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汇煤矿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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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黄岩汇煤矿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黄岩汇煤矿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三违”现象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已成为影响矿井形象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顽症”。因此,对于“三违”的治理必须从工作力度上进一步加大,重点突破,全面落实。按照国投煤20XX23号文的要求,结合我矿的安全生产现状,经矿研究决定开展“反三违”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级负责,认真做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使现场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显著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心较大提高,实现黄岩汇煤矿20XX年10月份达到井下无“三违”现象,无死亡事故发生。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我矿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江红 副组长:李国胜、武社坤、马弘芬、张连东、马 明成 员:黄岩汇煤矿各科室、区队正职三、活动时间 “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于20XX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各部门同时展开,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从9月10日至9月20日,属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反三违”氛围。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从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摸清本单位存在的“三违”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从9月21日至11月30日。各部门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逐步逐项及时整治。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改善作业环境,使职工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对期间发现的“三违”现象,必须严肃处理。第四阶段:督查总结阶段。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我矿安监科结合国投昔阳公司安监部将对各单位“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或在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给予严厉处罚。四、活动内容及措施(一)熟悉了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1、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及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进行全面梳理,深入领会,遵章守纪。2、各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特别是让每个职工牢记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职责分明。(二)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1、深入组织职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三违”主要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各类事故,要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不同工种、不同作业点的从业人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出现场操作技能和识别隐患、处理隐患水平。要将班组长、特殊作业人员、新员工等三种人作为“反三违”学习的重点。班组长是班组管理的领头羊,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这些人,班组长敢于抓“三违”就能带动一批人,管好一个班;特种作业人员都在关键岗位或者从事危险性较大的职业和作业,随时有危机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可能,是事故多发之源;新员工往往安全意识较差,技术素质较低,好奇心、好胜心强,在这个群体中极易发生违章违纪现象。要对这三种人进行重点教育、培训、管理,并分别对其特点加以引导和采取相应的措施。2、强化班组的安全教育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结合“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六个三”内容要求,既“三勤”:勤动脑、勤汇报、勤沟通;“三细”:心细、安排工作细、抓工程质量细;“三到位”:布置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三不少”:班前检查不能少、班中检查不能少、班后检查不能少;“三必谈”:发现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对受到批评的人必谈、每月必须谈一次心;“三提高”: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岗位技能、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将管理关口前移抓现场、重心下移抓班组,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3、强化安全资质的教育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严禁无证上岗作业。新工人进入单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转岗、复岗工人要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各单位要建立全体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台帐。(三)开展“反三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1、立即开展“反三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反三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检查重点,将安全教育是否覆盖到全体一线职工、职工是否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作为重点内容来检查。2、对“三违”人员要教育与处罚并举,加大处罚力度。