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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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1烟 花 爆 竹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1. 单 位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是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责 任 主 体 、 企 业 法 定代 表 人 对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全 面 负 责 , 并 保 证 安全 生 产 投 入 的 有 效 实 施 , 企 业 负 责 人 对 本 企 业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负 有 如 下 主 要 责 任 :1)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的 技 术 性 标 准 , 特 别 是 认 真 贯 彻 执行 烟 花 爆 竹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并 对 本 单 位 的安 全 生 产 负 全 面 的 责 任 。第 一 节 烟 花 爆 竹 安 全 制 度 管 理 2) 制 定 本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3) 配 备 合 格 的 安 全 工 作 人 员 , 对 每 个 作 业 场所 进 行 跟 班 检 查 ;4)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改 善 职 工 劳 动 条 件 , 保 证安 全 生 产 所 要 的 材 料 、 设 备 、 仪 器 和 劳 动 防护 用 品 的 及 时 供 应 ;5) 定 期 对 职 工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 培 训 ;6) 制 定 本 企 业 的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并 组 织进 行 演 练 ;7) 及 时 如 实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其 他有 关 部 门 报 告 烟 花 爆 竹 事 故 。 1) 部 门 负 责 人 要 按 照 本 部 门 的 职 责 ,组 织 协 调 有 关 安 全 工 作 人 员 做 好 安 全工 作 , 对 本 部 门 安 全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工作 负 责 ;2) 部 门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在 本 人 职 责 范 围内 做 好 自 已 应 该 做 好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2、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P55 1) 仓 库 管 理 员 、 守 护 员 应 接 受 烟 花 爆 竹 专 业知 识 培 训 、 并 经 考 核 合 格 ; 其 他 从 业 人 员应 经 过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知 识 教 育 和 培 训 ;2) 遵 守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和 安 全 制 度 ;3) 检 查 和 保 证 烟 花 爆 竹 的 存 放 安 全 , 发 现 有不 安 全 情 况 要 及 时 报 告 ;4) 正 确 使 用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3、 岗 位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P55 5) 提 出 改 进 安 全 工 作 的 意 见 ;6) 参 加 事 故 的 分 析 和 研 究 ;7) 协 助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制定 和 实 施 防 止 事 故 的 措 施 。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的 目 的 : 提 高 生 产 经 营 负 责 人 、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和 生产 工 人 的 安 全 素 质 , 防 止 事 故 和 职 业 危 害 的 发生 , 保 护 员 工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与 健 康 。 安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是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一 项 基础 性 工 作 , 是 科 学 技 术 转 化 为 生 产 力 的 重 要 手段 之 一 , 也 是 保 证 烟 花 爆 竹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生 产 的 一 项 带 有 根 本 性 的 措 施 。二 、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P55 为 确 保 生 产 安 全 设 备 、 设 施 有 效 配 置 和安 全 技 术 的 有 效 实 施 , 企 业 必 须 依 法 安 排 和提 取 一 定 数 额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专 项 资 金 , 专款 专 用 , 以 充 分 保 证 各 种 安 全 措 施 落 实 , 否则 , 安 全 计 划 制 定 得 再 科 学 也 是 空 谈 。 因 此 ,企 业 必 须 建 立 安 全 专 项 资 金 的 安 排 、 提 取 ,使 用 制 度 。 这 对 于 保 障 烟 花 爆 竹 生 产 经 营 单位 的 生 产 安 全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三 、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资 金 P55 1.