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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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专业(五年制) 临床实习工作手册姓 名 班 级 学 号 实习医院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2006年5月制订目 录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附属医院第三章教学医院第四章实习医院第五章管理第六章 三类医院的审定认可第七章 附则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实习带教与考核管理的若干规定一、实习带教二、考核山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及教学基地医院教学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一、主管院长职责二、科教科职责三、教研室职责四、教学秘书职责五、带习教师职责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实习生管理制度一、来院各种手续办理程序二、组织纪律三、医德医风四、医疗文件及技能操作的基本要求五、其他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实习生岗前培训制度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实习医师职责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实习生医师守则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管理有关规定临床实习教学管理规定一、实习教学安排二、带教方法三、教学检查四、成绩评定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管理有关规定教学查房制度一、教学查房有关规定二、教学查房基本要求三、教学查房内容、要求及查房程序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管理有关规定临床教学病案讨论制度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管理有关规定教学讲座制度山西医科大学本科实习生出科考试制度一、出科考试的基本原则二、出科考试的内容三、出科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山西医科大学教学病历收集使用及安全医疗规定山西医科大学教学(实习)档案管理条目一、教研室(科室)教学(实习)档案管理二、 各专业教学、实习计划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实习教学管理规定一、目的二、组织领导三、组织管理四、实习考核五、实习纪律和请休假制度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实习岗前教育总动员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实习教学计划一、实习目的和要求二、实习医院三、实习内容和时间安排四、组织管理五、实习考核管理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专业临床实习医师医疗文书书写规定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实习出科考核规定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一、实习大纲二、诊疗技术三、对实习医师的要求四、出科考试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实习大病历(一)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一)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实习大病历(二)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二)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三)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四)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五)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六)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七)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八)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九)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十)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十一)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十二)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简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1)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2)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3)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4)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5)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6)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7)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8)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9)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10)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一)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二)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三)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病种及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基本技能操作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参加教学查房、病历讨论等情况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转科小结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出科考核登记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一、实习大纲二、具体措施三、出科考试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学生外科实习大病历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一)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二)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三)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四)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五)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六)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