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学院教学-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

上传人:xu****iu 文档编号:240748430 上传时间:2024-05-04 格式:PPT 页数:48 大小:6.2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药学院教学-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_第1页
第1页 / 共48页
医药学院教学-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_第2页
第2页 / 共48页
医药学院教学-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_第3页
第3页 / 共4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掌握掌握: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概念和医疗事故的分类、分级。熟悉熟悉:医疗事故发生的环节、原因;医疗事故的预防。了解:了解: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一、医疗纠纷的概念医疗纠纷的概念 医疗纠纷(医疗纠纷(medical tangle)medical tangle):是指是指医患双方由于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医患双方由于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患者要求追究责任患者要求追究责任或给以民事赔偿,而向卫生行政机关提请行或给以民事赔偿,而向卫生行政机关提请行政处理或法院提起诉讼而发生的纠纷。政处理或法院提起诉讼而发生的纠纷。二、医疗纠纷的特点二、医疗纠纷的特点 .患者确实或怀疑发生了不良的医疗后果,如死患者确实或怀疑发生了不良的医疗后果,如死亡、残废、器官功能障碍,即患者的生命权或健康权亡、残废、器官功能障碍,即患者的生命权或健康权受到或怀疑受到侵害。受到或怀疑受到侵害。2.2.不良医疗后果发生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不良医疗后果发生在患者诊疗过程中。.患者就诊的场所可以是各类医疗机构,如患者就诊的场所可以是各类医疗机构,如 医院、卫生所、个体诊所等。医院、卫生所、个体诊所等。.医患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医患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三、医疗纠纷的类型三、医疗纠纷的类型(一)按照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分类一)按照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分类、医源性医疗纠纷、医源性医疗纠纷 (iatrogenic medical tangleiatrogenic medical tangle()医疗过失纠纷引起患者不良医疗后果()医疗过失纠纷引起患者不良医疗后果 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卫生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医方其他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医方其他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 门诊,急诊管理不严,拒收危重病人,延误诊门诊,急诊管理不严,拒收危重病人,延误诊治,不负责任地转院,维修不及时。治,不负责任地转院,维修不及时。、非医源性医疗纠纷、非医源性医疗纠纷 (noniatrogenic medical tanglenoniatrogenic medical tangle)()无医疗过失纠纷()无医疗过失纠纷()无医疗过失纠纷()无医疗过失纠纷 紧急情况下,抢救患者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紧急情况下,抢救患者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紧急情况下,抢救患者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紧急情况下,抢救患者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由于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由于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由于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由于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而发生的医疗意外;在现有医疗条件下,发生无发预料的不良后果;在现有医疗条件下,发生无发预料的不良后果;在现有医疗条件下,发生无发预料的不良后果;在现有医疗条件下,发生无发预料的不良后果;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等。(2 2 2 2)患方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患方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患方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患方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第二节第二节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medical malpractice)一、一、概念概念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医疗事故的特点二、医疗事故的特点 .主体合法性:主体合法性:主体合法性:主体合法性:医疗事故涉及的是依法医疗事故涉及的是依法医疗事故涉及的是依法医疗事故涉及的是依法取得执业许可或执业资格的合法行医的医疗机构取得执业许可或执业资格的合法行医的医疗机构取得执业许可或执业资格的合法行医的医疗机构取得执业许可或执业资格的合法行医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及其医务人员。及其医务人员。及其医务人员。.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行为的损害性:行为的损害性:行为的损害性:行为的损害性:.