安 全 检 查 的 层 次 一 般 分 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对 企 业 的安 全 检 查 和 企 业 的 安 全 自 查 两 个 层 次 。2.安 全 检 查 的 形 式 一 般 分 为 定 期 检 查 、 重 点 检 查 和 临 时 抽 查三 种 形 式 。3.安 全 检 查 的 重 点 主 要 是 围 绕 着 防 爆 、 防 火 以 及 各 种 生 产 设备 、 设 施 的 安 全 性 能 保 持 情 况 。四 、 安 全 检 查 P56 4.安 全 质 量 的 检 查 烟 花 爆 竹 的 质 量 直 接 关 系 到 广 大 人 民群 众 的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 近 年 来 由 于 燃 放 的烟 花 爆 竹 不 符 合 国 家 强 制 标 准 规 定 , 造 成人 身 伤 害 的 事 故 时 有 发 生 。 为 了 保 护 广 大人 民 群 众 的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 国 家 质 量 技 术监 督 管 理 局 要 求 各 地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要加 大 对 烟 花 爆 竹 产 品 质 量 的 检 查 , 做 好 以下 工 作 : 1.要 切 实 加 强 对 烟 花 爆 竹 产 品 质 量 的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2.要 将 烟 花 爆 竹 产 品 作 为 监 督 检 查 的 重 点 ,加 大 行 政 执 法 力 度 , 有 计 划 、 有 组 织 分 步 骤地 在 本 辖 区 内 开 展 工 作 , 并 汇 同 有 关 部 门 进行 综 合 治 理 ;3.要 加 强 对 烟 花 爆 竹 产 品 国 家 强 制 标 准 的 宣传 贯 彻 工 作 、 督 促 企 业 建 立 健 全 质 量 保 证 体系 , 完 善 测 试 手 段 , 并 在 生 产 旺 季 加 大 监 督检 查 的 频 次 和 覆 盖 面 ; 4.要 督 促 经 销 烟 花 爆 竹 的 企 业 建 立 健 全 进 货检 查 验 收 制 度 , 严 格 把 关 , 杜 绝 经 销 无 生产 企 业 名 称 、 无 生 产 地 址 , 无 燃 放 说 明 的烟 花 爆 竹 产 品 ;5.在 监 督 检 查 过 程 中 , 经 检 测 出 安 全 项 目 不合 格 的 产 品 , 一 定 要 做 到 发 现 一 起 , 查 处一 起 , 特 别 对 重 大 销 售 假 冒 伪 劣 烟 花 爆 竹产 品 的 恶 性 事 件 ,严 厉 查 处 ,构 成 犯 罪 的 及时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 为 了 保 护 员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 预 防 、 控 制 和消 除 职 业 危 害 , 保 护 员 工 的 健 康 , 企 业 必 须 认真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按 规 定 发 放 个人 防 护 用 品 和 做 好 职 业 病 的 防 治 工 作 。六 .安 全 生 产 信 息 管 理 安 全 信 息 工 作 是 一 项 不 可 或 缺 的 基 础 性 工作 , 烟 花 爆 竹 企 业 要 根 据 要 求 建 立 企 业 信 息 管理 制 度 。五 .劳 动 保 护 和 职 业 危 害 预 防 P57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是 企 业 生 产 管 理 、技 术 管 理 的 重 要 基 础 工 作 , 是 企 业 管 理的 综 合 反 映 、 是 实 现 文 明 作 业 、 安 全 生产 的 前 提 。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应 以 加 强 企业 管 理 、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为 指 导 思 想 , 以质 量 达 标 准 , 安 全 创 水 平 为 总 目 标 。七 .安 全 生 产 作 业 标 准 化 P57 1.生 产 质 量 标 准 化 , 以 国 家 标 准 , 行 业 标 准 作 业全 面 建 设 质 量 标 准 化 ;2.各 级 领 导 岗 位 责 任 制 ;3.各 工 种 、 特 别 是 特 殊 工 种 的 岗 位 责 任 制 、 操 作( 作 业 ) 规 程 , 各 工 种 必 须 经 过 培 训 、 考 核 发证 、 持 证 上 岗 ;4.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包 括 灾 害 预 防 与 处 理 计 划 ; 要害 场 所 管 理 制 度 ; 交 接 班 制 度 ; 领 导 干 部 上 岗检 查 工 作 制 度 ;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档 案 管 理制 度 ; 安 全 生 产 例 会 制 度 等 。安 全 生 产 作 业 标 准 化 要 建 立 以 下 制 度 : 一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1、 设 置 机 构 的 依 据 安 全 生 产 法 规 定 , 危 险 化 学 品 生产 、 经 营 、 储 存 企 业 应 当 设 置 安 全 生 产管 理 机 构 或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第 二 节 安 全 管 理 职 能 机 构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职 责 P58 1)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 领 导 决 策 层 )2)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能 部 门 ( 管 理 层 )3) 车 间 班 组 专 职 或 兼 职 安 全 员 组 成 的群 众 性 安 全 管 理 网 络 ( 执 行 层 )2、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组 织 (一 )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概 念( 1) 对 于 公 司 制 的 企 业 ( 包 括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按 公 司 法 规定 , 公 司 董 事 长 是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经 理负 责 “ 主 持 公 司 的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 , 因 此 公司 主 要 负 责 人 应 当 是 公 司 董 事 长 和 经 理 。