各单位可根据具体的“三违”行为的性质、内容、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教育和惩处机制。对性质较轻的“三违”现象,坚持先尊重后批评、先教育后惩处的人性化监管原则,对屡纠屡犯和部分危险岗位、关键岗位可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三违”现象,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各单位要参考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矿井26种严重“三违”行为(详见附件1)和地面厂26种严重“三违”行为(详见附件2),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界定“三违”的种类、性质、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罚办法,对发生严重“三违”行为的职工,要坚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3、加大“三违”现象管理,落实20XX年度10月份井下无“三违”现象的阶段性工作成果。(1)从现在起,井上下“三违”一律在公司安全简报上进行曝光,并注明本人档案资料、本单位正职与本人照片;一般“三违”在矿进行不于一周的停班学习与现场检查;严重“三违”进行不少于一月的停班学习与现场检查,并由家属与矿签订“三违”责任书。(2)“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充分反映矿安全管理思想还不到位,安全工作没有得到重视,没有把安全工作放在工作第一位,还存在着管生产不管安全的现象,现在要把安全做为每个管理人员的工作的硬指标,反“三违”指标必须量化到每个管理人员。(3)落实反“三违”工作,必须落实过程管理,把反“三违”思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覆盖于整个工作区域。本次反“三违”工作口号:1、你可以不干,干就不能违章;2、加大工作力度,率先在国投昔阳公司实现井下无“三违”;3、敢于“三违”人员都是傻子与疯子,而我相信每个人都是能够自律的优秀员工;4、加强反“三违”震摄,请你不要以身涉险,以身试法;5、“三违”的同时,你也就弃家人于不顾。五、活动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正职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反三违”活动,要充分认识“反三违” 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把“三违”治理工作列为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大力宣传,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反三违”整治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同时要以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等问题为主,认真研究解决本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做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全过程的登记记录,建立“反三违”治理台帐。“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是我矿下半年部署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安监科负责“反三违”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附件1:国投新集公司煤矿26种严重“三违”行为附件2:国投新集公司地面厂26种严重“三违”行为黄岩汇煤矿20XX年9月8日附件1:国投新集公司煤矿26种严重“三违”行为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事故、列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直接责任者;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他人重伤及以上的直接责任者;3、安全未通过岗前培训及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并考试合格的职工上岗作业的责任者;4、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成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5、瞒报人身事故和列级非伤亡事故及蓄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相关责任者;6、重要岗位人员未实行现场交接班、脱岗或睡岗者;(如:主副井提升机司机、主副井信号巴勾工、皮带机司机、主排水泵司机、变电工、测气员、放炮员、安监员、炸药库库管员等)7、擅自截锚杆、锚索并使用者;8、无证开绞车者;9、辅助运输超挂车、不使用保险绳或不使用正规销子者;10、斜巷运输违反“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责任者;11、斜巷悬车不采取措施、放飞车或放大滑事故的直接责任人;12、井下无措施烧焊、无措施施工、违反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责任者;13、井下私自拆卸矿灯、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者;14、扒车、蹬钩头、坐皮带或坐链板机者;15、造成雷管炸药丢失的责任者,私藏或偷盗火工品者;16、检修采煤机、综掘机及运转设备时未停电闭锁者;17、偷盗、破坏“一通三防”及其他主要安全设施者;18、不按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三专两闭锁”失效的直接责任者;19、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煤层施工不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20、严重违章放炮的(如放明炮、糊炮、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不按规定设置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等);21、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防火工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或空班漏检者;22、瓦斯超限强行行业的相关责任者;23、未按停、送电制度进行停、送电作业、私自接火、带电检修挪移设施或电器设备失爆的直接责任者;24、电气设备甩掉保险或未按技术标准使用保险及用其他导电金属代替保险丝者;25、现场隐患被各级管理人员、安监员、测气员、防突员、放炮员指出后拒不整改或殴打辱骂上述人员者;26、其他性质恶劣,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经公司安监部门认定属严重“三违”的直接责任者;附件2:国投新集公司地面厂26种严重“三违”行为1、无规程措施或未按规程措施施工的;2、安全设施不齐备或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强令职工施工的;3、登高(离基准面2米及以上)垂直交叉作业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4、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和未持证上岗作业的;5、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