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治理及报告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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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安全隐患治理及报告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地控制和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确保装置稳定、高效、安全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安全装备、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实或违反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定,有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第三条事故隐患的分级事故隐患共分为a、b、c三级。按可能造成的伤亡程度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应的a、b、c级事故隐患分别是:a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_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_万元(含_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属国家级重大隐患)。b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人或重伤_人以上的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_万元(含_万元)以上,_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c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伤事故或_人以上的轻伤事故,或_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的解决难易对应的a、b、c级事故隐患分别是:a级:是指难度大,本公司解决不了,需由煤化公司或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是指难度较大,部门之间协调解决不了,需由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是指部门之间协调可以解决的隐患。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重大及以上(a、b级)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措施的编制;各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a、b、c级)排查与管理;安全监察部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a、b、c级)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各级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级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要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和责任六落实。治理资金应及时报批,从安全费用或专项资金中列支。二、安全隐患排查及报告程序第六条甲醇生产准备部每月_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并提出事故隐患分级意见。每月_日前将本月排查收集到的安全隐患处理情况及以前安全隐患处理进度以汇总单形式上报安监部。安监部每月_日前将a、b级隐患上报煤化公司。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序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第八条经评估属于重特大隐患的,应当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治理期限和目标;2、治理措施;3、责任机构和人员、经费和人员保障;4、应急救援预案。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在10内将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报安全监察部。三、重大隐患排查及报告主要内容第十条应设置而未设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如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辐射、喷淋冲洗、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空气净化、噪音消除、减震等设施。第十一条系统装置中未实现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泄压防爆装置、限位自动装置、灭火装置、防雷击、防静电、防触电设施等。第十二条系统装置中未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如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监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回收装置。第十三条机电设备、电气运行与检修不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第十四条需现场制作的设备不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第十五条运输交通不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如信号标志、交通道路、车辆管理等。第十六条物资存储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仓库管理、储罐区管理、气(液)瓶存储管理等。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过程不符合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第十八条系统设计、安装不规范,不符合化工建筑安装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第十九条防火与防爆、动火与用火、消防管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第二十条生产、工艺操作不符合相关规程、规定、标准,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第二十一条特殊作业未达到相关规程要求,未制定安全措施和履行审批程序,如气体置换、焊接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空作业、起重吊装、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等。第二十二条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未做到检查、辨识、登记建档,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实施有效监控。第二十三条未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第二十四条其它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潜在问题和情况。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理第二十五条对所排查的事故隐患,必须编制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其中:a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报煤化公司总工程师审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查;b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职能部(室)负责编制,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审查;c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车间技术人员编制,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第二十六条事故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编制的治理方案(措施)组织实施,其中:a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总经理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煤化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责技术指导;b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分管副职负责组织实施,专业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副职技术指导;c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车间主任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责技术指导。第二十七条a级事故隐患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公司的,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治理;涉及专业公司内两个及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由专业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治理。第二十八条对排查出的事故及治理方案(措施),所在部(室)、车间应及时告知受隐患威胁的有关部(室)、车间和所有人员。第二十九条部(室)、车间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范、监控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安全环保部应当责令停止作业。五、监督第三十条对事故隐患的治理实行过程监督,责任明确到人。安全监察部负责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第三十一条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消除。其中:a级事故隐患由集团公司或委托专业公司组织验收;b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验收;c级事故隐患由职能业务部(室)组织验收。第三十二条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举报制度,接受任何部(室)、车间和个人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六、资料管理第三十三条公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台帐、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事故隐患治理验收记录进行管理;安全监察部负责对事故隐患治理过程跟踪监督台帐进行管理;事故隐患排查基础表、跟踪监督台帐、事故隐患治理验收表详见附表1、2、3。第三十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保存期限为。a级事故隐患管理资料保存_年、b级事故隐患管理资料保存_年、c级事故隐患管理资料保存_年。七、责任追究与奖惩第三十五条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当排查未排查的,对隐患排查负责人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分。第三十六条对排查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对事故隐患整改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分。第三十七条对重特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称或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第三十八条公司每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管理等工作规范的单位,给予_元以上、_元以下的奖励,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_元以上、_元以下的奖励。对事故隐患排查不细、治理不力、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资料管理混乱的单位,处以_元以上、_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_元以上、_元以下的罚款。罚款上缴公司计划财务部,奖励资金从安全奖励资金中列支。八、附则第三十一条凡公司下发的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的通报,一律按急件处理,必须在收到后_天内贯彻到与事故隐患治理相关的所有人员。第三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职能部室、车间。