( 2) 对 于 非 公 司 制 的 企 业 , 主 要 负 责 人 应 为厂 长 、 经 理 等 企 业 行 政 “ 一 把 手 ” 。二 、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安 全 生 产 职责 1、 建 立 、 健 全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1)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概 念 :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是 最 基 本 的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度 , 是 按 照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 管 生 产 必 须 管 安 全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 的 原 则 , 将 各 级 负 责 人 、 各 职 能管 理 部 门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 各 生 产 部 门 和 各 岗 位 生产 工 人 在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应 该 做 的 事 情 和 应 负 的 责任 加 以 明 确 规 定 的 一 种 制 度 。 实 质 是 “ 安 全 生 产 、人 人 有 责 ” 。 是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的 核 心 。( 二 )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职 责 P59 ( 2)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内 容 :1)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对 本 单 位 的 安全 生 产 全 面 负 责 , 是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的第 一 责 任 人 ;2) 分 管 安 全 生 产 的 单 位 负 责 人 , 对 本 单 位安 全 生 产 负 主 要 领 导 责 任 ;3) 分 管 业 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对 分 管 范 围 内的 安 全 生 产 负 直 接 领 导 责 任 ; 4) 车 间 、 班 组 的 负 责 人 对 本 车 间 、 本 班 组 的 安全 生 产 全 面 负 责 ;5) 各 职 能 部 门 在 各 自 业 务 范 围 内 , 对 实 现 安 全生 产 负 责 ;6) 各 岗 位 生 产 工 作 要 自 觉 遵 守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度 , 严 格 遵 守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在 本 岗 位 上 做 好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 1)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的 概 念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是 以 规 章 规 度 来规 范 人 的 行 为 , 防 止 事 故 和 职 业 危 害 的发 生 。( 2)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的 内 容2、 组 织 制 定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规 章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P59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方 面 的 规 章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要 害 岗 位 管 理 制 度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制 度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管 理 制度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制 度 特 殊 区 域 内 施 工 审 批 制 度伤 亡 事 故 报 告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竞 赛 制 度安 全 值 班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奖 惩 制 度危 险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制度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发 放 管 理 制度安 全 设 施 管 理 制 度 电 器 安 全 技 术 制 度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技 术 制 度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制 度危 险 场 所 的 安 全 技 术 管 理 制 度 安 全 技 术 方 面 的 规 章 制 度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是 生 产 工 人 进 行 生 产 操 作 时 必须 遵 守 的 安 全 规 则 , 目 的 是 防 止 不 安 全 行 为的 发 生 。