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制度方案设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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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汇 报 材 料 之 二 : 薪 酬 体 系 设 计 ( 机 密 ) 本报告由五部分组成,你现在阅读的是一、分配政策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二、新分配政策的主要特点三、薪酬方案设计的总体思路、原则和步骤 四、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五、员工套级套档说明 分 配 政 策 需 要 解 决 的 主 要 问 题体 制 的 变 化 和 阶 段 性 目 标 提 出 , 对 公 司 收 入 分 配 机 制 的 设 计 提 出 以 下 要 求 : 如 何 “ 抓 住 分 配 这 个 根 本 , 解 决 人 才 这 个 关 键 ” , 充 分 激 发 和 调 动 公 司 全 体员 工 的 积 极 性 为 实 现 目 标 而 努 力 ?收 入 分 配 机 制 如 何 更 能 有 效 地 促 进 “ 三 年 每 股 分 红 一 元 和 三 年 上 市 ” 战 略 目 标 的 实 现 ?经 营 规 模 、 经 营 责 任 和 经 营 业 绩 差 异 在 分 配 上 如 何 体 现 ?如 何 打 破 身 份 界 线 , 统 一 设 计 薪 酬 体 系 , 向 企 业 岗 位 工 资 制 转 变 ?如 何 处 理 按 资 分 配 和 按 劳 分 配 的 结 构 比 例 关 系 ? 避 免 “ 股 权 大 锅 饭 ” 的 问 题 ?对 不 同 职 系 如 何 设 计 有 针 对 性 的 薪 酬 管 理 模 式 ?如 何 继 承 发 扬 原 有 行 之 有 效 的 分 配 理 念 , 设 计 激 励 更 充 分 约 束 更 有 效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如 何 将 个 人 收 入 与 公 司 绩 效 、 部 门 绩 效 和 个 人 绩 效 有 效 挂 钩 , 发 挥 绩 效 驱 动 作 用 ? 本报告由五部分组成,你现在阅读的是一、分配政策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二、新分配政策的主要特点三、薪酬方案设计的总体思路、原则和步骤 四、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五、员工套级套档说明 新 的 分 配 政 策 的 主 要 特 点针 对 上 述 问 题 , 结 合 华 烁 科 技 的 实 际 , 项 目 组 设 计 了 新 的 薪 酬 激 励 制 度 。 通 过 详 细 测算 和 对 比 分 析 , 新 的 分 配 政 策 能 够 系 统 解 决 上 述 问 题 , 有 如 下 特 点 :激 励 充 分 设 计 了 绩 效 工 资 与 目 标 达 成 率 刚 性 挂 钩 的 调 节 机 制 和 阶 梯 累 进 全 额 计 提 的奖 金 分 配 政 策 ( 下 不 保 底 , 上 不 封 顶 ) , 具 有 更 强 的 激 励 力 度 ;设 计 了 劳 动 所 得 和 分 红 所 得 自 动 调 节 对 冲 机 制 , 在 业 绩 不 同 的 情形 下 , 能 够 有 效 解 决 “ 股 权 大 锅 饭 ” 的 问 题 。设 计 了 效 益 目 标 、 岗 位 价 值 、 市 场 价 格 和 工 作 绩 效 导 向 相 结 合 的薪 酬 结 构 和 工 效 挂 钩 机 制 , 充 分 发 挥 薪 酬 的 导 向 和 驱 动 作 用 。约 束 有 效导 向 明 确 总 额 可 控 测 算 表 明 ,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成 本 总 体 上 控 制 在 销 售 收 入 的 一 定 比 例范 围 内 。 统 一 体 系 根 据 不 同 岗 位 的 工 作 特 点 , 划 分 了 5个 职 系 , 分 类 设 计 薪 酬 模 式 ,增 强 薪 酬 激 励 的 针 对 性 和 有 效 性 。分 类 设 计 建 立 统 一 的 薪 酬 体 系 , 打 破 员 工 身 份 界 线 ; 由 身 份 管 理 和 岗 位 管理 相 结 合 向 以 岗 位 管 理 为 主 转 变 , 体 现 内 部 公 平 性 。 本报告由五部分组成,你现在阅读的是一、分配政策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二、新分配政策的主要特点三、薪酬方案设计的总体思路、原则和步骤 四、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五、员工套级套档说明 1、 薪 酬 制 度 设 计 的 总 体 思 路基 本 理 念 抓 住 分 配 这 个 根 本 , 解 决 人 才 这 个 关 键 , 促 进 公 司 健 康 持 续 快 速发 展总 体 思 路 统 一 薪 酬 管 理 体 系 , 增 强 激 励 力 度 , 强 化 岗 位 管 理 , 突 出 绩 效 驱动 , 为 实 现 公 司 目 标 提 供 有 力 支 撑 。 2、 设 计 的 基 本 原 则 效 益 目 标 导 向岗 位 价 值 导 向市 场 价 格 导 向 岗 位 绩 效 导 向同 等 业 绩 条 件 下总 体 收 入 水 平 不 降 低 改 制 后 , 资 本 分 配 成 为 股 东 员 工 收 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这 一 分 配 形 式 的 变 化必 然 带 来 分 配 结 构 的 调 整 ; 但 无 论 分 配 结 构 如 何 调 整 , 只 是 分 配 方 式 和 个 人财 富 形 态 的 变 化 , 在 同 等 业 绩 条 件 下 , 总 体 收 入 不 因 收 入 结 构 的 调 整 而 降 低 。薪 酬 设 计 坚 持 公 司 效 益 目 标 导 向 , 设 计 实 现 目 标 的 激 励 和 驱 动 机 制 , 充 分 激发 和 调 动 公 司 全 体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为 实 现 目 标 而 努 力 。