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索具使用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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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结合生产实际,公司制定了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 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附: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附件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为规范钢丝绳、吊带和链索的使用、检验和报废,特制定本规定。2 一般要求2。1证书2。1。1出厂合格证。2。1.2质量检验合格证书。2.1。3产品使用说明书。2.1。4涉海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应有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 品认可证书。2。2检查周期2。2.1日常检查:使用前后,应对钢丝绳类及金属附件进行目视检查。2。2。2定期检查:应指定专职技术人员每个月对钢丝绳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使用频繁的应 根据使用频繁程度,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2.3管理记录2.3。1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2.3.2使用记录,包括登记、分类编号和内容(使用次数、使用情况等).2。3。3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3钢丝绳类3.1使用与维护保养3。1。1吊车、绞车等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a)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对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b)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选择、更换、安装钢丝绳;c)更换钢丝绳时,从卷轴到滚筒应防止钢丝绳扭结、弯折或沾上杂物.切断钢丝绳时应对 其两端端口进行处理,以防钢丝绳松股;d)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滚筒的死绳头应固定牢固,活绳头应留有一定长度,钢丝 绳按要求卡好绳卡;e)更换或安装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其它所有部件运转正常.钢丝绳在滚筒上 稳定就位后,应使用额定载荷的10%以上负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f)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因滑轮偏角过大而造成钢丝绳损坏。严禁超负荷使用,禁止用钢丝 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后吊运物件;g)根据钢丝绳的种类、用途和工作环境,进行适时地保养,涂刷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 油、脂应与钢丝绳厂家出具的技术资料相适应;h)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3。1.2滚筒大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a)滚筒大绳由绳芯、绳股和钢丝三部分组成.选择滚筒大绳应考虑满足各类作业的需要,同时 应与天车、游车滑轮槽及绞车滚筒槽相匹配。新绳直径应略大于所需滚筒大绳的名义直径,但不 能超过其允许数值;b)投入使用前应按厂家提供的资料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核对钢丝绳是否同资料提供的 数具相符,是否同天车、游动滑车的滑轮槽和绞车滚筒槽相符合,钢丝绳的外表是否完好.并保存 好滚筒大绳的证书资料;c)影响滚筒大绳使用寿命的因素很多,工作人员应定期并合理地维护保养天车、游动滑车、 绞车和挡绳器等部件,按技术要求定期进行倒换切割滚筒大绳;d)倒换和切割大绳的科学依据就是按大绳使用记录仪上的数据来确定,当记录仪上的吨一 英里达到预定值时则要倒大绳一次,当记录仪上的累计吨一英里达到预定数值时要切割大绳一 次。但若目测发现大绳有明显的断丝或磨损,则应立即将受损这段大绳倒换或切割掉,并应做好 每根大绳的所有倒换记录;e)倒换、切割滚筒大绳的原则:一是要避免大绳现处于磨损严重的部位被移到另一个磨损 严重的临界点上,在满足这一条件的前提下,应力求大绳倒换的长度最短;二是每次截断大绳时, 其截去的长度不能是绞车滚筒周长的倍数,也不能等于最大受力点之间距离的倍数;f)平台在新穿滚筒大绳或按要求切割滚筒大绳时,要处理好大绳活绳头,保证大绳绳头不 开花、不松股、没有明显的死扭;g)平台在绞车滚筒上缠绕新绳或切割大绳后重新在滚筒上绳时,应注意:一要使滚筒大绳 处于拉紧状态;二要将每一圈绳缠紧,每圈绳尽量靠近不留间隙;三要在绞车滚筒上留有足够的死 圈数,一般当游车处于最低位置时,滚筒大绳圈数应不少于所属型号的规定圈数;h)在使用过程中,为减少作用于大绳上的应力,司钻在启、停绞车时要做到平稳操作.