七)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八)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一)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二)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三)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简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1)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2)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3)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4)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内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5)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病种及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基本技能操作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参加教学查房、病历讨论等情况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转科小结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外科生产实习出科考核登记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妇产科生产实习一、实习大纲二、具体措施三、出科考试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妇产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一)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妇产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二)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妇产科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妇产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简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妇产科生产实习病种及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妇产科生产实习基本技能操作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妇产科生产实习参加教学查房、病历讨论等情况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妇产科生产实习转科小结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妇产科生产实习出科考核登记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儿科生产实习一、实习大纲二、具体措施三、出科考试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儿科实习大病历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儿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一)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儿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二)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儿科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儿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儿科生产实习病种及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儿科生产实习基本技能操作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儿科生产实习参加教学查房、病历讨论等情况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儿科生产实习转科小结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儿科生产实习出科考核登记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耳鼻咽喉科生产实习一、实习大纲二、具体措施三、出科考试 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耳鼻咽喉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耳鼻咽喉科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耳鼻咽喉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耳鼻咽喉科生产实习病种及完成情况 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耳鼻咽喉科生产实习基本技能操作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鼻咽喉科生产实习参加教学查房、病历讨论等情况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鼻咽喉科生产实习转科小结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鼻咽喉科生产实习出科考核登记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口腔科生产实习一、实习大纲二、具体措施三、出科考试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口腔科生产实习大病历考核评分登记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口腔科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口腔科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口腔科生产实习病种及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口腔科生产实习基本技能操作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口腔科生产实习参加教学查房、病历讨论等情况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口腔科生产实习转科小结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口腔科生产实习出科考核登记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一、实习大纲二、实习步骤三、对实习医师的要求四、出科考试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专业学生临床麻醉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一)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专业学生临床麻醉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二)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专业学生临床麻醉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三)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专业学生临床麻醉