由 身 份 管 理 和 岗 位 管 理 相 结 合 向 以 岗 位 管 理 为 主 转 变 , 综 合 考 虑 各 岗 位 在 公司 内 的 影 响 范 围 、 责 任 大 小 、 工 作 强 度 、 工 作 难 度 、 任 职 条 件 、 工 作 条 件 等因 素 , 确 定 岗 位 价 值 , 根 据 岗 位 价 值 确 定 岗 位 薪 酬 。根 据 岗 位 价 值 结 合 人 才 市 场 价 格 , 合 理 确 定 各 层 级 薪 酬 水 平 。严 格 实 行 工 效 挂 钩 , 员 工 实 际 薪 酬 水 平 要 与 公 司 总 体 效 益 挂 钩 、 与 部 门 绩 效水 平 挂 钩 、 与 个 人 实 际 业 绩 挂 钩 。13245 3、 薪 酬 方 案 设 计 的 基 本 步 骤 1 2 3 4 5 6确 定 薪 酬 总 额 基数职 系 划 分 和 薪 酬模 式 选 择 确 定 薪 酬 标 准 薪 酬 结 构 及 挂 钩机 制 设 计 薪 酬 方 案 测 算 薪 酬 管 理 设 计 图 示 : 薪 酬 设 计 基 本 流 程岗 位 职 系 划 分薪 酬 模 式 的 选 择 岗 位 价 值 评 估评 估 数 据 处 理岗 位 薪 点 值 确 定确 定 总 额 基 数进 行 基 数 分 类 设 计 薪 酬 划 级 划 档薪 酬 组 合 比 例工 效 挂 钩 机 制 设 计公 司 整 体 薪 酬 总 额 静 态 测 算公 司 整 体 薪 酬 总 额 动 态 测 算员 工 个 人 工 资 变 化 比 较员 工 工 资 归 级 和 套 档整 体 工 资 水 平 调 整个 别 员 工 工 资 异 动 管 理 3、 薪 酬 方 案 设 计 的 基 本 步 骤 ( 续 前 页 )1 2 3 4 5 6确 定 薪 酬 总 额职 系 划 分 和 薪 酬模 式 选 择 确 定 薪 酬 标 准 薪 酬 结 构 及 挂 钩机 制 设 计 薪 酬 方 案 测 算 薪 酬 管 理 设 计1、 岗 位 总 体 上 划 为五 大 职 系 : 管 理 、技 术 、 销 售 、 生 产操 作 职 系 和 勤 务 职系 。2、 不 同 职 系 对 应 的薪 酬 模 式 为 : 管 理 、 技 术 职 系 采 用 岗 位工 资 制 ; 销 售 人 员采 用 销 售 提 成 制 或岗 位 工 资 制 ; 直 接生 产 人 员 采 用 计 时计 件 工 资 制 或 岗 位工 资 制 ; 辅 助 生 产岗 位 、 勤 务 岗 位 采用 岗 位 工 资 制 、 包干 工 资 、 计 量 工 资 、协 议 承 包 制 等 多 种形 式 。 通 过 确 定 薪 酬 总额 水 平 , 一 方 面为 公 司 薪 酬 标 准的 重 新 确 定 提 供依 据 , 另 一 方 面为 部 门 绩 效 工 资挂 钩 确 定 相 应 绩效 工 资 基 数 。 具体 确 定 方 式 见 后页 。 1、 岗 位 工 资 制 的岗 位 , 进 行 岗 位 价值 评 估 , 确 定 各 岗位 的 相 对 价 值 , 并通 过 统 计 回 归 分 析等 技 术 方 法 , 量 化为 能 直 接 体 现 岗 位价 值 的 薪 点 。2、 销 售 提 成 制 的岗 位 , 应 合 理 确 定其 提 成 政 策 ;3、 计 件 计 时 工 资制 的 岗 位 , 应 统 一规 范 其 计 件 计 时 工资 标 准 ;4、 包 干 工 资 制 的岗 位 , 应 合 理 核 定包 干 工 资 额 度 。 针 对 不 同 薪 酬 模式 设 计 相 应 的 薪酬 结 构 , 包 括 薪酬 组 合 单 元 的 选择 , 各 组 合 单 元的 比 例 , 工 效 挂钩 的 机 制 设 计 等要 素 。薪 酬 组 合 单 元 中的 绩 效 工 资 与 年度 奖 金 进 行 工 效挂 钩 机 制 设 计 ,体 现 公 司 效 益 导向 原 则 , 提 高 薪酬 水 平 的 激 励 作用 。 在 上 述 工 作 基础 上 , 通 过 对薪 酬 方 案 进 行测 算 , 检 验 其“ 激 励 性 、 公平 性 、 可 操 作性 ” 薪 酬 管 理 设 计主 要 涉 及 薪 酬方 案 实 施 的 套档 套 级 , 整 体薪 酬 水 平 调 整以 及 个 别 员 工薪 酬 调 整 的 管理 。 本报告由五部分组成,你现在阅读的是一、分配政策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二、解决方案的主要特点三、薪酬方案设计的总体思路、原则和步骤 四、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五、员工套级套档说明 ( 一 ) 岗 位 职 系 划 分 和 适 应 薪 酬 模 式 选 择 职 位 系 列 划 分 依 据 职 位 薪 酬 模 式管 理 系 列 经 营 层 从 事 经 营 管 理 和 决 策 工 作 , 对 公 司 或 事 业部 整 体 经 营 业 绩 承 担 直 接 责 任 总 裁 、 副 总 裁事 业 部 总 经 理 、 副 总 经 理 岗 位 工 资 制管 理 层 从 事 职 能 管 理 工 作 , 对 公 司 或 事 业 部 某 一方 面 的 职 能 管 理 直 接 承 担 责 任 总 裁 助 理 或 总 经 理 助 理 、 部门 正 副 职主 管 层 从 事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 承 担 重 要 的 管 理 责 任 。 生 产 、 技 术 、 销 售 等 管 理 人员 及 主 任 助 理 职 位执 行 层 从 事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 承 担 一 定 管 理 责 任 的职 位 。 一 般 管 理 岗 位 、 管 理 辅 助 服务 岗 位 ( 内 勤 内 务 )技 术 系 列 高 级 资 深 专 家 、资 深 专 家 、研 发 专 家 、 高 级 研 发岗 、 研 发岗 、 助 理研 发 岗 从 事 产 品 及 工 艺 技 术 研 发 、 设 计 和 改 进 工作 的 职 位 , 根 据 专 业 任 职 资 格 的 差 异 进 行层 级 区 分 。 