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法解读

上传人:豆**** 文档编号:240711557 上传时间:2024-05-02 格式:PPT 页数:53 大小:60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治安处罚法解读_第1页
第1页 / 共53页
治安处罚法解读_第2页
第2页 / 共53页
治安处罚法解读_第3页
第3页 / 共5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第1条)一、立法目的1.以事实为依据原则2.过罚相当原则3.公开、公正、保障人权原则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5.调解原则二、基本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又称为比例原则,就是要求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罚当其过,不能重错轻罚或者轻错重罚。重错重罚、轻错轻罚,罚过相应。此处,在决定具体处罚时对于法律有从轻、从重、减轻处罚情节的还要将有关情节考虑在内。过罚相当原则公开、公正、保障人权原则,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管理案件时,对违法行为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当的案件给予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大体相同。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时要始终处于中立的立场,不得与案件当事人有任何利害关系。并充分保障被处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保障人权是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在本法中的具体体现。公开、公正、保障人权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由治安管理处罚的性质决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虽然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但仍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尚未触犯刑律。对违反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是必要的,但同时应注意有效的教育。这种教育,既包括对违反者的教育,使其引以为戒,防止再犯类似的错误,杜绝违法行为,又包括对社会公众的教育,特别是对那些可能违法或犯罪的人,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调解原则: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第9条)调解原则1.责任年龄原则2.责任能力原则3.减轻处罚原则4.加重处罚原则5.合并处罚原则三、处罚原则责任年龄原则,是指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第12条)责任年龄原则责任能力原则,是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13条)责任能力原则从轻处罚情形: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第12条);聋、哑、盲人违反治安管理(第14条);情节特别轻微、主动消除或减轻违反后果并取得谅解、出于他人胁迫或诱骗、主动投案、立功的、(第19条)。从轻处罚原则从重处罚的情形(第20条):后果严重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打击报复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从重处罚原则合并处罚原则,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第16条)合并处罚原则具备下列情形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第21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四、免于行政拘留的情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述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22条)五、治安处罚时效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6.没收违禁品、收缴实施违法行为工具六、治安处罚种类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警告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罚款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比较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的区别)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吊销许可证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限制处境或驱逐出境办理治安案件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吸毒用具,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第十一条)收缴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的行为。(第2条)七、管理对象公共秩序也称“社会秩序”,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须的秩序,主要包括社会管理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等。扰乱公共秩序案例126岁的胡某,原是某工厂的工人,因多次违反劳动纪律,长期消极怠工,被开除工职。胡某不但不认错改悔,还经常到该厂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了生产的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影响。由于胡某的行为扰乱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胡某给予拘留8天的处罚。(第23条第1项)案例2据新闻报道,某位旅客在机场对乘务人员戏言包里有炸药,结果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关进拘留所。当天早上7时,由海口美兰机场飞往杭州的某航班旅客有序登机。一位名叫任姓旅客怀抱一行李箱对乘务员说,他的行李中有炸药包。乘务员立刻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机长,机长随即向指挥中心报告,机场公安分局派出所接到指令后迅速登机检查。经查,任姓旅客的行李内未发现炸药等爆炸物品,公安人员将其带下飞机进行调查时,他说是随意说说的。经有关人员对飞机清舱,未发现任何危及航空安全的物品,航班被放行,由于他的一句戏言航班被延误40分钟。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第25条第1项)案例3某日,张某和吴某在市中心某大型商场门口,看见商场内人来人往,二人商量玩点花样,耍耍那些人。吴某将张某手中拎着的褐色塑料袋扔到人群中,并大声喊“袋子里面装的是炸弹”,导致不明真相的群众发生骚乱。二人的行为被巡逻民警发现,并被当场抓获,二人交代只是恶作剧,商场经历短暂的骚乱后很快恢复了正常。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二)项的规定,以二人投放虚假的爆炸性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处以5日行政拘留。案例42006年3月11日下午,时年50岁的重庆资深球迷陈文武,当力帆2比1战胜辽宁队,取得最近5年第一个主场开门红后,竟跳进球场,结果被警察强行带离现场。当晚,重庆江北区公安分局对陈文武做出处罚,他也因此成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被下达“禁足令”的球迷。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妨害公共安全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法律严禁破坏公共安全的行为法律严禁违反枪支、弹药、刀具、危险物品等管理规定的行为。法律严禁违反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管理规定的行为。法律严禁违反水陆运输安全的行为。法律严禁违反民用设施、施工设施安全规定的行为。违法表现行政处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5日以下扣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非法制造、贩卖、储存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10日以上15日以下扣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标志、防围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案例5: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说喝酒误事,但有些人是喝酒闹事,对于这些喝酒闹事的酒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二款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案例6南通网民柳某通过业务关系获得了南通某公司两个网络用户账号。随后,柳在家上网时多次登录该公司网络服务器,上传文件供网友下载,致使该公司计算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该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查获系柳某所为,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第29条第2项)案例7:打架、聚众斗殴是最常见的人身侵权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只要发生打人行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后果只是作为处罚额度的量罚依据。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殴打孕妇、未成年人、多人打一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在予以拘留处罚的同时还可并处1000元罚款。侵犯人身财产权利案例8:随着摄像手机、小型数码相机的普及,偷窥、偷拍行为越来越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等行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案例9:城市中饲养宠物的人群越来越多,因为饲养宠物不当引起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对于饲养宠物,干扰他人的生活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妨害社会管理案例10:新型毒品如冰毒、麻古、摇头丸、K粉等滥用越来越严重,已经从无业青年、歌厅小姐等特定人群转向企业老板、艺人、学生等群体。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吸食、注射毒品的;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比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案例11刘伟想换份工作,但学历不够,于是找朋友做个假文凭“暂用”,结果被公安机关抓获,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处以300元罚款。案例12:王鹏与李成到张超家玩耍,王鹏看到张超刚买的摩托车“车瘾”大发。到张超家后,王鹏以借张超钥匙链上的水果刀为名,将摩托车钥匙拿到手。随后,王鹏借故离开,到楼下驾驶张超的摩托车兜风。由于车速过快,避让不及,张超将行人撞倒致伤。民警调查发现,车不是王鹏的,张超否认借车给王鹏,王鹏承认是自己私自开车。后来王鹏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二)。”案例13:这些年城市房价日益走高,打工一族购房困难,只得租房度日。很多购房人为偿还贷款,也往往将房屋出租,补贴家用,但房屋出租也应当谨慎,以免触犯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调查2.决定3.执行4.期限八、处罚程序公安机关调查时的保密义务(第80条)回避原则(第81条)询问查证一般不超过八个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拘留的,询问查证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第83条)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通知监护人到场(第84条第3款)现场搜查不少于二人(第87条)调查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派出所决定。(第91条)决定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第104条):50元以下,当事人无异议的罚款;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缴纳困难,主动提出的;没有固定住所,事后难以执行的。执行第99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鉴定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期限1.陈述、申辩2.听证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4.担保九、救济途径第94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陈述、申辩权第98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听证第102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107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担保人条件(第108条)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义务和责任(第109条):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担保人责任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担保结束语结束语谢谢大家聆听!谢谢大家聆听!5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