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四)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专业学生临床麻醉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五)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专业学生临床麻醉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六)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专业学生临床麻醉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七)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专业学生临床麻醉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八)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专业学生临床麻醉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九)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专业学生临床麻醉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十)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临床麻醉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基本技能操作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参加病历讨论、病人抢救等情况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简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1)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2)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3)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4)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5)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6)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7)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8)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9)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10)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11)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12)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13)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14)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15)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转科小结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临床麻醉生产实习出科考核登记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重症监测与治疗(ICU)生产实习一、实习大纲二、实习安排和要求三、对实习医师的要求四、出科考试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病人转入(转出)记录(一)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病人转入(转出)记录(二)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病人转入(转出)记录(三)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病人转入(转出)记录(四)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讲座记录简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1)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2)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3)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4)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5)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一)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二)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病种及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基本技能操作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转科小结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ICU生产实习出科考核登记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疼痛诊疗生产实习一、实习大纲二、实习安排和要求三、对实习医师的要求四、出科考试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疼痛诊疗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一)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疼痛诊疗生产实习病历记录表(二)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疼痛诊疗生产实习讲座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疼痛诊疗生产实习病种及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疼痛诊疗生产实习基本技能操作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疼痛诊疗生产实习参加教学查房、病历讨论等情况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疼痛诊疗生产实习转科小结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疼痛诊疗生产实习出科考核登记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急救医学生产实习一、实习大纲二、实习安排和程序三、对实习医师的要求四、出科考试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急诊科生产实习病种及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急诊科生产实习基本技能操作完成情况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急诊科生产实习参加教学查房、病历讨论等情况记录表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急诊科生产实习转科小结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系急诊科生产实习出科考核登记表附:病历示范住院病历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并管理好各种临床教学基地,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临床教学基地分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三种类型。