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的评估程序 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第三章第三章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特别注意几点:特别注意几点:第一,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第一,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第二,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第二,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第三,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第三,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特殊程序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特殊程序(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1、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2、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应当立即解除(二)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二)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除应当履行一般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除应当履行一般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当场告知及时通知当事人家属、当场告知及时通知当事人家属2、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及时向、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及时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3、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4、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三、查封与扣押三、查封与扣押行政机关最常用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最常用的行政强制措施。(一)实施查封与扣押应特别注意的几点(一)实施查封与扣押应特别注意的几点1、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2、查封、扣押只限于与案件有关的场所、设施、查封、扣押只限于与案件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3、不得重复实施扣押、不得重复实施扣押4、必须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必须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5、严格遵循扣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严格遵循扣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天)天)6、延长查封、扣押的,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延长查封、扣押的,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批准,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7、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机关应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的条件(二)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的条件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2、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为无关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再需要查封、扣押的;4、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5、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20122012年多选)年多选)8080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 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误的?A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B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90日日C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D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20112011年)年)1002006年年5月月9日,县公安局以甲偷开乙日,县公安局以甲偷开乙的轿车为由,向其送达的轿车为由,向其送达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不服,于同月不服,于同月19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6月月8日,日,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6月月20日,甲就该处罚日,甲就该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甲偷开的轿车县公安局可以扣押对甲偷开的轿车县公安局可以扣押B如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可如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C甲逾期不缴纳甲逾期不缴纳1,000元罚款,县公安局可以每日按罚元罚款,县公安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D法院不应当受理甲的起诉法院不应当受理甲的起诉(20102010年)年)46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四、冻结四、冻结(存款或汇款)(存款或汇款)行政机关最常用的行政强制措施之一。但只行政机关最常用的行政强制措施之一。但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实施,因此,大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实施,因此,大多数行政机关不得实施冻结存款或汇款的行政多数行政机关不得实施冻结存款或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措施。(一)实施冻结应特别注意的几点(一)实施冻结应特别注意的几点1、必须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2、不得委托;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不得委托;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3、冻结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冻结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4、不得重复冻结、不得重复冻结5、要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要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6、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二)及时解除冻结决定的条件(二)及时解除冻结决定的条件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2、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要冻结;4、冻结期限已经届满;、冻结期限已经届满;5、其他不再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形。、其他不再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形。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机构和当事人。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冻结。第四章第四章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一、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一、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主要包括三个内容主要包括三个内容:(一)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二)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二)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三)代履行(三)代履行(一)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1、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条件、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条件(1)执行主体条件)执行主体条件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规定的强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权制执行权(2)时间条件)时间条件当事人在行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当事人在行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3)程序条件)程序条件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先催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先催告(告(书面催告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履行义务。(4)权利保障)权利保障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关应当采纳。(5)作出执行决定)作出执行决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 2、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程序(1)书面催告)书面催告(2)催告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催告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3)作出执行决定)作出执行决定(4)向当事人直接送达执行决定书并执行)向当事人直接送达执行决定书并执行(5)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可与当事人达成执行)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可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并约定分阶段履行,强制执行中止协议并约定分阶段履行,强制执行中止3、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限制、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限制(1)手段限制)手段限制第一,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第一,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情况紧急除外。执行。但情况紧急除外。第二,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第二,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定。(2)违建的拆除应公告)违建的拆除应公告对违法的建筑物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对违法的建筑物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3)时间限制)时间限制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2012年)年)84规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规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该公司发出向该公司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公司在,要求公司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该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该局发出局发出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公司,要求公司在在10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下列哪些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说法是正确的?A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拆除所建房屋通知与与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性质不同性质不同B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系行政处罚系行政处罚C公司可以对公司可以对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D在作出在作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时,规划局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时,规划局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二)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二)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1、行为行为行政决定内容涉及金钱给付义务行政决定内容涉及金钱给付义务2、执行罚执行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以依法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注意: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注意: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钱给付义务的数额。3、时间时间加处罚款或滞纳金超过加处罚款或滞纳金超过30日,经日,经催告仍不履行催告仍不履行4、执行执行行政机关自己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行政机关自己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5、特殊规定特殊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或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或不起诉,经催告仍不履行的,无执行权的行政不起诉,经催告仍不履行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采取查封、扣押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措施的,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依法拍卖抵抵缴罚款。缴罚款。6、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决定(2012年)年)48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该公司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B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C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D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三)代履行(三)代履行1、实施条件、实施条件(1)行为行为是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是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2)时间时间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3)后果后果已经或即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已经或即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自然资源的污染或破坏自然资源的(4)实施主体实施主体行政机关代履行或委托没有利害行政机关代履行或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2、实施程序、实施程序(1)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2)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3)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监督(4)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和当事人或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代履行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代履行不得采用暴代履行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第五章第五章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1、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3、经催告,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不履、经催告,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义务行义务4、行政机关应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行政机关应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月内申请5、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6、执行标的为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标的为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有管辖权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向法院提供申请材料、向法院提供申请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4)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2、法院的受理、法院的受理法院接到执行申请,应当在法院接到执行申请,应当在5日内受理日内受理;行;行政机关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在政机关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3、法院的审查与裁定、法院的审查与裁定人民法院应对执行申请进行书面审查。人民法院应对执行申请进行书面审查。(1)对符合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对符合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执行日内作出执行裁定。裁定。(2)对不符合规定的,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对不符合规定的,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但作出裁定前可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但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包括: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包括:第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第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第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第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第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第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的 4、对执行裁定的异议、对执行裁定的异议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民法院申请复议。5、立即执行、立即执行特殊紧急情况,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特殊紧急情况,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法院应关可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法院应当自作出执行裁定之日起当自作出执行裁定之日起5日内执行。日内执行。6、执行费用、执行费用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第六章第六章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一)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法律责任(一)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法律责任1、违法实施强制的表现、违法实施强制的表现(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2)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4)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5)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6)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情形)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情形2、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1)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员依法给予处分(二)实施行政强制中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二)实施行政强制中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1、违反规定的情形、违反规定的情形(1)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2)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未依法)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4)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未)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2、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1)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员依法给予处分(三)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三)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执行标的物或款项的法律责任分执行标的物或款项的法律责任1、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处分(四)(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2、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分。(五)(五)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法律责任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法律责任 1、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二、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一)金融机构的违法情形(一)金融机构的违法情形1、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的、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的2、对应当立即冻结、划拨的存款、汇款不冻结或、对应当立即冻结、划拨的存款、汇款不冻结或者不划拨,致使存款、汇款转移的者不划拨,致使存款、汇款转移的3、将不应当冻结、划拨的存款、汇款予以冻结或、将不应当冻结、划拨的存款、汇款予以冻结或者划拨的者划拨的4、未及时解除冻结存款、汇款的、未及时解除冻结存款、汇款的(二)责任方式(二)责任方式 1、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员依法给予处分。(三)金融机构将款项划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三)金融机构将款项划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以外的其他账户,由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以外的其他账户,由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违法划拨款项二倍的罚款;对直改正,并处以违法划拨款项二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予处分。三、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三、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一)人民法院的违法行为(一)人民法院的违法行为1、人民法院指令金融机构将款项划入国库或、人民法院指令金融机构将款项划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以外的其他账户的者财政专户以外的其他账户的 2、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中有违、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的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的(二)责任方式(二)责任方式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依法给予处分。上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上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法给予赔偿。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责任。56、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库法耶夫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次也不善于度过。吕凯特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只不过是愈来愈发觉自己的无知。笛卡儿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走到底,决不回头。左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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