研 发 岗技 术 服 务 岗 ( 含 生 产 、 销 售)销 售 系 列 专 职 从 事 销 售 工 作 的 职 位 , 对 销 售 任 务 的完 成 承 担 直 接 负 责 市 场 营 销 销 售 系 列 工 资 或岗 位 工 资 制生 产 操 作 系 列 直 接 从 事 生 产 作 业 的 职 位 , 对 生 产 计 划 的完 成 和 产 品 质 量 承 担 直 接 责 任 直 接 生 产 岗 位辅 助 生 产 岗 位 计 件 计 时 制 或 岗位 工 资 制勤 务 系 列 从 事 后 勤 保 障 服 务 的 职 位 , 对 服 务 要 求 和服 务 质 量 直 接 承 担 责 任 食 堂 、 车 队 、 保 卫 、 保 洁 等岗 位 包 干 工 资 制 或 岗位 工 资 制备 注 : 主 管 层 以 上 人 员 一 年 一 聘 ; 一 人 只 能 按 一 种 工 资 模 式 发 放 薪 酬 , 不 得 跨 工 资 模 式 获 取 薪 酬 。 岗 位 类 别 激 励 方 式 主 要 岗 位职能部门 公 司 经 营 层 岗 位 与 公 司 利 润 挂 钩 的 业 绩 奖 金 激 励 总 裁 、 副 总 裁职 能 部 门 管 理 层 岗 位 同 上 总 裁 助 理 、 部 门 主 任 、 副 主 任职 能 部 门 主 管 层 岗 位 同 上 主 任 助 理 和 职 能 管 理 岗 位执行层 职 能 管 理 服 务 类 同 上 文 秘 、 科 技 信 息 管 理 员 等 岗 位事 务 服 务 类 业 绩 奖 金 激 励 或 包 干 、 计 量 ( 车 公 里 数 ) 等 激 励 保 安 、 打 字 服 务 、 仓 储 、 物 业 、 司 机 等 岗 位勤 务 系 列 内 部 包 干 、 承 包 协 议 、 计 量 等 激 励 保 洁 、 勤 杂 、 食 堂 服 务 岗 位 事业部 经 营 层 岗 位 与 事 业 部 营 业 利 润 挂 钩 的 业 绩 奖 金 激 励 总 经 理 、 副 总 经 理职 能 部 门 管 理 层 岗 位 同 上 总 经 理 助 理 、 部 门 主 任 、 副 主 任职 能 部 门 主 管 层 岗 位 同 上 职 能 管 理 岗 位执行层 职 能 管 理 服 务 类 同 上 文 秘 、 文 员 、 内 勤 等 岗 位事 务 服 务 类 业 绩 奖 金 激 励 或 包 干 、 计 量 ( 车 公 里 数 ) 等 激 励 维 修 、 保 管 、 司 机 等 岗 位技 术 系 列 与 事 业 部 营 业 利 润 挂 钩 的 业 绩 奖 金 激 励 研 发 岗 、 技 术 服 务 岗 ( 含 生 产 、 销 售 )销 售 系 列 销 售 政 策 激 励 区 域 经 理 、 销 售 代 表 等 岗 位生 产 操 作 系 列 通 过 制 定 定 额 标 准 , 采 取 计 时 计 件 方 式 激 励 直 接 和 辅 助 生 产 工 人勤 务 系 列 内 部 包 干 、 承 包 协 议 、 计 量 等 方 式 激 励 保 洁 、 保 管 等 服 务 岗 位 ( 一 ) 岗 位 职 系 划 分 和 对 应 的 激 励 方 式 比 较 ( 续 前 页 ) ( 二 ) 公 司 目 标 薪 酬 总 额 薪 酬 总 额 基 数 确 定 往 年 工 资水 平 标 准 当 年 工 资水 平 标 准当 年 度 的 工 资 标 准总 额 实 发 工 资总 额各 岗 位 工资 标 准 各 岗 位 实发 工 资 在 这 个 层 面 , 综 合 考 虑 : 社 平 工 资 增 长 情 况 当 地 经 济 增 长 情 况 行 业 市 场 薪 酬 水 平 变 化 情 况 公 司 的 经 济 承 受 能 力 公 司 及 各 单 位 的 效 益 增 长 率 情 况 劳 动 生 产 率 增 长 情 况 等 回 答 整 体 薪 酬 水 平 该 不 该 增 降 ,以 及 增 降 多 少 的 问 题 。 当 年 合 适 的 工 资 水平 标 准 *在 岗 人 员编 制 =当 年 度 的 工资 标 准 总 额 ( 即 工资 总 额 设 定 基 数 ) 基 准 日 在 岗 人 员 编 制 ( 二 ) 公 司 目 标 薪 酬 总 额 薪 酬 总 额 基 数 确 定 ( 续 前 页 )通 过 市 场 数 据 的 比 照 , 表 明 公 司 现 行薪 酬 水 平 总 体 上 具 有 明 显 的 竞 争 优 势 ;按 人 才 市 场 价 , 结 合 现 行 工 资 水 平 合理 确 定 各 层 级 的 工 资 水 平 。 关 键 核 心 岗 位 薪 酬 水 平 充 分 体 现 市 场 竞 争 力 ,一 般 可 替 代 性 的 岗 位 薪 酬 水 平 参 照 市场 中 位 值 设 定 ; 市 场 低 位 值市 场 中 位 值现 状 回 归 值 市 场 高 位 值设 计 值【 数 据 来 源 : 中 华 英 才 网 , 制 造 业 , 500 1000人 企 业 规 模 ,取 武 汉 市 场 价 】 ( 二 ) 公 司 目 标 薪 酬 总 额 薪 酬 总 额 基 数 确 定 ( 续 前 页 )直 接 生 产 人 员 由 于 直 接 生 产 人 员 工 资 是 变 动 生 产 成 本 主要 构 成 因 素 , 适 合 运 用 市 场 化 的 计 时 计 件工 资 标 准 , 控 制 变 动 生 产 成 本 。 非直接生 产人员 岗 位 工 资 制 薪酬 总 额 基 数 以 现 有 在 岗 人 员 的 工 资 标 准 , 作 为 其 设 定薪 酬 总 额 基 数 的 参 考 依 据 , 结 合 人 才 市 场价 综 合 确 定 。 销 售 提 成 制 薪酬 总 额 基 数 参 照 市 场 水 平 合 理 确 定 销 售 人 员 的 目 标 工资 水 平 , 根 据 销 售 人 员 的 目 标 工 资 水 平 ,结 合 销 售 人 员 岗 位 编 制 , 确 定 销 售 提 成 制工 资 总 额 。 包 干 工 资 制 薪酬 总 额 基 数 针 对 适 合 包 干 工 资 制 的 勤 务 岗 位 , 合 理 确定 包 干 工 资 的 总 额 。 考 虑 到 事 业 部 和 职 能 部 门 ( 含 公 司 领 导 , 下 同 ) 的 性 质 有 明 显 区 别 , 职 能 部 门 工 资 体 系 以岗 位 工 资 制 为 主 , 事 业 部 则 多 种 工 资 模 式 并 存 。 因 此 , 职 能 部 门 与 事 业 部 之 间 将 分 别 确 定 其 目标 薪 酬 总 额 基 数 。 事 业 部 目 标 薪 酬 总 额 基 数 的 确 定总 部 目 标 薪 酬 总 额 基 数 的 确 定职 能 部 门 目 标 薪 酬 总 额 基 数 以现 有 在 岗 人 员 的 工 资 标 准 , 作为 其 设 定 薪 酬 总 额 基 数 的 参 考依 据 , 结 合 人 才 市 场 价 综 合 确定 。 条 件 保 障 与 物 业 管 理 部 实行 薪 酬 总 额 控 制 。 ( 二 ) 公 司 薪 酬 总 额 挂 钩 调 控 机 制 设 计固 定 部 分 浮 动 部 分基 本 工 资 绩 效 工 资 奖 金福 利薪 酬 总 额 = + + +保 障 因 素 , 固 定 发 放 。 绩 效 工 资 实 行三 挂 钩 , 在 公 司 层 面 , 全 员与 “ 目 标 利 润达 成 率 ” 刚 性挂 钩 。 ( 后 页祥 述 ) 采 取 阶 梯 累 进式 利 润 提 成 制。 ( 后 页 祥述 )在 薪 酬 总 额 基 数 确 定 的 基 础 上 , 设 计 工 效 挂 钩 机 制 , 从 而 形 成 有 效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 ( 二 ) 公 司 薪 酬 总 额 挂 钩 调 控 机 制 之 测 算 结 果 说 明为 检 验 新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的 可 行 性 , 我 们 以 公 司 利 润 目 标 为 基 础 , 按 照 设 计 方 案 ,对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及 各 事 业 部 收 入 分 配 进 行 了 测 算 。 对 测 算 结 果 说 明 如 下 : 宏 观 测 算 文 件 微 观 测 算 文 件 ( 二 ) 公 司 薪 酬 总 额 挂 钩 调 控 机 制 之 测 算 结 果 说 明激励力度对比测 算 收 入 水 平 。 薪 酬 收 入 、 分 红 收 入 和 股 权 增 值 总 额 与 原 33%政 策 下 的 收 入 相 比 , 在 三 年 完 成 每 股 分红 一 块 钱 目 标 的 前 提 下 , 明 显 高 于 原 33%政 策 收 入 水 平 。 ( 二 ) 公 司 薪 酬 总 额 挂 钩 调 控 机 制 之 测 算 结 果 说 明激励力度对比测算 浮 动 部 分 比 重 。 在 新 的 分 配 机 制 下 , 收 入 总 额 中 的 浮 动 部 分 比 重 在 85%-92%之 间 , 薪 酬 总额 中 浮 动 部 分 占 比 约 在 73%-86%之 间 , 浮 动 部 分 在 薪 酬 结 构 中 的 比 例 明 显 扩 大 。 ( 二 ) 公 司 薪 酬 总 额 挂 钩 调 控 机 制 之 测 算 结 果 说 明激励力度对比测算 浮 动 幅 度 : 增 加 浮 动 的 幅 度 便 于 充 分 发 挥 “ 激 励 先 进 , 鞭 策 后 进 ” 的 激 励 约 束 功 能 ;绩 效 工 资 工 效 挂 钩 设 计 中 , 绩 效 工 资 浮 动 范 围 设 计 为 40%-120%, 意 味 着实 际 兑 现 时 , 因 为 业 绩 的 不 同 , 绩 效 工 资 差 距 最 大 会 相 差 3倍 。年 度 奖 金 下 不 保 底 上 不 封 顶 , 假 如 事 业 部 目 标 达 成 率 在 25%120%范 围时 , 实 际 奖 金 最 低 额 与 最 高 额 差 距 超 过 10倍 。 ( 二 ) 公 司 薪 酬 总 额 挂 钩 调 控 机 制 之 测 算 结 果 说 明股权分配与劳动分配的互 动调节 在 不 同 业 绩 情 况 下 , 劳 动 所 得 和 分 红 所 得 形 成 较 明 显 的 互 动 对 冲 的 自 动 调 节 机 制 。 测 算 表 明 , 员工 所 在 部 门 对 分 红 做 出 超 额 贡 献 时 , 其 薪 酬 收 入 会 带 来 明 显 的 增 加 ; 当 员 工 所 在 部 门 对 分 红 未 能达 成 相 应 利 润 目 标 时 , 其 分 红 所 得 会 在 相 当 程 度 上 被 薪 酬 收 入 损 失 有 所 对 冲 。 50%达 成率 80%达 成率 100%达 成率 120%达 成率基 本 工 资 50.0 50.0 50.0 50.0绩 效 工 资 37.5 60.0 75.1 90.1奖 金 59.5 122.4 170.0 224.4分 红 241.9 241.9 241.9 241.9薪 酬 兑 现 与 设 定 基数 差 异 -148.0 -62.6 0 69.4分 红 兑 现 与 分 红 贡献 差 异 120.9 48.3 0 -48.3以 xx事 业 部 为 例 。 在 公 司 100%完 成 总 体 利 润 目 标 的 情 况 下 , 该 事 业 部 在 四 种 不 同 经 营 情 况下 , 其 薪 酬 兑 现 值 与 分 红 兑 现 值 同 设 定 基 数 相 比 较 , 其 差 异 绝 对 值 基 本 相 当 。 注 : 薪 酬 兑 现 与 设 定 基数 差 异 的 计 算 方 法 。 例如 , 当 目 标 达 成 率 为80%时 , 薪 酬 兑 现 与 设定 基 数 差 异 =实 发( 50+60+122.4) -设 定基 数 ( 50+75.1+170) = -62.6 。分 红 兑 现 与 分 红 贡 献 差异 的 计 算 方 法 。 例 如 ,当 目 标 达 成 率 为 80%时 ,意 味 着 自 己 所 获 得 的80%的 分 红 是 自 己 创 造的 , 另 外 有 20%的 分 红是 别 的 单 位 贡 献 的 , 则分 红 兑 现 与 分 红 贡 献 差异 =实 得 分 红241.9*20%= 48.3 。 ( 二 ) 公 司 薪 酬 总 额 挂 钩 调 控 机 制 之 测 算 结 果 说 明收入与目标利润达成的关 系 从 09年 公 司 收 入 总 额 与 目 标 利 润 达 成 率 之 间 的 关 系 可 以 看 出 , 当 09年 收 入 总 额 达到 去 年 同 期 水 平 时 , 收 入 基 本 持 平 。 收 入 总 额 与 目 标 利 润 达 成 率 之 间 的 线性 正 相 关 关 系 ( 二 ) 公 司 薪 酬 总 额 挂 钩 调 控 机 制 之 测 算 结 果 说 明收入分配与销售收入的比 例关系 在 未 来 三 年 的 销 售 额 动 态 预 测 基 础 上 , 通 过 测 算 发 现 , 不 同 业 绩 水 平下 , 收 入 分 配 与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例 关 系 基 本 在 6%-8%范 围 之 内 , 低 于 08年 约 10%的 比 例 , 为 公 司 非 持 股 员 工 激 励 和 设 计 年 金 等 福 利 政 策 留 下操 作 空 间 岗 位 工 资 等 级 结 构 薪 点 制 :岗 位 评价 与 薪酬 等 级划 分 岗 位 评 价 与薪 酬 等 级 划分 尊 重 历 史 形 成 的 各 等 级 差 距 关 系 , 适 当 拉 开 工 资 差 距 。 