第三条承担一定教学任务是各级各类医疗单位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第四条高等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附属医院”)是学校的组成部分。承担临床教学是附属医院的基本任务之一。附属医院的设置、规模、结构及其工作水平,是对高等医学院校进行条件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五条附属医院的主要教学任务是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第六条附属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综合性附属医院应有500张以上病床(中医院应有300张以上病床),科室设置应该齐全,其中内、外(中医含骨伤科)、妇、儿病床要占病床总数的70以上。口腔专科医院应有80张以上病床和100台以上牙科治疗椅。具有本、专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95以上,其中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占25以上。应具有必要的临床教学环境和教学建筑面积,包括教学诊室、教室、示教室、学生值班室、学生宿舍和食堂等。按全国医院分级标准,本科院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三级甲等水平,专科学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第七条附属医院病床总数应不低于在校学生人数与病床数的比例。附属医院的医疗卫生编制按病床数与职工的比例配给。学校按教职工与学生1:6至1:7的比例配置附属医院教学编制。第八条附属医院应保证对教学病种的需要,内、外、妇、儿各病房(区)应设24张教学病床,专门收治教学需要病种病人;在不影响危重病人住院治疗的前提下,尽可能调整病房中的病种,多收容一些适合教学的患者住院治疗。第三章教学医院第九条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以下简称“教学医院”)是指经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的,与高等医学院校建立稳定教学协作关系的地方、部门、工矿、部队所属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承担高等医学院校的部分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任务。第十条教学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综合性教学医院应有500张以上病床(中医院应有300张以上病床),内、外、妇、儿各科室设置齐全,并有能适应教学需要的医技科室。专科性教学医院应具备适应教学需要的床位、设备和相应的医技科室。有一支较强的兼职教师队伍,具有本、专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70以上。有适应教学需要的、医德医风良好、学术水平较高的学科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包括承担临床课理论教学任务的具有相当于讲师以上水平的人员,直接指导临床见习的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直接指导毕业实习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应具有必要的教室、阅览室、图书资料、食宿等教学和生活条件。 按照全国医院分级标准,教学医院应达到三级医院水平。第十一条教学医院的教师应能胜任临床课讲授、指导实习、进行教学查房、修改学生书写的病历、组织病案讨论、考核等工作,并结合临床教学开展教学方法和医学教育研究。第四章实习医院第十二条高等医学院校的实习医院(以下简称“实习医院”)是学生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和接受医药卫生国情教育的重要基地。实习医院是经学校与医院商定,与高等医学院校建立稳定教学协作关系的地方、部门、工矿、部队所属的医院,承担高等医学院校的部分学生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任务。实习医院由学校分别向学校主管部门和医院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实习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综合性实习医院一般应内、外、妇、儿各科设备齐全,并有能适应各种实习需要的医技科室。专科性实习医院要具备适应学生实习所必需的床位、设备和相应的医技科室。有一支较强的卫生技术队伍,有一定数量的适应教学需要的技术骨干,能保证直接指导毕业实习的是住院医师以上人员。进修医生不宜承担临床带教任务。具备必要的图书资料、食宿等教学和学生生活条件。第十四条实习医院的教师应能胜任指导毕业实习、进行教学查房、修改学生书写的病历、组织病案讨论等工作。第五章管理第十五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以下简称“三类医院”)必须坚持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医疗卫生的预防观念和群体观念教育,确保教学质量。三类医院均必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水平。三类医院中承担教学的医务人员应在品德修养、医德医风、钻研业务、尊重同道、团结协作诸方面做学生的表率。第十六条附属医院直属于高等医学院校领导与管理,完成教学任务;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卫生方面的业务指导。第十七条附属医院数量不足的高等医学院校,各有关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具体情况,新建、划拨改建、或在不改变原有领导体制及经费渠道的情况下,选择一部分条件及水平较好的教学医院划为附属医院。对目前尚未达到标准条件的附属医院,学校主管部门应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协商,予以充实完善,限期改进,或进行调整。第十八条附属医院的卫生事业经费(包括经常费、基建费、设备费、维修费等)由学校的主管部、委或学校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主管部门下拨,并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解决附属医院建设和发展所需的投资。附属医院的一般教学仪器设备和按接纳每名学生8平方米10平方米核算的教学用建筑面积,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第十九条附属医院一般应实行系、院合一的管理体制。临床医学系(院)的主任(院长)、副主任(副院长)应兼任附属医院的院长、副院长,并由学校任命。附属医院应设有专门的教学管理处、室,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干部;医学院校的临床各科及医技各科教研室应设置在附属医院内,各教研室主任兼任临床科室或医技科室主任。第二十条附属医院可根据教学情况,为具有各级医疗卫生职称的人员评定或报请相应的教学职称。第二十一条非高等医学院校直接领导的附属医院,教学机构的设置、教学管理、职称评定等,参照附属医院领导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被批准为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各医院,原隶属关系不变,医疗卫生、科研任务不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扶持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建设,并监督和检查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应有一名院领导负责教学工作,并设立教学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及兼职教学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活管理的人员。第二十四条被批准的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张挂教学医院或实习医院院牌,并可在国内外的交流中使用此称号。