医疗过失与人身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与人身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与人身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与人身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三、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 、医疗纠纷是患方怀疑有医疗过失而引起的纠、医疗纠纷是患方怀疑有医疗过失而引起的纠、医疗纠纷是患方怀疑有医疗过失而引起的纠、医疗纠纷是患方怀疑有医疗过失而引起的纠纷,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一定有过失。纷,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一定有过失。纷,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一定有过失。纷,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一定有过失。、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外,也可能为非法行医的个体诊所或个体医人员外,也可能为非法行医的个体诊所或个体医人员外,也可能为非法行医的个体诊所或个体医人员外,也可能为非法行医的个体诊所或个体医 生生生生 、纠纷发生时,当患方只要求伤害赔偿,可向、纠纷发生时,当患方只要求伤害赔偿,可向、纠纷发生时,当患方只要求伤害赔偿,可向、纠纷发生时,当患方只要求伤害赔偿,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也可向当地法院起诉。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也可向当地法院起诉。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也可向当地法院起诉。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也可向当地法院起诉。、医疗纠纷时,不良后果已被认识,但对其发、医疗纠纷时,不良后果已被认识,但对其发、医疗纠纷时,不良后果已被认识,但对其发、医疗纠纷时,不良后果已被认识,但对其发生原因不一致发生纠纷。生原因不一致发生纠纷。生原因不一致发生纠纷。生原因不一致发生纠纷。四、按不良医疗后果的结局分类四、按不良医疗后果的结局分类 、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涉及伤残的医疗纠纷。、涉及伤残的医疗纠纷。、涉及器官组织功能障碍的医疗纠纷。、涉及器官组织功能障碍的医疗纠纷。、其他医疗纠纷。、其他医疗纠纷。五、医疗事故的分级五、医疗事故的分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一)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度残疾。1 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2 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五、医疗事故的分级五、医疗事故的分级 (二)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二)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二)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二)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1 1 1 1、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器官缺失,其他器官不器官缺失,其他器官不器官缺失,其他器官不器官缺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能代偿。能代偿。能代偿。2 2 2 2、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特殊医疗依赖。特殊医疗依赖。特殊医疗依赖。3 3 3 3、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4 4 4 4、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医疗事故的分级五、医疗事故的分级 (三)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三)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乙等医疗事故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三级丙等医疗事故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三级丁等医疗事故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五、医疗事故的分级五、医疗事故的分级 (四)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四)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的。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的。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等(二级分甲乙丙丁,三级分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等(二级分甲乙丙丁,三级分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等(二级分甲乙丙丁,三级分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等(二级分甲乙丙丁,三级分甲乙丙丁戊)。甲乙丙丁戊)。甲乙丙丁戊)。甲乙丙丁戊)。第三节第三节 医疗事故发生的环节医疗事故发生的环节 (一)诊断过程(一)诊断过程 (二)治疗过程(二)治疗过程 1 1、手术治疗、手术治疗 外科、妇产科、麻醉、眼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眼科、耳鼻喉、口腔颌面外科等。耳鼻喉、口腔颌面外科等。2 2、非手术治疗、非手术治疗 内科、儿科、精神科。内科、儿科、精神科。(三)护理过程(三)护理过程案例介绍1 某男孩,12岁。因右下腹疼痛和压痛,诊断为阑尾炎手术。