采 用 差 别 级 差 的 方 式 来 确 定 岗位 工 资 等 级 关 系 等 级 级 差 的确 定 为 满 足 员 工 晋 升 空 间 的 需 要 ,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 将 同 级 级 幅 ( 最 高 薪 点 与 最 低 薪 点 相 比增 长 比 率 ) 设 置 为 40%, 可 将 每 一 级 按 等 差 划 分 为 九 档 。薪 档 划 分 对 纳 入 岗 位 工 资 制 的 岗 位 进 行 岗 位 评 价 , 确 定 岗 位 的 相 对 价 值 ; 职 能 部 门 和 各 事 业 部分 开 进 行 岗 位 评 价 。根 据 职 能 部 门 和 各 事 业 部 各 自 岗 位 评 价 结 果 , 将 岗 位 划 分 为 20个 等 级 , 并 分 别 对 应 形成 20个 薪 酬 等 级 。 薪 点 值 薪 点 值 =薪 酬 总 额 基 数 /岗 位 薪 点 总 数岗 位 薪 点 总 数 根 据 岗 位 编 制 所 对 应 的 各 岗 位 薪 点 值 , 进 行 汇 总 ;公 司 职 能 部 门 和 各 事 业 部 薪 点 值 分 别 根 据 职 能 部 门 和 事 业 部 各 自 对 应 薪 酬 总额 目 标 基 数 和 薪 点 值 予 以 计 算 ;结 合 人 才 市 场 价 , 初 始 设 定 薪 点 值 为 1元 ;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工 资 等 级 结 构 设 计 下 一 级 与 上 一 级 之 间 适 度 重 叠 ( 30%40%) , 在 下 一 级 的 59档 , 高 于 上 一 级 13档 , 以 此 打 通 工 资 晋 升 通 道 。重 叠 度 设 计 薪点表示例(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工 资 等 级 结 构 设 计 ( 续 上 页 ) 注 : 职 能 部 门 和 业 务 单 位 的 岗 位 对 应 薪 点 表 在 制 度 中 分 别 设 计 经营层 1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2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3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4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管理层 5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6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7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8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9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主管层 10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11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12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13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14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15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执行层 16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17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18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 19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20级 一 档 二 档 三 档 八 档 九 档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工 资 等 级 结 构 示 意 图 ( 续 上 页 )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 续 上 页 )华烁事业部工资标准与市场(中位值)比较一览表 数 据等 级 武 汉 广 州 加 权平 均 华 烁设 计 值 设 计 值 与 市 场 数 据 差 异 比 较武 汉 广 州20 990 1337 1094 1070 8.1% -19.9%19 1114 1504 1231 1180 5.9% -21.5%18 1254 1693 1386 1300 3.7% -23.2%17 1412 1906 1560 1460 3.4% -23.4%16 1589 2145 1756 1620 2.0% -24.5%15 1789 2415 1977 1810 1.2% -25.1%14 1902 2568 2102 1990 4.6% -22.5% 13 2141 2890 2366 2190 2.3% -24.2%12 2268 3062 2506 2410 6.3% -21.3%11 2553 3447 2821 2650 3.8% -23.1%10 2874 3880 3176 2920 1.6% -24.7%9 3235 4367 3575 3290 1.7% -24.7%8 3414 4609 3772 3620 6.0% -21.5%7 3750 5063 4144 3990 6.4% -21.2%6 4109 5547 4540 4420 7.6% -20.3%5 4550 6143 5028 5090 11.9% -17.1%4 5207 7029 5754 7120 36.7% 1.3%3 6500 8775 7183 8550 31.5% -2.6%2 