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与学校主管部门协商,优先选留优秀毕业生。教学医院享有国家政策给予的在人员编制、经费补贴、师资培养和经学校办理教学设备免税进口等方面的优惠待遇。第二十五条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应把教学工作列入医院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医院的收入,应有一定比例用于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的教学补贴。学校对教学医院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根据应聘期间的教学能力及临床教学的情况,评审及晋升其兼职教学职称。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教学人员,享有在高等医学院校借阅图书资料、进行科研协作和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权利;可参与高等医学院校有关科室组织的教材与实习指导的编写工作,享有评定优秀教师、获得有关教材和教学资料的权利;教学医院的教师可享有教学休假。第二十六条高等医学院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拨给学校专项实习经费,以教学补贴费的形式统筹拨发教学医院,用以购置一般常用教学仪器、设备。学校按标准向教学医院、实习医院支付学生实习经费。高等医学院校对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教学工作应加强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高等医学院校有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对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进行人员培训、教学和医疗指导,安排专题讲座、示范性教学查房和教学交流活动,帮助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切实提高教学和医疗水平。第二十七条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在基本建设中,应修建必要的教学专门用房(教学医院按每生4平方米、实习医院按每生平方米核算),所需经费主要由高等医学院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拨款解决,同时教学医院或实习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适当的投入。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教学、学生生活用房只能为教学专用。现有教学用建筑面积不足者,应设法予以补足。第六章 三类医院的审定认可第二十八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公布全国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名册、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名册。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厅(局)、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组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审定工作组。有关部委参加其所辖高等学校所在地的工作组。工作组的职责是:负责所辖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管理的协调工作,指导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发展建设;审定位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同时按医院类别抄报卫生部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位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的审定工作,将审定意见及有关资料按医院类别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同时抄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三十条申报教学医院应与协作的高等医学院校先签署正式协议,待履行审定、备案手续后执行。解除协议亦要履行同样手续。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主要适用于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各专业,原则适用于医科类其他专业的临床实习基地的管理工作。高等医学院校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建立的预防医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有关精神,由高等医学院校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协商解决。预防医学类、法医学类、药学类等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亦可参照本规定的原则执行。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所列临床见习,指临床课程讲授过程中,以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主要目的的临床观察与初步操作实践,包括现有的课间见习及集中见习等教学形式;毕业实习指以培养临床医师为目的的各专业,在毕业前集中进行的具有岗前培训性质的专业实习;临床实习指专业实习以外的与专业培养目标密切相关的、集中的临床实践教学,适用于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法医学类专业及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医学营养学、麻醉学、护理学、妇幼卫生等专业。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山 西 医 科 大 学关于加强实习带教与考核管理的若干规定临床毕业实习是高等医学教育极为重要的阶段,为加强教学管理,增强教学意识,充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保证教学质量,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的医药卫生人才,加强临床实习带教与考核管理特做如下规定:一、实习带教教学医院的各级医师均肩负医疗和教学双重职责,集医德和师德为一身。对学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力。在带教中,教师起着主导作用,要不断强化教学意识,努力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一) 临床实习带教1、 普通临床带教:主要以单个教师为主体的实践教学,教师的教学必须突出重点、内容精炼、操作准确、教学规范,严格按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2、 教学查房:各科教学查房每周1次,应由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负责,选择重点病历,由分管床位的学生叙述病情及治疗方案,查房老师提问并予以分析、总结。3、 临床专题教学:(1) 讲座:讲座是对临床带教的补充和深化,教学医院教学主管部门可组织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对专病有研究的专家举行讲座。讲座的形式可分大讲座(全院集中)、小讲座(以科室为单位)。大讲座每月12次,小讲座每周1次。(2) 专题病历讨论:主持者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指导学生分析研究病案,组织讨论。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扩大知识面。(二) 专业实习带教1、 各专业实习基地带教教师应积极承担本专业实习带教任务,严格按照各专业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带教工作。