( 4)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的 内 容1) 作 业 前 安 全 检 查 的 内 容 、 方 法 和 安 全 要求 ;2) 安 全 操 作 的 步 骤 要 点 和 安 全 注 意 事 项3) 作 业 过 程 中 巡 查 设 备 运 行 的 内 容 和 安 全要 求 ;( 3)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的 概 念 4) 故 障 排 除 方 法 , 事 故 应 急 处 理措 施 ;5) 作 业 场 所 , 作 业 位 置 , 个 人 防护 的 安 全 要 求 ;6) 作 业 结 束 的 现 场 清 理 ;7) 特 殊 作 业 场 所 作 业 时 的 安 全 防护 要 求 ; 为 了 具 备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以 及国 家 标 准 、 行 业 标 准 规 定 的 安 全 生产 条 件 ,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应 当 保 证 本 单 位 有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投 入 , 并 保 证 这 项 投 入 用 于 本 单 位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3.保 证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P60 应 当 经 常 地 对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督促 检 查 , 对 检 查 发 现 的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 对事 故 隐 患 及 时 排 除 。5.组 织 制 定 并 实 施 本 单 位 生 产 安 全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6.及 时 、 如 实 报 告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4.对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督 促 、检 查 1、 必 要 性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要 组 织 领 导 本 单 位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 并 承 担 保 证 安 全 生 产 的 责 任 。这 就 是 要 求 他 们 必 须 具 备 与 本 单 位 所 从 事 的 生 产活 动 相 适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 同 时 具 有 领 导 安 全生 产 管 理 工 作 和 处 理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能 力 。三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应当 掌 握 必 要 的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并具 备 管 理 能 力 1) 熟 识 并 能 认 真 贯 彻 国 家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法 律 、 法 规 以 及 与 本 单 位 有 关 的 安 全 标 准2) 基 本 掌 握 安 全 分 析 、 安 全 决 策 及 事 故 预 测 和 防护 知 识 , 具 有 审 查 生 产 建 设 规 划 、 计 划 、 维 修施 工 方 案 的 安 全 决 策 知 识3) 具 有 一 定 的 文 化 程 度 , 受 过 一 定 的 安 全 技 术 培训 , 具 有 一 定 的 从 事 本 行 业 工 作 的 经 验 , 较 熟练 地 掌 握 与 本 单 位 有 关 的 安 全 技 术 知 识4) 熟 悉 安 全 管 理 知 识 , 具 有 管 理 能 力2.应 具 备 的 条 件 1、 立 即 赶 到 事 故 现 场 , 组 织 应 急 救援 人 员 进 行 抢 救 , 同 时 组 织 事 故 现场 人 员 按 本 单 位 的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案 进 行 自 救 ;2、 不 得 擅 离 职 守 。四 .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后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职 责 P60 凡 从 事 烟 花 爆 竹 购 进 、 调 出 、运 输 、 储 存 、 销 售 业 务 的 企 业 , 必须 严 格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爆 炸 物 品 管 理 条 例 和 商 业 、 供销 社 系 统 烟 花 爆 竹 安 全 经 营 管 理 暂行 规 定 等 法 律 、 法 规 。第 三 节 烟 花 爆 竹 的 安 全 经 营 1.县 以 上 供 销 社 是 烟 花 爆 竹 的 经 营 主 管 部门 ,烟 花 爆 竹 的 批 发 业 务 由 各 级 供 销 社 主管 日 用 杂 品 的 专 业 公 司 经 营 ,各 级 供 销 社内 不 得 多 头 经 营 ;2.各 级 供 销 社 应 明 确 专 人 负 责 烟 花 爆 竹 的安 全 经 营 管 理 , 并 积 极 配 合 公 安 、 工 商 行政 管 理 部 门 对 本 地 区 的 烟 花 爆 竹 市 场 实 施安 全 管 理 和 监 督 检 查 。一 . 监 督 管 理 P62 3.烟 花 爆 竹 经 营 部 门 要 坚 持 “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主 ” 的 方 针 , 制 定 严 格 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建 立健 全 各 级 岗 位 责 任 制 , 设 置 安 全 管 理 组 织 和 安全 员 , 实 行 全 面 的 安 全 经 营 管 理 。 经 批 准 的 零售 烟 花 爆 竹 的 个 体 商 户 也 必 须 搞 好 安 全 经 营 。 .从 事 烟 花 爆 竹 购 进 、 调 出 、 运 输 、 储 存 经 营业 务 的 专 业 人 员 上 岗 之 前 , 必 须 经 过 安 全 教 育和 技 术 培 训 。 1. 烟 花 爆 竹 产 区 供 销 社 收 购 单 位 , 应 本 着 “ 小型 分 散 、 单 独 定 址 ” 的 原 则 在 远 离 市 区 、 远离 民 居 、 远 离 重 要 建 筑 物 和 交 通 要 道 的 地 方 ,设 置 收 购 烟 花 爆 竹 的 场 地 和 封 装 加 工 场 地 。2. 严 格 按 国 家 安 全 与 质 量 标 准 进 行 收 购 , 把 好质 量 关 , 凡 安 全 与 质 量 达 不 到 国 家 规 定 标 准的 产 品 或 无 爆 炸 物 品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企业 生 产 的 产 品 , 一 律 不 得 收 购 。