7917 10688 8748 12050 52.2% 12.7%1 9381 12664 10366 15550 65.8% 22.8% 注 : 数 据 取 自 中 华 英 才 网 , 制 造 业 、 100-500人 企 业 规 模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 续 上 页 )华烁总部工资标准与市场(中位值)比较一览表 数 据等 级 武 汉 广 州 加 权平 均 华 烁设 计 值 设 计 值 与 市 场 数 据 差 异 比 较武 汉 广 州20 1100 1660 1268 1410 28.2% -15.1%19 1238 1869 1427 1550 25.2% -17.1%18 1393 2104 1607 1710 22.7% -18.7%17 1568 2368 1808 1920 22.4% -18.9%16 1766 2666 2036 2150 21.8% -19.4%15 1987 3001 2292 2470 24.3% -17.7%14 2237 3378 2580 2740 22.5% -18.9%13 2518 3803 2904 3040 20.7% -20.1% 12 2835 4281 3269 3370 18.9% -21.3%11 3191 4818 3679 3740 17.2% -22.4%10 3592 5424 4142 4150 15.5% -23.5%9 4043 6106 4662 4730 17.0% -22.5%8 4552 6873 5248 5300 16.4% -22.9%7 5123 7736 5907 5940 15.9% -23.2%6 5767 8709 6650 7130 23.6% -18.1%5 6492 9803 7485 8630 32.9% -12.0%4 7308 11035 8426 11220 53.5% 1.7%3 8226 12422 9485 13020 58.3% 4.8%2 9260 13982 10677 15360 65.9% 9.9%1 10424 15740 12018 24880 138.7% 58.1%注 : 数 据 取 自 中 华 英 才 网 , 制 造 业 、 5001000人 企 业 规 模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工 资 组 合 结 构 设 计岗 位 工 资 制 组 合 单 元岗 位 工 资 制 薪 酬 总 额 岗 位 工 资 年 度 奖 金 福 利= + +基 本 工 资 与 绩 效 工 资 的 比 例 结 构岗 位 工 资 是 根 据 岗 位 价 值 确 定 的 工 资 单 元 , 分 为 基 本 工 资 和 绩 效 工 资 。 根 据 岗 位 职 责 不 同 , 基 本 工 资 与 绩 效 工 资 的 比 例 结 构 可 设 计 如 下 : 岗 位 系 列 基 本 工 资 绩 效 工 资管 理 系 列 经 营 层 30% 70%管 理 层 40% 60%主 管 层 50% 50%执 行 层 60% 40%技 术 系 列 70% 30%基 本 工 资 年 度 奖 金 福 利绩 效 工 资= + + +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绩 效 工 资 挂 钩 机 制 设 计 及 分 配 办 法绩 效 工 资 总额 挂 钩 机 制 事 业 部 绩 效 工 资 总 额 与 事 业 部 营 业 利 润 目 标 达 成 率 挂 钩职 能 部 门 绩 效 工 资 总 额 与 公 司 的 利 润 总 额 目 标 达 成 率 挂 钩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绩 效 工 资 挂 钩 机 制 设 计 及 分 配 方 法 ( 续 前 页 )事 业 部 1一 、 销 售 收 入销 售 成 本销 售 费 用二 、 销 售 利 润管 理 费 用财 务 费 用三 、 营 业 利 润 事 业 部 2一 、 销 售 收 入销 售 成 本销 售 费 用二 、 销 售 利 润管 理 费 用财 务 费 用三 、 营 业 利 润 事 业 部 3一 、 销 售 收 入销 售 成 本销 售 费 用二 、 销 售 利 润管 理 费 用财 务 费 用三 、 营 业 利 润 ( 公 司 ) 营 业 利 润销 售 费 用管 理 费 用财 务 费 用四 、 利 润 总 额所 得 税 ( 15%)五 、 净 利 润法 定 公 积 金 ( 10%)任 意 公 积 金 ( 10%)六 、 未 分 配 利 润 ( 25%)图 示 : 华 烁 科 技 的 主 要 利 润 指 标 示 意 图1 3 2=1各 事 业 部 以 营 业 利 润 指 标 作 为 绩 效考 核 指 标本 部 职 能 部 门 则 采 用 公 司 的 利 润 总 额 指 标 完成 情 况 与 绩 效 工 资 进 行 工 效 挂 钩 , 以 促 使 本部 职 能 部 门 同 时 对 各 事 业 部 营 业 利 润 总 额 和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承 担 责 任1 1 1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绩 效 工 资 挂 钩 机 制 设 计 及 分 配 方 法 ( 续 前 页 )事 业 部 岗 位 工 资 制 员 工 的 绩 效 工 资 兑 现 公 式 为 :事 业 部 绩 效 工 资 应 发 总 额 =事 业 部 员 工 个 人 绩 效 工 资 标 准 绩 效 工 资 发 放 比 例事 业 部 绩 效 工 资 发 放 比 例 与 事 业 部 营 业 利 润 目 标 达 成 率 挂 钩 , 上 有 封 顶 , 下 有 保 底 , 具体 挂 钩 比 例 如 下 :事 业 部 营 业 利 润 目 标 达 成 率 ( 0, 40%】 ( 40%, 120%】 ( 120%, )超 目 标 部 分事 业 部 绩 效 工 资 发 放 比 例 40% 实 际 目 标 达 成 率 120%个 人 应 发 绩 效 工 资 =岗 位 工 资 绩 效 工 资 比 例 考 核 期 事 业 部 利 润 目 标 达 成 率 对 应 的发 放 比 例 个 人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占 比事 业 部 绩 效 工 资 分 配 机 制 绩 效 工 资 发 放 比 例 上 下 限设 计 考 虑 因 素 : 一 是 保 障基 本 生 活 ; 二 是 工 资 总 额可 控 。