在实习过程中,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学生热爱专业工作,讲究职业道德,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使之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药卫生专门人才。2、 专业实习带教教师必须遵守教学纪律,严谨治学,以身作则。在带教中通过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使学生巩固和加深对本专业知识的理解。指导学生熟临床工作的常规程序,使实习到岗后能尽快熟悉临床工作。3、 要通过科研实践,让学生了解本专业科学研究的基本知识和方法,锻炼和培养学生从事专业科研的能力。实习带教老师应创造条件,使实习生在带教老师指导下了解临床医学科研工作方法,提高实习教学质量。4、 带教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了解和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学生严格要求。二、考核临床实习的考核是对医学生能否实现医学教育培养目标的评价,即对每个学生政治、业务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评定。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病历书写与病情记录;诊疗计划与操作技能;实习表现、学习态度、服务质量和组织纪律与劳动纪律等。考核评分方法:下评语;定等级等。实习学生在本科室实习即将结束时,按照临床实习大纲及实习考核手册的要求,首先进行自我鉴定,然后由带教老师提出业务意见,安排出科考核。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考核结果,对实习生作出评语和评分。出科考核可采取临床病历分析、实践操作或理论测试相结合,成绩由实习科室评定,教研室主任签名或盖章。实习结束,由科教处(科)或医教处(科)把学生临床实习的各阶段的考核成绩汇总交到各院、系(部)教务处(教学办),记入学生成绩档案中,作为学生毕业、授予学士学位、推荐读硕士研究生等的主要依据之一。山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及教学基地医院教学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山西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基地教学管理组织机构由医院(科教科)临床科室(教研室)两级组成。在管理上实行院长负责制。科教科是医院教学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设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一名;临床科室(教研室)系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科主任即教研室主任,下设教学秘书一名。一、 主管院长职责1、 对院长负责、领导和主持全院教学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完成临床教学任务。2、 领导教学管理部门制订医院教学计划,督促、落实教学任务,定期检查考核,做好总结评比。3、 负责对教学工作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4、 主持召开医院教学工作会议,研究教学工作。5、 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教学任务。二、 科教科职责1、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的教学、实习安排。2、 根据学校教学任务,组织指定各专业的教学、实习实施计划,拟订和修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 指导各教研室、科室对教学、实习工作的实施,检查教学、实习计划落实情况,组织监考、阅卷。4、 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和教学科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主持各教研室教学质量评估检查。5、 建立、健全教学、实习档案。6、 负责组织对本院教研室和教师年度考核及带教资格审查,发放带教津贴。7、 负责组织来院实习生的医德医风、行业规范、医院有关制度的学习,做好实习生管理,对学生实习情况做出鉴定意见。8、 负责编排学生实习科室轮转表,督促各科室认真带教,保证质量。实习结束代表医院对学生实习情况做出鉴定意见。9、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教学任务。三、 教研室职责1、 教研室是医院教学的基层组织,直接对医院负责,在教学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直接指导下,按照教学实习计划的规定,努力完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2、 教研室实行主任负责制。3、 组织执行教学计划,根据科教科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和代课教师。4、 向科教科反馈教学、实习的具体安排意见和建议。5、 组织教学、实习评估,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年度考核。6、 组织每月一次的教研室主任工作例会,集体研讨教学重点、难点,开展教学经验交流。四、教学秘书职责1、 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安排本教研室(病区)的教学、实习工作。2、 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教学、实习相关的文件资料。3、 组织本教研室对学生进行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填写实习生出科成绩。4、 负责本教研室(病区)教学,实习质量控制。5、 处理本教研室(病区)教学、实习工作的日常事务。6、 组织本教研室(病区)的理论教学及临床小讲课。五、带习教师职责1、 带习教师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的职称或经教师资格认定的业务人员担任。2、 带习教师应严于律已,为人师表,教书育人。3、 教师应服从教学安排,以培养学生为已任,对学生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负责,按教学计划要求,精心传授知识。4、 对学生的实习情况和纪律进行监督。5、 对典型病历要理论联系实际进行讲解,认真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6、 认真修改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书。给学生公正评分,鉴定意见要实事求是。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实习生管理制度一、来院各种手续办理程序1、 科教科注册报到。2、 办理住宿有关手续。3、 在科教科领取实习生上岗证和实习考勤表并参加岗位培训。4、 科教科检查实习生应带的物品(如白大褂、帽子、口罩、笔记本、听诊器等)。5、 分组后由科教科带领学生到各自教研室(科室)交接上岗。6、 实习结束后离院要求:(1) 实习结束时,离院要写好个人总结。(2) 医院各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离院手续。(3) 将实习考勤表交科教科审查出勤情况。(4) 科教科出具鉴定意见。(5) 离开医院,实习成绩考察册由科教寄到学校或由组长带回学校。二、组织纪律1、 遵守上、下班制度(与带教老师作息时间相同),不准窜岗。2、 遵守医疗保护性制度。3、 严格执行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4、 在医疗活动中,遵守请示报告制度,不准在各种医疗文书中代签、仿签老师姓名。5、 参加医院的科研活动,应遵守国家保密制度。6、 严格请假制度:(1) 事假1-3天以内由带教教师和教研室、教学医院教务科(科教科)联合准假。(2) 3天以上由科教科同意后报学校实习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3) 请假后要按时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7、 实习期间,未经科教科同意,不得随意调整科室,或延长实习时间。8、 参加教研室、科室、医院组织的学习、学术会或其他会议,不得迟到、早退,以免影响课堂、会场纪律。9、 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三、医德医风1、 在工作岗位上必须穿戴整洁、佩带胸牌,仪表端庄。