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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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文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文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文一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一)名称:(二)住所: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注:经营范围必须写明具体经营的商品名称或具体生产、经营或服务的项目内容。)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1)出资方式(指货币出资或者非货币出资):(2)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万元,占%。(3)出资时间:公司在设立登记前注册资金缴足 100%。第六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一)公司的机构: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设立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产生;公司设立监事一至二名,监事由股东委派。(二)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1 1/1212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三)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四)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的人员。(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五)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 2/1212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中员予以纠正。(4)向提出提案。(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议事规则 (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以书面形式作出。)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公司成立日为每年公司股东会议日期,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定期或临时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或董事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股东会、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章。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议。监事会会议应当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 3/1212第七条、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议决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公司清算应当由股东会成立清算组;必要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构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应遵守公司法关于公司终止、注销及清算解散等规定。第八条 财务会计企业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总制定的企业财务会计规定办理。企业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一律用中文书写。企业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价计算。企业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第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第十条、公司营业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第十一条、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签章:年 月 日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文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单独出资,设立_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 公司法 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 公司名称:_。4 4/1212第四条 住所:_。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_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_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_股东,出资额为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 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为_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_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八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下列决定时,采取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5 5/1212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成员为_人,由股东书面决定产生。董事任期_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一条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的决定;(二)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的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 6/1212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_:_(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公司也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第十六条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照 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七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第十八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_年,由股东以书面决定方式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7 7/1212 (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 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8 8/1212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_ _年_月_日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文三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一)名称:海口_贸易有限公司 (二)住所:海南省海口市_区_路_号二、经营范围:_、_的销售(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万元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股东:张_;身份证号:46_,以货币认缴出资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于公司注册之日起_(时间)内缴足。五、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不设股东会,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公司秘书。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作出以上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二)执行董事 1、股东任命 1 名执行董事。2、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9 9/1212 3、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执行股东的决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经理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四)监事 1、股东任命_(1-2 名)名监事。2、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3、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1010/1212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向股东提出议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五)公司秘书 1、公司秘书由股东任命和更换。公司设一名公司秘书。2、公司秘书履行下列职责:(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络;(2)负责向社会公众披露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司信息;(3)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查询公司的相关情况;(4)筹备公司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5)管理股东材料和公司文件、档案;(6)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命执行董事(经理)张_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七、财务管理制度与利润分配形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作为公司法定公 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八、营业期限: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_年_月_日)九、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依法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1111/1212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本章程未作规定的事项,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一式贰份,股东壹份,公司登记机关壹份。法定代表人签名:_年_月_日股东签名盖章:_年_月_日12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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