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绩 效 工 资 挂 钩 机 制 设 计 及 分 配 方 法 ( 续 前 页 )公 司 职 能 部 门 岗 位 工 资 制 员 工 的 绩 效 工 资 兑 现 公 式 为 :员 工 当 期 绩 效 工 资 =( 绩 效 工 资 标 准 累 计 值 *绩 效 工 资 对 应 发 放 比 例 ) *所 在 部 门 绩 效 工资 占 比 *个 人 绩 效 工 资 占 比 -个 人 前 期 累 计 实 发 绩 效 工 资 总 额职 能 部 门 绩 效 工 资 发 放 比 例 与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目 标 达 成 率 挂 钩 , 上 有 封 顶 , 下 有 保 底 , 具体 挂 钩 比 例 如 下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目 标 达 成 率 ( 0, 40%】 ( 40%, 120%】 ( 120%, ) 超 目 标 部 分公 司 绩 效 工 资 发 放 比 例 40% 实 际 目 标 达 成 率 120% 公 司 职 能 部 门 员 工 绩 效 工 资 实 行 滚 动 发 放 。 员 工 按 月 预 支 个 人 绩 效 工 资 标 准 的 40%;其 余 60%按 照 季 度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 季 度 兑 现 滚 动 累 计 应 发 绩 效 工 资 的 80%, 剩 余 20%绩 效工 资 根 据 第 四 季 度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 进 行 汇 总 清 算 。职 能 部 门 绩 效 工 资 分 配 机 制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绩 效 工 资 挂 钩 机 制 设 计 及 分 配 方 法 ( 续 前 页 )职 能 部 门 绩 效 工 资 分 配 机 制假 设 公 司 季 度 绩 效 工 资 基 数 为 10万 , 公 司 一 季 度 累 计 利 润 达 成 率 取 值 为 120%, 部 门业 绩 占 比 为 16.7%, 。 员 工 个 人 业 绩 占 比 为 10%, 员 工 绩 效 工 资 基 数 800元 /月 , 一 、二 月 份 预 发 320元 , 则 员 工 三 月 应 发 得 绩 效 工 资 为 :100000*1.2*16.7%*10%-800*0.4-800*0.4=1360元三 月 份 实 发 绩 效 工 资 为 : 1360*0.8=1088元 , 余 额 1360-1088=272元 于 年 底 进 行 清 算 ;公 司 二 季 度 累 计 利 润 达 成 率 取 值 为 1.0, 部 门 业 绩 占 比 仍 为 16.7%, 员 工 个 人 业 绩 占 比仍 为 10%, 则 员 工 四 、 五 月 份 每 月 仍 然 预 发 320元 , 六 月 份 应 得 绩 效 工 资 为 : ( 200000*1.0*16.7%*10%) -320*4-1360=693元六 月 份 实 发 绩 效 工 资 为 : 693*0.8=555元 , 余 额 693-555=138元 于 年 底 进 行 清 算 ;举例说明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年 度 奖 金 挂 钩 机 制 设 计 及 分 配 方 法 1、 奖 金 激 励 对 象通 过 管 理 服 务 创 新 和 技 术 创 新 提 升 公 司 价 值 的 岗 位 人 员 , 参 与 公 司 或 事 业 部 利 润 挂 钩的 奖 金 分 配 激 励 ; 具 体 包 括 职 能 部 门 总 裁 、 副 总 裁 、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和 副 总 经 理 , 公 司和 事 业 部 从 事 管 理 服 务 和 技 术 创 新 岗 位 任 职 人 员 。其 他 岗 位 针 对 各 自 特 点 , 分 别 采 取 有 别 于 年 度 奖 金 的 激 励 方 式 :( 1) 与 销 量 直 接 挂 钩 销 售 岗 位 , 通 过 销 售 提 成 政 策 激 励 ;( 2) 与 产 量 直 接 挂 钩 的 直 接 生 产 岗 位 , 通 过 制 定 定 额 标 准 , 采 取 计 时 计 件 方 式 激 励 ;( 3) 与 服 务 质 量 挂 钩 的 可 社 会 化 岗 位 , 特 别 是 人 数 相 对 集 中 , 可 以 逐 步 社 会 化 的 事 务性 岗 位 , 为 提 高 其 服 务 质 量 , 合 理 控 制 费 用 水 平 , 参 照 市 场 价 格 , 有 针 对 性 地 采 取 包 干 工 资 制 、 内 部 协 议 承 包 、 计 量 制 (如 车 公 里 数 )等 多 种 报 酬 方 式 进 行 激 励 。2、 奖 金 政 策公 司 奖 金 目 标 基 数 以 目 标 利 润 的 10%作 为 基 数 。 事 业 部 与 职 能 部 门 的 奖 金 分 别 设 计 。该 数 据 是 在 保 证 股 东 分 红 目标 前 提 下 的 测 算 数 据 ,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年 度 奖 金 挂 钩 机 制 设 计 及 分 配 方 法 ( 续 前 页 ) 1、 事 业 部 年 度 奖 金 来 源 设 计( 1) 事 业 部 年 度 奖 金 总 额 基 数 与 事 业 部 营 业 利 润 挂 钩 , 分 段 全 额 累 进 计 提 , 下 不 保 底上 不 封 顶 ;( 2) 事 业 部 应 发 年 度 奖 金 总 额 与 事 业 部 年 度 综 合 考 核 结 果 挂 钩 ;具 体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应 发 年 度 奖 金 总 额 =年 度 营 业 利 润 年 度 奖 金 提 取 比 例 事 业 部 年 度 综 合 考 核 情 况年 度 奖 金 提 取 比 例 目 标 利 润 实 际 达 成 率 区 间 ( 0, 35%】 ( 35%, 65%】 ( 65%, 85%】 ( 85%, 100%】 ( 100%, 120%】 ( 120%, )事 业 部 年 度 奖 金 提 成 比 例 5% 7% 9% 10% 11% 12%2、 事 业 部 年 度 奖 金 分 配 发 放各 事 业 部 在 应 发 年 度 奖 金 总 额 内 , 制 定 奖 金 内 部 分 配 方 案 , 报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备案 后 发 放 。