2、 工作要认真、负责。3、 不准以医谋私。4、 要关心、体贴、爱护患者,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谦虚好学。5、 爱护医院各种公共财物、医疗设备,保护公共场所清洁,搞好个人卫生。6、 遵守医院的廉洁行医的若干规定和医患共建文明公约。7、 遵守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规定。8、 积极参与医院、教研室、科室的文体活动。四、医疗文件及技能操作的基本要求1、 上岗前参加医院的岗前培训,掌握各种医疗文件书写的规范。2、 医疗文件记录要求做到准确、及时、规范、字迹清楚、卷面整洁、不得涂改。3、 在带教老师带领下作好诊疗记录。4、 在带教老师现场指导下完成实习大纲要求的各项技术操作。5、 实习生不得在无带教老师在场下擅自进行医疗技术操作。五、其他1、 积极参加教学医院组织的义诊、科普宣传、医保咨询、创建、达标、评优等社会公益活动。2、 积极参加教学医院、科室、实习生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活跃医院的空气。实习生岗前培训制度一、学生正式进入临床岗位前由科教科长主持培训会议。二、院长或分管院长介绍医院发展史及科室设置、重要的规章制度。三、科教科负责对实习生的管理制度及医疗制度的培训。四、院精神文明办负责医德规范及廉洁行医、医患共建文明公约等的培训。五、安全保卫科负责安全及其他方面内容的培训。六、所有培训工作均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实习医师职责一、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体贴病人。二、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三、对门诊病人应耐心、细致,认真作好病情记录;病房实习,每个学生应分管4-6张床以上;新病人入院后,应立即询问病史和查体,并于24小时内完成实习大病历书写,配合带教教师开出医嘱,并主动交教师修改。四、实习医师应主动书写医疗文件并记录有关资料:各种检查申请单、会诊申请单、转院转科记录、交接班记录、各种医嘱、抢救记录、死亡记录、术前术后小结、阶段小结。所有记录文字必须工整、准确、无涂改。修改后的大病历应重新誊写。五、积极参加科室会诊、疑难、死亡病历及医疗事故的病案讨论。如属自己所管的病人,应充分作好准备,详细掌握病情,积极发言。请他科会诊时,应主动汇报病情,陪同会诊医师诊视,详细作好记录。六、学生应提前15分钟上班,巡视所管病人,在上级医师查房时,应准确汇报病人,主动答问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七、经常巡视病房,对危重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及时报告病情变化并做记录。八、参加急诊、节假日夜班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九、实习医师应主动做好科室、诊室的清洁卫生,并积极参加其他义务劳动。十、严防医疗事故发生,如因粗心大意,工作不负责,造成医疗事故或不良影响,要严肃处理。实习生医师守则一、必须参加所在科室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任意调班、换班,不擅离工作岗位。三、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假。1、 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病假需有医院(或学院卫生科)开具的病休证明,并经带教教师同意后,将病休证明交科教科存查。2、 事假必须出具假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3、 凡病、事假累计一周以上者,按规定必须加班补充实习时间后,科教科方给予签署实习鉴定意见。4、 假满必须到医务(教)科销假。不请假离岗位,或假满未销假者,一律按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旷课6学时计算,旷课时数累计达到纪律处分或退学规定的,交由学校按山西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四、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医院管理。如有违纪行为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通报学校。五、未按教学计划完成毕业实习或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按时毕业,必须重新实习相关专业内容,且实习成绩合格后方可允许毕业。临床实习教学管理规定一、实习教学安排1、 带教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更换。2、 科室安排讲课,每月不少于2次。3、 门诊每位教师带教人数不得超过3人。4、 每名实习生门诊实习每天应诊病人不低于15例。5、 在病房实习的学生,每人应分管23张病床。6、 病房每周必须安排一次教学查房。7、 病房实习学生每周至少书写完整病历1份。二、带教方法1、 无论门诊还是病房,教学都应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为中心,在教师的指导下,放手让学生实践。2、 门诊实习之初,安排一周左右时间让学生熟悉情况,由教师诊治病人,一面示范操作一面讲解提问,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查体和其他操作。3、 学生熟悉诊疗程序后,可让学生收集体检资料,并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各种操作,书写病历、处方。4、 学生进入病房实习即由带教教师安排管理病床。在检查病人、实际操作、管理病人、必要的病人护理中,均让学生先动手,教师指导、审查、修改,并教会学生观察病情,督促学生完成各种医疗任务,培养严密的工作作风。5、 在临床工作中碰到典型、疑难、复杂病历,立即组织全科实习示教,带教教师随时讲解加深学生印象。对学生在诊治中出现的错误,存在的问题,教师亦应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6、 根据医院师资情况,可集中实习生举行专题讲座、报告会、讨论会、典型病案示教等。三、教学检查1、 例行教学检查由科教科执行,进行逐科检查,作为日常工作完成。每月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每年定期进行一次交叉教学检查,由科教科组织,主管院长、各科主任、及教学秘书参加。分为若干小组,对各科室教学管理、教学态度、带教质量、实习生的组织纪律性及临床思维、动手能力等全面进行交叉检查并评分。四、成绩评定1、 学生实习结束离开科室,应进行出科考试,具体执行参照山西医科大学本科生出科考试制度。2、 学生实习成绩应客观反映学生实际水平,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给人情分。3、 成绩评定应由科室主任召集带教教师集体评定,但应以直接带教教师的意见为主。4、 成绩评定以实习大纲中成绩评定评分表为标准。5、 对实习学生的评语,要求实事求是的反映其业务水平、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医德医风。6、 实习成绩不与学生见面,由科教科负责统一收回。教学查房制度教学查房是教学医院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是实习中培养学生如何观察诊疗病人,学习处理医患关系,当一名合格医生的一项重要教学活动,是培养实习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教学查房,应使实习生逐步掌握临床工作基本规则。一、教学查房有关规定1、 各科室安排教学查房应以学生为讲解对象,以教材为讲解规范。2、 凡有临床教学任务的科室,每周必须安排教学查房一次,教学查房的时间,科室应相对固定。3、 教学查房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4、 承担教学查房的医师应事先作好准备,撰写“教学查房备课方案”。教研室主任应事先听取主持教师准备情况的简短汇报,给予指导和认可。对于新担任此项工作的年轻教师,教研室或病区可组织集体备课听取汇报,给予指导。每次教学查房应选择典型病历,从病因、病理、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等方面进行重点,集体示教、示范,以培养学生系统的临床思维方法。5、 教学查房的质量,应与承担教学查房的医师“评优评先”挂勾。二、教学查房基本要求1、 要求所在科室的实习生均参加,并认真作好笔记。2、 教学查房病历一般应选择有教学意义的典型病历,确保教学查房质量。