或者发现保护装置不合格仍然使用者;6、开关接触器打木楔或捆绑强制吸合的;7、违反安全规程及措施强行送电或约时停送电的;8、带电检修、挪移电气设备的;9、刀闸及开关未按技术标准使用保险丝的;10、巡视带电电气设备时,人离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低于规程标准的;11、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未按安全措施作业的;12、措施未经批准,在易燃、易爆、仓库等场所使用电气焊的;13、不按照起吊规程规定起吊重物的;14、私自携带烟火或点火工具进入禁火区域的;15、押运危险品携带烟火的;16、酒后进行危险作业的(危险品、登高、驾驶、电器等)17、无安全措施进入密闭容器内检修的;18、使用手持、移动电动工具有保护装置不使用的;19、驾驶机制失灵或无闸的机动车辆、行车等特种设备的;20、事实起重机时用升降机构起升或移动人员的;21、不采用特殊措施用起重机吊运高温溶液、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的;22、起重机、升降机、起吊机、电梯等起吊器具超负荷起吊的;23、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未按期效验或现场手动试验动作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24、月度内发生两次一般“三违”者;25、其他违反规程、行业标准、措施、有关规定可引发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生产事故的严重违章行为的直接责任者;26、性质恶劣,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经公司安监部门认定属严重“三违”的直接责任者。“三违”行为界定一、共性部分(一)、严重“三违”行为1、无安全措施安排生产的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的3、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5、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6、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的8、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9、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10、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11、有冲击地压或有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在30分钟内进入工作面的12、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的13、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相互推诿的14、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其他严重“三违”行为的15、喝酒后上岗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班中睡觉的2、打架的3、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4、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5、上下井不排队候罐、候车,抢上抢下的6、未持证进入要害场所的7、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8、瓦检员或瓦安员未按规定配备的9、跨越输送带,不走专设过桥的10、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11、穿化纤衣服下井的12、井下不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的13、人行车、罐笼超员的14、乘平巷、斜巷人行车不挂(关)防护链(门)的15、在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有其他火源的16、一般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17、井口及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的18、井下随便拆卸矿灯的19、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的20、司机不按规定信号操作的21、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的22、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23、生产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24、规程、措施的内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25、不实行一工程一措施的26、不按规定佩带仪器、仪表的27、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的28、跟班干部无故晚下井、早上井的29、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及不合格防护用品的30、私自携带烟火下井或在禁火区吸烟及使用火种的31、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的32、消防器材不按期检验或失效后不及时更换的33、未完成安技措工程计划及本质安全型装备计划的责任人34、发生人身事故或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的35、违反规程、措施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的36、造成各类主要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未落实安全措施的二、采煤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的2、违章进入采空区的3、爆破距离不够或爆破与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的4、煤机、刮板输送机等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6、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的7、 