如果司 钻有猛刹猛提现象或在负载情况下提升过快,过后则要仔细检查一遍大绳状况;i)绞车滚筒上的钢丝绳应始终排列整齐,并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若发现滚筒大绳看起来 很干燥时,就应向大绳上倒或涂抹润滑油;j)大绳的维护重点应放在排绳器上,尽量减少排绳器给大绳的附加应力和刮擦。滚筒大绳 存放时为防止其锈蚀或被粘有杂物、砂子等应在大绳上安有防护罩.搬运滚筒大绳时应注意不能 挤压钢丝绳,禁止用橇杠、大锤等橇、砸钢丝绳.3。1.3钢丝绳套的使用与维护保养a)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禁止使用技术资料不全和无证钢丝绳套;b)钢丝绳套应是整根绳索制成,中间不应有接头;c)钢丝绳套压铅接头处不得弯曲受力,绳套固定或连接时不应扭结;d)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钢丝绳在锐角处发生弯折;e)钢丝绳吊索肢间夹角应小于120;f)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插绳套,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时,需经安全人员同意后才能实施; 手插绳套编结部分长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或300毫米,两者取其大者;新制作的手插绳 套应先用2倍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试吊后方可使用;g)每根绳套铅头上应印有生产日期、安全拉力、检验标识和批号等钢印标识;h)应按生产日期的不同,在铅头上涂有不同颜色的油漆标识,原则上每年至少应对钢丝绳 套进行1次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i)应按照新旧进行分级、分类集中存放管理,存放时应分类卷绕放置在垫板或悬挂在货架 上,不应混杂存放,避免挤压;j)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场所,防止阳光直射、热气烘烤和接触酸、碱等具有腐蚀性的物质;k)使用结束,应先进行检查保养,然后再存放;l)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3。2检查3.2.1在用钢丝绳应作全长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各项:a)断丝情况一-断丝根数及断线分布状况和程度;b)磨损程度测量各磨损部位钢丝绳直径;c)腐蚀程度一-是否生锈,腐蚀,老化变硬情况;d)涂油状态一-油脂是否适量,油脂上有无附着杂物;e)变形及其他异常现象一一扭结痕迹、压扁、损伤、松股或松捻的程度及位置;f)环眼连结部位的紧固状况一钢丝绳错动和套管是否发生变形、磨损、腐蚀及裂纹;g)其它.3.2。2钢丝绳插编索扣的检查应符合GB/T 16271的规定。3。3报废3。3。1断丝:6倍直径内超过5%的断丝;断丝若在局部聚集,即使少也应报废;同一部位和环眼 处超过3根断丝.3.3。2压扁:尺寸少于原始直径的70%。3。3.3波浪形变形: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d1N4d/3;式中:d一钢丝绳的公称直径;d1一钢丝绳变形后保罗面的直径.3。3.4磨损:当公称直径减少7%或外层钢丝磨损达原直径40%的;直径减少,少于公称直径的90%.3。3.5锈蚀:细丝松弛,表面明显粗糙、柔性降低;细丝表面出现深坑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 公称直径减少达7% ;发生内部锈蚀.3。3。6钢丝绳发生成弯曲有角度变形.3.3.7部分松股:松股超过公称直径的10%;绳径局部增大达原直径120%。3。3.8扭结:钢丝绳扭结。3.3.9钢丝绳麻芯或纤维芯外露或断裂.3。3.10 6倍直径内,钢丝绳绳丝被挤出达5%,绳股挤出应报废。3.3。11因受热,电弧或化学物质影响发生颜色变化。3。3。12压制索节有裂纹、明显的刮伤、错模,磨损和腐蚀量不应超过原始直径的5%。索节松 脱或错动。3.3。13钢丝绳环眼部分:金属套环有裂缝及过度的腐蚀和变形。3。3。14钢丝绳若断丝、变形、锈蚀、磨损等多种情况同时出现时,达到以上程度的一半。3.3。15其它具体执行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4合成纤维吊装带4。1使用与维护保养4。1。1使用前,或者在经受任何异常拉力,敲打或者撞击的情况下,都应进行认真检查4。1。2不应将软环同任何可能对它造成损害的装置连接起来。4。1。3不应使用没有护套的吊带尖角、棱边的货物。4.1.4若需几只吊带同时使用时,应选择相同型号的,且应使载荷均匀分布4.1.5使用两只吊带时,吊带与货物的夹角应在45度以上,严禁在小于30度的夹角下吊装。4。1.6应捆紧吊带,避免在吊装过程中因滑动造成对吊带的损伤。4。1.7在移动吊带和货物时,应避免碰撞,不应拖拽。4。1。8在承载时,不应使之打结、打拧。4.1。9应避免使用吊带竖吊无任何突起台肩的圆柱型货物.4。1.10竖吊管具时,应选择工作性能允许的吊带,且在管具上缠绕两圈,将其收紧在管具上,在 起吊过程中应操作平稳.4.1。