3、 教学查房前实习生应熟悉病人及病情,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所查病历、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器材等,使教学查房取得最好效果。4、 教学查房时,必须按以下顺序进入病房:(1) 教授或主任医师(2) 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3) 讲师或主治医师(4) 助教或医师(住院医师)(5) 实习医师5、 查房时各类各级人员所站位置:(1) 教学查房主持教师站在床右侧(若需站在左侧则必须说明原因)(2) 实习医师站在查房主持教师对面,做好汇报病情准备。三、教学查房内容、要求及查房程序1、 经管实习医师将病历交查房主持教师,向主持教师汇报病史。2、 由主管病床下级医师依次作补充说明。3、 主持教师根据汇报情况及病情记载情况,亲自询问病史。由学生作体检操作,特别是专科检查,主要是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检查。4、 主持教师对病历及其诊疗优缺点进行评价,同时应纠正学生操作中的错误,特别是引导学生注意所查病历的重要阳性体征及其在病程演进中的变化。5、 主持教师向经管医师提出问题,先由实习医师回答,再由主管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等依次作补充更正。其内容包括:病史特点、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重要辅助检查的意义,治疗方案的选择,医嘱的格式、内容和依据等。6、 主持教师应总结归纳该病历中应掌握的内容,对学生在查体、讨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测评。7、 教学查房中,主持教师应言传身教,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8、 经管实习医师应及时记录教学查房内容,并请主管住院医师进行修改,必要进请查房主持教师审阅修改。9、 查房主持教师宣布查房结束,然后按进病房顺序退出病房。临床教学病案讨论制度一、临床病案讨论包括:典型、疑难病案、死亡病历讨论等。二、教学病案讨论每月进行一次,由主治以上医师主持,要求实习生必须参加,并认真准备发言稿,积极发言。三、凡属实习生经管病人的病案讨论,事先实习生必须作好资料准备,讨论时汇报病史,作讨论分析发言,及时作好记录,并请主管住院医师进行修改,必要时请主持教师审阅修改。四、病案讨论的内容要求:1、 临床典型、疑难病历: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及实习生参加。先由经管实习生或住院医师介绍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情况提出讨论意见,之后由其他医师作分析发言,讨论结束时由主持人归纳,作肯定性总结及指示,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2、 死亡病历讨论:凡死亡病历,一般应在一周内召开病历讨论;特殊病历应及时讨论;尸检病历,待病理报告出来后进行,但不迟于两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实习生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五、教学病案讨论时对实习生的要求:1、 实习生必须参加临床典型、疑难病历的讨论。2、 分管实习生在经管医生带领下,在讨论前认真收集、准备资料,补充、完善病史、查体,辅助检查等资料。3、 讨论前实习生应结合病情,查阅书籍、文献,写出发言稿。4、 讨论时,实习生应主动汇报病情,并积极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5、 讨论中,实习生应作好记录。6、 讨论结束后,实习生应根据讨论情况,复习理论知识,及时消化吸收。教学讲座制度1、 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讲座,医院举办全院性讲课,科室举办小讲座。2、 全院性讲课,由科教科主持,科室小讲座由教研室主任主持。3、 内科、外科小讲座可以以大科形式组织,各病区轮流承办。4、 科教科每月组织12次全院性讲课,科室每12周进行一次小讲座。5、 应选择理论较好、临床经验较丰富的教师主讲,讲课前应广泛查阅资料,认真准备讲稿。注意理论与临床结合。6、 科教科应制定出全院性讲课计划,科室应制定讲座安排表,并做好登记和讲课记录,讲课后将讲稿存档。7、 全院性讲课,所有实习生均要参加,科室讲课,本科室实习生必须参加。山西医科大学本科实习生出科考试制度临床教学及毕业实习是医学教育极为重要的阶段,为加强本科实习生后期临床实习教学管理,提高本科生实习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一、出科考试的基本原则1、 结合实际的原则:出科考试组织工作和内容应面对医疗实际,根据实习期间的医疗具体情况安排考试。2、 注重基础的原则:出科考试应该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在面对医疗实际的同时,应注意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临床医疗工作的联系和贯通。3、 强化能力的原则:在考核必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要以考核能力为重点,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实现综合素质的提高。二、出科考试的内容出科考试一般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应体现后期教学的特点。同时在出科考试中还应对学生的医德医风、学习态度、制度遵守、出勤考核等进行考核(应占到总成绩的20)。三、出科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出科考试由相关院(系)负责统筹安排,由各附属(教学、实习)医院科教科负责组织实施。出科考试一般应由教研室的代教教师命题、监考和评分(百分制),其考核成绩由实习医院科教科统一登记并记录于学生实习考核手册中。对无故不参加实习,且累计时间超过实习科目1/3者,取消其出科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所有实习学生的各科出科考试必须合格(60分),否则取消毕业考试资格。对于出科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各科教科要上报相关院系,由院、系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资格,同时报校教务处备案。补考仍由各医院科教科负责组织实施。山西医科大学教学病历收集使用及安全医疗规定1、 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收集教学病历。2、 教学病历应诊断明确,症状、体征典型。3、 示教目的明确,内容掌握好,准备充分。4、 教学病历使用前必须完成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归纳整理相应的辅助检查。5、 教学病历选定后,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教学。6、 教学前必须先向学生进行理论述或复习相关内容。7、 向学生宣布教学示教规定,严格纪律,严肃秩序,不得歧视讥笑病人。8、 示教病历必须保证示教时病人的安全性,并备齐相应的抢救药品、器械,以防万一。9、 示教前应向病人和(或)家属讲明示教意义,消除病人顾虑,达到医患间很好的配合。10、 示教时各种操作应、轻柔,并且不能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11、 示教病历使用后应详细登记。山西医科大学教学(实习)档案管理条目 教学(实习)档案管理承担着为教学、实习、教学研究、教学评估服务的重要作用。教学(实习)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接收、征集、整理、维护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为了规范教学(实习)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效率和水平,教学(实习)档案建立二级管理制度,即科教科、教研室(实习科室)二级管理,教学(实习)档案要求各类教学(实习)文件资料应及时分类归档,供教学(实习)、教学(实习)研究、教学(实习)评估工作查阅。一、 教研室(科室)教学(实习)档案管理1、 教学(实习)任务表,教学(实习)大纲、实习安排计划、实习生名单、实习轮转表等。2、 课程安排表、临时调课通知。3、 学生每学期(或实习转科前)的考试、考查、补考成绩和试卷。4、 学校、医院、科教科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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