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公司安全监察部,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则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安全隐患治理及报告制度(二)1、目的和范围为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整改与监控,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增强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安全隐患治理管理。2、管理职责2.1安全质量环保部牵头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建立安全隐患台帐,每月统计分析并传递至各单位;监督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整改前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2.2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隐患治理的相关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方案。2.3机电物资部部负责建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方案。2.4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及时掌握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安全隐患整改相关的生产协调工作。2.5商务部负责隐患整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及时纳入投资计划。2.6各相关部门、队是识别、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各类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整改措施,限期整改。3、管理流程3.1安全隐患的范围3.1.1危及安全生产或社会生活的不安定因素;3.1.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和安全设施,主要指设施失效或出现的危险征兆;3.1.3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3.1.4现实存在但不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规范、规程和标准的状态;3.1.5易造成群伤群亡等其他社会灾害的恶劣情况。3.2隐患发现与报告3.2.1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安全隐患调查工作,掌握安全隐患情况。3.2.2各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组织整改,并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管理部。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并告之岗位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产或停工整改。3.2.3监控措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3.2.3.1保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的条件;3.2.3.2对生产装置、设施监测检查的要求;3.2.3.3潜在的危害及影响,以及防范控制措施;3.2.3.4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3.2.3.5明确监控程序、责任分工和落实监控人员。3.3隐患整改3.3.1安全隐患由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由责任单位组织完成整改项目。3.3.2对确因危害程度高、整改所需资金较大的隐患项目,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上报安全生产管理位会员,并研究落实资金渠道。3.3.3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3.3.4安全隐患整改实行“四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来源、定整改完成期限)的管理模式。3.3.5安全质量环保部和相关主管部门对隐患整改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3.3.5.1安全隐患监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3.3.5.2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3.3.5.3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的开展进度。3.4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实行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产使用后,出现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或生产运行的安全隐患,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3.5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监控、整改不认真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4、术语和定义安全隐患是指生产区域、工作场所中,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设备、装置、设施、生产系统等方面的缺陷和问题。5、附则本制度自_年_月_日起开始执行。安全隐患治理及报告制度(三)一、目的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二、责任1、公司综合部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三、检查重点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四、检查方法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五、检查内容(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2、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否畅通无阻。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具体按公司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细则表执行。六、公司级例行安全检查具体由综合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1、每年安排二次(_月/_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本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5、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七、车间检查1、各车间除配合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负责人每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综合部、并作好检查记录。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气、漏水等问题。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八、班组检查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车间负责人,并作好检查记录。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组长或车间领导。九、隐患整改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或综合部,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两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两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负责人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公司综合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公司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安全隐患治理及报告制度(四)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地控制和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确保装置稳定、高效、安全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安全装备、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实或违反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定,有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第三条事故隐患的分级事故隐患共分为A、B、C三级。按可能造成的伤亡程度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应的A、B、C级事故隐患分别是:A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_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_万元(含_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属国家级重大隐患)。B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人或重伤_人以上的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_万元(含_万元)以上,_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C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伤事故或_人以上的轻伤事故,或_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的解决难易对应的A、B、C级事故隐患分别是:A级:是指难度大,本公司解决不了,需由煤化公司或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是指难度较大,部门之间协调解决不了,需由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是指部门之间协调可以解决的隐患。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重大及以上(A、B级)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措施的编制;各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A、B、C级)排查与管理;安全监察部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A、B、C级)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各级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级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要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和责任六落实。治理资金应及时报批,从安全费用或专项资金中列支。二、安全隐患排查及报告程序第六条甲醇生产准备部每月_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并提出事故隐患分级意见。每月_日前将本月排查收集到的安全隐患处理情况及以前安全隐患处理进度以汇总单形式上报安监部。安监部每月_日前将A、B级隐患上报煤化公司。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序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第八条经评估属于重特大隐患的,应当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治理期限和目标;2、治理措施;3、责任机构和人员、经费和人员保障;4、应急救援预案。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在10内将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报安全监察部。三、重大隐患排查及报告主要内容第十条应设置而未设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如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辐射、喷淋冲洗、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空气净化、噪音消除、减震等设施。第19页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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