二 . 收 购 管 理 P62 3. 要 按 国 家 规 定 标 准 对 烟 花 爆 竹 的 外观 、 内 质 、 封 装 成 箱 等 安 全 与 质 量的 检 验 及 计 数 抽 样 检 测 规 则 和 检 测手 段 进 行 ;4. 从 事 烟 花 爆 竹 的 收 购 、 检 验 、 封 装加 工 人 员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各 项 规 章 制度 。 1. 严 格 实 行 定 点 进 货 制 度 。 按 照 “ 安 全 可靠 , 适 当 集 中 , 择 优 进 货 ” 的 原 则 进 行选 点 。 对 无 爆 炸 物 品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和 产 品 安 全 与 质 量 达 不 到 国 家 标 准 的 生产 单 位 不 准 定 点 。 购 进 的 烟 花 爆 竹 , 必须 在 产 地 经 国 家 或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检 测 机 构 进 行 安 全 与 质 量 的 检 测 , 并 附有 产 品 检 验 合 格 证 。三 . 进 货 管 理 P63 2. 严 格 执 行 质 量 检 测 制 度 。 所 进 的 品 种 、 规 格 、内 外 包 装 、 药 物 配 比 等 的 质 量 和 技 术 要 求 必须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 产 品 必 须 标 明 厂 名 、 厂 址 、出 厂 日 期 和 燃 放 说 明 , 并 附 有 产 品 检 验 合格 证 。 接 收 出 口 转 内 销 的 产 品 , 必 须 符 合内 销 安 全 质 量 标 准 , 小 包 装 附 有 中 文 说 明 。不 符 合 上 述 要 求 的 产 品 , 不 得 购 进 和 经 销 。3. 要 做 好 市 场 预 测 , 制 定 进 货 数 量 、 品 种 计 划 ,统 一 安 排 好 城 乡 市 场 供 应 。 1. 烟 花 爆 竹 必 须 设 专 用 库 房 , 严 禁 与 其 他商 品 混 存 。 烟 花 爆 竹 仓 库 要 符 合 国 家 有关 安 全 规 定 的 要 求 。 库 区 内 防 火 、 防 爆 、防 雷 、 防 静 电 、 防 潮 、 防 盗 、 消 防 、 报警 等 设 备 要 齐 全 有 效 , 安 全 通 道 要 畅 通 ,要 有 醒 目 的 危 险 标 志 。四 . 储 存 管 理 P63 2. 要 新 建 烟 花 爆 竹 仓 库 地 点 的 选 择 和设 计 方 案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 建 库 前 应持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的 文 件 和 设 计 部 门的 设 计 方 案 向 所 在 地 的 县 、 市 公 安 部 门提 交 选 点 申 请 , 经 批 准 后 方 可 施 工 。 竣工 后 , 须 经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公 安 等 部门 验 收 合 格 , 凭 经 过 培 训 的 仓 库 专 职 保管 人 员 登 记 表 , 向 公 安 部 门 申 领 爆 炸物 品 储 存 许 可 证 。 3. 要 有 严 格 的 保 管 制 度 、 消 防 制 度 、出 入 库 制 度 和 保 卫 制 度 。 对 保 管 人 员 要实 行 岗 位 责 任 制 。 进 入 库 区 的 各 种 机 动车 辆 , 必 须 配 带 火 星 熄 灭 装 置 , 停 在 指定 地 点 。 装 卸 烟 花 爆 竹 时 , 由 保 管 人 员监 装 监 卸 , 做 到 轻 拿 轻 放 , 不 扔 不 摔 ,不 推 不 拖 , 不 撞 不 磨 擦 。 按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 要 到 目的 地 的 县 以 上 公 安 部 门 办 理 爆 炸物 品 运 输 证 , 专 车 运 输 , 严 禁 与其 他 商 品 混 运 。五 . 运 输 管 理 P63 1.根 据 烟 花 爆 竹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455号 ) 、 烟 花 爆 竹 经 营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 国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7号 ) 、 烟 花 爆 竹 经 营 许 可 实施 细 则 ( 省 安 监 2006664号 ) 等 法 律 、 法 规 、规 章 的 规 定 , 从 事 烟 花 爆 竹 批 发 的 企 业 和 从 事 烟花 爆 竹 零 售 的 经 营 者 , 必 须 分 别 申 请 办 理 烟 花爆 竹 经 营 ( 批 发 ) 许 可 证 和 烟 花 爆 竹 经 营( 零 售 ) 许 可 证 , 经 批 准 、 取 证 后 才 能 经 营 。六 . 销 售 管 理 P64 从 事 烟 花 爆 竹 批 发 的 企 业 必 须提 交 有 关 材 料 (P178 细 则 第 六条 ) , 向 地 级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局 申 请 办 理 烟 花 爆 竹 经 营 ( 批 发 )许 可 证 。2. 批 发 许 可 3. 严 禁 购 进 、 销 售 不 合 格 产 品 和无 烟 花 爆 竹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企 业 的 产 品 。4. 专 仓 专 储 , 严 禁 与 其 他 商 品 混放 , 零 售 的 要 专 人 专 柜 销 售 , 并禁 烟 火 、 明 火 、 有 明 显 的 危 险 标志 。 5. 销 售 人 员 要 经 过 专 业 培 训 , 掌握 销 售 烟 花 爆 竹 的 性 能 和 特 点 , 正确 安 全 燃 放 方 法 和 安 全 知 识 。6. 城 市 的 农 贸 市 场 内 不 得 摆 摊 销售 烟 花 爆 竹 , 不 得 走 街 串 巷 销 售 烟花 爆 竹 。 一 、 出 口 烟 花 爆 竹 检 验 管 理 P64二 、 出 口 烟 花 爆 竹 生 产 企 业 登 记 细 则 P65三 、 出 口 烟 花 爆 竹 生 产 企 业 代 码 标 记 编 号 规 定 P67第 四 节 出 口 烟 花 爆 竹 的 检 验 谢 谢 大 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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