术中见阑尾并无病变,按原计划切除阑尾。术后仍腹痛如前并加重,注射镇静剂后痛止片刻又加剧,冷汗,体温上升,血压下降,脉搏细速,150次/分。半小时后死亡。死后解剖见腹腔内弥漫肠内容物,回肠末端一小创口。医生忽视询问了其腹部外伤史而漏诊。案例介绍2某女,40岁。7年前曾剖腹产,后常有腹胀和轻度肠梗阻表现。再次剖腹产时见左上腹一肿块,与周围粘连。切开见为一大小30cm10cm的纱布垫,还带有一小铁环。其面向肠腔的一面有粪石形成。显然是7年前剖腹手术时遗留。第四节第四节 常见医疗纠纷与医疗常见医疗纠纷与医疗 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医源性医疗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一、医源性医疗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一、医源性医疗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一、医源性医疗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 (一)手术性医疗事故(一)手术性医疗事故(一)手术性医疗事故(一)手术性医疗事故 1 1 1 1、术前准备不充分,片面注意手术,未祥尽询、术前准备不充分,片面注意手术,未祥尽询、术前准备不充分,片面注意手术,未祥尽询、术前准备不充分,片面注意手术,未祥尽询问病史和周密检查;只注意局部,不注意全身。问病史和周密检查;只注意局部,不注意全身。问病史和周密检查;只注意局部,不注意全身。问病史和周密检查;只注意局部,不注意全身。2 2 2 2、未严格按照手术操作规程,手术方法不正确。、未严格按照手术操作规程,手术方法不正确。、未严格按照手术操作规程,手术方法不正确。、未严格按照手术操作规程,手术方法不正确。3 3 3 3、出血过多,导致失血性休克或死亡。、出血过多,导致失血性休克或死亡。、出血过多,导致失血性休克或死亡。、出血过多,导致失血性休克或死亡。4 4 4 4、手术创口或体腔内遗留异物。、手术创口或体腔内遗留异物。、手术创口或体腔内遗留异物。、手术创口或体腔内遗留异物。5 5 5 5、操作不慎而发生空气栓塞。、操作不慎而发生空气栓塞。、操作不慎而发生空气栓塞。、操作不慎而发生空气栓塞。6 6 6 6、术后观察不周全,护理不佳。、术后观察不周全,护理不佳。、术后观察不周全,护理不佳。、术后观察不周全,护理不佳。常见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常见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发生的原因 (二)麻醉性医疗事故(二)麻醉性医疗事故 1 1、局部麻醉、局部麻醉 常因用药量过大,浓度过高。常因用药量过大,浓度过高。2 2、椎管内阻滞麻醉、椎管内阻滞麻醉 因注入药量过大而发生因注入药量过大而发生高平面阻滞;操作中断针、折管;误注药物。高平面阻滞;操作中断针、折管;误注药物。3 3、全身麻醉、全身麻醉(1)全麻用药量过大,造成不可逆性昏迷。)全麻用药量过大,造成不可逆性昏迷。(2)全麻手术后患者未复苏,或复苏不完全,呕)全麻手术后患者未复苏,或复苏不完全,呕吐物吸入气管引起窒息死亡。吐物吸入气管引起窒息死亡。(3)使用麻醉机全麻技术操作中,误接插管,麻)使用麻醉机全麻技术操作中,误接插管,麻醉机活瓣失灵。醉机活瓣失灵。(4)吸入性全麻药物,灼伤患者眼睛、咽喉,上)吸入性全麻药物,灼伤患者眼睛、咽喉,上呼吸道。呼吸道。常见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常见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 (三)输血输液引起的医疗事故(三)输血输液引起的医疗事故 1 1、配错血型、配错血型 2 2、输入被细菌污染的血液、输入被细菌污染的血液 3 3、加压输血,有发生空气栓塞的可能。、加压输血,有发生空气栓塞的可能。4 4、输入污染的血液、输入污染的血液 5 5、输液内加入致病人过敏的抗生素、输液内加入致病人过敏的抗生素 6 6、如输液过快、过量可引起急性肺水肿。、如输液过快、过量可引起急性肺水肿。常见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常见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四)用药不当的医疗事故(四)用药不当的医疗事故 1 1、医生处方错误、医生处方错误 2 2、护士执行医嘱发生错误、护士执行医嘱发生错误 3 3、药物过量错误、药物过量错误(五)药物过敏引起的医疗事故(五)药物过敏引起的医疗事故 (六)消毒不严格造成的医疗事故(六)消毒不严格造成的医疗事故(七)针刺不当造成的医疗事故(七)针刺不当造成的医疗事故(八)妇产科中出现的医疗事故(八)妇产科中出现的医疗事故(九)医院管理问题所致医疗事故(九)医院管理问题所致医疗事故(十)其他原因所致医疗事故(十)其他原因所致医疗事故如门诊急诊管理不严,拒收危重病人,延误诊治;对复杂的病例,两个或多个科室互相不负责任的推诿,致使危重病人得不到及时抢救;医院后勤不能保障医疗需要,致使医疗仪器设备管理不善,维修不及时,出现电器漏电(例如内窥镜漏电致病人发生电击死),氧气供应不上,房屋维修不良致使管道漏水、漏气而影响正常的医疗工作,发生医疗事故 小肠扭转、坏死及出血小肠扭转、坏死及出血 因误诊、误治致患儿死于急性循环衰竭因误诊、误治致患儿死于急性循环衰竭 脾切除手术时因脾蒂血管结扎处松脱致急性失脾切除手术时因脾蒂血管结扎处松脱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血性休克死亡 尸检见手术切除脾区大量血液聚集,尸检见手术切除脾区大量血液聚集,1200ml血液及血液及100-880g凝血块凝血块 胆囊切除手术时误将肝总管结扎致肝细胞内广泛淤胆 (HE200)图示肝细胞内染成棕黄色的胆汁,最后死于肝肾综合征 助产失误导致子宫破裂出血图示尸检时所见死者盆腔内大量积血,约1200ml 子宫壁破裂长18cm 气管插管致气管上端撕裂出血(箭头指处)图示气管及支气管内大量凝血块,两肺也见图示气管及支气管内大量凝血块,两肺也见暗红色的血液吸入斑,最后因窒息死亡暗红色的血液吸入斑,最后因窒息死亡羊水栓塞羊水栓塞二、非医源性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二、非医源性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 (一)疾病的自然转归(一)疾病的自然转归 (二)无法避免的并发症(二)无法避免的并发症 (三)医疗意外(三)医疗意外 1.麻醉意外麻醉意外 2.宫颈扩张宫颈扩张 3.胸腹腔穿刺胸腹腔穿刺 (四)患方原因(四)患方原因三、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三、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发生的特点发生的特点(一)医疗单位的特点(一)医疗单位的特点(一)医疗单位的特点(一)医疗单位的特点 实际工作中以中小医疗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最为实际工作中以中小医疗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最为多见。