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的8、擅自进入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防冲禁区的9、工作面两道使用支护锚杆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梁起吊重物的10、倾角大于25和采高大于1.6米的炮、普采工作面不使用刚性拉钩及未扶倾斜架棚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打眼、装药时启动刮板输送机的2、打眼结束后不切断煤电钻电源的3、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的4、煤壁伞沿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的5、煤层倾角大于25时不设挡煤板、挡矸帘的6、爆破后不按规程要求及时挂梁支护或爆破倒棚后不处理继续爆破的7、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的8、失效支护不及时处理的9、现场使用的回柱绞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压戗柱不全、倒拉的10、回出的支柱未按规定承载的11、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的12、机械回料时不使用绳头的13、推溜时脱节或急弯的1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运转的1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他设备、物件的16、三用阀的方向未按规定设置的17、三用阀松动造成事故的18、违章到采空区借柱的19、端面距超过后不及时支护的20、特殊支架不合格进行回柱放顶的21、工作面上下端头双楔梁使用不合格、缺楔或长钢梁一梁少于三柱的22、工作面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把的23、支架更换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24、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料滞后超过规定的25、支护、打眼与回柱放顶平行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的26、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浮煤超过规定的27、工作面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乳化液配比不足的28、工作面空棚、空拄、缺料或连续两棚空顶未接实用大笆瞒顶的29、切顶线未按规定使用挡矸帘的30、工作面擅自扩大或缩小控顶距的31、支柱或回柱时单人作业的32、一处连续三根及以上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的33、无柱悬臂梁上再挂臂梁的34、煤帮有人作业时移工作面输送机的35、工作面两端头未按规定做超前档的36、工作面回柱放顶未按规定由下而上由采空区向煤帮的37、用刮板输送牵引设备或回料的38、无措施使用煤破方法处理堵塞放煤口大块煤矸的39、综采工作面无措施爆破或不按措施执行的40、综采工作面移架时,其下方和前方有其他人员工作的41、煤机停机不闭锁,维修时不打开离合器的42、煤机运转时滚筒上下5米内有人工作或逗留的43、使用断丝超过规定的钢丝绳回料,回料无信号、无绳头,人员未撤到安全距离以外就启动绞车的44、机械回料时缺护身柱、护身板或未使用保险钩头的三、掘进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掘进、巷道修护时空顶作业的2、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的煤巷掘进工作面,用钢丝绳牵引耙装机的3、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的4、三、四角门无专门设计、无专门措施施工的5、套打残炮眼的6、有冲击地压煤层巷道采用刚性支架支护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施工前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用长把工具除去危岩、活石,除去时无专人观察顶板的2、修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人员进入独头修护点以里的3、撅顶道、架棚巷道10米整体加固数量不够或使用不正常,未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安全点柱的4、架棚间未按规定设撑木或拉杆,撑木和拉杆损坏未及时补设的5、吊盘用木楔固定的6、井筒作业没有防止人员、物料跌落措施的7、管辖范围内迎头出现“三空”、后路有危棚不处理,继续施工的8、耙装机封闭式金属挡绳栏、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道卡子等安全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的9、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不可靠、用其他物料代替操作把操作的10、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员停留或工作的11、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腿、锚杆(索)或钢带上的12、用支护锚杆、锚索、钢带梁、棚架起吊或牵引物料的13、耙装机钢丝绳搭接使用,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过25%,或出现“烫发头”的14、扶棚支护巷道接顶不实的15、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架设永久支护的16、掘进工作面开、透窝未按规定执行的17、巷道三、四角门抬棚未按措施施工或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的18、架棚巷道棚腿失脚或棚腿未见实底;用爆破方法带腿窝的19、掘进使用的耙装机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20、扶棚支护未按规程、措施规定腰帮接顶的21、倾角大于25上山巷道施工未将运输巷与人行道分开的22、两帮空锚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继续掘进的23、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锚杆的24、锚网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索)未及时处理的25、锚喷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的26、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喷浆前不冲洗巷道顶帮,喷浆配料比例及掺和不符合要求的27、锚喷支护巷道锚固前未进行初喷的28、未停机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喷射口前门或附近有人的29、锚网支护巷道未进行顶板离层监测或没有记录牌板的30、斜巷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躲避硐室或安全设施不全的31、巷道严重失修影响通风或行人,未组织力量进行修护的32、人员违规进入挂牌严禁通行的失修巷道的33、维修巷道架设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工而中止工作的34、倾斜巷道修护时分段平行进行施工的35、斜巷挪移耙装机时机器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的36、耙装机作业时无照明的37、综掘机开机前不发报警信号,未进行空载试运转的38、综掘机作业或栓修时,在截割臂和转载桥前方或下方有人作业或停留的39、掘进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未断开电源开关的40、掘进机前照明和后尾灯不完好作业的41、锚杆间排距超过规定、锚索排距超过设计30%及以上的42、锚杆支护巷道40%以上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连续两排及以上锚杆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43、斜巷施工耙装机没有防止下滑措施的44、锚杆未按规定安装且未及时采取措施的45、螺母与托板之间未上减摩垫圈;对锚杆螺母未进行二次紧固的46、耙装机结构不完整的47、两个平行修护之间的距离小于20米的四、火工品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爆破时不装水炮泥或用煤粉、块状材料及可燃性材料作为炮眼封泥的2、放明炮的3、放糊炮的4、违章处理拒爆的5、