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入股分红合同书【篇一:入股分红合同书】入股分红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现因接手开办饭店需要一笔运作资金,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 元整 (小写元),通过双方和谐协商,在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本上,特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甲方经营项目及范畴 甲方 ,开办,店面地址位于,重要经营 。 第二条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只对乙方月度利润分红。 方式:钞票实付。 流程:向甲方直接提供钞票 签订入股分红合同书 执行合同书 第三条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投资收益 合同期限为两年,即是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 (小写元),占有甲方 股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月元支付本金回报元整(小写元),两年合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四条撤资方式1.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并向乙方返还所有投资本金,本合同终结。 2. 甲方规定乙方撤资。在合同期内,局限性两年,甲方规定乙方撤资,甲方在已通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甲方需在两天之内向乙方返还所有投资本金,本合同终结。 3. 乙方规定撤资。 在合同期内,局限性两年,乙方规定甲方撤资,甲方在已通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不付未过的日期)。甲方需要在两月之内向乙方返还所有投资本金,本合同终结。4 甲方破产撤资。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所占的股权比例分派甲方财产。本合同终结。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_ 份,甲方、乙方各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一:“利润分红”中的“利润”:是指税后利润,以月核算,店面总收益减去总开支。 共 10 股,每 股按 5 元自愿购买,投资回报、分红收益一览表。甲方:乙方:【篇二:入股分红合同书】 入股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本上。通过充足协商。特立此合同。甲乙双方均按如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年月日独立投资于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祈求。经双方批准,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 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元总资产为参与方式。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5000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有与甲方每年纯利润分红。享有相应权益、承当相应义务、同步承当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入股合同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 享有纯利润分红同步可享有独立业绩提成。3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4经甲方授权批准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平常工作解决权。5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6入股合同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2积极协助店内贯彻各项措施。 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 4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5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 红利分派:1每月日为红利分派日。 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8严禁行为: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9违约责任: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流动资金,若指定期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导致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补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补偿。 10其她事项: 1本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与否合伙事宜,作出书面建议。2本合同期满后不影响双方以存劳动关系。 本合同为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4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批准后修改。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 月 日【篇三:入股分红合同书范本】 入股分红合同书范本 股东 协议 书 为了发挥股份合伙制公司的优势,保证公司顺利运作和不断发展,经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达到如下合同: 一、全体股东根据2;指政府的某文献)有关股份合伙制公司试点意见,一致批准以共同出资的方式组建股份合伙制公司,定名为:(如下简称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 。 二、公司的性质和组织形式为股份合伙制。公司是营利性公司法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万元人民币,由家法人共同出资其中,其他%由个人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债务承当责任。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条例规定,并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三、公司的经营宗旨:充足发挥股份合伙制公司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四、公司 的经营范畴: 主营:、 。 兼营:、。 五、公司的经营方式:、 。 六、公司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七、公司的股本总额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并由股东一次认足。股东一经入股,在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退股。公司设立优先股和一般股两种股权。其中优先股的股利每年按其出资额的%派发。(注:公司也可不设优先股) 八、公司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向股东签发记名的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的入股证明和分红根据。 九、股东的出资额按下列原则解交到位: 全体股东在本合同签字后个月内,必须按合同向公司筹办组办理入股资产移送和认缴出资的手续。移送、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法人所有。 十、公司正式设立后,一年内股东不得转让其所有或部分股份,一年后需转让股份的,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股东各方应完毕组建公司的如下有关事项: 1、股东各方共同委托作为公司筹办组负责人,负责办理组建公司的申请手续,并负责完毕下列工作: ()组建公司筹办工作机构及配备工作人员; (2)向有权审批公司的部门申报公司组建的有关申请报告及文献资料; ()负责向全体股东办理出资清缴手续;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并负责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负责公司筹办过程中全体股东委托的其他事宜。 2、其她股东负责完毕下列工作:(1)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到位; (2)提供工商登记的有关资料,协助办理工商登记; (3)负责公司筹建工作机构委托的其他事宜。 十二、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规定。十三、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由创立会选出董事会成员,公司正式注册登记之日董事会方可正式行使职权。 董事会由名董事构成,董事任期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名,副董事长名,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出聘任资深人士担任名誉董事长、董事会顾问。董事会职权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四、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厂长)、高档管理人员及其她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成员由人构成,任期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的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五、公司经理(厂长)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平常经营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策,对董事会全面负责。 十六、公司设经理(厂长)一名,经理(厂长)由董事会聘任;副经理(副厂长)和其她高档管理人员协助经理(厂长)工作,对经理(厂长)负责。 十七、经理(厂长)任期为年,可连聘连任。 十八、董事长、经理(厂长)不得在其她经济组织兼职,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十九、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由经理(厂长)负责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提出设立相应的经营管理机构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由经理(厂长)负责组织和领导。二十、经理(厂长)的职权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规定。 二十一、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公司的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十二、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职财务负责人,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管理财务工作,公司财务接受全体股东的监督。 二十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月1日起至12月3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中文书写。 二十四、公司财务部门在每一种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种月内,由经理(厂长)负责编制上一种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派方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查批准。 二十五、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依法缴纳规定的税费后,其净利润按如下顺序分派:、弥补亏损(指超过用利润抵补亏三年期限仍未补足的亏损); 、提取公积金15%(经股东会批准可增长提取比例);3、提取公益金%; 4、支付优先股股利; 、支付一般股股利。 公司发放股利可采用钞票、出资证明书及其他有价证券的方式。二十六、公司税后净利润在未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前,不得分派股利。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对一般股股利的分派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公司无盈余时,原则上不得分派股利。 二十七、公司破产或终结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公司破产以其所有资产清理为限。 二十八、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组建后持续三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全体股东一致批准,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宣布公司终结并进行清算。 二十九、任何股东未按合同第九条规定如期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种月,违约股东应向公司缴付认股额的%作为违约金。无合法理由拒付违约金的,取消其股东资格。 三十、因任何股东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补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均有权规定其退出公司。 三十一、任何股东不得用公司的名义进行违法活动。如发生,该股东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十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设立失败,任何股东均不负违约责任,公司筹办组应负责退还股东的所有出资。创立过程中已开支的费用,由全体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分摊。 三十三、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全体股东协商解决。三十四、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三十五、本合同经签订合同的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并经审批部门审核后生效。 三十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签订合同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合同作补充。补充合同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补充合同限于公司创立会召开之前。 三十七、股东出资见下表:单位:元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股东签名(盖章) 三十八、本合同于 月 日在签订。合同一式份,公司管理部门及签订合同的股东各执一份,其他分别报送审批机关、体改、工商部门。 年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