事 业 部 年 度 奖 金 发 放 方 式 参 照 职 能 部 门 奖 金 分 配 方 式 执 行 。事 业 部 奖 金 挂 钩 和 分 配 机 制 设 计 达 成 率 分 段 说 明 : 经 过 测 算 , 35%接 近 公 司 盈 亏 平 衡 点 ;65%接 近 上 年 度 利 润 水 平 ; 85%公 司 可 分 配 利 润 达 到 分红 要 求 ; 100%达 成 公 司 才 有 未 分 配 利 润 用 于 发 展 。 25% 50% 80% 100% 120% 假 设 XX事 业 部 09年 利 润 目 标 为 1000万 元 , 在 不 同 目 标 达 成 率 情 况 下 的 奖 金 额 试 算 : 同 一 事 业 部 , 在 上 述 不 同 达 成 率 的 情 况 下 , 奖 金 总 额 最 低 与 最 高 相 差 超 过 10倍 。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年 度 奖 金 挂 钩 机 制 设 计 及 分 配 方 法 ( 续 前 页 ) 奖 金测 算示 例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年 度 奖 金 挂 钩 机 制 设 计 及 分 配 方 法 ( 续 前 页 ) 1、 职 能 部 门 的 奖 金 来 源 设 计职 能 部 门 年 度 奖 金 总 额 基 数 与 公 司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挂 钩 , 采 取 分 段 全 额 累 进 计 提 方 式 进 行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职 能 部 门 年 度 年 度 奖 金 总 额 基 数 ( A) =公 司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提 成 率 奖 金 提 成 率 取 值 见 下 表 : 奖 金 提 成 比 例 取 值 与 目 标 利 润 达 成 率 对 应 表目 标 达 成 率区 间 ( 0, 35%】 ( 35%, 65%】 ( 65%, 85%】 ( 85%,100%】 ( 100%,120%】 ( 120%, )奖 金 提 成 比例 2.13% 2.98% 3.83% 4.25% 4.68% 5.1%职 能 部 门 奖 金 挂 钩 和 分 配 机 制 设 计 奖 金 提 成 比 例 设 计 经测 算 , 符 合 历 史 形 成的 职 能 部 门 与 产 业 化单 位 的 奖 金 总 额 的 比例 关 系 2、 职 能 部 门 奖 金 分 配1) 为 体 现 不 同 层 级 人 员 的 差 别 , 尊 重 历 史 形 成 的 差 别 关 系 , 分 层 设 定 人 均 奖 金 分 配 倍 数 关 系 :管 理 层 是 主 管 层 的 4.88倍 ; 主 管 层 是 执 行 层 的 2.19倍 。 2) 为 体 现 同 一 层 级 不 同 岗 位 级 别 的 奖 金 分 配 差 别 , 按 等 级 确 定 奖 金 分 配 调 节 系 数 :3) 为 体 现 岗 位 价 值 的 差 别 , 奖 金 分 配 与 岗 位 价 值 挂 钩 , 即 与 岗 位 薪 点 挂 钩 ;4) 为 体 现 部 门 绩 效 和 个 人 绩 效 的 差 别 , 奖 金 分 配 与 部 门 和 个 人 年 度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挂 钩 ;兼 职 人 员 奖 金 分 配 根 据 兼 职 岗 位 按 比 例 分 别 计 算 ( 如 兼 职 两 个 岗 位 可 分 别 按 50%计 算 奖 金 ) 。层 级 管 理 层 主 管 层 执 行 层等 级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奖 金 系 数 1.7 1.5 1.2 1.1 1 1.5 1.3 1.2 1.1 1 1.5 1.4 1.3 1.2 1.1 1(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年 度 奖 金 挂 钩 机 制 设 计 及 分 配 方 法 ( 续 前 页 ) 5) 奖 金 计 算( 1) 本 层 级 奖 金 总 额 (B)=本 层 级 累 积 倍 数 ( 2) 本 层 级 薪 点 奖 金 值 (C)=B/本 层 级 各 岗 位 薪 点 数 奖 金 等 级 调 节 系 数 K部 门 K个 人( 3) 个 人 应 发 奖 金 =个 人 岗 位 薪 点 数 等 级 奖 金 系 数 K部 门 K个 人 C(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年 度 奖 金 挂 钩 机 制 设 计 及 分 配 方 法 ( 续 前 页 ) 注 : K部 门 为 部 门 考 核 系 数 ; K个 人 为 个 人 考 核 系 数 , 层 级 人 均 奖 金 分 配 累 进 倍 数 等 于 本 层 级 人 均 奖 金 分 配 倍 数 乘 以 所 有 下 层 级 人均 奖 金 分 配 倍 数 。 A各 层 级 人 数 层 级 人 均 奖 金 分 配 累 进 倍 数 总 裁 奖 励 基 金 是 为 奖 励 非 股 东 优 秀 骨 干 员 工 而 专 设 的 激 励 性 专 项 资 金 。 总 裁 奖 励 基 金 的 来 源 为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 总 裁 奖 励 基 金 的 使 用 办 法 另 行 专 门 制 定 。( 三 ) 岗 位 工 资 制 设 计 总 裁 奖 励 基 金 ( 四 ) 销 售 系 列 工 资 模 式 设 计1、 适 用 范 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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