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的6、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7、不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爆破的8、爆破前爆破工未发出警号;爆破后爆破工、班长、瓦斯员未巡视爆地点的9、用车辆运输雷管、炸药时,未设“危险”标志,搭乘无关人员,未用帆布覆盖、捆紧的10、爆破母线未及时扭结成短路的11、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用车辆运输雷管未低于车厢上缘100毫米,或雷管箱侧放、立放;炸药装车高度超过车厢上缘的2、库房的发放硐室存放量,炸药超过3箱、雷管超过300发的3、火工品管理账、卡、物不相符的4、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押运人员未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罐笼运送速度超过规定的5、将爆破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品,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的6、报废雷管,炸药未单独存放或存放数量超过规定的7、爆炸材料库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操作的8、雷管未按规定进行一次、二次导通或无导通记录的9、炮管人员不按爆破说明书审批雷管、炸药的10、装配引药时,未避开电气设备;折断或损坏脚线的,未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扭结成短路的11、装药后,雷管脚线未悬空;脚线与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的12、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的13、炸药、雷管未分开存放在专用材料箱内,专用材料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线以内的14、未按爆破说明书布置炮眼、装药、封孔、联线等进行爆破作业的15、爆破工未随身携带爆破钥匙,或爆破后未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的16、每次爆破前,未进行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的17、炮采工作面未挂靠一组装药一次起爆的18、采煤工作面规定爆破时留煤垛而没留的19、爆破母线有明接头或用非绝缘胶布包扎的20、爆破母线未悬挂的,或与电缆、信号线未保持0.3米以上距离的21、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小于1米;光爆时,周边眼封泥长度小于0.3米的22、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炸材料的23、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无专门措施爆破或未封满泡泥的24、用爆破方式处理溜煤眼、小楼时,未使用被筒炸药或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炸药的25、发爆器不及时回缴的26、爆破崩倒棚柱不处理而继续爆破的27、炮后不检查、收集遗漏未爆的雷管、炸药的28、装好未放的炮未交接清楚的29、转借炸药、雷管的30、无措施进行反向装药爆破的31、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的32、爆破作业前,后不执行洒水降尘的33、迎头20米范围内,积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爆破的五、机电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的2、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3、强行送电或未约时停送电的4、井下打开电气备前检查瓦斯浓度的5、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钩保险的6、不停机、停电处理故障或清理的7、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使用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的2、擅自启动机电设备的3、在停止运转的带式输送机上行走或作业时未将启动开关闭锁或留人看管的4、没有避开输送带主副滚筒剁接头的5、输送带运转时更换托棍的6、煤电钻、信号综保不按规定试验的7、操作高压电气时不使用绝缘工具的8、检修机械时没将启动开关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或未挂停电牌的9、不执行“两票三制”规定的10、不执行停送电操作顺序;高压倒闸操作不认真执行唱票监护制和监护复审制的11、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的12、起吊重物时重物或吊臂下方,或重物运行前方有人的13、配制强酸、强碱溶液时不按规定操作或不佩带防护用具的14、擅自调整电器设备保护整定值的15、电缆线带电盘圈或“8”字(开关列车除外)的16、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款拉开隔离插销、隔离刀闸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隔板、不闭锁的17、在罐笼上工作时不设保护伞和栏杆;井筒或登高作业时工具不用绳拴牢的18、未按规定验绳(包括检验)、验罐、检查井筒设施的或记录不规范的六、运输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的1、爬输送带、爬车、跳车、蹬钩头(车梯)、骑刮板输送机的2、绞车道运输时走人的3、无措施用输送带或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的4、绞车司机违反“六不开”规定开车;挂钩工违反“六不挂”规定挂钩的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时运输的6、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连接的7、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8、用绞车或机车牵引工具拿道的9、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10、在架线下用肩扛可导电材料或在架线下半卸料未停电;在架线下横跨运输车辆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接、掐运输机链条不用紧链器的2、刮板输送机头、尾未打压柱、地锚或打得不合格的3、电瓶车未经同意进入架空线巷道的4、斜巷电绞不带电松车、放飞车或无信号开车的5、电绞护身板打倒反向拉车的6、电绞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钢丝绳的7、斜巷或耙装机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仍然使用的8、斜巷钢丝绳没有定期验绳或验绳不作记录的9、司机在操作期间离开操作台的10、司机在操作过程中换人的11、电机(瓶)车无照明开车或超速开车的12、电机(瓶)车停运时不刹闸、不开大灯的13、电机(瓶)车灯、铃、闸、棚、撒砂等装置不全开车的14、电机(瓶)车连接销子不规范的15、岗位人员中,电绞司机与挂钩工相互兼任的16、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摘挂钩的17、司机或乘车人员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将头、手、工具等伸出车外的18、用铁丝等裸露导