11上扣,甩、接管具时,在工作人员不能置身于,安全地带”的情况下,不应使用.如果纤维 吊带是唯一安全的提升工具,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4。1。12如果在高温场合使用或吊运化学物质等非正常环境下使用吊带时,应按照制造商和销 售商的指导、建议进行使用;吊带在有酸碱环境下使用后,应立即用凉水冲洗干净。4。1。13所有吊带每6个月应由第三方授权的检查员进行检验。4.1。14吊带应在避光、无紫外线辐射和远离酸碱的环境条件下存放。4。1.15不应把吊带存放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4。1.16不使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门的箱子中或架子上。4。1.17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4。1.18对报废的吊带应用工具切断后集中存放,并在存放处张贴有明显的标识。4。2检查在使用中应根据作业及使用情况,随时对吊带进行检查,应沿其长度从头到尾测查。在使用 完以后,也应考虑进行检查。4。2.1外部磨损:由于摩擦引起的外部磨损造成绳纱断裂;或受硬物切割造成的绳纱断裂。4。2.2内部损伤:因重复受载时扭曲或硬杂物嵌入绳索造成内部损伤。4。2。3发霉:白棕绳久置在潮湿、不透风的场所发霉变黑。4。3报废4。3.1吊带表面有横向、纵向擦破或割断,边缘、软环及附件有损坏。4.3.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缝合处变质。4。3。3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4。3。4吊带出现死结。4。3。5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4.3。6外套破断,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5链索5。1使用与维护保养5.1。1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5.1。1在其安全负荷内使用。5。1.2链条处于扭曲、打结、缠绕状态时不应使用.5.1。3链索与货物棱角接触时,应铺上衬垫物。5.1。4起吊货物时应缓慢,下落时应平稳。5.1。5不应将有缺陷的链条、吊钩、吊环进行焊接、加厚或热处理后重新使用。5。1。6链索不使用时,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贮存场所。5。1.7长期贮存的链索应作防腐处理。5。2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各项:5.2。1裂纹等表面缺陷.5.2。2磨损情况。5。2。3腐蚀情况.5.2.4变形等其他异常现象。5.2.5测量多肢链式吊索的最长肢和最短肢的差。5。3报废5。3.1链环直径磨损量达原直径的10%.5。3.2链环有裂纹、弯曲或扭曲现象.5.3。3链条永久性伸长超过原长的5%。6其它要求6.1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各类尺寸的备用吊索,并在规定的地点挂好,使用后再放回原处。6。2应在吊索的琵琶头上标有安全工作负荷,不不应使用插编绳套。6。3用绳卡制作绳套,绳卡尺寸必须与钢丝绳尺寸相符,所有绳卡U形螺栓均扣压在短绳段(即活 绳头)上,鞍座应座在长绳段上;每端应至少有两个绳卡。6。4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吊具(包括吊绳、吊耳和30吨以上卸扣等),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第三方 检验,并做好标识.6。5十吨以上的卸扣,每4年进行一次检验.6。6施工现场专用吊索(30套管吊索,吊钻铤、管具、吊车和救生艇等)应至少每月检查和保 养一次。6。7施工现场使用的载人吊篮、载物吊篮、钢丝绳套、集装箱与吊网等吊具平时由专人组织维 护与检查。6。8对于载人吊篮,只准用于吊人和随身行李吊篮上应系不少于2米的尾绳,每次使用前水手 应认真检查吊篮各部位,确保安全可靠。6。9所有吊索应避免受海水浸泡,如吊索被海水浸泡,应用淡水冲洗,必要时涂油保养。6.10对装卸甲板货使用的钢丝绳和卸扣、集装箱吊绳等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7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GB 6946钢丝绳铝合金压制接头GB 14735港口装卸用吊钩使用技术条件GB 14736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GB/T 16271钢丝绳吊索 插编索扣Q/SH1020 1698海上石油作业钢丝绳检验与检查要求SY/T6564海上石油系物安全规程Q/SH1020 1696海上石油作业载人吊篮使用要求SY/T6666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的选用和维护的推荐做法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2008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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