患方怀疑不良医疗后果是由于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多见。患方怀疑不良医疗后果是由于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低、经验少和设备差等。平低、经验少和设备差等。(二)患方的特点(二)患方的特点(二)患方的特点(二)患方的特点 患者年龄以患者年龄以20-4920-49岁和岁和1 1岁以内为两个高峰,分别占岁以内为两个高峰,分别占50.63%50.63%和和21.07%21.07%;文化水平和经济收入不是影响医疗;文化水平和经济收入不是影响医疗纠纷发生的重要因素。纠纷发生的重要因素。(三)所涉及的纠纷类型(三)所涉及的纠纷类型(三)所涉及的纠纷类型(三)所涉及的纠纷类型 非医疗过失纠纷占非医疗过失纠纷占67.54%67.54%,多于医疗过失纠纷。,多于医疗过失纠纷。第四节第四节 医疗事故预防医疗事故预防 一、医疗纠纷的危害性一、医疗纠纷的危害性一、医疗纠纷的危害性一、医疗纠纷的危害性 1 1 1 1、对医疗单位的危害、对医疗单位的危害、对医疗单位的危害、对医疗单位的危害 2 2 2 2、对社会的危害、对社会的危害、对社会的危害、对社会的危害 3 3 3 3、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危害、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危害、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危害、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危害 二、医疗纠纷的预防二、医疗纠纷的预防二、医疗纠纷的预防二、医疗纠纷的预防 1 1 1 1、不断加强医德修养,积极主动抢救危重病人。、不断加强医德修养,积极主动抢救危重病人。、不断加强医德修养,积极主动抢救危重病人。、不断加强医德修养,积极主动抢救危重病人。2 2 2 2、坚守工作岗位。、坚守工作岗位。、坚守工作岗位。、坚守工作岗位。3 3 3 3、疑难问题,要时请示上级医生,不能自作主张。、疑难问题,要时请示上级医生,不能自作主张。、疑难问题,要时请示上级医生,不能自作主张。、疑难问题,要时请示上级医生,不能自作主张。4 4 4 4、遵守手术操作规程。、遵守手术操作规程。、遵守手术操作规程。、遵守手术操作规程。第五节第五节 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事故的鉴定 法医学鉴定解决下列问题:法医学鉴定解决下列问题:1 1、原告所申诉的事件,是否属医疗工作、原告所申诉的事件,是否属医疗工作 中发生的错误。中发生的错误。2 2、判定医疗事故等级。、判定医疗事故等级。3 3、分析医疗事故的性质。、分析医疗事故的性质。4 4、确定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事故的主要原因。资料收集和调查资料收集和调查 1、及时收集全部有关的病历护理记录、认真听取医患双方有关人员的陈述 其中重点应了解死者的既往病史、本次发病情况、病情突变时的主要表现、临终前的表现及有关救治过程等(一)案情调查(一)案情调查 1 1)手术适应症;)手术适应症;2 2)有无手术和麻醉禁忌证;)有无手术和麻醉禁忌证;3 3)术前准备是否充分;)术前准备是否充分;4 4)麻醉前用药情况;)麻醉前用药情况;5 5)麻醉方式和麻醉选择指征;)麻醉方式和麻醉选择指征;6 6)麻醉剂规格、使用方法、用量、使用时间等;)麻醉剂规格、使用方法、用量、使用时间等;7 7)手术中发生危险如何抢救;)手术中发生危险如何抢救;8 8)手术后治疗是否正确等。)手术后治疗是否正确等。(二)检查患者二)检查患者(三)尸体解剖(三)尸体解剖(四)药物化验(四)药物化验(五)分析说明(五)分析说明 尸体检验时的注意事项、一般应由有丰富法医病理学尸检工作经验的法医承担、必要是请有关临床专家、尸检前注意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和阅读,以便明了纠纷关键所在及尸检重点。、强调系统解剖、重点疑难部位详细解剖、注意照相或摄像医疗纠纷尸检其它注意事项医疗纠纷尸检其它注意事项双方派代表到场;尸检前病史询问双方对尸检的要求及目的调阅及熟悉病历尸检方案的设计:气胸、空气及肺动脉栓塞检材及血、尿、胆汁、胃内容物、玻璃体液、指甲、头发、肌肉、周围神经及脊髓等提取有条件者,请其它医院的专科医生到场指导(六)鉴定结论(六)鉴定结论 1 1、伤残原因及其程度。、伤残原因及其程度。2 2、死亡原因。、死亡原因。3 3、医务人员有无过失,属于何种性质过失。、医务人员有无过失,属于何种性质过失。4 4、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存在因果关系。5 5、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后果中的、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责任程度。6 6、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等级。第六节第六节 医疗损害医疗损害 一、医疗损害的概念一、医疗损害的概念 医疗损害(医疗损害(medical damage)是指诊疗护理是指诊疗护理过程中的医疗过错(故意或过失)行为对患者所过程中的医疗过错(故意或过失)行为对患者所产生的不利的事实。医疗损害一般直接表现为患产生的不利的事实。医疗损害一般直接表现为患者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的损伤及健康状况相者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的损伤及健康状况相对于诊疗前有所恶化等情形。对于诊疗前有所恶化等情形。二、医疗损害侵权责任二、医疗损害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书面同意。第七节第七节 医疗相关的犯罪医疗相关的犯罪 一、医疗事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严重不负责任的主要表现严重不负责任的主要表现 1.擅离职守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及就诊病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实验医疗的;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二、非法行医罪二、非法行医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尤其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