体作为电车弓子引线或引线没有做线鼻子的19、司机离开电车没有取下操作手把、扳紧车闸的20、携带爆炸物品人员与其他人员同坐一趟人行车的21、人行车无跟车工的22、用手抓助行器钢丝绳行走的23、电瓶充电未上架或充电时不打开盖的24、人工推车运料不经调度站同意随意进入架线巷道的25、坡度超过7,人工推车或放飞车的26、用车顶撞风门的27、跟车工不带钩子和哨子的28、电机(瓶)车司机遇拐弯,行人不鸣笛不减速的29、运送“四超”车辆不用特制连接装置的30、无信号开车、开机的31、斜巷运输时不设警戒的32、在上滑板用电绞向斜巷裹车或用机车向斜巷顶车;在下滑板车场用主钩带车的33、同方向行车不接规定保持车距的34、车头带料或乘坐非专职人员的35、斜巷人行车每班运行前未进行落闸、抱闸试验或不记录试验结果;未试运行一次空车的36、平巷推车一次推多辆或同方向推车间距小于10米的37、副井上口把钩工不执行检身制度或对下井的设备把关不严,允许没有入井许可证人员入井的38、人行车启动前不认真检查人员乘坐情况和安全链的39、人行车加挂其他车辆的,或不在规定位置停车的40、电绞反向操作或用电绞起吊物件的41、用电绞空钩头拖拉物料的;拉空钩头无人牵引的42、翻越输送带不走过桥;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矿车的43、带式输送机防跑偏使用木料、铁管等不转动物体的44、在机头传动滚筒5米范围内使用滚筒带输送带的45、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及消防设施不全或失效仍开车的七、通防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的1、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的2、矿井、采区(指采区内布置超过2个采煤面,3个掘进面)超通风能力生产的3、矿井没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采区、生产水平未实现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未实现独立通风(经集团公司批准的除外),采区进、回巷未贯穿整个采区,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强行生产的4、破坏、盗窃、盗用通防设施的5、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6、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7、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的8、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的9、发现火情和其他重大“通防”隐患不及时汇报的10、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煤层水分化验取样打眼除外)11、无措施进入盲巷的12、瓦斯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或拒不执行瓦斯员撤人命令强行作业的13、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未执行综合防突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的14、发现有突出征兆,不及时撤离强行作业的1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料不及时造成瓦斯、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16、电绞拉车过风门的17、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的18、回采工作面煤层未进行注水强行生产的(经集团公司批准除外)19、监测监控系统中一个及以上分站或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在相关区域强行生产的20、不及时组织、安排、处理、汇报重大“通防”隐患的21、“通防”安措费用投入不到拉、不足或“通防”要害工种人员配备不足的22、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的23、高瓦斯区域煤巷掘进面使用钢丝绳牵引耙装机的24、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未提前进行瓦斯抽放强行回采的25、救护队员无措施出动或出动人数不够的26、救护队员携带的装备不齐全的27、救护队员在配带呼吸器时通过口具讲话的(除正压呼吸器外)28、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的29、突出危险工作面爆破撤人或警戒距离达不到规定,躲炮时间不符合规定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通防”人员携带仪器、仪表不合格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2、停风后人员不及时撤到安全地点的3、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的4、瓦斯员不在现场交接班的5、瓦斯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和携带仪器、仪表损坏后不及时汇报、更换仍然坚持工作的6、瓦斯员不及时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表、牌版和班组长、爆破员、瓦斯员不签字的7、损坏“通防”设施的8、掘进耙装或爆破时掐风袋,迎头空风袋的9、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未挂警示牌的或未有专人看管的10、永久风门不闭锁的11、老硐、盲巷不按规定及时封闭或栅栏不正规的12、临时板墙钉布帘且只有一道的13、通风设施周围5米内存放杂物、电气设备或作工具房的14、瓦斯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井上瓦斯报表、手册、牌版未做到“三对口”的15、瓦斯传感器挪移不及时、未校对或误差超过规定未及时汇报处理的16、风袋损坏没及时补上的17、综采、综放面移架时架间喷雾不及时或放顶煤不及时使用喷雾的18、井巷高冒区不及时处理、没有挂牌管理定期检查的19、采煤工作面结束后未按规定及时封闭的20、高瓦斯矿井区域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未挂瓦斯便携仪和注氮工作面回风隅角不悬挂氧气便携仪的21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料滞后切顶线或未拆除锚杆螺母并剪网的22、台帐、报表、记录弄虚作假的23、随意关闭运煤中转载点防尘三通阀门或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24、防尘冲洗制度未按规定执行造成巷道煤尘堆积、飞扬未及时防尘的25、突出危险工作面随意停开压风的26、防突措施孔、抽放钻孔不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孔施工时不采取防尘措施的27、采掘工作面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施工的28、煤层注水效果达不到标准强行生产的29、煤机、掘进机割煤时不开启内、外喷雾和内、外喷雾压力达不到要求及每个截割头有3个及以上内喷雾头堵塞强行生产的30、局部通风机未设专人看管及风机、风袋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31、传感器失灵、断线不及时维修处理的32、制氮机出口氮气浓度达不到要求的33、气体分析员和煤层注水化验员不按标准操作或弄虚作假的34、回采工作面注氮埋管深度和布局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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